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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饮水
安全饮用水和科学饮水
目    录
第一章  概 述
1 安全饮用水和科学饮水
1.1 安全饮用水——民众健康的有效保障
1.2 科学饮水——民众防病保健的最好选择
2饮用水与健康及生活质量的关系——生命之源在于水
2.1 水是人类生存和经济发展的基础
2.2 水是人体构造的主要成分
2.3 水在人体内的生理功能
2.3.1 参与食物的消化和吸收
2.3.2 参与体内物质代谢及代谢产物的排泄
2.3.3 调节体温
2.3.4 润滑组织和关节,滋润皮肤
2.4 水的防病保健作用
2.5 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
2.6 污染饮水引起的疾病和危害
2.6.1 介水传染病
2.6.2 化学污染引起的疾病和危害
2.6.3 生物地球化学特征引起的水性地方病
2.6.4 其他
3 我国饮用水的严峻形势
3.1 饮用水水源普遍受到微生物、有机物和重金属的污染
3.2 自来水厂常规水处理工艺不能彻底去除新的有机污染物
3.3 自来水管网老化、渗漏、污染,使水质不合格率增加20%
3.4 二次供水污染
3.5 水资源短缺和用水浪费,间接影响水质改善
3.6 家用净水器、桶装水和管道分质供水管理不规范
3.7 农村供水能力和水质问题突出
3.8 饮水知识盲区和饮水行为误区普遍存在
3.9 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不断发生
3.10 局部地区饮用水水质污染威胁民众健康
4 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4.1 由来
4.2 内容
5 全球关注饮用水安全
5.1 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社会关注饮用水安全
5.2 每年3月22日的世界水日
第二章  饮水的水质要符合标准
1 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安全性
2 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基本知识
2.1我国现行的饮用水水质标准内容简介

2.1.1 水质指标限值

2.1.2 法定的行为规范

2.2 饮用水质指标限值是怎么制定的

2.2.1 对需要确定限值的水质指标项目的选择依据

2.2.2 水质指标限值的确定方法

2.2.3 我国饮用水水质指标限值的修订

2.3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属性和作用

2.3.1 属性

2.3.2 法律效力

2.3.3 作用

2.4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应用时的几点说明

2.4.1 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的正确应用

2.4.2 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的正确应用

2.4.3 饮用水消毒与消毒副产物的关系

2.4.4 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和我国饮用水国家标准的关系

2.5 国际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特点和趋势

  2.5.1 用法律保障标准的制定和执行

  2.5.2 明确微生物指标是饮用水的首要问题

  2.5.3 重视消毒剂和消毒副产物

  2.5.4 水质指标数量多,要求严

  2.5.5 标准制定过程中进行风险效益投资分析

  2.5.6 公众参与标准的制定和应用

3饮用水水质指标的安全性次序和分类

  3.1 水质指标的安全性次序

  3.2 水质指标的分类

4 饮用水水质指标限值的卫生学意义和制定依据

  4.1 水质常规指标(42项)

    4.1.1 微生物指标(4项)

      (1)总大肠菌群

      (2)耐热大肠菌群(又称粪大肠菌群)

      (3)大肠埃希氏菌

      (4)菌落总数(又称细菌总数)

4.1.2 毒理指标(15项)

  (1)砷

  (2)镉

(3)铬

(4)铅

(5)汞

(6)硒

(7)氰化物

(8)氟化物

(9)硝酸盐

(10)三氯甲烷

(11)四氯化碳

(12)溴酸盐

(13)甲醛

(14)亚氯酸盐

(15)氯酸盐

4.1.3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7项)

  (1)色度

  (2)浑浊度

  (3)臭和味

  (4)肉眼可见物

  (5)pH

  (6)铝

  (7)铁

  (8)锰

  (9)铜

  (10)锌

  (11)氯化物

  (12)硫酸盐

  (13)溶解性总固体

  (14)总硬度

  (15)耗氧量

  (16)挥发酚类

  (1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4.1.4 放射性指标(2项)

  (1)总α

  (2)总β

4.1.5 消毒剂(4项)

  (1)液氯及游离氯制剂

  (2)一氯胺

  (3)臭氧

  (4)二氧化氯

4.2 水质非常规指标(64项)

4.2.1 微生物指标(2项)

    (1)贾第鞭毛虫

(2)隐孢子虫

4.2.2 毒理指标(59项)

  4.2.2.1 无机物(8项)

  (1)锑

  (2)钡

  (3)铍

  (4)硼

  (5)钼

  (6)镍

  (7)银

  (8)铊

  4.2.2.2 消毒副产物(10项)

  (1)氯化氰

  (2)一氯二溴甲烷

  (3)二氯一溴甲烷

  (4)二氯乙酸

  (5)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

  (6)三氯乙酸

  (7)三氯乙醛

  (8)2,4,6-三氯酚

  (9)三溴甲烷

  (10)三氯乙烯

  4.2.2.3 农药(19项)

  (1)七氯

  (2)马拉硫磷

  (3)五氯酚

  (4)六六六

  (5)六氯苯

  (6)乐果

  (7)对硫磷

  (8)灭草松

  (9)甲基对硫磷

  (10)百菌清

  (11)呋喃丹

  (12)林丹

  (13)毒死蜱

  (14)草甘膦

  (15)敌敌畏

(16)莠去津

  (17)溴氰菊酯

(18)2,4-滴

  (19)滴滴涕

  4.2.2.4 有机物(22项)

  (1)1,2-二氯乙烷

  (2)二氯甲烷

  (3)1,1,1-三氯乙烷

  (4)乙苯

  (5)二甲苯

  (6)1,1-二氯乙烯

  (7)1,2-二氯乙烯

  (8)1,2-二氯苯

  (9)1,4-二氯苯

  (10)三氯苯(总量)

  (11)六氯丁二烯

  (12)丙烯酰胺

  (13)四氯乙烯

  (14)甲苯

  (15)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16)环氧氯丙烷

  (17)苯

  (18)苯乙烯

  (19)苯并[a]芘

  (20)氯乙烯

  (21)氯苯

  (22)微囊藻毒素-LR

4.2.3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3项)

  (1)氨氮

  (2)硫化物

  (3)钠

5 怎样看懂公布的饮用水水质信息

5.1 必要性

5.2 公布饮用水水质项目的确定

5.3 识别饮用水水质限值的简易方法

  5.3.1直感识别法

  5.3.2 掌握饮用水水质限值三要点:卫生学意义,超标危害和预防措施

  5.3.3 抓住三个关键指标——总大肠菌群、浑浊度和耗氧量

 

第三章  饮水的水量要讲究平衡

1 水是一切生命必须的物质,在生命活动中发挥着重要功能

2 成年人一日水的平衡量

2.1 成年人一日水的平衡量

2.2 口渴——人体缺水的信号

3 不同人群的每日最少饮水量和足量饮水

3.1 成年人的每日最少饮水量和足量饮水

3.2 婴儿、儿童的每日适宜饮水量

3.3 孕妇的每日适宜饮水量

3.4 老年人的每日适宜饮水量

4 人体饮水水量失衡的危害

4.1 饮水水量不足的危害——脱水和水缺乏症

4.2 饮水过多及水中毒症

5 不同年龄段人群每日最低需水量和最少饮水量

 

第四章  饮水的行为要科学合理

1 切莫感到口渴时再喝水

2 每日饮水的时间和方式

  2.1 每日饮水时间和方式的安排原则

  2.2 成年人的饮水时间和方式

  2.3 其他人群的饮水时间和方式

3 喝什么水好——首选白开水

3.1 市场水的分类

3.2 水中矿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充分利用自来水中矿物质和微量元素

3.3 不提倡长期喝纯水

3.4 饮用天然矿泉水作为饮料喝

3.5 开发推广天然水——适宜人体健康的饮用水

3.6 首选饮用白开水

4 饮水水温

5 不要饮用生水、蒸锅水

5.1 生水和直饮水的区别

5.2 生水和蒸锅水的危害

6 适量饮茶补充水份有益健康

7 不要以含糖饮料代替喝水

8 特殊情况下的饮水

8.1 服药时怎样饮水

8.1.1 服药时为什么必须掌握饮水量

8.1.2 不宜用水送服的药物

8.1.3 不宜用热水送服的药物

8.1.4 服用某些中成药对饮水有特殊要求

8.1.5 为什么不宜用茶、饮料、牛奶等送服药物

8.2 运动时怎样补水

8.2.1 运动时饮什么水

8.2.2 运动补水量

第一章 概 述

 

中国传统的中医和古代的养生学家,无论是明朝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还是清代养生家朱彝尊的《食宪鸿秘》等都十分重视饮用水对健康的作用,强调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朱彝尊提出了“惟水谷不可不精洁”的古训,他认为“从来称饮必先于食,盖以水生于天,谷成于地。天一生水,地二成之之义也。人非饮食不生,自当以水谷为生。肴与蔬但佐之,可少可更,惟水谷不可不精洁。”

现代人在经历水污染对健康危害的惨痛教训后,终于觉醒过来,开始重视饮用水的安全和科学饮水。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2005年1月11日在重庆市饮用水污染报告上批示:“饮用水安全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必须高度重视。要通过科学论证,研究采取治理污染源,改进自来水净化处理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把以人为本真正落到实处。”

温家宝总理2004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我们的奋斗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在第47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提供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因而也是人类的基本人权。”(Access to safe water is a fundamental human need and therefore a basic human right)

1 安全饮用水和科学饮水

1.1 安全饮用水——民众健康的有效保障

安全饮用水是指水质符合国家标准的无毒无害的生活饮用水,人们正常饮该类水,并用于生活中的洗漱、沐浴等个人卫生用水可终生保障饮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安全饮用水可正常发挥水在人体内的生理功能;彻底预防水中生物、化学、物理因素引起的各种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和疾病;安全饮用水是民众健康的有效保障。

美国在1974年就制订了《安全饮用水法》(Safe Drinking Water Act,SDWA),过后又作了多次修订完善,用法律来强制保障提供给民众符合标准的安全饮用水。

世界卫生组织(WHO)把安全饮用水卫生列为其经常性工作内容之一,在其一系列技术文件中,提出了安全饮用水水质准则,指导各成员国制订和修改国家安全饮用水水质标准。

“安全饮用水”是国际上通用的提法,我国有些地方称“干净水”、“放心水”,是“安全饮用水”的通俗提法。

1.2 科学饮水——民众防病保健的最好选择

科学饮水是指人们饮水的水质要符合安全饮用水标准,水量的摄入和排出要讲究动态平衡,饮水的方式要科学合理。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条件,使饮水始终符合上述要求。

“科学饮水”的“水”是指水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饮用水”。“安全饮用水”一是供人们经口(饮水)、皮肤接触、呼吸三个途径摄入体内,二是供人们洗漱、沐浴等生活用水。本书“科学饮水”主要讲述经口摄入的水,即饮水。

科学饮水,可使水在人体内的生理功能发挥和保持最佳状态;不但预防了污染水引起的各种疾病,还预防了由于失水平衡对健康的不利影响。卫生部发布的中国营养学会2007年版《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已首次把“每天足量饮水”列入其中,作为预防某些慢性病的干预措施之一。科学饮水是民众防病保健的最好选择。

我们不仅要给民众提供安全饮用水,喝上安全饮用水。而且要使民众科学地喝好安全饮用水。其前提是民众必须掌握基本的安全饮用水和科学饮水知识。我国有位资深的饮水科学工作者鉴于中国民众普遍饮水知识贫乏的实际,曾感叹道:“中国目前水盲比文盲还要多!”。在此现状下,在民众中普及安全饮用水和科学饮水知识,把经典的科学饮水知识和该领域的新知识,新研究成果,新观念通过通俗的语言传播给大众,把学术问题通过非学术语言传播给大众,显得十分必要和艰巨。

首先要在饮水相关工作者,如自来水行业,水质处理器、桶装水、管道分质供水行业,与饮水工作相关的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监督管理部门,饮用水水质监测评价等部门的工作者中普及和提高安全饮用水和科学饮水知识,从而增强他们对饮水工作的热爱,加强责任感、紧迫感,想方设法结合实际保护好饮用水水源,改进制、供水处理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并通过他们向饮用者宣传科学饮水知识,千方百计从制水、供水、输配水、用水等各环节保障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饮用水。

同时,要在民众中普及科学饮水知识,使他们学会判断所饮的水是否符合标准,并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排除在日常生活中饮用水不安全的因素,掌握预防饮水水质污染的要领,创造条件获得安全饮用水。还要学会依据自身饮水水量平衡的原则,规范自己的科学饮水行为,使民众自觉地、科学地喝上、喝好安全饮用水。

掌握安全饮用水和科学饮水知识,如掌握饮用水中致癌物、碱性水、离子水、自来水能否直饮等饮水热点问题的科学知识,就不会被社会上一些流言蜚语和不科学的广告所迷惑,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

2 饮用水与健康及生活质量的关系——生命之源在于水

2.1 水是人类生存和经济发展的基础

水为地球上的一切生物所必须。是生命之源。水的存在维持了生态系统的平衡,保证了人类获得所需的食物。在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进程中,人们择水而居,逐步形成村庄,乡镇,城市,并得以生存发展。

人类生活中除了饮用水外,在保障个人卫生,改善环境卫生,绿化和改良环境气候等方面都需要水,工农业生产需水量更大,水成为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

生活饮用水的需要量由于地区气候、卫生设施状况和科学水平等有较大差异,饮用水的水质、用量、水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和保护,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质量高低,卫生优劣的一项重要指标。

2.2 水是人体构造的主要成分

水是保持人体每个细胞外型及构成每一种体液所必须的物质。水是人体中含量最多的成分。体内含水量与年龄和性别有关。成年男子含水量约为体重的60%,女子为50~55%。年龄越小,含水量越多。胚胎含水量可达体重的98%,新生儿可达80%左右;10~16岁以后,渐达成人水平;40岁以后随肌肉组织含量的减少,水含量也渐下降,一般60岁以上男子为体重的51.5%,女子为45.5%。

人体内的水,分为细胞内液和细胞外液,两者被细胞膜隔开。细胞内水含量约为机体总水量的2/3,细胞外水含量约为机体总水量1/3。水在人体内有两种存在形式:一部分与体内的蛋白质、氨基酸、遗传物质-基因(脱氧核糖核酸)有机物相结合,参与这些生命物质生化活动和生理活动,称为结合水;另一部分以游离的形式存在,自由流动,称为自由水。自由水是良好的溶剂,许多物质都能溶解在自由水中。随着体内代谢活动的进行,结合水与自由水可相互转变。

人体各组织器官水量相差很大,其中代谢越活跃的组织含水量越高,稳定而代谢不活跃的组织含水量低。以血液中最多,脂肪组织中较少(见表1-1),女性体内脂肪较多,故水含量不如男性高。

表1-1  人体主要组织器官的含水量(以质量分数计)

组织器官       水分量(%)

组织器官       水分量(%)

血液           83.0

脑             74.8

肾             82.7

肠             74.5

心             79.2

皮肤           72.0

肺             79.0

肝             68.3

脾             75.8

骨骼           22.0

肌肉           75.6

脂肪组织       10.0

2.3 水在人体内的生理功能

2.3.1 参与食物的消化和吸收

水作为营养物质的载体,摄入体内的各种营养物质,都必须通过水运送到机体各部分进行代谢,发挥作用。人体每日消化系统分泌许多液体,水在消化系统循环,在小肠以上分泌出来,再经过大肠吸收回去,使食物得以消化吸收。

2.3.2 参与体内物质代谢及代谢产物的排泄

体内的一切生化反应都是在液体中进行的,没有足够量的水,代谢将发生紊乱或停止,肾脏是人体代谢产物的主要排泄器官,体内的代谢产物经血液带入肾脏,经肾小球而滤入肾小管内,肾小管再将大量水分和非代谢产物回收到血液中,代谢产物与少量水分以尿排出体外。

2.3.3 调节体温

水是导热体,借助于血液循环为体内输送营养和排泄代谢产物的同时,还可调节和保持身体表里的温度,尤其在高温环境或体内产热过量时,借助于皮肤出汗而降低体温。

2.3.4 润滑组织和关节,滋润皮肤

水在体内可润滑组织,滋润皮肤,保持关节、肌鞘、器官的润滑及柔和;保持皮肤不干燥,排毒、养颜。

2.4 水的防病保健作用

中国营养学会把“每天足量饮水”和“每天身体活动6000步”首次列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07),连同“平衡膳食”作为预防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干预措施之一。

事实上,水的防病作用在近几年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已得到普及强化,例如:2003年的非典流行事件和2008年的奶粉含三聚氰胺致婴幼儿患胆结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卫生部的防治方案、权威专家的指导意见和媒体的宣传,都将“多喝水”列为预防非典流行和吃过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结石症的预防和辅助治疗方案之一。因为多喝水,可帮助促进体内毒物的排泄;多喝水有利于体内轻度、微小结石的排出。而三聚氰胺引起的结石,它的结构较为松散,多数孩子通过多喝水即可使体内结石排出。世界卫生组织2009年4月公布的“公众防范甲型H1N1流感注意事项”中把“喝大量的水”列入其中。实践证明:“多喝水”作为类似于非典流行和含三聚氰胺奶粉致婴幼儿结石及甲型H1N1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是行之有效的防病措施之一。

在平时,多喝水可以预防多种病症,并可作为辅助治疗措施之一。例如:感冒时要比平时喝更多的水,因为当人感冒发烧的时候,人体出于自我保护机能的反应而自身降温,这时就会有出汗,呼吸急促,皮肤蒸发的水分增多等代谢加快的表现,这时就需要补充大量的水分,病人也会有渴的表现,多喝水不仅促使出汗和排尿,而且有利于体温的调节,促使体内细菌、病毒等加速排泄。又如:尿结石的防治,每日饮水大于2升,多饮水可以增加排尿的量和次数,使留在尿液中的结晶体,甚至微小的结石容易排出体外,避免长期停留在尿路中沉淀下来形成结石。再如睡前喝一杯水有利于心脑血管的防治,因为当人熟睡时,由于出汗,身体内的水分丢失,造成血液中的水分减少,血液黏稠度增高,所以心脏病人容易在凌晨发生心绞痛、心肌梗塞等疾病,如果你心脏不好,应养成睡前饮一杯水的习惯,可以减低血液的黏稠度,减少心脏病突发的危险。同样,早晨起来一杯水,白天多喝水,可稀释血液黏稠度,有利于心脑血管疾病的预防。国外的一项动物试验和人群流行病学调查表明,多喝水甚至可改善烦燥症状,因为人痛苦烦燥,人体内的肾上腺素就飙升,使症状加重,多喝水,则有利于肾上腺素的排出。如同烦燥时大哭一场,肾上腺素会随同泪水排出,使烦燥症状得到改善。

总之,多喝水可防病并可作为某些疾病的辅助治疗措施这一客观事实,正在逐步被广大民众所认识和应用。

这里,特别要提一下饮用水的保健作用。我国著名的健康教育专家中国健康教育协会常务理事黄建始教授,曾在美国、加拿大卫生部工作17年,以把发达国家的健康理念引进中国而称誉卫生界。他比较了发达国家和中国民众对保健品的不同认识和饮水习惯后,在2006年编著出版的《健康在我心中》一书中,严肃批评了我国媒体包治百病的保健品广告和国民迷信保健品的现象,极力推荐“多喝水,规律科学地喝水”的保健作用。现摘录如下:

“在我们的市场上,不但许多保健食品和药品混淆等同,而且,功能无限夸大。媒体广告中经常可以看到听到包治百病的保健食品。

包治百病,可能吗?世界上有万能的保健品吗?如果有的话,那就只能是干净的水。一个正常没有病的人,每天应补充2升左右的水。相当于500毫升的矿泉水4瓶。有几位每天喝了这么多水?说大部分人每天都有一定程度的缺水并不过分。因此,健康的人,一定非要用保健食品的话,不妨首先考虑多喝水、规律科学地喝水”。

2008年初,我国对北京、上海、广州居民饮水现状的一项调查表明:有50%以上的人每天饮水量低于1000毫升,低于《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07)提出的“在温和气候条件下生活的轻体力活动的成年人每日最少饮水量1200毫升”,面临着饮水失衡影响健康的潜在威胁。因此,黄建始教授有关我国民众“大部分人每天都有一定程度的缺水并不过分”和“水是万能保健品”的比喻很现实,很有针对性。我们经常看到有些白领女青年,在空调办公室整天不喝一杯水,或很少喝水,已面临失水对健康的威胁,却时不时拿出保健品擦脸养颜。殊不知,皮肤干燥枯黄多数是由缺水形成的,即使用湿润皮肤的化妆品,也只能解决皮肤所需吸收水分的很少一部分,主要还得靠喝水,规律科学地喝水,通过体内的水分来滋润保养皮肤。我国的空调房间大部分相对湿度不合标准,在空调房间的人失水反而多,理应更多地喝水。事实上,我们在本章2.3节“水的生理功能”中已提到在体内营养物质的吸收、代谢产物的排泄、体温的调节、关节组织的润滑、皮肤的滋润、身体的保健都离不开水。所以安全饮用水虽不属保健品,但其功能胜过保健品。

2.5 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

优质充足的生活饮用水,既能防病,又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优质的生活饮用水水量充足,取用方便,有利于个人卫生习惯的形成,如洗手,若能坚持经常,则对肠道传染病和肠寄生虫病的控制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经常淋浴和洗衣服可预防皮肤病和体外寄生虫传播的疾病(如虱子传播的回归热和斑疹伤寒)。良好的生活用水供应对预防沙眼和结膜炎也有明显的作用,如20世纪70年代初台湾农村调查结果显示:自来水入户的人群中沙眼罹患率为14.5%,而由室外汲水的人群罹患率高达24.1%,另据调查,住宅内有上下水卫生设施的居民,其肠道传染病的发病率是取水和厕所均在室外居民的1/5。人们在享受优质饮水的同时,充足的供水用于沐浴、洗衣、清洗炊具、环境清扫,可提高个人卫生和生活质量。

2.6 污染饮水引起的疾病和危害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符合标准的安全饮用水可对人类起着防病、保健、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的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受含有病原体的人畜粪便污染的饮用水则会引起人群多种介水传染病。受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的饮用水能引起人群急慢性中毒,公害病,乃至致癌、致畸、致突变,并危害下一代健康。富营养化水体中的藻类及其毒素,不仅会破坏水体生态环境,某些藻类产生的毒素也可引起人体中毒,甚至死亡。

2.6.1 介水传染病

介水传染病是通过饮用或接触受病原体污染的水而传播的疾病,又称水性传染病。其中通过饮用水途径传播的,主要为介水肠道传染病。其主要原因是水源受病原体污染后,未经妥善处理和消毒即供民众饮用,或处理后的饮用水在输配水和贮水过程中被病原体污染。地面水和浅井水较易受病原体污染而导致介水传染病的发生。

介水传染病一旦发生,危害较大,因为饮用同一水源的人较多,短期内出现大量病人,多数患者发病日期集中在同一潜伏期内,可呈暴发流行。

(1)病原体引起的介水传染病

世界卫生组织指出,发展中国家80%以上疾病与水污染有关。2008年3月22日世界水日前,联合国又警告说:“在发展中国家,有超过200万人(其中大多数是儿童)每年死于与饮水不洁有关的疾病。”为此,世界卫生组织近十几年来,加强了水源性疾病病原体危险性评价的研究,在现行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第三版(2004年)列出了通过水传染疾病的27种水源性疾病病原体,其中细菌性病原体12项,病毒6项,原虫7项,寄生虫2项(见表1-2)。

表1-2   水源性疾病病原体及其在水供应中的重要意义

病 原 体

对健康重要性

在供应水中持久性a

对氯的耐受力b

相对传染性c

重要的动物源

细菌(12项)

类鼻疽伯克霍尔德氏菌

空肠弯曲杆菌,大肠杆菌

致病性埃希氏大肠杆菌d

肠出血性大肠杆菌

军团菌属

非结核型分支杆菌

绿脓杆菌e

伤寒杆菌

其他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属

霍乱弧菌

小肠结肠炎型耶尔森氏菌

 







中等






 

可繁殖

中等

中等

中等

繁殖

繁殖

可繁殖

中等

可繁殖

短期

短期

长期

 







中等






 


中等



中等





中等



 













病毒(6项)

腺病毒

肠道病毒

甲型肝炎病毒

戊型肝炎病毒

类诺沃克病毒和扎幌病毒

轮状病毒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中等

中等

中等

中等

中等

中等

 







 




可能

可能


原虫(7项)

棘阿米巴属

微小隐孢子虫

环孢子虫

痢疾阿米巴

肠贾第虫

福氏耐格里阿米巴

刚地弓形虫

 








 

长期

长期

长期

中等

中等

可繁殖f

长期

 








 








 








寄生虫(2项)

麦地那龙线虫

血吸虫属

 



 

中等

短期

 

中等

中等

 



 



注: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史资料已证实了上述病原体经水传播这一事实,部分致病事例显示,在符合条件的宿主身上的确引发了相应的疾病。对接触已知数量病原体的志愿者们进行的实验研究提供了有关信息。由于大多数研究针对成年健康志愿者,所以这些数据只适用于部分接触病原体的群体,至于外推到更敏感人群,则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a 在20℃水中,传染期的检测时段:短期,少于一周;中等,一周至一月;长期,一月以上。

b 按常规剂量和常规接触时间进行水处理时,处于传染期的病原体游离分布于水中。中等耐力指病原体可能没有被完全破坏。

c 来自志愿者试验或流行病学依据。

d 包括肠道病原体、肠道产毒性及肠道侵袭性病原体。

e 主要感染途径为皮肤接触,但也可能经口感染免疫力低下者或癌症病人。

f 在温水中。

(引自:WHO 饮用水水质准则 第三版 2004年 日内瓦)

 

到目前为止,发展中国家通过水传播的霍乱、伤寒、细菌性痢疾、甲型肝炎、戊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仍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了一定范围内的暴发流行,例如:1991~1992年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各国,由于饮水未彻底消毒,霍乱在拉丁美洲传播流行,造成59万人发病,5000多人死亡。因此,致病微生物的污染危害仍是发展中国家突出的水污染问题。

在发达国家水源性疾病病原体污染虽已不是严重的卫生问题,但仍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例如美国1983年曾发生39起介水疾病暴发事件,其中15起是以消化道症状为特征的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其余24起包括贾第虫17起,甲型肝炎病毒3起,沙门氏菌2起,志贺菌和弯曲杆菌各1起,累计病例达20902人。1993年4月,美国威斯康星州的密尔沃基(Milwaukee)地区在80万人的供水范围内有40.3万人罹患经自来水传播的隐孢子虫病,引起全世界的震惊和关注。1997-1998年美国共有13个州报道17次与饮用水有关的介水传染病暴发,2038人患病,同期,美国共有18个州报道了32次与娱乐用水有关的水传染性疾病暴发,有2128人发病,5人死亡,病原体包括宋内志贺菌,致病性大肠杆菌O157:H7 ,隐孢子虫,假单胞菌,阿米巴原虫等。

我国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城乡供水能力大为改善,水源性疾病病原体污染所引起的介水传染病有了大幅度的下降,但仍是传染病的主要威胁之一。主要为散在病例,介水传染病的污染事件也时有发生,每年均有几十起污染事件。主要来自分散式供水不消毒和已建自来水厂的净水和消毒不规范;部分自来水管网老化陈旧、渗漏、受含病原体污水污染;城镇二次供水、蓄水池的溢流管和下水道污水相通,含病原体的污水倒灌蓄水池,多次致同一居住区居民介水传染病暴发流行;对含病原体的医院污水消毒、管理不力、污染了饮用水源水,又不经消毒或消毒不到位,致居民介水传染病(主要是霍乱、伤寒、痢疾、甲型肝炎、戊型肝炎、腹泻)暴发流行。

近几年,四川省华荃市调查1632人,贾第鞭毛虫感染率为6.25%,农村感染率高于城市近1倍;云南省学龄前儿童隐孢子虫感染率8.51%,中小学生为6.25%。说明通过饮水导致原虫感染散发在我国同样是不可忽视的。

值得注意的是,个别桶装水的污染也引起介水传染病的暴发流行。2008年4月7日,贵州省卫生厅发出公告:3月下旬以来贵阳某学院已确诊甲型肝炎患者111例,引发疫情的是学生饮用了某品牌桶装矿泉水,生产企业已被勒令停业。目前我国对来自深层地下沿岩石裂隙向地面自流的矿泉水开发生产甚多,该类水源水集中存放于地面,如果水源地卫生防护工作不力,受到含病原体的人畜粪便污染。加上矿泉水生产中的净化、消毒不彻底,则有可能导致成品中含病原体,使饮用者患病。该案例警示我们必须加强对矿泉水水源地的卫生防护和水处理的净化消毒。严防桶装水引起介水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2)我国法定的介水传染病

鉴于介水传染病对民众健康的危害,我国以法律形式强制保障防治介水传染病的实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十届十一次常委会修订通过,2004年12月1日施行)第三条规定:传染病分为37种,其中介水传染病有8种,即甲类传染病中的霍乱;乙类传染病中的病毒性肝炎(其中甲型肝炎、戊型肝炎为介水传染病)、脊髓灰质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丙类传染病中的感染性腹泻病。上述8种法定介水传染病中,钩端螺旋体病和血吸虫病主要通过皮肤接触含病原体的水而被感染;其他6种介水传染病主要经口摄入含病原体的水而被感染。

2006年 全国上报法定传染病发病人数4,608,910人,其中介水传染病发病人数1,277,980人,占27.7%(见图1-1)。介水传染病中以其他感染性腹泻和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的发病人数最多(见图1-2)。


图1-1 2006年法定传染病及介水传染病发病人数


图1-2 我国各种介水传播疾病的发病人数

2.6.2 化学污染引起的疾病和危害

(1)急慢性中毒和公害病

随着全球经济的飞速发展,水中化学污染日益突出。据WHO资料,现查明全世界水体中已查出2221种化学物质,其中饮用水中有害的有机污染物765种。这些化学物质在水中残留时间长,多数不易被降解。可直接对人体产生毒害作用,高浓度短时间作用于人体可产生急性毒性作用;低浓度长时间作用于人体可产生慢性毒性作用,甚至引起公害病。如上世纪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日本富山县神通川上游铅锌矿的选矿废水和废碴中的重金属镉污染河水,经10余年流行病学调查,证实饮用受镉污染的水能引起慢性中毒。1946年3月至1968年5月共发生258例,死亡128例。患者疼痛不堪,严重者全身72处骨折,称为“痛痛病”,被定为日本的第1号公害病。

又如公害病之一“水俣病”,由日本水俣化工厂排出的含甲基汞废水污染所致,1956年5月至1992年3月,日本共有2252例患者,死亡1043人,水俣病患者的大脑中甲基汞含量较高,引起听觉、视觉、运动障碍,患者痛苦不堪,生不如死,当地甲基汞中毒的猫集体跳海“自杀”。更严重的是甲基汞可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脑组织,从而对发育中的脑组织产生更严重的损害,出生后成为先天性水俣病,严重影响下一代健康。我国松花江也曾受到上游化工厂排出的汞的污染。沿岸居民和渔民曾出现过慢性甲基汞中毒的轻微体征,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日本的水污染已有了根本的好转。但公害病的教训应为世人所牢记,成为全人类的财富,并付诸防治水污染的实际行动。

(2)远期危害——致癌、致畸、致突变

WHO进一步调查表明,目前从饮用水中检出的765种有害有机物中,确认致癌物20种,可疑致癌物23种,致突变物56种,促癌剂18种。其中一些化学污染物还是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它能改变人机体内分泌功能,并对机体及其后代引起有害效应。人群流行病学调查表明,环境内分泌干扰物能引起人类的生殖障碍、发育异常及某些癌症,如乳腺癌、睾丸癌、卵巢癌,并引起男性精子数下降,孕妇早产,增加新生儿出生缺陷的风险。

2.6.3 生物地球化学特征引起的水性地方病

由于某一区域自然界的水和土壤中某种化学元素过多或过少,使当地动物和人群中发生特有的疾病,称为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又称“地方病”)。这些化学元素在人体内含量虽然很少,却是人体中激素、酶和维生素的组成成分或是人体组织和器官不可缺少的成分。因此,过多或过少,均可引起疾病。

我国常见的与饮用水有关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为: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和地方性甲状腺肿。

(1)地方性氟中毒

地方性氟中毒是人体从水、食物、空气中摄入过量的氟而引起的一种慢性全身性疾病。主要表现为氟斑牙和氟骨症。氟斑牙主要表现为门牙出现釉斑,牙齿表面粗糙无光泽,严重时牙面磨损,碎裂并脱落。氟骨症主要表现为四肢、脊柱关节持续疼痛,关节僵硬,骨骼变形,甚至瘫痪。

虽然摄入人体的氟来源较多,但由于水中氟化物具有易溶性,吸收率可达90%以上,因此是体内氟化物的主要来源。我国地方性氟病主要属饮水型。氟骨症的患病率与饮水中的氟含量呈正相关,饮水中氟含量低于3.0mg/L时,氟骨症病情较轻;4.0mg/L以上时,氟骨症患病率增高;当饮水中氟含量高于10.0mg/L时,氟骨症患病率明显增高,严重可致患者残疾。地方性氟中毒遍及我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海市除外),病区人口总数达8561万。

(2)地方性砷中毒

地方性砷中毒是由于饮用含砷量高的水而引起的一种地方病。主要表现为末梢神经炎,皮肤色素沉着,手掌和脚掌皮肤高度角化,严重者可致皮肤癌。由于砷进入机体后引起四肢(尤其是下肢)血管神经紊乱,使肢体血管痉挛,最后完全阻塞,导致皮肤变黑坏死,因此该病又称黑脚病。

饮水性地方性砷中毒分布于8个省市区(内蒙古、山西、新疆、吉林、宁夏、青海、安徽、北京),受影响人口234万3千余人,查出砷中毒一千余人。内蒙古、山西为饮水性地方性砷中毒重病区。

(3)地方性甲状腺肿

地方性甲状腺肿的主要发病原因是水和土壤中缺乏碘。该病的主要临床特征是甲状腺肿大,严重流行地区儿童可发生地方性克汀病,病人痴呆、矮小、聋哑,智力低下。病区的土壤、饮用水、食品中碘的含量普遍偏低。饮水中碘含量越低,该病发病率越高,饮水中碘含量低于10.0μg/L时,就有可能发生地方性甲状腺肿;饮水中碘含量低于4μg/L时,地方性甲状腺肿的患者明显增多;含量低于2μg/L时,居民中甲状腺肿患者可达50%,饮水中碘含量高时该病患病率较低。但当饮水中碘含量过高(大于90μg/L)时,甲状腺肿患病率反而升高。说明摄入过多的碘可能导致抑制甲状腺素的生成和释放。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的主要办法是采用碘制剂和含碘多的海产品,大面积预防可采用食盐加碘的办法。除上海市无地方性甲状腺肿外,其余省、市、自治区均有不同程度的流行,病区人口总数达37864万人。

2.6.4 其他

(1)藻类污染引起的危害和疾病

近年来,受有机污染的水体富营养化的危害日趋严重。在富营养化水体中藻类大量繁殖聚集,浮于水面可影响水的感官性状,使水质异臭异味。藻类产生的粘液粘附于水生动物的腮上,影响其呼吸,导致水生动物窒息死亡,如夜光藻对养殖鱼类的危害极大。有的赤潮藻大量繁殖时分泌的有害物质如硫化氢、氨等可破坏水体生态环境,并可使其他水生物中毒及生物群落组成发生异常。藻类大量繁殖死亡后,在细菌分解过程中不断消耗水中的溶解氧,使氧含量急剧降低,引起鱼、贝类等因缺氧而大量死亡。许多国家的近海水域均有赤潮发生。据报道,1987年美国纽约萨福克县发生的赤潮使当地经济损失18亿美元以上。2000年和2001年我国全海域因赤潮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十亿元人民币。

有些藻类能产生毒素,如麻痹性贝毒、腹泻性贝毒、神经性贝毒等,而贝类(蛤、蚶、蚌)等能富集此类毒素,人食用毒化了的贝类后可发生中毒甚至死亡。1986年12月福建省因食用受赤潮毒素的贝类造成135人中毒,1人死亡。

我国富营养化淡水湖泊中的蓝藻是主要的产毒门类,已知的产毒种属有40多种,其中铜绿微囊藻产生的微囊藻毒素和泡沫节球产生的节球藻毒素是富营养化水体中含量最多、对人体危害最大的两类毒素。当前,对微囊藻毒素-LR (MC-LR)的研究较为深入,研究表明,MC-LR可致野生动物和家畜中毒死亡,病理检查见有肝脏充血、水肿、肝小叶中央坏死,肝细胞和肝内皮细胞破坏。研究还表明,微囊藻毒素-LR是一种促癌剂。加上藻类毒素一旦进入饮水中,一般的供水净化处理和家庭煮沸均不能使之彻底去除,所以藻类毒素已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

(2)军团病

1976年在美国费城军营会议期间,暴发了类似肺炎的传染病,患者体内分离得到的致病菌菌株称为军团病,此类传染病称为军团病。

流行病学调查和动物试验表明,军团菌可在污染了的空调冷却水或饮用水管网水中捡出,在湖泊、溪流、水库和污水中也能捡出。军团菌在水中存活时间较长,在自来水中约1年,河水中约3个月,即使在蒸镏水中也可存活数周。主要传播途径为空气传播,经气溶胶吸入。

军团病在我国各地城乡都有存在,主要由空调冷却水经气溶胶传播。对公众健康的影响中等,以亚临床感染为主。在建筑物中通过有效的水质管理和落实《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措施,通过管道输配系统中消毒剂残留量的维持可预防军团病的发生。

3 我国饮用水的严峻形势

3.1 饮用水水源普遍受到微生物、有机物和重金属的污染

《200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地表水普遍受到污染。七大水系Ⅰ~Ⅲ类合格的水质断面比例为55.0%,与2007年相比升高5个百分比,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不合格比例仍处高水平,湖泊富营养化仍突出,尤其是饮用水源地取水仍有23.6%超过Ⅲ类标准,为不合格水。据对我国44个城市地下水的调查,有42个城市地下水已经受到污染。

近几年水质检测数据表明,污染类型除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有机污染潜在危害增大,水源水中有机污染物包括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农药明显增多,且检测出国内外公认的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影响动物和人生育能力下降及其后代生存能力减弱的内分泌干扰物质。太湖、滇池、巢湖等湖泊富营养化带来的藻类污染使水源水中微囊藻毒素普遍检出。

3.2 自来水厂常规水处理工艺不能彻底去除新的有机污染物

我国自来水厂均是沿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这一传统的水处理工艺,对降低浑浊度、去除水中悬浮物有较好的净化消毒作用,但对目前以有机污染为主的微污染,则不能彻底去除有机污染物、农药、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和藻毒素,致使出厂水时有捡出,甚至超标。

3.3 自来水管网老化、渗漏、污染,使水质不合格率增加20%

一些城市的局部自来水管网陈旧,维护管理不力,管网渗漏率高达20%以上,甚至达到40%,造成二次污染。中国疾病控制中心对全国35个城市调查表明,出厂水经管网输送到用户自来水龙头,自来水不合格率增加20%左右。

3.4 二次供水污染

目前各城市尚有不少高层水箱和地下蓄水池,近年来对二次供水的清洗消毒工作和相关管理制度有所削弱,水质安全得不到保证。全国由蓄水池污染引起的饮水污染危害健康事故屡有发生。

3.5 水资源短缺和用水浪费,间接影响水质改善

我国的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为230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的1/4。有16个省人均水资源低于严重缺水线,有400个城市常年供水不足。约占全国总用水量70.4%的农业灌溉用水,其利用系数仅为0.3~0.4左右;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为91立方米,是发达国家的10倍以上;水的重复利用率我国仅为40%左右,而发达国家为70~80%。用水浪费加剧了水资源的短缺。由此出现的有些城市被迫限时限量供水和多数城市自来水管网高渗漏率,均直接或间接影响饮用水水质的改善。

3.6 家用净水器、桶装水和管道分质供水管理不规范

随着民众对饮用水水质要求的提高,作为改善饮水水质的补充,该类产业发展较快,但也暴露出不少卫生问题:家用水质处理器的滤料更换不及时等致二次污染时有发生;桶装水的生产、运输和饮水机等污染环节较多;居民家饮水机清洗消毒不及时;对管道分质供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尚未引起应有的重视。

3.7 农村供水能力和水质问题突出

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自然条件受限制地区改水进展较慢,部分已建水厂的净化和消毒不规范,至今我国农村尚有3.2亿多人饮用水水质不合格。农村改水任务仍很艰巨。

3.8 饮水知识盲区和饮水行为误区普遍存在

我国民众普遍缺乏饮用水的基本知识,例如:普遍不懂得饮用水对身体健康的重要性;不知道怎样识别饮用水水质好坏,不了解饮用水水质国家标准;不知道人每天喝多少水量合适,不熟悉人体水量摄入、排出平衡原则;不知道每天饮水的最佳时段;对饮用水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知之甚少等等。

由此出现饮水行为的种种误区,误区之一是不少民众不主动喝水,造成每天饮水量不足,处于轻度缺水状态,对健康构成潜在威胁;由于不了解饮水中致癌物的基本知识,人们一听说水中捡出致癌物就造成恐慌,个别地区短时期内甚至由此影响社会安定;一般民众在饮水行为上处于盲目状态;不能主动预防在家庭和日常生活中可能出现的饮水污染;不能识别不科学的不实的饮用水产品广告,做到理性消费;也不能在有了安全饮用水供应的条件下充分发挥它的有益作用。

由于我国给排水工程、水资源保护、水利工程等专业人员在学校的教材中缺乏安全饮用水有关知识的章节,走上工作岗位后,也很少主动去学习相关的知识,因此,上述盲区、误区在与饮用水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政府监督管理人员中也不同程度存在。2008年3月22日上午,南京某水科院技术人员在南京山西路广场举办世界水日宣传活动,宣传保护水资源和节水知识,笔者在接受科普教育同时,以市民身份有意询问在场几位青年宣传者(进一步交谈知他们均为研究生),竟没有1人知道现行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甚至连名字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都不知道,对饮用水水质标准、饮水与健康的基本知识及安全饮用水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基本都是空白。上述事例给笔者很大触动。这些人员已具备较高的素质,如果这些饮用水专业工作者和相关的政府监督人员还能更多地掌握安全饮用水和科学饮水的知识,岂不就能对我国的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

普及安全饮用水和科学饮水知识,实在是当务之急!

3.9 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不断发生

    近年来,我国大范围的水污染事件不断发生,以近5年为例,2005年11月13日黑龙江吉林市中石油吉化公司爆炸,造成松花江硝基苯污染,导致哈尔滨市停水4天,还影响了邻国个别城市。同年,广东北江又发生因企业违法超标排放金属镉,导致北江下游韶关、清远、英德3个城市饮用水受到威胁,部分城市自来水停水。2006年1月5日,河南巩义市6吨泄漏柴油经尹洛河进入黄河,形成60公里的污染带,影响下游山东省,63个取水口入山东前全部关闭。同年1月6日,重庆綦江古南镇重庆华强化肥有限公司泄漏600吨硫酸废水,排入綦江河,河面形成300米长污染带,沿岸3万居民停水2天。2007年5月29日,江苏无锡市太湖蓝藻爆发,严重污染饮用水水源,致自来水严重异臭味,影响全市80万居民正常供水。2009年2月20日,江苏盐城市标新化工厂含农药中间体废水排放污染饮用水源,水质异味,自来水厂停水3天,20万居民饮用水受到影响。

3.10 局部地区饮用水水质污染威胁民众健康

一是由水源水、自来水厂、二次供水事故性污染造成介水肠道传染病霍乱、甲肝、伤寒、菌痢等和化学性污染急慢性中毒案例时有发生。二是水性地方病:我国有6300多万人饮用氟超标的水,面临氟斑牙、氟骨症的威胁;有200多万人饮用砷超标的水,面临砷中毒、皮肤癌的威胁。三是局部地区的饮水水质有机污染、藻毒素污染与饮用者消化道癌症死亡率呈明显正相关。

此外,我国饮用苦咸水的人口有3800多万人,不但口感苦涩,影响生活质量,且长期饮用导致胃肠功能紊乱,免疫力低下。

总之,正如2005年9月24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一文所说:“我国饮用水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

4 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饮用水与健康的密切关系,我国饮用水安全的严峻形势,饮用水知识盲区的潜在危害,促使各级政府重视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4.1 由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问题,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批示:“要增强紧迫感,深入调研,科学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必须认真加以落实,使群众能喝上放心水”。“无论有多大困难,都要想办法解决群众的饮水问题,绝不能让群众再喝高氟水”等。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2005年1月11日在由第三军医大学舒为群教授为首的团队在多年调研基础上撰写的重庆市饮用水有机污染的报告上的批示后(批示内容见本章1.1),国务院有关部门迅速贯彻落实。由国务院发改委牵头,召集与饮用水安全密切相关的水利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等多次研究讨论全国的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在此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于2005年8月17日国办发(2005)45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2005年9月24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全文刊登了上述通知。

4.2 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主要有三个内容:

一、重申了党中央多次强调的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出:“水是生命之源,保障饮用水安全关系着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饮用水安全问题是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问题,也是国家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保障饮用水安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一项迫切任务”。

二、向全国民众公示了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具体内容。(一)认真组织规划编制工作。(二)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三)加大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力度。(四)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五)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六)建立储备体系和应急机制。

三、点明了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工作方法和方向。强调领导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建立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领导责任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综合治理,加大工作力度,千方百计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2005年后,国务院相关部委和各省市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在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针对本系统职责,下发了专门文件,编制了规范,实施了一些具体的措施。例如: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卫生部2007年7月25日联合发布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明确了分工职责:“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编制报批、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审核下达和建设管理监督等工作。水利部门商卫生等部门做好工程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具体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卫生部门负责项目建成前后的水质检测、监测,并提出地氟病、地砷病、血吸虫疫区需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水利部投入了巨资,加大农村饮水工程力度,抓紧解决广大农民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建设部制订了《全国城市饮用水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要求“近期着重解决供水水源问题,突发性水源污染事故频发地区城市的饮用水水质安全问题,远期全面提高饮用水质量,解决城市饮用水水质安全问题”,并按照城市类别和经济发展水平,规定了达到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时限。

卫生部下发了卫监督发[2005]495文件:“《卫生部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部门:

一、进一步提高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认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依法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监测工作。(一)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并实行卫生许可制度。(二)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二次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卫生监督监测,全面查情当地饮用水质量和主要卫生安全问题。对取水、制水、供水全过程的卫生安全监督监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三)建立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网,建立由中央、省、地市和县组成的饮用水水质和水源性疾病监测网,适时掌握饮用水水质和水源性疾病情况,严防介水传染病的传播流行。

三、加强法规标准制修订和饮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科研工作。

四、开展法律法规标准宣传。

五、建立饮用水卫生安全储备体系和应急机制。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对所辖各级政府立了“军令状”,明确了各级政府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职责。

但从上述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的文件下达后几年来全国的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饮用水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例如:国内严重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仍时有发生,严重的太湖蓝藻污染饮用水水源事件就发生在2007年夏季,部分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进展滞后于城镇居民改善水质的要求;卫生部门不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至今尚未有专职从事饮用水卫生的工作人员,饮用水监督监测经费没有保证,缺乏人财基本条件;尤其是农村改水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总之,饮用水安全方面积累的问题较多,还需相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落实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领导责任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艰苦奋斗,抓紧工作,无论有多大困难,都要想办法解决民众的饮用水安全问题。

5 全球关注饮用水安全

5.1 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社会关注饮用水安全

联合国在第四十七届联合国大会上正式提出:“提供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是人类的基本人权。”这一理念,并要求各成员国立法从保障人权高度开展饮用水安全工作,同时由联合国倡导开展安全饮用水相关的全球性活动:如每年3月22日的“世界水日”;“千年发展目标”强调人人都应享有安全饮用水和适当的卫生。“2005-2015生命之水世界行动十年”等。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会加大对发展中国家饮用水工程的经费和技术支持,其中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联合国环境卫生十年活动”就对我国农村改水提供贷款服务。世界卫生组织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组织研究制订,并不断修改出版《饮用水水质准则》,并要求各成员国依据此结合本国实际制订具法律效力的饮用水水质标准。

国际上以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欧盟等国家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较为先进。

首先,这些国家都有专门的法律,以法律来强制保障安全饮用水标准的实施。美国1974年制定了《安全饮用水法》,并于1986年和1996年二次修订;日本有《水道法》;加拿大《安全饮用水法》2001年修订;欧盟各国以2003年1月修订的《德国饮用水条例》为蓝本;特别是澳大利亚各州都有饮用水的法规,并以此为专题开展全民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意识,全国上下视“水为生命的血液”一样地保护饮用水水源,禁止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河道,连落叶、枯草都要设栏截板防止其卷入水中;其立法思想不仅单纯保护人体健康,同时兼顾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这些国家自来水厂的建设、管理以政府为主。投资也是以政府为主、市场运作为辅,合理收取水费。在管理方面,澳大利亚从上到下建立部长级理事会、社会咨询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三个层次的饮用水政府管理机构,信誉高,澳大利亚人把对饮用水安全的信任和对政府的信任捆绑在一起,相信政府提供的饮用水肯定是安全的,能放心直接饮用。

第三、这些国家不单重视饮用水水源的选择保护,对自来水厂水质净化和管理,管网的保护,取水、制水、输配水各环节的安全都非常重视,使供应的自来水都达到可直接饮用的水平;同时也根据民众改善提高水质的要求和可能的薄弱环节,重视水质处理器的应用和管理,美国国家卫生基金会(NSF)有严格的水质处理器质量标准。

另外,美国的自来水协会,日本的水道协会等饮用水相关的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协助饮用水安全的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总之,这些国家都认识到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都在千方百计保障民众喝上安全饮用水。

这里以笔者亲身经历来反映全球关心饮用水安全的一个实例:1993~1995年,苏州新加坡工业园处于基础建设阶段,着重建设园区道路骨架,供电设施和将来供应工业用水和园区职工及居民饮用水的自来水厂。按照国际惯例和我国政府有关规定,自来水厂的水源选择需作水源水质评价,笔者为技术负责人。历时1年多的水源水质评价工作过程中获知,新加坡资政李光耀最关心自来水厂建设,他认为,自来水厂不仅关系园区基础建设和将来工业产品质量,其水质更直接关系到职工和居民的身体健康,因此,李光耀特别关心自来水厂水源选择,亲自过问水源水质,要求水质检测项目必须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所有水质指标项目,除江苏测定的指标外,部分项目送WHO有关实验室测定,直至彻底搞清水质安全程度,并亲自拍板定下水源地。1995年8月28日,新加坡政府内阁资政李光耀和时任中国政府总理李鹏亲自为苏州新加坡工业园自来水厂太湖取水口揭牌(图1-3)。当时中国各大媒体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均以头条重要新闻作了报道,国际上一些知名媒体也均做了报道。此碑基石将永久矗立在苏州新加坡工业园自来水厂水源太湖取水口,象征着新加坡和中国2国国家领导人对饮用水安全的重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全球关注饮用水安全。


图1-3  苏州新加坡工业园自来水厂太湖取水口纪念碑

注:碑文为苏州工业园区太湖取水口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新加坡政府

内阁资政李光耀阁下为苏州工业园区太湖取水口揭牌

5.2每年3月22日的世界水日

根据联合国《21世纪议程》第18章有关水资源保护、开发管理的原则,1993年1月18日,联合国第17次大会通过了193号决议,决定从1993年开始,确定每年的3月22日为“世界水日”。决议提请各国政府根据自己的国情,在这一天开展一些具体的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意识。各国政府届时均举办一些宣传活动。中国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考虑到“世界水日”与“中国水周”的宗旨和内容基本相同,从1994年开始把中国水周的时间改为3月22日~28日,围绕每年主题,开展各种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和国际间关心水、爱惜水、保护水和水忧患意识,促进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加强饮用水的保障工作。下面列出每年“世界水日主题”和“中国水周主题”。可见每年的主题均直接或间接与饮用水有关。如:世界水日主题,2000年为水与健康(water and health);2005年为:生命之水(water for life);2008年为:水和环境卫生设施(water sanitation);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2005年中国水周的主题,更直接命名为: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

 

附:世界水日主题(1994-2009)和中国水周主题(1996-2009)

世界水日主题

1994年:关心水资源人人有责(Caring for Our Water Resources is Everyone’s  Business)

1995年:妇女和水(Women and Water)

1996年:为干渴的城市供水(Water for Thirsty Cities)

1997年:水的短缺(Water Scarce)

1998年:地下水—看不见的资源(Ground Water –Invisible Resource)

1999年:我们(人类)永远生活在缺水状态之中(Everyone Lives Downstream)

2000年:水和健康(Water and Health)

2001年:21世纪的水(Water For the 21st Century)

2002年:水与发展(Water for Development)

2003年:水——人类的未来(Water for The Future)

2004年:水与灾害(Water and Disasters)

2005年:生命之水(Water for Life)

2006年:水与文化(Water and Culture)

2007年:应对水短缺(Coping with Water Scarcity)

2008年:水和环境卫生设施(Water Sanitation)

2009年:跨界水——共享的水、共享的机遇(Shared Water-Shared Opportunities)

中国水周主题

1996年:依法治水,科学管水,强化节水

1997年:水与发展

1998年:依法治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1999年:江河治理是防洪之本

2000年:加强节约和保护,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2001年: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2002年: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03年:依法治水,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2004年:人水和谐

2005年: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

2006年: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

2007年:水利发展与和谐社会

2008年:发展水利,改善民生

2009年: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保护水资源

 


 

第二章 饮水的水质要符合标准

 

1 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安全性

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2004)指出:饮用水水质限值是指60公斤体重的人每天饮2升水,并用此水洗漱、沐浴对人体健康影响70年终生安全。

我国现行的“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释义”指出:该水质标准值不但经口饮水是安全的,而且用符合该标准的水洗澡、漱口等生活用水及通过呼吸和皮肤接触而产生对人体的健康影响也是安全的。

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水为安全饮用水。

科学饮水的核心是饮用的水要符合安全饮用水水质标准。每位民众特别是与饮用水相关的工作人员都应熟悉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基本知识;尤其应知道饮用水主要水质指标的卫生学意义;掌握自己饮用的水质是否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简易判别方法。

2 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基本知识

2.1我国现行的饮用水水质标准内容简介

我国现行的饮用水水质标准名称是“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其中“GB”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国标”是汉语拼音的缩写,“5749”是标准的序号,“2006”指2006年发布。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值是以保护人群健康和保证人类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对饮用水中与人群健康相关的各种因素(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法律形式作出的水质量值规定,即水质限值,又称水质标准值。其含意是水质指标在此限值以下,对饮用者的健康和生活质量终生安全;反之若超过该限值,就有可能危害健康和生活质量。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另一组成是法定的行为规范,是为保证水质限值的实现,而对水源水、自来水厂制水、输配水和二次供水作出的行为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需经“标准化法”指定的标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一经批准发布,就具法律效力。《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12月29日批准发布,2007年7月1日生效实施。

2.1.1 水质指标限值

(1)水质指标限值项目

我国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包括水质指标限值106项,其中包括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42项,水质常规指标指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含微生物指标4项,毒理指标15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7项,放射性指标2项,消毒剂指标4项);另外包括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64项。水质非常规指标指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实施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含微生物指标2项,毒理指标59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3项。

(2)水质卫生要求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第四章规定,饮用水水质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一、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这就从饮用水这一环节上预防了本书第一章2.6.1所述的由细菌性病原体、病毒、原虫、寄生虫等水源性疾病病原体引起的如霍乱、伤寒、甲型肝炎、戊型肝炎、细菌性痢疾、腹泻等介水传染病。

二、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健康。随着工业的发展,污染的加剧,排入水中的化学物质品种和数量越来越多。随着水质检测技术的提高,最低捡出限越来越低,痕量的化学物质定性定量能捡出的日趋增多。作为饮用水,一是所含的化学物质必须终生不得危害健康,在此前提下,制定出科学的水质限值,这就从根本上预防了由水中化学物质引起的人群急慢性中毒和致癌、致畸、致突变等远期危害。二是饮用水中还是容许在限值以下浓度、不会危害健康的化学物质的存在。明确这一条对解释饮用水中有害化学物质包括化学致癌物浓度的科学性尤关重要。

三、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健康,释义同上述。

四、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指饮用水的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等感官性状良好。人们饮水和供个人卫生、生活用水,不但保障饮用者健康,还保障了饮用者的生活质量。

五、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这就保证了从自来水厂输送出来的水通过管网后,到居民用水点的水中微生物指标始终符合饮用水水质限值。

2.1.2 法定的行为规范

为了保证饮用水水质限值的实施,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取水、制水、供水各环节作出了一体化监督管理的行为规范。即:

饮用水水源:采用地表水为饮用水水源时,其卫生要求应符合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采用地下水为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集中式供水单位: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应按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执行。

二次供水:二次供水的设施和处理要求,应按照GB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执行。

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处理生活饮用水采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pH调节、防锈、阻垢等化学处理剂应符合GB/T17218《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生活饮用水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水处理材料应符合GB/T1721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水质监测: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按照CJ/T206《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执行,村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按照SL308《城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执行。

水质检验方法: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按照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前言”的第一句话就是“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纵观该标准的内容,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达到了国务院2005年提出的“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饮用水水质国家标准”的要求。

鉴于该标准和每个人的健康及生活质量密切相关,更和饮用水行业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密切相关,特将我国现行饮用水水质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全文作为本书附录,供读者查阅应用。

2.2 饮用水水质指标限值是怎么制定的

2.2.1 对需要确定限值的水质指标项目的选择依据

目前,全世界已在水中发现2000多种化学污染物,在饮用水中已鉴别出数百种化合物,其中多数为有机化合物。但是不可能对已鉴别出的每种化合物都制定标准限值。这不仅是因为没有足够的科学资料制定标准,更是由于没有必要。因此,应从实际出发,选择一定数量的指标确定限值,选择需确定水质限值的水质指标的依据包括以下几点:

(一)对水质和健康、生活质量能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饮用水中污染物很多,有些对水质影响不大,不影响水的感官性状,而且毒性也低,对这类物质,确定限值的必要性不大;对那些能明显影响水的外观、色、臭、味的物质,以及毒性大,对健康、生活质量有明显危害的物质,就有必要制定限值,以确保饮用水的安全。

(二)具有足够的制定水质限值的科学依据

制定标准限值是以现场调查和科学研究资料为依据。主要是以动物毒理学资料和人群流行病学调查资料等为依据。如果科学依据不充分,就无法制定限值,即使客观上需要限值,也只能抓紧研究,待具备科学依据后再纳入标准。

(三)已知在水中含有一定浓度,且经常捡出

在饮用水中已检出数百种污染物,但多数化合物的浓度很低,甚至低于检出限,并不经常捡出,因此没有必要制定限值。只有当化合物含量达到一定水平,有造成危害的可能性,而且检出频率高,才有必要制定限值。

(四)具有可行的检测方法

为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必须进行经常性水质检验,从而作水质的安全评价,所以只有对具有可行检验方法的物质才能纳入标准。

2.2.2 水质指标限值的确定方法

主要根据大量动物毒理试验,现场人群流行病学调查等科学研究,得到下列几个关键的结果:

(1)阈值:即低于某剂量水平时就不会引起有害作用,此剂量称为“阈值”。

(2)每日耐受摄入量:即在一生中从食物或饮用水等途径摄入某化学物质而不造成明显健康危害时,其每日摄入该化学物质的量。

(3)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剂量水平:在动物实验研究中,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最高剂量(或浓度);观察到有害作用的最低剂量(或浓度)。

(4)不确定系数:因为在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动物实验所获得的资料来决定限值。显而易见,从动物实验资料外推到人时存在着许多不确定因素,为了确保制定的化学物质限值足以保护人体健康,在计算限值时需充分考虑不确定因素,因此往往使用“不确定性系数”,又称“安全系数”,一般为100~1000。

(5)采用数学模式确定饮用水水质限值:根据每种化学物质上述4个实验数据,再结合饮用者的体重,从饮水中摄入该化学物质所占比例,每日饮水摄入量等数据。采用经科学研究得出的数学模式,计算出该化学物质在饮用水中的水质限值。非致癌物和潜在致癌物采用的数学模式不同。

水质指标限值的确定方法比较专业、复杂。饮用者只需一般的了解,知道饮用水水质指标限值的制定是很严格、很科学的就可以了。

2.2.3 我国饮用水水质指标限值的修订

现行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对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水质指标限值由35项增至106项。

饮用水水质指标限值的确定,要求高、难度大、工作量大、不可能由单独一个国家独立完成。世界卫生组织从1974年起,由40多个国家、300多位科学家,经几十年研究,分别于1984年、1996年、2004年编制出版了《饮用水水质准则》(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第一版、第二版、第三版,提出了全球共享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值,指导各成员国作为制订饮用水水质标准的依据,要求成员国结合国情,建立自己国家的、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法律效力的饮用水水质国家标准。此工作仍在进行中。

我国现行的饮用水水质标准的饮用水水质限值主要取自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2004)及补充本(2006),并参考了欧盟(1998)、美国(2004)、俄罗斯(2002)和日本(2004)的饮用水水质国家标准,结合我国国情,即原有水质标准的基础及积累的相关科学依据资料。饮用水水源至用户点一体化管理中各环节的实际情况等修订而成。

2.3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属性和作用

2.3.1 属性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我国保障饮用者饮水和洗漱、沐浴等生活用水安全的基本技术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七条规定,保障人体健康的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2.3.2 法律效力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并自2007年7月1日实施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引起甲类传染病(指霍乱)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第七十三条规定了饮用水供水单位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的法律责任。

可见,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已列为基本法律(刑法)、一般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等的有关条款,具法律效力。

2.3.3 作用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一是作为公民和有关部门依法设计、生产、销售、检测、评价、监督、管理的依据;二是行政部门依法执法的依据;三是司法部门依法司法的依据。已成为我国饮用水法制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改善和提高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保证饮用水安全、保障民众健康将发挥重要作用。

2.4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应用时的几点说明

2.4.1 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的正确应用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水平相差很大,为了能包含全国的饮用水水质的主要问题,指标数就会很多,但对某一个具体地方而言,就不大可能会遇到所有指标都存在问题,因而有必要将指标分为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两类。常规指标是指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而非常规指标则是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实施的饮用水水质指标。在实际工作中,也许会被认为常规指标是必测指标,而非常规指标是选测指标,这种想法不够全面。应明确两点:一是非常规指标并不是不重要指标,有可能该指标,反映的是当地最关键的问题,只不过当前还不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非常规指标同样是强制性标准,非常规指标超标了,同样是不许可的。例如非常规指标中的“微囊藻毒素-LR”对饮用水水源为湖泊(如太湖、巢湖、填湖等)的地区,特别是蓝藻暴发的季节,该指标是当地水质关键的指标之一,必须严肃对待,加强监测和净化、治理;但该指标对饮用水水源是深层地下水或长江的地区来讲,尚不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二是常规指标并没有必要全部检验,例如:如果当地采用氯气消毒,则臭氧和二氧化氯及其消毒副产物:溴酸盐、甲醛和亚氯酸盐、氯酸盐就没有必要检验;如未捡出总大肠菌群,则耐热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就不可能有,因而也没有必要检验。所以在一般情况下,需要检验的常规指标约为34项(即常规指标总数42项,减去上述8项)。

2.4.2 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的正确应用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体现了以人为本思想,面向城乡全体居民,城乡采用同一标准。同时又实事求是,为了解决现阶段部分农村技术和经济条件尚难达到该标准的客观现状,可采用过渡办法,对106项水质指标中的14项指标,降低对10项感官指标和有安全保证的3项毒理指标、1项微生物指标的要求。

应用中一是应明确其前提是在保证饮用水安全基础上,科学地降低要求,水质安全是有保证的(其理由将在本书“各饮水水质指标的卫生学意义”章,节中阐明)。二是应用中应注意,上述降低部分水质指标要求的做法,只适用于经济、技术条件困难地区,是过渡期,需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三是这些地区不应放松对水质安全的要求,应创造条件,缩短过渡期,提高经济、技术水平,一旦条件成熟,则尽早全部采用42项常规指标和64项非常规指标的饮水水质限值。

2.4.3 饮用水消毒与消毒副产物的关系

    (1)近二十年来发现氯化消毒、臭氧、二氧化氯消毒均会产生多种消毒副产物,氯化消毒的消毒副产物就达300多种;(2)消毒副产物会对健康造成危害。如氯化消毒的副产物三氯乙烷、一氯二溴甲烷等和臭氧消毒的副产物溴酸盐都被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确认为致癌物,有的还有致畸形和神经毒性作用。(3)应高度重视在饮用水消毒时尽量降低副产物的生成,采用技术手段减低消毒副产物的前体物质,如氯消毒时原水中的腐殖质等大分子团有机副产物的生成量,臭氧消毒时原水中溴化物含量等,选择消毒剂最佳投加量和投加点都能有效降低副产物的生成量。现有的技术是能将消毒副产物降低到水质限值以内,即保证饮用水的安全。(4)消毒副产物引起的危害与由微生物引起的危害相比还是小的。决不可以看到消毒副产物的危害而放弃对饮用水的消毒。世界卫生组织要求各成员国对饮用水必须消毒,我国和美国等在国家标准中均强调饮用水必须消毒。

2.4.4 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和我国饮用水国家标准的关系

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是在严格的科学研究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可供各国制定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时作为指导值和依据,不具法律效力。因为各国国情不同,所以世界卫生组织明确提出不提倡将《饮用水水质准则》作为国际统一的饮用水水质标准。

我国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质限值主要取自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并参考发达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充分利用国内科研资料,结合国情制定,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经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具法律效力。国内外专家普遍认为,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就其内容来说,已基本实现了与国际同类先进标准接轨(见表2-1)。主要差距在执行的自觉性和严肃性。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的部门领导,要求具体单位执行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这是完全没有必要,也是不可行的。

表2-1  国内外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比较

 

指标分类

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

《饮用水水质准则》

2004年

美国

EPA

2004年

欧盟标准

1998年

日本标准

2004年

微生物

6

7

7

5

2

消毒剂及其副产物

19

6

7

2

15

无机物

17

18

17

14

25

农药

19

37

24

2

1

有机物

23

38

29

9

20

感官和一般化学

20

27

15

15

14

放射性

2

2

4

2

0

合计

106

135

103

49

77

2.5 国际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特点和趋势

2.5.1 用法律保障标准的制定和执行

例如美国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就是在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下制定、完善和执行的。1974年发布的《安全饮用水法》和1986年《安全饮用水法修正条款》奠定了保证饮用水安全的法律框架,国家一级和二级规则确定了需要控制的水中污染物的详尽指标和要求。根据该法律规定,对水质标准进行严格的动态修订,每隔三年要从最新的重点污染物目录中选择25种进行水质标准值的制定,并每隔三年要对以前发布的标准进行审查。

2.5.2 <,B>明确微生物指标是饮用水的首要问题

    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2004,第三版)明确提出:无论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与饮用水安全有关问题大多来自于微生物,并将微生物问题列为首位。美国、英国等少数发达国家除了更重视原有的微生物指标外,已将隐孢子虫,贾第鞭毛虫、军团菌和病毒等指标列为其饮用水水质标准的重要控制项目,美国还从控制微生物风险方面考虑把浑浊度列入微生物指标。

2.5.3 重视消毒剂和消毒副产物

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2004,第三版)将消毒问题列于第二位。在安全饮用水的供应过程中,消毒无疑是很重要的,美国《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明确规定:饮用水必须经过消毒。但消毒在保证微生物安全的同时带来了其消毒过程中所产生的副产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问题。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就率先开展了消毒副产物方面的研究工作,确认了加氯消毒会产生有机卤化物的健康风险,并专门制定了《消毒与消毒副产物条例》,自2002年起饮水中总三卤甲烷浓度由0.1mg/L降低到0.08mg/L,并增加了卤乙酸浓度不超过0.06 mg/L的规定。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2004,第三版)把臭氧的消毒副产物溴酸盐由0.025mg/L降低到0.01mg/L。

2.5.4 水质指标数量多,要求严

如美国1914年饮用水标准只包括细菌平板计数和大肠杆菌2个项目,2004年美国《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已增加到103项,并且指标限值要求也越来越严。美国、欧盟等对铅、镉、砷水质限值修订,提高了水质要求。

2.5.5 标准制定过程中进行风险效益投资分析

风险效益投资分析是今后制定饮用水水质标准的重要步骤,美国在制定饮水标准是格外关注这一问题。在饮用水水质标准或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水质要求,需作详细调查,弄清调整指标可能取得的效益和降低的风险,提供改善指标的可行净水措施,并进行效益和投入的分析,这样制定的标准才更合理,更具可行性和科学性。

2.5.6 公众参与标准的制定和应用

例如美国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由美国环保局遵照《安全饮用水法》的规定制定。其中规定必须由公众参与制定标准。饮用水水质标准制定分为6个阶段即:(1)资料建议;(2)编制污染物基本文件;(3)拟定标准内容;(4)建议标准定稿;(5)最终标准定稿;(6)公布最终标准。其中在第4阶段要通过专题讨论和公众会议对拟定标准内容进行公众评议,在此基础上才能将建议标准定稿。在第5阶段,规定再次要由公众对公布的建议标准和影响评估进行评议,然后才能将最终标准定稿。

欧盟《饮用水水质指令》(98/83EC)则规定,要将饮用水水质检测数据和结果完全像社会公布,并说明水质达标和安全与否,规定每个欧盟国家应发布水质年报。

3 饮用水水质指标的安全性次序和分类

3.1 水质指标的安全性次序

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2004,第三版)指出:各类水质指标在安全性的次序中,微生物指标属首位,其次是消毒剂及其消毒副产物,第三是无机物和农药有机物,第四是感官性状可接受程度,第五是放射性指标。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饮用水水质指标的安全性次序同世界卫生组织上述排序。

3.2 水质指标的分类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将水质指标分为五类,其次序是:第一类微生物指标。第二类毒理指标:因消毒副产物、无机物、农药和有机物这类指标,主要依据动物毒理试验和人群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制订水质指标限值,因而均归入毒理指标。第三类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因该类化学物质水质指标限值的制订主要依据该化学物质对水的感官影响而定,所以连同感官性状指标一并列为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第四类放射性指标。第五类消毒剂指标:消毒剂从其对水质消毒,保障水质安全的重要性考虑,把“消毒剂及其消毒副产物”列为水质安全排序第2位,但其水质指标限值及要求同时应依据它对水的消毒效果而制定,故另列一类,单独列于GB5749-2006的表2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水质指标的分类及指数见表2-2,每类指标及每项指标的卫生学意义将在下节中详述,以供读者在遇到水质问题时查阅和应用。

表2-2  GB5749-2006饮用水水质指标的分类

序号

水质指标分类

项目数

常规指标

非常规指标

总数

1.

微生物指标

4

2

6

2.

毒理指标

14

59

6

2.1

消毒副产物

5

10

15

2.2

无机物

9

8

17

2.3

农药

0

19

19

2.4

有机物

1

22

23

3.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17

3

20

4.

放射性指标

2

0

2

5.

消毒剂指标

4

0

4

总计

 

42

64

106

4 饮用水水质指标限值的卫生学意义和制定依据

4.1 水质常规指标(42项)

4.1.1 微生物指标(4项)

我国和世界各国由饮用水中微生物引起的健康风险最大,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2004,第三版)列出了引起介水渲染并的27种病原体,列于饮用水安全性的首位。一是由于各种病原体的检验较为复杂,二是污染饮用水引起肠道传染病的病原体均来自人和温血动物的粪便,因此微生物的主要指标采用粪便指示菌,又称肠道传染病指示菌,采用大肠菌群指示水体是否存在肠道传染病的可能性。总大肠菌群主要包括的4个菌属:埃希氏菌属、柠檬酸菌属、克雷伯菌属和肠杆菌属。这些菌属可以在人、畜粪便中检出,有的也可以在营养丰富的水体中检出,即在非粪便污染的情况下,也有检出这些细菌的可能性。耐热大肠菌群组成与总大肠菌群组成相同,但主要组成是埃希菌属,在此菌属中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仅有一个种,即大肠埃希氏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菌属和肠杆菌属所占数量较少。作为粪便污染的指示菌,大肠埃希氏菌检出的意义最大,其次是粪大肠菌群和总大肠菌群。

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依测定方法不同而浓度单位不同,用多管发酵法测定,其单位为MPN/100mL(Maximun Possible Number 最大可能数);用滤膜法测定时单位为CFU/100mL(Colony Forming Units 菌落形成单位)。

(1)总大肠菌群

总大肠菌群系一群在37℃培养24h至48h能发酵乳糖、产酸产气的革兰氏阴性无芽孢杆菌。总大肠菌群主要来自人和温血动物粪便,可以指示肠道传染病传播的可能性;总大肠菌群还可能来自植物和土壤,一般地说,总大肠菌群能够指示肠道传染病菌存在的可能性,但它不是专一的指示菌。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任意10O mL水样中不得检出总大肠菌群。

如果在水样中检出总大肠菌群,则应再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以证明水体是否已经受到粪便污染;如果水样中没有检出总大肠菌群,就不必再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总大肠菌群是评价饮用水卫生质量的重要微生物指标之一。

(2)耐热大肠菌群(又称粪大肠菌群)

耐热大肠菌群来源于人和温血动物粪便,是水质粪便污染的重要指示菌。检出耐热大肠菌群表明饮水已被粪便污染,有可能存在肠道致病菌和寄生虫等病原体的危险。GB5749-2006中规定每10O mL水样中不得检出耐热大肠菌群。

(3)大肠埃希氏菌

大肠埃希氏菌是粪便污染最有意义的指示菌,已被世界上许多组织、国家和地区使用。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生活饮用水中10OmL水样不得检出大肠埃希氏菌。因此,GB5749-2006新增加大肠埃希氏菌指标,限值为100mL水样不得检出。并注明:若检出总大肠菌群,须进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检测。若水样中检出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说明水体可能已受到粪便污染,存在发生肠道传染病的可能性,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4)菌落总数(又称细菌总数)

水中菌落总数可作为评价水质清洁程度和考核净化效果的指标。我国以往的饮用水标准中均规定菌落总数(原称细菌总数)指标,并已积累大量数据。根据调查,我国各地出厂水的水质只要认真进行净化和消毒,都能达到此标准要求。

在国外,部分国家的饮用水标准也规定菌落总数指标,而另一些国家无此项规定。

GB5749-2006规定菌落总数限值为每毫升水样不超过100CFU。小型水厂和分散式供水菌落总数限值为每毫升水样不超过500CFU。

菌落总数增多说明水体已被污染,但不能说明污染来源,也不能说明该水体传播传染病的风险程度。因此,必须结合总大肠菌群来判断水质污染的来源和安全程度。

4.1.2 毒理指标(15项)

本文采用以下缩略语:

ADI:每日容许摄入量;

IARC:国际癌症研究中心;

IPCS:国际有毒化学品安全规划;

JECFA:食品添加剂与污染物联合专家委员会;

JMPR:农药残留联席会议;

LOAEL:最小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

MCLG:最高污染水平目标值;

NIP:国家毒理学计划;

NOAEL:最大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

PTWI:暂定每周可耐受摄入量;

TDI:每日可耐受摄入量;

WHO/PES:世界卫生组织农药评价计划。

    因这类化学物质在饮用水中的水质限值主要依据动物毒理试验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而得出,故归入毒理指标,水质常规指标的毒理指标共15项。

(1)砷

砷在地壳中广泛存在,天然水中含微量的砷,浓度一般为1μg/L~2μg/L。砷是饮用水中一种重要的污染物,来源于天然矿物溶蚀、冶炼和电子制造工业废水,杀虫剂。通常饮用水中砷超标主要来源于地下水为原水的供水。

砷是少数几种会通过饮用水使人致癌的物质之一。内蒙、山西和台湾等地流行病学调查已确证砷对人体健康的危害。饮用高浓度砷的饮水会在人的几个部位致癌,特别是在皮肤、膀胱和肺部。三价无机砷比五价无机砷有较强的活性和毒性,一般认为,三价砷是致癌物。然而,对致癌机理以及在低摄入量时的剂量-反应曲线尚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及争议。因为无机砷化合物对人有致癌作用已有足够证据,对动物的致癌作用也有少量证明,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化学物致癌分类:将无机砷分在第1组(使人致癌的物质对人致癌性证据充分)。

依据现有认识,饮水中砷的浓度在0.05mg/L对人体健康是安全的,从安全性考虑,各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现行饮用水标准均为0.01mg/L。为此,我国的饮用水标准也改为0.01mg/L,小型水厂和分散式供水可暂执行0.05mg/L。

(2)镉

    饮用水中镉的污染可能来自镀锌管中锌的杂志和焊料及某些金属配件,美国在公共供水中镉的平均浓度为1.3μg/L,我国饮用水中镉的浓度通常均低于1μg/L。

    镉的毒性很大,摄入后最初在肾脏累积,生物半衰期约10~35年。肾脏是镉毒性的主要靶器官。食用镉污染的食物可能造成慢性中毒,在日本发生的“痛痛病”就是典型例子。镉具有通过吸入途径致癌的证据,但没有经口摄入途径致癌的证据,也没有明确的遗传毒性证据。IARC化学物致癌分类将镉及镉的化合物分在2类A组,对动物致癌性证据充分,对人致癌性证据有限。

世界卫生组织2004年发布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第3版)》饮用水中镉的准则值为0.003mg/L。美国(2004),欧盟(1998)饮用水中镉的标准植均为0.005mg/L。根据我国几年来实际工作情况认为,0.005mg/L的限值在我国是安全的,也是可以达到的,因而,GB5749-2006镉的水质限值为0.005mg/L。

(3)铬

六价铬的毒性远大于三价铬,在氯化和曝气的水中,六价铬为主要形式。在我国用大鼠试验,三价铬长期经口致癌性试验没有发现肿瘤发病率的增加,而大鼠用六价铬经吸人途径染毒实验显示有致癌性,但是没有经口染毒的致癌性实验证据。一些流行病学研究发现了吸人暴露六价铬与肺癌之间的联系。IARC化学物致癌分类将六价铬列为第一组(使人类致癌物),三价铬被列为第3组。现有证据未能对人类致癌性进行分级评价。六价铬化合物具有遗传毒性的活性。我国的饮用水中铬的标准均标明为六价铬。

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2004,第三版)饮用水中铬的准则值均订为O.05mg/L。根据我国现有资料,基于毒性考虑多年来实行的饮用水中六价铬的标准0.05mg/L是安全的,也是可行的。

(4)铅

天然水中很少含有铅,自来水的铅主要来自含铅的管道系统,如输水管、焊料、管件及其接头,聚氯乙烯水管业可能含铅,因为铅作为稳定剂用于生产该种塑料管,当水在此类管道中存放过久时,就会有铅释放水中。从管道系统溶出铅的量与几个因素有关,包括自来水的pH、温度、水的硬度和水在管道中停留时间。软水、酸性水是管道中铅溶出的主要因素。

饮用水中铅浓度一般低于5μg/L,但在有含铅配件的地方浓度甚至可高达100μg/L。

人在妊娠的第12周铅就由胎盘转移,并贯穿胎儿的整个发育过程。幼儿吸收的铅为成人的4~5倍,而生物半衰期比成人要长得多。铅是一种全身性毒物并在骨骼中蓄积。婴儿、6岁以前的儿童以及孕妇是铅危害的最易感者。铅还会直接干扰钙的代谢,或通过干扰维生素D的代谢而间接起作用。铅没有阈值。铅对中枢和周围神经系统两者都是有毒的,引发脑下部神经和行为影响。

前瞻性(纵向)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表明,若产前暴露于铅可能对智力发育有早期影响,但不会持续到4岁。实验动物饲以高浓度铅化合物饲料引发肾肿瘤,IARC化学物致癌分类将铅和元机铅化合物列人2B组(对动物致癌证据充分,对人致癌证据有限)。然而,有证据表明低浓度的铅对人有神经毒性作用而不是致癌作用。

假定饮用水占总摄入的分配系数为50%,按婴儿体重5kg计算,每日饮水量0.75L,则饮用水中铅的限值订为0.OImg/L。因为婴儿是整个人群中最敏感的部分,此限值对其他年龄组人群均有保护作用。因而GB5749-2006铅的水质限值为0.01mg/L。

饮用水中大部分铅是从管道而来的,因而,在进行涉水产品的评审和监督时,应注意管材(例如聚氯乙烯水管)、管件(特别是含铅合金制成的铜管件)、焊料和配件并减少管道的腐蚀。

(5)汞

在未污染的饮用水中几乎所有的汞可看作是无机二价汞(Hg2+),只有在淡水和海水中元机汞才会甲基化,所以不大可能有从饮水摄入有机汞化合物的直接风险,特别是烷基汞化合物。

不论是人还是实验动物,经过短期和长期暴露于无机汞化合物,它的毒性作用主要是对肾脏而不是神经系统。对大鼠的影响是增加肾脏的绝对和相对重量,肾小管坏死,蛋白尿和血白蛋白减少。对人口服急性中毒主要是造成出血性胃炎和结肠炎,最后造成肾损伤。总体上看,氯化高汞(Ⅱ)可能增加某些良性肿瘤的发生,致病部位是受损伤严重的组织,并具有弱遗传毒性作用。

1971年至2004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饮用水中总汞的限值为0.001mg/L(总汞)。但在2004年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第3版)》的补充本中认为饮用水中存在的汞不应包括有机汞,而将汞的准则值改为无机汞的值,并将限值修改为0.006mg/L。我国GB5749-2006对此项未作更改,饮用水中汞仍可解释为总汞(无机汞和有机汞之和),限值仍为0.001mg/L。

(6)硒

硒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硒缺乏时可患克山病和大骨节病,使人体免疫力降低,癌症患病率升高等。但人和动物摄入过量的硒,可发生硒中毒。人的地方性硒中毒临床表现为食欲不振、四肢无力、头皮瘙痒、癫皮、斑齿、毛发和指甲脱落。牲畜的硒中毒表现为食欲减退、脱毛、脱蹄、黄胆、贫血等。食用含高硒的植物后,可在短期内致死。

地方性硒中毒多半由于土壤中含硒较高,致使当地粮食作物、蔬菜和牲畜体内积蓄硒过多。人长期硒暴露的毒性作用表现在指甲、头发和肝脏。中国提供的资料指出,当每日摄入超过0.8mg时,会出现临床和生化指标的改变。曾有报道,一群142人从食物平均每日摄入0.24mg(最大0.72mg)没有硒中毒的临床或生化体征。

基于为观察到硒对人有害作用的水平(NOAEL)为4μg/Kg体重.d,对成人硒的每日摄入量为0.94μg/Kg体重,10%的硒摄入量来自饮水,由此推算饮水中硒的限值为0.01mg/L。世界卫生组织自1963年以后将饮用水中硒的准则值订为0.01mg/L,直至2004年出版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第3版)》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仍采用0.01mg/L。

我国根据硒的毒性,并考虑到从食物中可能摄入的硒量,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硒的限值订为0.01mg/L。

(7)氰化物

氰化物主要来自工业废水,有剧毒,作用于某些呼吸酶,引起组织内窒息。首先影响呼吸中枢及血管舒缩中枢。慢性氰化物中毒时,甲状腺激素生成量减少。

氰化物使水呈杏仁气味,其味觉阈浓度为0.1mg/L。动物实验表明,氰化饵剂量为0.025mg/kg体重时,大鼠的过氧化氢酶增高,条件反射活动有变化;剂量为0.005mg/kg体重时无异常变化,此剂量相当于在水中0.1mg/L。考虑到氰化物毒性很强,采用一定的安全系数,GB5749-2006饮水中氰化物水质限值不得超过0.05mg/L。

世界卫生组织对饮用水中GB5749-2006氰化物的限值几经改动,在2004年出版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第3版)》中氰化物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订为0.07mg/L,这是根据实验动物猪的六个月试验发现血清生化指标的改变而确定的。该值被认为可以保护急性的和长期的氰化物暴露。

(8)氟化物

氟化物在自然界广泛存在,适量的氟被认为是对人体有益元素。摄入量过多对人体有害,可致急、慢性中毒(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氟斑牙和氟骨症)。

现今全国饮用水氟化物超过1.0mg/L的供水人口仍有6千余万人,氟化物是通过饮用水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最大的地球化学物质。也是我国饮用水水质改良的重点工作。

我国在流行病学方面进行过大量调查资料表明,在一般情况下,饮用含氟量0.5mg/L~1.0 mg/L的水时,氟斑牙的患病率为10%~30%,多数为轻度斑釉;1.Omg/L~1.5mg/L时,多数地区氟斑牙患病率已高达45%以上,且中、重度患者明显增多。当水中氟化物超过2.Omg/L时,学龄儿童(以8~15岁计)约为60%~70%;当水中氟化物浓度达到4mg/L时,几乎所有当地成长儿童均出现氟斑牙症状,成人氟骨症患者明显增多。

适量氟化物有利于预防龋齿发生,调查资料表明,水中含氟量0.5mg/L以下的地区,居民龋齿患病率一般高达50%~60%;当含氟为0.5mg/L~1.0mg/L的地区,则一般仅为30%~40%。

综合考虑饮水中氟含量为1.O mg/L时对牙齿的轻度影响和氟的防龋作用,以及对我国广大的高氟区饮水进行除氟和更换水源所付的经济代价的承受能力,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氟含量限值订为1.Omg/L。但考虑到我国农村小型供水的降氟改水任务还十分艰巨,在短期内要求达到1.O mg/L,在经济和技术可能难以承受,为此在GB5749-2006规定在某些小型集中式供水因条件限制,饮水中氟化物可以暂按1.2mg/L要求。这是一项从可行性考虑的临时措施。如果从人体健康考虑,在这些地区应该实行更为严格的标准值。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很不一致,各地的特殊问题应与当地卫生部门具体商定解决。氟可以通过水、食物、空气等多种途径进入人体,某些地区如从食物、空气、食盐和茶叶等或从其他途径摄入的氟较高时,则应尽量考虑选用低氟水源。

这项限值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世界卫生组织、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的饮水限值要订的高得多。例如,美国的基于健康的饮用水中氟化物限值订为4mg/L,这可能是那里居民对氟化物的耐受能力较强和食物结构与我国居民比较差异较大有关。

(9)硝酸盐

硝酸盐在水中经常被检出,含量过高可引起人工喂养婴儿的变性血红蛋白血症。虽然对较年长人群无此问题,但有人认为某些癌症(膀脱癌、卵巢癌、非霍奇金淋巴癌等)可能与极高浓度的硝酸盐含量有关。所以,需对饮用水中的硝酸盐浓度加以限定。

国外报道,饮用水中硝酸盐氮含量低于10 mg/L时,未见发生变性血红蛋白血症的病例;当高于1Omg/L时,偶有病例发生。另有报道,浓度达2Omg/L时,并未引起婴儿的任何临床症状,而血中变性血红蛋白含量增高。当前绝大多数国家规定饮用水中硝酸盐氮含量不超过1Omg/L,但有的学者认为10 mg/L的限制过于严格,应予放宽。

在国内,某地对18万人口地区中的50个托幼机构共3824名婴幼儿的调查表明,该地区20年来饮用水中硝酸盐氮含量为14mg/L~25.5mg/L,无论过去和现在均未发现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病例。

基于国内的调查资料,并参考国外的研究报道,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的硝酸盐氮含量订为不得超过10mg/L;在特殊情况下(在某些地区,地下水中含硝酸盐含量高),允许限值订为20mg/L。可以解释为:新标准将限值订为10mg/L是为了与国际水平接轨,而在我国,饮用水中硝酸盐氮限值设在20 mg/L时没有在流行病学对人体健康有明显影响。因而在特殊情况下,20mg/L也是允许的。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硝酸盐(以N计)指标限值订为20mg/L。在实际管理中,应重点关注婴幼儿的反应,婴幼儿是饮用水中硝酸盐的敏感人群。

关于亚硝酸盐问题,硝酸盐和亚硝酸盐是自然存在的离子,是氮循环的组成部分。硝酸盐主要用作无机肥料,而亚硝酸钠用作食物防腐剂,特别是用于腌熏肉类。在地下水和地表水中硝酸盐浓度通常较低,但可能受农用渗沥或排放的影响而达到高浓度。硝酸盐和亚硝酸盐也是人或动物废弃物中氨及类似物的氧化产物。在缺氧条件下,硝酸盐可能形成和积存亚硝酸盐。氯胺消毒时,如果生成的氯胺控制不适当,可能在输配水系统内生成亚硝酸盐而使浓度升高。亚硝酸盐还可以是微生物活动的结果,这种活动可能是间歇性的。配水系统中的硝化作用可以增加亚硝酸盐浓度,甚至可达到0.2mg/L~1.5mg/L。

世界卫生组织资料,材料中所述浓度是以硝酸盐和亚硝酸盐计算,因为它们在起作用时以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离子,而不是以氮的化合物计算。

表2-3  世界卫生组织硝酸盐标准制定资料

硝酸盐准则值

50mg/L,以保护人工喂养婴儿免得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短期暴露)

亚硝酸盐准则值/暂行准则值

3mg/L(短期暴露)为预防婴儿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0.2mg/L(暂行准则值)(长期暴露)亚硝酸盐慢性作用的准则值所以被订为暂行值是因为观察到的对人体健康不良影响与它的关系的不确定性,以及与动物相比人的易感性有关。在配水系统中亚硝酸盐的出现将会是间歇性的,是使用氯胺的结果,但平均暴露量不应超过暂行准则值。

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合在一起的准则值

二者各自的浓度除以各自准则值,相加后不应超过1

在正常情况下,饮用水中亚硝酸盐本身并不稳定,存在的浓度很少可能会达到影响人体健康的水平,因而没有将亚硝酸盐列人GB5749-2006中。仅在附录A水质参考指标及限值中列入,亚硝酸盐限值为1mg/L(因为世界卫生组织准则值亚硝酸盐3mg/L是以NO2-计,换算为以N计,则为1mg/L)。在实际工作中在饮用水遇到高浓度亚硝酸盐时,可参考上述资料和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2004,第三版)进行。

(10)三氯甲烷

已经证实三氯甲烷对两种实验动物引起癌症,并认为对人具有潜在的致癌危险性。饮用水中三卤甲烷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用作消毒剂的氯和在水源中存在的前体(腐殖质等)之间的相互反应。当水源中含前体浓度低或经处理将前体去除后再消毒就不会产生高浓度的三卤甲烷。在三卤甲烷一类化合物中,仅有三氯甲烷具有充分资料确定限值。美国国家肿瘤研究所的资料证实,三氯甲烷引起大鼠和小鼠的肿瘤发生率明显高于对照组。

人体接触三氯甲烷的途径可以从饮水喝人(烧开水时三氯甲烷浓度会减少);也可以在淋浴时经呼吸吸人;还可能通过皮肤吸收。对三氯甲烷的接触剂量进行评估时需要考虑这些因素。

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第3版)》资料介绍,三氯甲烷对人有少量致癌性证据,对实验动物己充分证明有致癌遗传毒性。IARC将三氯甲烷列入2B组(对人可能致癌物)。根据对比格犬7.5年的毒性试验,按人体接触的三氯甲烷有75%来自饮用水计算(包括吸入和皮肤接触),设定饮用水中三氯甲烷的限值为0.3mg/L。此值是世界卫生组织几次修订得出的新的限值。

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985年)规定饮用水中三氯甲烷限值为0.06mg/L。多年实际工作说明,我国的生活饮用水中三氯甲烷很少超过此值。经征求供水部门意见,认为可以不作修改,GB5749-2006仍维持三氯甲烷原来限值0.06mg/L不变。

(11)四氯化碳

四氯化碳主要用作氯氟碳制冷剂,发泡剂和溶剂。四氯化碳主要释放进大气,但也有进入工业废水。尽管四氯化碳很容易从地表水中迁移至大气,但在厌氧的地下水中可能保留很高的浓度达数月甚至数年。

四氯化碳在饮用水中经常被检出,一般浓度为每升几个微克。四氯化碳的主要靶器官是肝脏和肾脏。在对大鼠和小鼠的实验中,四氯化碳被证实诱导致肝细胞肿瘤和肝细胞癌。产生肝脏肿瘤的剂量大于产生细胞毒性剂量。四氯化碳的致癌性较肝脏毒效应低。基于现有资料,四氯化碳可被认为是一个非遗传毒物。有足够证据证明四氯化碳是实验动物致癌物,但对人而言证据尚不充分。IARC将四氯化碳列入2B组(属于人类可能致癌物)。

GB5749-2006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第3版〉》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将饮用水中四氯化碳的限值订为0.002mg/L。

(12)溴酸盐

在一般情况下,水中不含有溴酸盐,当原水含有溴化物并经过臭氧消毒之后会生成溴酸盐。当饮用水用浓次氯酸盐消毒时也会生成溴酸盐。有报告,不同性质水源的饮用水经过臭氧化消毒,水中溴酸盐浓度从<2μg/L~293μg/L,浓度取决于原水中溴化物浓度、臭氧剂量、溶解性有机碳浓度以及水的pH、碱度性质。

估计溴酸盐致癌上限为0.19mg/(kg·日)。采用低剂量线性外推,得出2μg/L时基于健康的致癌风险为10-5。用其他几种外推法也可以得到类似的结论,其值在2μg/L~6μg/L。

溴酸盐一旦形成较难去除。用适当方法控制消毒条件,可能使溴酸盐浓度低于0.01mg/L。

IARC认为溴酸盐对人的致癌作用还不能肯定,而溴酸钾对实验动物有致癌作用已有足够证据,因而列入2B组(对人可能致癌)。溴酸盐在体外和体内均有致突变作用。世界卫生组织1993年出版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第2版)》依据致癌风险为10-5推算,溴酸盐在饮用水中的准则值应为0.003mg/L。考虑到溴酸盐的可行检验方法和处理方法有限,世界卫生组织将溴酸盐的暂行准则值订为0.025mg/L。2004年改为现行的0.01mg/L。

我国原标准中没有制定溴酸盐的限值,考虑到我国使用臭氧消毒饮用水日益增多,GB5749-2006采用世界卫生组织2004年设定的溴酸盐准则值0.01mg/L作为我国标准。

(13)甲醛

甲醛为无色、刺激性气体,主要用于生产脲醛树脂、酚类、三聚氰胺;也用于生产化妆品、杀霉菌剂、纺织品的防腐剂。水中的甲醛主要来自于排放的工业废水。饮用水中的甲醛主要是原水中天然有机物在用臭氧或氯消毒过程产生的。在臭氧消毒的饮用水中曾发现甲醛的浓度达到30μg/L。在饮用水中也可发现从聚甲醛塑料装置中释放出来的甲醛。甲醛的物理化学特性表明它不太可能从水中挥发,因此,通过洗淋浴暴露甲醛的量预计是很少的。水中高浓度的甲醛可引起接触者皮肤的刺激症状和过敏性皮炎。还有报道指出,透析液的甲醛污染与透析病人溶血性贫血的发生有关。

IARC将甲醛列为第2A组致癌物。但甲醛不是经口摄取的致癌物。

根据大鼠两年饮水实验得出的NOAEL值为15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100,计算出甲醛的TDI为150μg/Kg。假定TDI的20%来自于饮水,则饮用水中甲醛的限值为0.9mg/L。

考虑到我国饮用水应用臭氧消毒技术发展较快,GB5749-2006规定饮用水中甲醛的限值为0.9mg/L。

(14)亚氯酸盐

亚氯酸盐是一种二氧化氯消毒饮用水的副产物。亚氯酸钠也是产生二氧化氯的原料,当反应不完全时,亚氯酸钠也会进人饮用水中。

当二氧化氯加入饮用水中,二氧化氯迅速分解成为亚氯酸盐、氯酸盐和氯化物,亚氯酸盐是主要副产物。人体暴露亚氯酸盐,最主要是通过饮用水。

亚氯酸盐的毒理试验是根据两代大鼠试验得出的NOAEL为2.9mg/(kg·d),不确定系数设为100,计算TDI值为30μg/kg体重。设定TDI中有80%的亚氯酸盐是从饮水中来的,则饮用水中亚氯酸盐的准则值应推导为0.7mg/L。

IARC没有将亚氯酸盐列入对人有致癌作用的类别中。长期接触亚氯酸盐可能引起红血细胞改变。根据志愿者接触剂量为36μg/(kg·d),共12周没有发现对血相指标有任何改变。

世界卫生组织于1993年首次建立饮用水中基于健康的亚氯酸盐暂行准则值0.2mg/L,2004年改为0.7mg/L。

我国原标准中没有制定亚氯酸盐的限值,考虑到我国使用二氧化氯消毒饮用水日益增多,GB5749-2006新增此指标,并参考世界卫生组织2004年设定的亚氯酸盐准则值0.7mg/L作为我国标准。

(15)氯酸盐

氯酸钠是一种产生二氧化氯的原料。采用氯酸钠作为原料产生二氧化氯,如果反应不完全或转化率不高时,氯酸钠可能会进入饮用水中。氯酸盐同时也是二氧化氯消毒饮用水的一种副产物。人体暴露氯酸盐,最主要是因为采用二氧化氯法消毒饮用水引起的。

氯酸盐的最主要卫生问题是可能引起红血细胞改变。根据志愿者接触剂量为36μg/(kg·d),共12周,没有发现对血相指标有任何改变。

世界卫生组织在2004年出版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第3版)》中首次提出饮用水中氯酸盐的暂行准则值为0.7mg/L。

我国原标准中没有制定氯酸盐的限值,考虑到我国使用二氧化氯消毒饮用水日益增多,GB5749-2006新增此指标,将饮用水中氯酸盐的限值订为0.7mg/L。

4.1.3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7项)

包括感官性状指标5个,化学指标12个,因其水质指标限值的制定主要依据该化学物质对水的感官影响而定,所以列入“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类。一是水的感官性状直接影响到饮水的质量和消费者生活质量;二是这些化学指标影响水的感官性状,较敏感,其限值低于对人体靶器官健康危害的阈值,间接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健康;三是不良的感官性状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水已收到污染:2007年太湖水污染突发事件饮水的臭味甚至由51种有机和无机化学物质污染所致。所以从法律上规定该类指标仍为强制性标准。

(1)色度

清洁的饮用水应该没有可觉察的颜色。土壤中存在的腐殖质成分常使水带有黄色,低铁化合物使水呈现淡绿蓝色,高铁化合物使水现黄色。不论是天然存在的物质还是污染产物,都会严重影响水的颜色。受工业废弃物污染造成的颜色是多种多样的。原水呈现颜色可能最先指示出有害成分的存在。当饮用水出现显著颜色时,应该对颜色来源调查清楚。

将水放在玻璃杯中,大多数人能够觉察大于15度(真色单位)的颜色。低于15度的水通常可为消费者所接受。但可接受性的差别可能很不同。高色度也可以指示消毒过程中产生了高浓度副产物。水的色度不能直接与健康影响联系,世界卫生组织没有建议饮用水色度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

GB5749-2006规定的饮用水色度的限值为15度。此限值是根据大多数人对此饮用水色度不会觉察出有色,即可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色度限值为20度。色度单位是用铂和钴的化合物配制的溶液作为标准溶液表示的。铂钴色度单位是国际普遍采用的表示方法。

(2)浑浊度

浑浊度是由于水中的颗粒物如黏土、淤泥、悬浮物、胶体颗粒和其他微生物等未经适当滤除,或者是配水系统中沉积物重新悬浮起来而形成的。也可能来自某些地下水中存在的无机颗粒物或是配水系统中生物膜的脱落。

由于浑浊度高的水会促使微生物生长,干扰水中细菌和病毒的检测,影响消毒效果,增加氯的用量。浑浊度还是饮用水净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操作控制参数,它能指示处理过程,特别是絮凝、沉淀、过滤以及消毒各种处理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没有浑浊度与健康直接相关数据,然而在理想情况下,浑浊度应尽可能地低。为有效消毒,浑浊度的中位数最好能低于0.1NTU。

因为病原微生物、有机物和重金属离子均可粘附在悬浮颗粒上,因此,浑浊度低不但说明感官好,也说明有机污染和重金属污染去除的程度好,是重要的综合性指标。美国饮用水标准中将浑浊度列入微生物类,排列在首位,明确其是微生物指标之一,规定任何时候浑浊度不得大于1NTU,95%不得大于0.3NTU。

GB5749-2006规定饮用水中浑浊度的限值为1NTU,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NTU,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浑浊度限值为3NTU,水源与净水条件限制时为5NTU。CJ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则规定浑浊度限值为0.5NTU。

NTU是散射浑浊度单位的英文名称(Nephelometric Turbidity Unit)的缩写。散射浑浊度测定方法是现在国际上公认的方法。

(3)臭和味

饮用水中的臭和味可能来源于化学物质或微生物的污染以及水处理过程或管网系统中某些物质的释出。

水中无机物的存在可能带来水味的问题。当蒸馏水中铁离子浓度为0.05mg/L、铜离子为2.5mg/L、锰离子为3.5mg/L或锌离子为5mg/L时即可感觉水有味。无机化合物在水中的臭和味阈浓度可以从每升数纳克至每升数毫克。最常引起水臭和味的生物是放线菌和各种藻类,其他水生物如原生动物和真菌有时也可造成臭和味。

在水处理过程中也会引起臭和味的问题,最常见的是氯消毒产生的副产物。氯化消毒副产物的嗅阈值远低于原化合物,例如酚的嗅阈为1000~5000μg/L,而4-氯酚为0.5~1200μg/L,2,4-二氯酚为2~210μg/L。

饮水出现臭和味的问题可能是水受到污染或水处理不当的结果,特别是当水的臭和味出现突然何明显改变时,可能是潜在有害物质存在的信号,必须予以查明,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饮用水应无令人不快或令人嫌恶的臭和味,GB5749-2006规定饮用水不得有异臭和异味,主要是指绝大多数人在饮用时不应感到水有异臭和异味。

(4)肉眼可见物

肉眼可见物是指饮用者在饮水中直接可以看到的物质,例如沉淀物、水生物动物体(如红虫)、油膜等及其他令人嫌恶的物质,可能来自于水的污染或管网系统。

饮水的感官性状,包括水的外观,是饮用者的直接感觉,也是饮用者判断水质的直接指标。良好的外观给人以安全感,相反,水的外观不佳,甚至含有肉眼可见物,会使饮用者感到嫌恶和不安全而拒绝饮用。

为保证水的感官性状良好,GB5749-2006规定饮用水不得含有肉眼可见物。

(5)pH

虽然pH通常对消费者没有直接影响。但它是操作上最重要的水质参数之一。在水处理的所有阶段都必须谨慎控制pH,以保证水的澄清和消毒取得满意结果。为有效进行加氯消毒,pH最好低于8。但较低pH的水对金属管道和容器有腐蚀性。进入配水系统的水的pH必须加以控制,使其对主管道和家庭内水管的腐蚀性最小。碱度和钙可以使水的稳定性提高以控制水对管道和设备的侵蚀。如果不能将腐蚀作用降至最低,可能使饮用水受到污染,并对水的味道和外观有负面影响。不同的供水系统由于水的成分和用于配水系统的材料性质不同,对适宜pH也有不同要求,但通常的范围是pH6.5~8.0。由于意外泄漏,发生处理事故以及管道的水泥砂浆内衬养护不够,或当水的碱度很低时应用了水泥砂浆内衬等可能会使水的pH过高或过低。

水的pH值在6.5~9.5的范围内并不影响人的生活饮用和健康,世界卫生组织没有提出pH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根据我国多年来的供水实际情况,其上限很少超过8.5。故GB5749-2006规定饮用水的pH值为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pH限值为不小于6.5且不大于9.5。

(6)铝

铝广泛存在于自然界,地壳中含量约为8%。饮用水净化处理过程中广泛使用铝的化合物作为混凝剂。

动物实验表明铝属低毒性:大鼠以每天50mg/kg体重及100mg/kg体重经口摄入铝,可致运动能力下降及逃避反射的建立减慢。

20世纪70年代有研究报告提出铝似乎与早老性痴呆的脑损害有关。在所做的几项生态流行病学研究中,发现早老性痴呆可能与饮水中的铝有关。但根据现有的毒理学和流行病研究又无法肯定铝是早老性痴呆的病因,因此尚不能从健康影响的角度推导铝的限值。

人体每天摄入铝约2Omg左右;当水中的铝浓度为0.2mg/L时,以每人每天饮2 L水计,其铝的摄入量仅占总摄入量的2%。参照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的建议值,根据水净化处理中使用铝化合物,不会见到絮状沉积物而影响水的感官性状,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铝的限值订为不超过0.2mg/L。

(7)铁

当深井水直接用水泵泵出时,厌氧状态的地下水可能含有每升水几个毫克的亚铁而并不带颜色,也不浑浊。当接触空气以后,亚铁氧化成为高铁,使水呈现令人厌恶的棕红色。

铁也会促使“铁细菌”的生长,它们将从亚铁氧化成高铁时获得能量,在此过程中会在水管上沉积一层泥浆状的附着层。当铁的浓度超过0.3mg/L,可使洗涤的衣物以及管道设备染上颜色。铁浓度低于0.3mg/L时通常没有可察觉的味道,但可能会产生浑浊和颜色。

世界卫生组织没有提出铁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

铁在天然水中普遍存在。铁是人的必需营养素。然而,饮用水仅是人体铁的来源之一。人体代谢每天需1mg~2mg的铁,但由于机体对铁的吸收率低,人每天需从食物中摄取60mg~110mg的铁才能满足需要。水中含铁量在0.3mg/L~0.5mg/L时无任何异味,达到1mg/L时便有明显的金属味;在0.5mg/L时可使饮用水的色度达到30度。为了防止衣服、器皿的染色和形成令人反感的沉淀和异味,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铁的浓度订为0.3mg/L,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铁的限值为0.5mg/L。

(8)锰

供水中锰超过0.1mg/L时,会使饮用水带有不好的味道,并使卫生洁具和衣物染色。和铁一样,饮用水中有锰存在会导致配水系统沉积物积累。浓度低于0.1mg/L时通常可被用户接受。但是浓度在0.2mg/L时,锰常会在水管上形成一层附着物,它们可成为黑色沉淀物脱落。锰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比可接受性阈值0.1mg/L高出4倍。

水中锰可来自自然环境和工业废水污染。锰在水中较铁难氧化,在净化处理过程中较难去除。水中有微量锰时,呈现黄褐色。锰的氧化物能在水管内壁上逐步沉积,在水压波动时可造成“黑水”现象,一些地区曾发生过这种情况。锰和铁对水感观性状的影响类似,二者经常共存于天然水中。当水中锰超过0.15mg/L时,能使衣服和固定设备染色,在较高浓度时使水产生不良味道。

锰的毒性较小,由饮用水引起中毒的事例罕见报道,估计人每天从膳食中摄入1Omg锰。

为避免衣服、食具及白色磁器等产生色斑和满足水质感观性状方面的要求,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锰的限值订为0.lmg/L,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锰的限值为0.3mg/L。

(9)铜

饮用水中的铜常来自水对铜管的侵蚀作用,水与铜水管接触的时间不同使水中铜的浓度有很大差别。例如,首先放出来的水比经过完全冲洗后水样中铜的浓度要高些。另一个影响铜水管溶出铜的因素是水的pH。当水的pH值较低时,即水的酸性较大时,铜的溶出浓度要比pH较高时溶出量要高得多。

饮用水中的铜可能会增加镀锌铁、钢制管材和管件的腐蚀。当铜浓度大于1mg/L时衣服和卫生洁具会着色。当饮用水中铜的浓度大于5mg/L时,铜也会显色并使水带有令人厌恶的苦味。

水源水中的铜多数来自厂矿废水污染或用以控制水中藻类繁殖的铜盐。日常食品中亦含有铜,铜是人体必需元素,在新陈代谢中参与细胞生长、繁殖和某些酶系统的活化过程。

成人每天需铜约2mg,学龄前儿童约1mg,婴儿缺乏铜可发生营养性贫血。

铜的毒性小,但过多则对人体有害。如口服100mg/d,则可引起恶心、腹痛,长期摄入可引起肝硬化。

根据现有资料,水中铜含量达1.5mg/L时即有明显的金属味,含铜量超过1.0mg/L时可使衣服及磁器染成绿色。按感官性状的要求,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铜的限值订为1.Omg/L。

(10)锌

水中锌会带来令人不快的涩味,味阈浓度约为4mg/L(以硫酸锌计)。水中锌的浓度超过3mg/L~5mg/L时会呈现乳白色,煮沸时会形成油膜。虽然饮用水中锌的浓度很少会超过0.1mg/L,但因为锌用作老式镀锌水管的材料,从水龙头中放出的自来水中锌浓度有可能相当高。由于饮用水中锌在较低浓度时就造成水的感官性状问题,所以世界卫生组织没有制定饮用水中锌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

天然水中锌的含量极少,主要来源于工矿废水和镀锌金属管道。锌是人体必需的元素,是酶的组成部分,参与新陈代谢。学龄前儿童每天需要锌约为0.3mg/kg体重,成年人每天摄取量平均为10mg~15mg。锌的毒性很低,但摄取过多则可刺激胃肠道和引起恶心。口服1g硫酸锌可引起严重中毒。国外调查表明,饮用了含锌23.8mg/L~40.8mg/L的水和含锌50mg/L的泉水均未见明显有害作用。另一报道称,饮用含锌3Omg/L的水会引起恶心和晕厥。

我国各地饮用水中含锌量一般都很低。根据感官性状要求,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锌的限值订为1.Omg/L。

(11)氯化物

饮用水中氯化物浓度过高,可使水产生咸味,并对配水系统具有腐蚀作用。

研究表明,当氯与钠、钾或钙结合时,其味阈浓度不同,水中氯化钠合氯化钙的味阈值为220mg/L~300mg/L。人摄人氯化物的主要来源为含盐食品,每天人均摄入量为6g(氯离子〉。

根据其味觉阈,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氯化物限值订为250mg/L,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氯化物的限值为300mg/L。

(12)硫酸盐

现有的数据不能确定饮用水中可能对人产生有害健康效应的硫酸盐的水平。动物试验采用小猪的流质饮食试验和饮用自来水的志愿者研究的数据表明,当硫酸盐浓度为100Omg/L~1200mg/L时产生缓泻效应,但腹泻、脱水和体重减轻的人数和动物数并不增加。

对硫酸盐含量较高的水,新来的人和偶然使用者通常出现轻泻作用,但短时间后可逐渐适应。

对多数饮用者而言,当饮水中硫酸盐浓度为300mg/L~400mg/L时,开始察觉水有味;200mg/L~300mg/L时则无明显的味道。

世界卫生组织没有制定饮用水中硫酸盐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然而,由于饮用含有高浓度硫酸盐的饮用水产生的胃肠道反应,当饮用水中硫酸盐的浓度高于250mg/L时,部分饮用者可能会觉察水有味道,同时可造成配水系统的腐蚀。

基于硫酸盐可能产生水味和具有轻泻作用,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硫酸盐限值订为250mg/L,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硫酸盐的限值为300mg/L。

(13)溶解性总固体

水中溶解性总固体包括无机物,主要成分为钙、镁、纳的重碳酸盐、氯化物和硫酸盐等。当其浓度高时可使水产生不良的味道,并能损坏配水管道和设备。它是评价水质矿化程度的重要依据。

据国外报道,浓度低于600mg/L时一般认为水味尚好,而高于1200mg/L会影响水味。但长期饮用可能适应,美国一些公共供水中溶解性总固体超过200Omg/L,新来的人及偶尔访问者几乎不能耐受,而当地的一些居民却可以适应。还有报道指出,水中溶解性总固体大于200mg/L时,浓度每增加200mg/L,家庭热水器使用寿命缩短一年。高水平TDS也会在水管、热水器、锅炉和家庭用具上结出水垢而使消费者感到厌恶,并因导热不好而浪费能源。没有建立TDS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

基于对水味的影响,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溶解性总固体的限值订为100Omg/L,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溶解性总固体的限值为1500mg/L。

(14)总硬度

水的硬度不是由单一物质形成的,而是由各种可溶性多价金属离子形成的,主要是钙、镁离子,虽然其他离子,如钡、铁、锰、锶和锌也起一定作用。这些盐类主要来自地层。通常以每升水含多少毫克碳酸钙计。

钙离子的味阈为100mg/L~300mg/L,取决于与它结合的阴离子;镁的味阈可能低于钙。某些情况下,消费者们可耐受水的硬度超过500mg/L。

受其他因素相互作用的影响,如pH和碱度,水的硬度超过200mg/L左右时可能使建筑物内的处理装置、配水系统、管网、储水罐和锅炉结垢。也会因消耗过量肥皂形成“浮垢”。加热时,硬水会生成碳酸钙垢沉积。烧热水时多消耗能源,洗涤时需多消耗肥皂。另一方面,低于100mg/L的软水因为缓冲容量低,所以对管道的腐蚀性更大。

世界卫生组织没有提出饮用水中硬度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

人体对水的硬度有一定的适应性,改用不同硬度的水(特别是高硬度的水)可引起胃肠功能的暂时性紊乱,但一般在短期内即能适应。据国内报道,饮用总硬度为707mg/L~935mg/L(以碳酸钙计)的水,第二天人们就出现不同程度的腹胀、腹泻和腹痛等胃肠道症状,持续1周左右开始好转,20d后恢复正常。然而,人体对硬度的耐受程度存在很大差异。

根据我国各地的调查,饮用水的硬度一般都不超过425mg/L(以碳酸钙计),而人们对该硬度的水反应不大。

近年来国内外均有报道,饮用低硬度的水可能与某些心血管疾病有关,但也有相反的报道,至今尚无定论。

为与多数国家的标准取得一致,便于进行比较,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总硬度限值订为450mg/L,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总硬度的限值为550mg/L。

(15)耗氧量

耗氧量又称化学需氧量(锰法),表示为CODMn,也有称为高锰酸钾指数,以高锰酸钾为氧化剂,在一定条件下氧化水中还原性物质,将消耗高锰酸钾的量折算为氧表示(O2,mg/L)。水中还原性物质包括无机物和有机物,主要是有机物,因此耗氧量能间接反映水受有机物污染的程度,是评价水体受有机物污染物总量的一项综合指标。由于水中有机物种类很多,各种有机物的可氧化程度相差很大,因而耗氧量测定结果不能说明测定的是水中何种有机物,或者有多大比例已被氧化。耗氧量这项指标不大适用于工业废水的测定。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耗氧量的限值3mg/L是一个经验数值,没有实验证明超过此限值会对健康造成的风险程度。根据全国饮用水水质调查(1986)和全国肿瘤死亡回顾调查(1973),对具有水中耗氧量资料和消化道肿瘤死亡资料的2072县进行了相关性分析,结果表明,饮水耗氧量与肝癌与胃癌死亡率之间有非常显著的相关关系。表示饮用水的有机污染可能是这些消化道癌症发生的原因之一。江苏启东和广西的肝癌病因研究也报道了类似的结果。

在实际工作中,耗氧量在反映饮用水有机污染的总体水平是一项易于操作、比较实用的指标。故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耗氧量限值订为3mg/L,水源限制,源水耗氧量>6mg/L时为5mg/L,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耗氧量的限值为5mg/L。

(16)挥发酚类

在酚类化合物中能与氯结合形成氯酚臭的,主要是苯酚、甲苯酚、苯二酚等在水质检验中能被蒸馏出和检出的酚类化合物。水中含酚主要来自工业废水污染,特别是炼焦和石油工业废水,其中苯酚为主要成分。酚类化合物毒性低。据报道,饮水中酚的浓度为15mg/L~100Omg/L时,鼠类长期饮用无影响,浓度为500Omg/L时,对消化、吸收和代谢也无影响,浓度高达700Omg/L时,才阻碍生长或引起死胎。酚具有异臭,对饮用水进行加氯消毒时,能形成臭味更强烈的氯酚,往往引起饮用者的反感。表2-4列举了常见酚类化合物和形成氯酚时的嗅觉阈浓度。

表2-4  常见酚类化合物和形成氯酚时的嗅觉阈浓度

名称

单体嗅觉阈浓度(mg/L)

与氯化合成氯酚时的嗅觉阈浓度(mg/L)

苯酚

18.0

0.005

邻位甲酚

0.002

0.001

间位甲酚

0.002

0.001

对位甲酚

0.005

0.002

间位苯二酚

40.0

-

百里酚

0.05

-

根据感官性状要求,GB5749-2006将我国生活饮用水中挥发酚类的限值订为0.002mg/L。

(1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目前国产合成洗涤剂以阴离子型的烷基苯磺酸盐为主。其化学性质稳定,不易降解和消除。毒性实验表明,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毒性甚低,一般不表现毒作用。人体摄入少量未见有害影响,人每天口服100mg纯烷基苯磺酸盐4个月(相当于每天饮用含5Omg/L的水2L),未见有明显不能耐受的迹象。然而,当水中浓度超过0.5mg/L时会使水起泡沫和具有异味。根据味觉阈和形成泡沫的阈浓度,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限值订为0.3mg/L。

4.1.4 放射性指标(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

人类某些活动可能使环境中的天然和人工辐射水平有所增高,特别是核能的发展和同位素新技术的应用,可能产生放射性物质对环境的污染问题。因此,有必要在饮用水中放射性指标制定为水质标准,并进行常规监测和评价。

放射性指标的基准值制定是基于假设每人每天摄入2L水时所摄入的放射性物质按成年人的生物代谢参数估算出一年内对成年人产生的剂量确定的。并以水中最常见而毒性又最大的核素为代表;总α放射性以Ra-226,0.5Bq/L;总β放射性以Sr-90为代表,1Bq/L;估算出每年对人体产生的可能照射剂量。根据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的资料,该剂量相当于总危险度为每年10-7~10-6。由于推荐值具有较大的安全系数,公众的年龄差异和各地不同饮水量的影响可以不加考虑。

据国内调查,地面水的总α放射性水平为0.001Bq/L~0.01Bq/L;总β放射性0Bq /L~0.26Bq/L。地下水的总α放射性水平为0.04Bq/L~0.4Bq/L,最高可达2.2Bq/L,总β放射性0.19Bq/L~1.OBq/L,最高可达2.9Bq/L。因此,上述推荐值是可行的。

根据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任何必要的照射应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因而对水中放射性浓度的限制,不能满足于建议值,应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建议值既考虑水中存在的天然核素,也要考虑人工放射性核素的污染。总α活性水平不包括氡,总β活性水平不包括NP-237、I-129和H-3,当预料水中可能有上述放射性物质污染时,应由有关专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特定核素的特殊监测计划。

放射学指标推荐值不是标准限值,而是参考水平。正常情况下,生活饮用水中的放射性浓度是很低的,作为一种常规监测的筛选程序用总α和总β放射性测定来确定可以接受的活性水平,既简便又实用。若测定结果超过上述建议值时,并不意味着该水源水不适用于生活饮用,应由有关专家作更进一步的放射性测定,包括特定放射性核素的检验,并考虑到经济和社会诸因素,提出合理达到尽可能低的水平。

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值是总α放射性为0.1Bq/L,总β放射性为1Bq/L。而美国的总α放射性订为0.5Bq/L,总β放射性为1Bq/L。考虑到我国某些以地下水为水源的饮用水,原水中总α放射性往往超过0.1Bq/L而低于0.5Bq/L,然而进一步的核素分析均仍符合饮用水卫生要求。经与有关放射医学专家讨论,GB5749-2006将总α放射性订为0.5Bq/L,而总β放射性仍订为1Bq/L。

4.1.5  消毒剂(4项)

GB5749-2006的4.1.5规定“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1)液氯及游离氯制剂

氯的产量大并作为重要的家用消毒剂和漂白剂,广泛用于工业和家庭。特别是氯普遍用于游泳池的消毒,是通常用于饮用水处理的消毒剂和氧化剂。在水中,氯反应形成次氯酸和次氯酸盐。

氯气的TDI为150mg/kg,是从NOAEL导出的,啮齿动物通过饮水摄入氯2年不产生毒性。人类和动物接触饮用水中的氯,没有观察到特殊的有害的与治疗相关的效应。该准则值是保守的,因为在临界研究中,没有发现有害效应。IARC将次氯酸盐列为第3组。

大多数人能尝出或闻出饮用水中远低于4mg/L的氯,对有些人可低到0.3mg/L。残留的游离氯浓度在0.6mg/L到1.Omg/L时,可能会增加某些消费者厌恶这种味道的可能性。氯的味阈值是低于基于健康的准则值。

游离余氯(又称自由性余氯或活性氯):余氯系指用氯消毒时,加氯接触一定时间后,水中所剩余的氯量,余氯包括游离余氯和化合余氯两种。我国目前常用的为单纯氯消毒,因此将此项明确规定为游离余氯。为了保证氯消毒效果,还明确规定了加氯后的接触时间。

游离余氯的嗅觉和味觉阈浓度均为0.2mg/L~0.5mg/L。化合余氯的嗅觉阈浓度为0.6mg/L~1.1mg/L,味觉阈浓度为0.6mg/L~1.2mg/L。

实验证明,接触作用30min游离余氯在0.3mg/L以上时,对肠道致病菌(如伤寒杆菌、病疾杆菌等)、钩端螺旋体、布氏杆菌等均有杀灭作用。因此,根据流行病学的要求,GB5749-2006规定用氯消毒时,接触30min后,游离余氯应不低于0.3mg/L。如果用氯胺消毒法,化合余氯含量一般应为游离余氯的两倍以上,且接触时间应不少于2h,其具体数值应以保证消毒效果为准。

肠道病毒(传染性肝炎、小儿麻痹病毒等)对氯消毒的耐受力较肠道致病菌强。据报道,如能保证游离余氯为0.5mg/L,接触时间为30min~60min时,亦可使肠道病毒灭活。因此,在怀疑水源可能受到肠道病毒污染时,可增加氯消毒剂量和接触时间,以保证饮水的安全。集中式供水管网末梢水的游离余氯,可作为预示有无再次污染的信号。

(2)一氯胺

一氯胺、二氯胺和三氯胺是饮水加氯消毒的副产物,当将氨加进氯化的饮用水时形成。饮用水配水系统中加入一氯胺可保持余留的消毒作用。应用氯胺消毒代替氯气消毒可以减少饮用水供水中三卤甲烷类(THMs)的形成。然而,已有报告指出这会形成其他副产物,诸如卤代酮、氯化苦、氯化氰、卤乙酸、卤乙腈、醛类和氯酚类等。一氯胺的消毒效果不如氯。氯胺中最主要的一氯胺,对它的研究进行得最多。

根据雄性大鼠两年饮水实验致体重减少的最大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在一氯胺的最高容许浓度设定时,使用9.4mg/(kg·d)作为一氯胺的NOAEL值。采用不确定系数100,得出一氯胺的TDI为94μg/kg。假定TDI的100%归于饮水,则饮用水中一氯胺的限值为3mg/L。

尽管一氯胺在某些体外试验中已经显示有致突变作用,但在体内试验中尚未发现其具有遗传毒性。IARC将氯胺列人第3组,而美国EPA将一氯胺分在D组(不能划分到对人有致癌作用的组里,因为对人和对动物的证据均不足)。有调查报道,城市污水和冷却水中的一氯胺质量浓度为0.03mg/L~1mg/L。饮水氯胺消毒时水中的一氯胺浓度在0.5mg/L~2mg/L之间。

世界卫生组织在1993年出版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第2版)》建立了饮用水中一氯胺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为3mg/L。GB5749-2006将饮用水出厂水中氯胺的限值定为3mg/L。二氯胺和三氯胺的可用资料还不足以建立准则值,而二氯胺和三氯胺的嗅阈值要比一氯胺低得多。

(3)臭氧

臭氧(03)是氧(02)的同素异形体,分子式为03,常温下是一种具有刺激性特殊气味、不稳定的淡蓝色气体。臭氧略溶于水,在标准压力和温度下(STP,其在水中的溶解度是氧气的13倍。臭氧具有极强的氧化能力,在水中氧化还原电位2.07V,仅次于氟(F)电位2.87V居第二位,它的氧化能力高于氯(C12)1.36V和二氧化氯(C102)1.50V。臭氧具有广谱杀灭微生物的作用,其杀菌速度较氯快300~600倍。臭氧很不稳定,在常温下极易分解还原为氧气,在含有杂质的水溶液中,臭氧迅速还原成氧气,但在纯水或气态下分解较慢。

臭氧的分解速率与水的纯度关系很大,在自来水中的半衰期约是2Omin(20℃)。在较低温度下,臭氧的半衰期会长些。欧洲在一百多年前即采用臭氧对饮用水进行消毒。

臭氧的毒性:臭氧属于有害气体,浓度为6.25×10-6mo1/L(0.3mg/m3)时,对眼、鼻、喉有刺激的感觉。浓度6.25×10-5mol/L~62.5×10-5mol/L(3mg/m3~30m3)时,出现头疼及呼吸器官局部麻痹等症状。臭氧的毒性还与接触时间有关。时间越长,对人体的影响越大。国际臭氧协会规定,在空气中臭氧浓度的允许值为0.2mg/m3(0.1ppm);通常情况下,当人体接触一定浓度臭氧产生不适的感觉后,换一个无臭氧的环境就会解决。因此,世界上使用臭氧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至今也没有发现一例因臭氧中毒而导致死亡的报道。

臭氧消毒原理:臭氧杀菌机理以氧化作用破坏微生物膜的结构实现杀菌作用。臭氧首先作用于细胞膜,使膜构成成分受损伤而导致新陈代谢障碍,臭氧继续渗透穿透膜而破坏膜内脂蛋白和脂多糖,改变细胞的通透性,导致细胞溶解、死亡。而臭氧灭活病毒则认为氧化作用直接破坏其核糖核酸RNA或脱氧核糖核酸DNA物质而完成的。

臭氧水杀灭情况有些不同,其氧化反应有两种,微生物菌体既与溶解水中的臭氧直接反

应,又与臭氧分解生成之类圣基OH的间接反应,由于短基OH为极具氧化性的氧化剂,因此

臭氧水的杀菌速度极快。

臭氧消毒特点:

(1)臭氧用于饮水消毒的优点:高效性、高洁性、方便性、经济性

(2)臭氧用于饮水消毒的缺点:

臭氧易分解,在较长的输配水系统末梢不大可能余留,因而另需加入氯气或氯胺使管网末梢保留一定量余氯,为消毒工作增加困难;臭氧消毒可能产生多种消毒副产物,包括醛类、酮类等;在原水中含有溴化物时,会产生溴酸盐(限值0.01mg/L),限制了臭氧消毒方法的应用。

臭氧在生活饮用水处理时还可以有效降低水中生化需氧量(BOD)和化学需氧量(COD)的浓度,并可氧化水中的氨、脱色、有利于悬浮固体的去除、杀灭水中各种细菌等。用臭氧氧化还可将多种难以或不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转化为可生物降解类型。

(4)二氧化氯

二氧化氯的动物实验资料表明,大鼠在产期暴露将会损害神经行为和神经发育;饮用水中二氧化氯试验显示会显著抑制大鼠和猴子甲状腺素。世界卫生组织没有建立二氧化氯的准则值是因为在饮用水中二氧化氯很快还原为亚氯酸盐,用亚氯酸盐的限值已经可以表达二氧化氯的毒性。

二氧化氯在水中的嗅和味阈值为0.4mg/L。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二氧化氯的限值定为0.8mg/L。

4.2 水质非常规指标(64项)

4.2.1 微生物指标(2项)

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

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是一类寄生于人和动物体内的肠道原虫,它们的孢囊和卵囊在受生活污水污染的地表水、处理不良的自来水中均可检出。它们可引起人的消化道感染,症状与腹泻相似。

据资料报道,美国发生饮水型暴发传染病例中约有1/3是由这两种原虫引起的。19990年至2000年的十年间,由此两种原虫感染暴发的事件呈上升趋势。加拿大66个自来水源水有81%可检出原虫;日本水厂的原水中该两原虫检出率更高。

我国的资料:四川省华蓥市调查了1632人,贾第鞭毛虫的感染率为6.25%,农村感染高于城市近1倍。湖南资料,腹泻患者粪便检测隐孢子虫卵囊阳性率3.84%;青海牧民感染率较高,可能与人畜共饮有关。云南的报道,学龄前儿童隐孢子虫感染率达到8.51%,中小学生为6.25%,以上资料表明:通过饮用水导致原虫感染散发在我国同样是不可忽视的。

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孢囊的直径为4μm,不易为常规的沉淀、过滤等处理方法去除。这些卵囊和孢囊对消毒剂的抵抗力远大于大肠杆菌和脊髓灰质炎病毒,可见对常规指示菌安全的饮水,却不能完全保证其中原虫的限制标准是安全的。

GB5749-2006采用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系为负责单位(协作单位:深圳市疾控中心、澳门自来水公司化验研究中心和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经卫生部卫生标准委员会通过的研究报告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在生活饮用水中的限值为每10升水样中不得检出1个卵囊或孢囊。

4.2.2 毒理指标(59项)

4.2.2.1 无机物(8项)

(1)锑

在锑矿采掘和铝、锡、铜的合金制造过程中可有不同形式的锑化合物进入水体。饮用水中锑最常见的来源是从金属管材和管件溶解出来。

在地下水和地表水中通常的浓度范围为0.1μg/L~0.2μg/L;饮用水中的浓度一般小于0.5μg/L。

近年来有关锑的毒性数据明显增多,饮用水中锑的价态可能是决定毒性的关键。国际癌症研究中心认为三氧化锑是对人可能的致癌物(2B类),将三硫化锑划入第3组,即未列入对人体有致癌性的物质。

经动物试验和模式推算,饮水中锑的限值为0.003mg/L,当由于0.003mg/L低于测定方法检出限,世界卫生组织推荐饮用水中锑的指导值为0.005mg/L。GB5749-2006规定锑在饮用水中的限值定为0.005mg/L。

(2)钡

钡作为一种微量元素存在于火成岩、水成岩中,钡化合物有多种工业用途;但水中钡来自于天然。一般主要通过食物摄入钡,然而,当水中钡的浓度高时,饮用水可能对钡的总摄人量起到重要的作用。

以地下水为水源的饮用水中曾经检测出钡的浓度高于1mg/L,但通常水中的浓度低于100μg/L。

没有证据证明钡是致癌物或致突变物。钡可引起实验动物的肾病,但人类最关注的毒理学问题是引起高血压的潜在可能性。

世界卫生组织考虑到钡有导致高血压的可能性,因而于1993年制定了基于健康的饮用水中钡的准则值为0.7mg/L。GB5749-2006采用了此值,饮水中钡的限值为0.7mg/L。

(3)铍

环境中铍的主要来源是矿物燃料燃烧、岩石和沉积物的风化、大气降尘以及废弃物排放。铍主要用于制造核反应堆和航天工业的合金材料,也用于制造陶瓷、电器和电子器材等。

饮用水中铍的浓度很低,通常低于0.1μg/L。某些食物可能含有少量铍,但总膳食摄入量低于0.015mg/d。自饮用水摄入的量可能少于总摄入量的30%。

铍在胃肠道中吸收率比较低,因为通常pH时铍不溶解于水。铍吸收后主要存积于骨骼中,生物半衰期长于1年。

大鼠的饮用水长期暴露试验未见有不良反应。有报告说饮用水中铍的浓度大于5mg/L时可以轻微减轻体重。

IARC于1993年将铍和铍的化合物列入第1组(有足够证据证明铍使人和动物致癌)。

以大鼠为实验动物,饮用含铍浓度为0.2mg/L饮水3个月,与对照组相比,未见有任何明显差别,未观察到有害作用水平(NOEAL)为0.2mg/L。选用不确定系数为100,从而推导出饮用水中铍的限值为0.002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

(4)硼

硼的化合物用于制造玻璃、肥皂和清洁剂并可用作阻燃剂。因为硼存在于多种可食用的植物中,因此一般人群是通过食物而摄取硼。地下水中通常存在硼,而地面水中的硼常常来自于经处理的排放污水,污水中总会有一些清洁剂。饮用水中硼的浓度取决于环境地质条件和废水的排放。对大部分地区而言,饮用水中硼的浓度约在0.1mg/L~0.3mg/L之间。

实验动物经口暴露硼酸或硼砂的短期和长期试验显示,雄性生殖道为一个固定的毒性靶点。通过进食和饮水给予大鼠、小鼠和狗以硼酸或硼砂,可观察到睾丸的损伤。对大鼠、小鼠和兔子的实验可证实其发育毒性。大量致突变试验的阴性结果显示硼酸和硼砂不具遗传毒性。世界卫生组织设订的准则值为0.5mg/L。GB5749-2006采用了此值,饮水中硼的限值为0.5mg/L。

(5)钼

钼在土壤中天然存在。钼用于生产特种钢和颜料,钼的化合物用作润滑剂的添加剂;在农业上用来防止作物钼的缺乏。钼作为一种人体必要微量元素之一,估计成人每日需要量为0.1mg~0.3mg。缺钼可使亚硝酸盐不能还原成氨,使环境及生物体内亚硝酸盐含量升高,缺钼地区人群中食管癌发病率较高,钼对血管疾病有一定影响,是维持动脉壁弹性的必要物质之一。没有关于经口服用钼有致癌作用的数据。

饮用水中钼的浓度一般低于0.01mg/L。在钼的矿区附近已有报告浓度可高达0.2mg/L。

世界卫生组织是根据人通过饮水摄入2年的试验,钼的NOAEL为0.2mg/L。因为世界卫生组织钼是人体的一种必需元素,将不确定系数订为3。提出钼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为0.07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将饮水中钼的限值订为0.07mg/L。

(6)镍

镍主要用于不锈钢和镍合金的生产。对于不吸烟和非职业接触的人群而言,食物是人接触镍的主要途径,从水中摄人的镍只占经口摄入总量的一小部分。然而在镍严重污染的地方,或者从天然含镍的地下水流过来的水源,或者饮水是来自某种盛水容器;来自用了易受侵蚀材料的水井;来自镀镍或铬的水龙头,这种情况下从饮用水中摄入镍的比例就会很高。

饮用水中镍的浓度一般低于0.02mg/L,从水龙头和水管配件释放镍时,可能达到lmg/L。在特殊情况下,当地下有天然的或工业的镍沉积物释放时,饮用水中镍的浓度可能会更高。

IARC的结论认为,吸人的镍化合物对人是致癌的(第1组),金属镍可能是致癌的(2B组)。然而,对经口暴露于镍的致癌风险尚缺乏证据。从一项用管饲法喂养大鼠,进行了两代生殖研究,在成年鼠和它们后代的所有终点试验中都得到明确的NOAEL,这里包括整体的以及雌雄鼠的生殖系统表现,子代的生长发育,以及胚胎植入后期/围产期的致死率。对一般人群,最常见的镍的作用是引起过敏性接触性皮炎。

世界卫生组织于1993年提出的基于健康的镍的准则值为0.02mg/L,此值对保护饮用水免受含镍管材和管件还是适宜的,并对镍敏感的个人有保护作用。GB5749-2006采用此值,将饮水中镍的限值订为0.02mg/L。

(7)银

自然界中银主要以氧化物、硫化物和某些盐类形式存在,它们不易溶解和不易迁移。银偶尔会在地下水、地表水和饮用水中检出。银消毒处理过的饮用水,如通过载银活性炭,银的浓度可能超过50μg/L。

过量摄入银的唯一明显体征是患银沉着病,组织中的银使皮肤和毛发脱色。根据人的病例报告和长期动物试验的结果,从使人得银沉着病估计NOAEL,相当于终生经口摄入银量为1Og。

饮用水中低浓度银,一般低于5μg/L,从银沉着病方面考虑,对人体健康没有什么影响。为保持饮用水的细菌学质量,可能向水中加入银盐,在这种情况下,银的浓度可高达0.1mg/L,但对健康仍没有危险。世界卫生组织没有制定饮用水中银的准则值。

GB5749-2006沿用我国原标准值,仍将饮水中银的限值订为0.05mg/L。

(8)铊

铊存在于矿石和天然沉积物中。铊的主要用途是制造特种合金、超导材料、电子设备等。

铊在水中的浓度一般情况下约为0.01μg/L,但当水流经含铊矿石和沉积物时,浓度可能达到几个μg/L;当受到铊的工业废渣和废水污染时,水中铊的浓度甚至可以达到100μg/L。

我国贵州某含铊汞矿渣污染土壤,致使该地白菜含铊达41.7mg/kg,污染区井水含铊浓度为6μg/L~96μg/L。1960~1977年间,该地有189例慢性铊中毒患者。

铊对人的短期健康影响表现为对肠胃道刺激和损伤神经系统;长期暴露铊表现为改变血液化学组成,损伤肝、胃、肠和睾丸组织以及毛发脱落。没有致癌的证据。

一项铊饮水经口的小鼠生殖毒性试验表明,铊会引起精子死亡率增加、生殖障碍、精子畸形率增加。在铊浓度为0.001mg/L时表现为精子快速运动障碍。

制定饮用水中铊的限值标准依据:慢性毒作用的阈剂量为0.00005mg/kg,最大无作用剂量为0.000005mg/kg(大鼠)。小鼠显性致死试验中,阈剂量为0.00005mg/kg,最大无作用剂量为0.000005mg/kg。对小鼠生殖毒性影响阈质量浓度为0.001mg/L。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铊的限值仍定为0.0001mg/L。

4.2.2.2 消毒副产物(10项)

(1)氯化氰

氯化氰主要用于熏蒸剂,也用作合成其他化合物的试剂。氯化氰是饮用水用氯胺或氯气消毒的副产物之一。有调查显示,氯化氰在氯气消毒后的饮用水中含量为0.4μg/L,用氯氰消毒后的水中含量为1.6μg/L。

对健康的影响:氯化氰的吸人LC50对猫为100mg/m3,在家兔为7536mg/m3。大鼠的经口LD50为6mg/kg。人的致死剂量为120mg/m3。氯化氰的主要中毒症状有呼吸道刺激、气管和支气管的血性渗出物以及肺水肿。

制定饮用水中氯化氰限值的依据:氯化氰在体内很快代谢为氧化物。氯化氰经口毒性资料缺乏,因此依据氰化物的资料制定了饮用水中氯化氰的限值(以CN计)为0.07mg/L。

(2)一氯二溴甲烷

一氯二溴甲烷(DBCM)是饮用水氯化消毒过程中的主要副产物之一。美国的调查发现,以地表水为水源的105座水厂中,有70座可检出DBCM,其含量为<0.5μg/L~45μg/L。以地下水为水源的315座水厂中,有107座可检出DBCM,质量浓度范围为<0.5μg/L~32μg/L。

根据美国国家毒理学纲要进行的一项生物试验表明,DBCM引起小鼠肝脏肿瘤,而未引起大鼠肿瘤。现有资料对其遗传毒性尚不能确定。IARC将一氯二溴甲烷列为第3组致癌物,即未划入对人类有致癌可能性的物质。以肝脏的病理组织学改变为指标得出DBCM对大鼠的NOAEL是3O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1000(100为考虑种间和种内变异,10为考虑所采用的实验数据来自短期实验)计算出DBCM的TDI为21.4μg/kg。假定TDI的20%归于饮用水,则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中一氯二溴甲烷的限值为0.1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

(3)二氯一溴甲烷

二氯一溴甲烷(BDCM)是饮用水加氯消毒的主要副产物之一。美国的调查发现,以地表水为水源的105座水厂中,有99座可检出BDCM,含量为<0.5μg/L~62μg/L。以地下水为水源的315座水厂中,有104座可检出BDCM,质量浓度范围为<0.5μg/L~51μg/L。1984年我国24个城市自来水的调查发现,大部分水样中可检出BDCM,其质量浓度范围为0μg/L~10.5μg/L。

根据美国国家毒理学纲要进行的一项生物试验表明,BDCM引起两性大鼠和雄性小鼠肾腺瘤和腺瘤,两性大鼠大肠罕见肿瘤以及雌性小鼠肝细胞腺瘤和腺癌。在各种体内和体外遗传毒性试验中,既有阳性结果,也有阴性结果。IARC将DBCM列为第2B组致癌物,即对人类可能致癌。因此采用线性多阶段模型推导DBCM的致癌危险度。饮水中DBCM的质量浓度为0.006mg/L、0.06mg/L和0.6mg/L时,终生患肾脏肿瘤的超额危险度分别为10-6、10-5、10-4。GB5749-2006制定的标准值为0.06mg/L。

(4)二氯乙酸

二氯乙酸主要用作有机物合成的中间体、农药等。在氯化消毒过程中,水中的有机物类与氯作用形成氯乙酸类。美国的监测表明,管网水中二氯乙酸和三氯乙酸的质量浓度分别为8μg/L~79μg/L和15μg/L~103μg/L。我国的一项调查显示,某地供水管网水中二氯乙酸和三氯乙酸的质量浓度分别为1.36μg/L~9.87μg/L、0.96μg/L~11.6μg/L。

在数项生物试验中发现二氯乙酸能引起小鼠肝肿瘤,尚无适宜的有关其遗传毒性的研究,有关二氯乙酸致癌性的证据还不够充分。因此,根据小鼠75周实验得出的NOAEL值7.6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1000(100为考虑种内和种间差异,10为考虑可能的致癌性),计算出二氯乙酸的TDI为7.6μg/kg。假定TDI的20%归因来自饮用水,则饮用水中二氯乙酸的限值为0.05mg/L。

(5)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

三卤甲烷是卤素替代的单碳化合物,其基本分子式为CHX3,其中X代表氟、氯、溴、碘等卤素或其组合。三卤甲烷在饮用水中最主要的有四个:三溴甲烷、二溴一氯甲烷(DBCM)、一溴二氯甲烷(BDCM)和三氯甲烷。三氯甲烷是最常见的。三溴甲烷和三氯甲烷的IUPAC的名称分别是三溴甲烷和三氯甲烷。

表2-5  三卤甲烷的物化性质

性质

三溴甲烷

DBCM

BDCM

三氯甲烷

沸点/℃

145~150

119

90

61~62

熔点/℃

8.3

-

-57.1

-63.5

密度(mg/m3)

2.90

2.38

1.98

1.48

蒸汽压力/kPa

0.75(25℃)

2.0(10℃)

6.67(20℃)

26.7(25℃)

水的溶解度(mg/L)

3190(30℃)

1050(30℃)

3320(30℃)

7220(25℃)

辛醇-水分配系数(log值)

2.38

2.08

1.88

1.97

在水中三溴甲烷的味阈值为0.3mg/L,三氯甲烷有一种特殊气味,其味阈值在水中为2.4mg/L,在空气中为420mg/m3。

三卤甲烷主要是以饮用水氯消毒副产物的方式产生。次氯酸氧化溴离子产生次溴酸,后者与内生的有机物质(如腐殖酸)反应形成溴化三卤甲烷。在水中氯与同类物反应产生三氯甲烷。产生的每一类三卤甲烷的数量取决于温度、pH值、氯或溴离子的浓度。三卤甲烷很少在原水中存在,而常在经氯化过的水中存在。

三卤甲烷在氯消毒的游泳池也能发现,总含量在120μg/L到660μg/L。BDCM的浓度在海水中与淡水池中的浓度基本一样(13μg/L~34μg/L)。

人对三卤甲烷的摄入主要通过饮用水和呼吸。假设人的平均空气吸入量为20m3/d,则每天平均吸入的三氯甲烷量在城市就是4μg~68μg。而从日常用水如淋浴、清洗等的挥发所造成的室内空气污染比室外空气对人体的影响可能更大。据估计成年人平均每天摄入2L饮用水能摄入4μg~88μg的三氯甲烷。

准则值:三卤甲烷可当作其他氯化副产物存在的指示物。控制饮用水中上述四种最常见的三卤甲烷有助于降低其他未确认的氯化副产物的含量。

由于该四种化合物通常一起存在,在实际应用中常将总三卤甲烷当成一个整体,很多国家也以此为基础来制定标准和指标。在《饮用水水质准则(第1版)》中仅对三氯甲烷制定了指导值,而其他的三卤甲烷的数据就相当少,对大多数供水体系来说,三氯甲烷是该类群中最常见的组分。在2004版中,没有制定总三卤甲烷的指导值,而是对所有四种三卤甲烷分别确定指导值。

本次修订要求以总三卤甲烷来反映加成毒性,应采用下述公式计算:

C三溴甲烷                  CDBCM                CBDCM                 C三氯甲烷

—————  +  ———— + ————— + ————— ≤ 1

GV三溴甲烷                GVBCM               GVBDCM               GV三氯甲烷

式中:

C——浓度;

GV一一标准限值。

GB5749-2006中标准限值为:

三氯甲烷(氯仿)——0.06mg/L

三溴甲烷(溴仿)——0.1mg/L

一氯二溴甲烷——0.1mg/L

二氯一溴甲烷——0.06mg/L

对于希望用一个指标来代表总三卤甲烷,不应简单地把单个成分的指标相加来当作总的三卤甲烷的指导值使用,因为这四种化合物在毒理作用上基本相似。

为了控制三卤甲烷,应采用多级处理系统来降低的三卤甲烷的有机前体物,并应首先考虑消毒效果,这是不容置疑的。

(6)三氯乙酸

三氯乙酸主要用作有机物合成的中间体、农药等。在氯化消毒过程中,水中的有机物类与氯作用形成氯乙酸类。美国的监测表明,管网水中三氯乙酸的质量浓度约为15μg/L~103μg/L。我国的一项调查显示,某地供水管网水中三氯乙酸的质量浓度分别为0.96μg/L~11.6μg/L。

对健康的影响:研究得出三氯乙酸的NOAEL为36.5mg/(kg·d)。小鼠饮用三氯乙酸含量为lg/L和2g/L的水52周,肝重和肝体比明显增加,三氯乙酸的NOAEL为178mg/(kg·d)。有研究发现,三氯乙酸在Ames实验为阴性,但它可引起小鼠细胞的染色体畸变和微核增加。雄性小鼠饮用含三氯乙酸的水52周,剂量为178mg/(kg·d)和319mg/(kg·d),结果发现,染毒组动物肝细胞癌的发生率明显增加。

制定饮用水中三氯乙酸限值的依据:目前已有三氯乙酸对小鼠致癌的证据。因此,根据小鼠52周实验得出的LOAEL值178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10000(100为考虑种内和种间差异,100为考虑可能的致癌性、短期实验以及使用LOAEL),计算出三氯乙酸的TDI为17.8μg/kg。假定TDI的20%归因来自饮水,则饮用水中三氯乙酸的限值为0.lmg/L。

(7)三氯乙醛

三氯乙醛(水合氯醛)是水中有机前体物质,如黄腐酸和腐殖酸,在水加氯消毒时产生的副产物。曾发现它在饮用水中的浓度可高达100μg/L,但是通常水中浓度低于10μg/L。一般地表水中的浓度高于地下水,其浓度在水的输送过程中显示增高。一项调查表明,三氯乙醛在饮水中的质量浓度为0.01μg/L~5μg/L。另一项调查显示,饮水中的三氯乙醛质量浓度为10μg/L~100μg/L。

基于对人类致癌的证据不足和有限的动物实验资料,IARC将水合氯醛列为不能按对人有致癌性来分类(第3组)。水合氯醛的遗传毒性的证据也是模棱两可的。

GB5749-2006是参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制定的,制定饮用水中三氯乙醛限值的依据为:三氯乙醛对小鼠的最小毒作用剂量为16mg/(kg·d)。采用10000的安全系数(种内,种间差异为100,10倍系数是考虑该值由短期实验得出,另10倍系数是考虑用最小毒作用剂量来代替最大无作用剂量),得出TDI值为16mg/kg。假定20%的三氯乙醛由水中摄入,则饮用水中三氯乙醛的限值为0.01mg/L。

(8)2,4,6-三氯酚

2,4,6-三氯酚(2,4,6-trichlorophenol)主要用于生产2,3,4,6-四氯酚和五氯酚,还用作杀菌剂、胶水、木材防腐剂和抗霉菌剂。在氯化消毒过程中,氯气和次氯酸根与水中酚类作用可形成2,4,6-三氯酚。据报道,饮用水中2,4,6-三氯酚的质量浓度一般为1ng/L左右,最高达719ng/L。

IARC将2,4,6-三氯酚列为第2B组致癌物。根据2,4,6-三氯酚在雄性大鼠诱发白血病的实验数据,采用线性多阶段模型,得出饮水中2,4,6-三氯酚的质量浓度为20μg/L、200μg/L和2000μg/L时,终生患癌的超额危险度分别为10-6、10-5和10-4。

GB5749,-2006参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将饮用水中2,4,6-三氯酚的限值订为0.2mg/L。

(9)三溴甲烷

三溴甲烷常称溴仿。饮用水中三溴甲烷是饮水氯化消毒过程中的主要副产物之一。三溴甲烷主要用作化学试剂、有机物合成的中间体、镇静剂和止咳剂等。

原水一般不易检出三溴甲烷,而经氯化消毒处理后的水中往往含有少量的三溴甲烷。

根据美国国家毒理学纲要的一项生物试验表明,三溴甲烷引起大鼠大肠的一种罕见肿瘤的轻度增加,但是,未引起小鼠发生肿瘤。关于三溴甲烷遗传毒性的多项试验结果不能明确结论。IARC将其划入第3组,即未划入对人类致癌有可能性的物质。大鼠实验得到饮用水中三溴甲烷的TDI值为17.9μg/kg,依据是一项实施较好的、有档案可查的大鼠90d试验,未观察到肝脏组织病理学损害。不确定性系数为1000(种间和种内差异为100,可能的致癌性和短期暴露带来的差异为10)。以此推导饮用水中三溴甲烷的限值为0.1mg/L。

(10)三氯乙烯

三氯乙烯可能作为饮水氯化消毒的一种副产物而在饮水中被检出,有报道,饮水中浓度均值为2.1μg/L。

三氯乙烯成品为无色液体,主要用于干洗衣服、去除金属配件的油污以及脂肪、蜡、树脂、油、橡胶、油漆以及涂料的溶剂,也用于吸人镇静剂和麻醉剂。三氯乙烯可直接释放到废水中,也可从空气中进入水中。

制定饮用水中三氯乙烯限值的依据:GB5749-2006修订参考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第2版)》资料。由6周小鼠染毒实验得出,出现肝体比增加的LOAEL是100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3000(100是种间和种内差异,10是致癌证据有限,3是短期实验以及使用LOAEL参数),推导出三氯乙烯的TDI为23.8μg/kg。假定TDI的10%归于饮水,则饮用水中三氯乙烯的限值是0.07mg/L。

4.2.2.3 农药(19项)

(1)七氯

七氯是一种广谱杀虫剂,已在许多国家被禁用或限用,七氯的主要用途是控制白蚁,在表土层以下使用,可防治玉米根部虫类,线虫。七氯在土壤中持久不易分解。七氯的主要分解产物是七氯环氧化物。七氯和七氯环氧化物与土壤颗粒结合很难移动。它们在饮用水中浓度每升水中一般为钠克级。人体摄入七氯主要从膳食途径。

延长七氯的暴露时间会引起肝损伤和显示有中枢神经系统毒性作用。1991年IRAC综述了七氯的毒性资料并得出结论认为,已有足够资料可以证明七氯对动物有致癌作用,而对人的致癌作用则证据不足,因而被列为2B类。

根据两项狗的实验,七氯的NOAEL为0.025mg/(kg·d)。不确定系数设为200(100为种间和种内差异,2为数据不完全),推导出ADI为0.1μg/kg,假设人体摄入七氯有1%归自饮用水,并考虑到目前的技术水平,将饮用水中七氯的限值制定为0.0004mg/L。

(2)马拉硫磷

马拉硫磷即O,O-二甲基-S-(1,2-二乙氧基羰基乙基)二硫代磷酸醋,是一种高效低毒的有机磷杀虫剂。马拉硫磷有强烈的硫醇臭,嗅觉阈为0.25mg/L。

对健康的影响:马拉硫磷对大鼠的经口LD50雄性为1634mg/kg,雌性为1751mg/kg。90d喂养实验表明,饲料中马拉硫磷的含量低于100Omg/kg时,大鼠的血液、红细胞和脑组织中的胆碱酯酶活性未见异常变化。亚慢性毒性试验发现,马拉硫磷能引起大鼠睾丸生精管退行性改变。给大鼠腹腔注射90Omg/kg马拉硫磷时,没有观察到致畸作用。在鸡的急性和慢性毒性试验中,未发现迟发性毒作用。目前也没有马拉硫磷可能具有致突变作用的资料。

制定饮用水中马拉硫磷限值的依据:按感官影响将饮用水中马拉硫磷的限值定为0.25mg/L。

(3)五氯酚

五氯酚作为一种高效、价廉的广谱杀虫剂、防腐剂、除草剂,曾长期在世界范围内使用。我国从20世纪60年代早期开始,曾在血吸虫病流行区大量用于杀灭血吸虫的中间宿主钉螺。目前,五氯酚主要用作木材防腐剂。我国1991~1992年的调查显示,某些五氯酚施用地区地表水中五氯酚的中位数范围为0.025μg/L~0.091μg/L,底泥中为0.60μg/g~3.42μg/g(干重质量分数)。一项在洞庭湖的调查显示,湖水中五氯酚的含量为0.005μg/L~103.7μg/L,底泥中为0.18μg/g~48.3μg/g(干重质量分数)。

对健康的影响:五氯酚对小鼠和大鼠的经口LD50分别为36mg/kg~177mg/kg和25mg/kg~175mg/ kg。工业品五氯酚的许多毒性作用是由于其含有的二恶英类杂质所致,如引起动物肝脏肿大、卟啉症、肝微粒体酶诱导、免疫功能下降等。五氯酚本身可引起动物硫转移酶的抑制以及甲状腺分泌的减少。

五氯酚对大鼠没有致畸性,但在高剂量时可产生胚胎毒性。研究表明,五氯酚对DNA没有损伤作用,也没有致突变性。给小鼠喂饲含五氯酚的饲料,剂量为18mg/(kg·d)、35mg/(kg·d)和116mg/(kg·d),连续2年。结果发现,五氯酚剂量依赖地引起小鼠肝细胞腺瘤和腺癌、色素细胞瘤和血管肉瘤发生率的增加。人群流行病学研究显示五氯酚的长期暴露可能与免疫抑制、肿瘤的发生有关。

IARC将五氯酚列入第2B组。世界卫生组织根据小鼠两年致癌实验的结果,采用多阶段模型得出饮水中五氯酚的质量浓度为0.009mg/L时,终生患癌的危险度为10-5。GB5749-2006采用此值,饮水中五氯酚的限值为0.009mg/L。

(4)六六六

六六六为有机氯农药,是四种异构体的粗混合物,目前已被禁止使用。六六六在水中稳定,有强烈的异臭,嗅觉阈为0.02mg/L。我国的调查表明,地面水中六六六的平均质量浓度一般低于1μg/L。1996年我国西安的调查显示,饮用水中的六六六质量浓度为0.02μg/L~1.35μg/L。

六六六对小鼠的经口LD50为91.8mg/kg~113.4mg/kg。家兔实验表明,3mg/kg的六六六可引起家兔糖耐量曲线的改变。30mg/kg时,血液网织红细胞大量增加,糖耐量曲线明显异常。小鼠的实验表明,工业品六六六可诱发小鼠肝脏肿瘤。

制定饮用水中六六六限值的依据:由于六六六的蓄积性强,对小鼠有致癌性,故规定饮用水中六六六的限值为5μg/L。

(5)六氯苯

六氯苯在农业上的主要用途是作物拌种以防真菌,但现今已用得不多。目前,它主要是几种化工产品的副产物或是某些农药的杂质。六氯苯已遍及整个环境,这是因为它的流动性并很难分解。它在生物机体中的生物累积是因为它的物理-化学性质以及很慢排出造成的。六氯苯已被列入斯德哥尔摩协定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清单。六氯苯在食物中检出浓度很低,一般情况在环境空气中浓度也很低。在饮用水供水中仅偶尔被检出,而且浓度非常低(低于0.1μg/L)。

IARC已评定了六氯苯对动物和对人的致癌作用,并归类在2B组。六氯苯能在三种动物的不同部位诱发肿瘤。从大鼠二年的喂饲试验,在雌鼠观察到肝肿瘤,用线性多级低剂量外推模式推导出六氯苯基于健康的值为1μg/L。

世界卫生组织1993年的准则计算得到的饮用水中六氯苯准则值为1μg/L,相当于终生癌症超额危险水平10-5的上限值。

GB5749-2006采用世界卫生组织准则值饮水中六氯苯的限值为1μg/L。

(6)乐果

乐果化学名O,O-二甲基-S-(甲氨基甲酰甲基)二硫代磷酸酯。它是一种高效中等毒性的有机磷农药,对昆虫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农业上用于控制各种昆虫,也用于家蝇控制。生物半减期为18h至8周,尽管在pH 2~7时相当稳定,但不认为它可在水中持续存在。估计每日经食物摄入量为0.001μg/kg体重。乐果有强烈的异臭,嗅觉阈浓度为0.077mg/L。

研究显示乐果是胆碱酯酶抑制物和皮肤刺激物。乐果不是啮齿类动物的致癌物。

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2005)认为,乐果的ADI应为0.002mg/kg体重,是依据NOAEL值(大鼠生殖毒性的实验中的繁殖行为)为1.2mg/(kg·d),不确定性系数为500(考虑到是否可能是LOAEL)推导而来,饮用水中乐果的准则值为0.006mg/L。

GB5749-2006继续采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的资料,制定饮用水中乐果限值的依据按感官影响确定,饮用水中乐果的限值为0.08mg/L。

(7)对硫磷

对硫磷化学名O,O-二乙基-O-(对硝基苯基)硫代磷酸酯,又称1605,是一种广谱杀虫剂,在全世界许多国家应用。它还可用作熏蒸剂和杀螨剂,也可用于多种作物收获前土壤和叶子处理,它可用于室外也可用于温室内。

对硫磷呈黄褐色,有大蒜样气味,可溶于水,在25℃时的溶解度为24mg/L。目前的研究表明,对硫磷不可能在食物链或食物网中产生生物蓄积和生物放大。对硫磷在水中较稳定,有强烈的臭味,嗅觉阈浓度为0.003mg/L。

对硫磷在地表水中约保持1周就会消失。一般人群通常不会从空气或水接触到对硫磷。残留在食物中的对硫磷是人体暴露的主要来源。在测试的所有种鼠中,对硫磷均表现为抑制胆碱酯酶活性。在大鼠两年试验中未发现它有致癌作用。

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2004)认为,对硫磷的基于健康的值为10μg/L。基于健康的值大大高于饮用水中可能存在的浓度。通常情况下饮用水中存在的对硫磷不大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没有必要建立对硫磷的准则值。

对硫磷属高毒的有机磷农药,其经口LD50雄性大鼠为13mg/kg~30mg/kg,雌性大鼠为2mg/kg~6mg/kg。对硫磷可在肝内代谢为对氧磷,抑制体内胆碱酯酶引起乙酰胆碱蓄积造成中毒。成人的经口致死量估计为15mg~30mg,儿童为数毫克。对硫磷中毒的主要表现为头痛、乏力、食欲不振、肌束振颤和瞳孔收缩。

GB5749-2006沿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资料,按感官性状,将饮用水中对硫磷的限值定为0.003mg/L。

(8)灭草松

灭草松是一种用于多种农作物的广谱除草剂。主要用于水旱田多种作物防除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灭草松在土壤的半减期为15d~5周不等。在土壤和水中发生光降解作用,但在土壤中迁移性很强,在环境中的持久性属中等程度。曾报道,地面水、地下水和饮用水中发现灭草松的浓度为每升几个微克或更少。尽管灭草松在地下水中存在并与水体有很高的亲和性,但它在环境中似乎并没有蓄积性。来自食物的暴露量可能不高。

对大鼠和小鼠的长期研究没有显示潜在的致癌性,体内和体外多项的试验表明灭草松不是遗传毒物。

动物试验表明灭草松为低毒或中等毒性。有胚胎毒性和致畸性。没有或仅有微弱的致突变性。现有的研究不能证明灭草松有致癌性。

GB5749-2006参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资料,根据一项在大鼠的2年试验,以血液改变为指标得出NOAEL为10mg/(kg·d)。乘以不确定系数100,确定灭草松的ADI为0.1mg/(kg·d)。由饮水摄入的灭草松假定为总摄入量的10%,则饮用水中灭草松的限值为0.3mg/L。

(9)甲基对硫磷

甲基对硫磷的化学名为O,O-二甲基-O-(对硝基苯基)硫代磷酸酯,又称甲基1605。是一种非内吸杀虫剂和杀螨剂。它正在全球范围内生产,并已登记在多种作物上使用,特别是用在棉花上。甲基对硫磷在环境中主要分布在空气和土壤中,在土壤中几乎不移动,无论是原型化合物或它的分解产物均不会进入地下水。到目前为止,甲基对硫磷在环境中最重要的降解途径仍是微生物降解。甲基对硫磷在水中的半减期在数周至数月之间。一般人群可以通过空气、水或食物接触甲基对硫磷。

综合几项人体试验的结果,根据它抑制红细胞内和血浆中胆硷酯酶的活性,得到NOAEL为0.3mg/(kg·d)。曾进行小鼠和大鼠的慢性试验,甲基对硫磷能抑制胆硷酯酶活性,但未见有致癌作用。甲基对硫磷在细菌实验中有致突变作用,但在有限的哺乳类体系研究中尚不能证明具有遗传毒性。

甲基对硫磷基于健康的准则值为9μg/L,这是根据ADI为0.003mg/kg体重推算而来。

世界卫生组织认为,从所有来源摄人的甲基对硫磷的量通常较低,并远低于ADI。甲基对硫磷的基于健康的值远高于饮用水可能遇到的浓度。饮用水中存在的甲基对硫磷在通常情况下不大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因此,建立甲基对硫磷的准则值并不必要。

GB5749-2006仍采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的资料,按感官性状中嗅阈值,将饮用水中甲基对硫磷的限值定为0.02mg/L。

(10)百菌清

百菌清是一种新型杀菌剂,其化学名称为2,4,5,6-四氯-1,3苯二腈广泛用于防治多种作物病害,工业废水和百菌清的使用均有可能导致水源污染。动物实验表明它有致突变作用并对皮肤和眼有轻度的原发剌激作用。豚鼠皮肤致敏试验表明,百菌清是强致敏物,可诱发迟发型变态反应。

制定饮用水中百菌清限值的依据:根据慢性动物实验的结果,计算出百菌清的ADI为0.00625mg/kg。按体重60kg,每日饮水量为2L,ADI的10%归因于饮水,则饮用水中百菌清的限值为0.01mg/L。

GB5749-2006仍采用上述资料,将饮用水中百菌清的限值订为0.01mg/L。

(11)呋喃丹

呋喃丹化学名称是2,3-二氢-2,2-二甲基-7-苯并呋喃基-N-甲基氨基甲酸酯。

呋喃丹是世界各地广泛应用的农药。喷洒于作物上的呋喃丹残留量通常非常低或检测不出来。呋喃丹的理化性质以及现有的少量资料显示,来自地下水和地面水源的饮用水成为呋喃丹可能的主要暴露途径。已在地面水、地下水和饮用水中检测出呋喃丹。通常浓度为每升水几个微克或更低,地下水检测出的最高浓度可达30μg/L。

呋喃丹在急性经口染毒后毒性很高。短期和长期毒性研究显示呋喃丹中毒的全身反应是胆碱酯酶抑制。在繁殖毒性研究中没有致畸性的证据。根据现有的研究资料,呋喃丹似乎不具致癌性和遗传毒性。

呋喃丹的ADI为0.002mg/kg体重。是依据NOAEL,值[狗4周短期研究,急性(可逆的)不良反应]为0.22mg/(kg·d),不确定性系数为100。由此推导呋喃丹在饮用水中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为0.007mg/L。

GB5749-2006呋喃丹在饮用水中的标准值为0.007mg/L。

(12)林丹

林丹是六六六的丙体异构体(γ-六氯环己烷〉。是一种用于水果和蔬菜作物的杀虫剂,以及用于种子处理和森林虫害防护。它也可用作人体和动物的治疗用杀虫剂。我国和几个国家已经限制使用林丹。林丹可在土壤中分解而很少沥入地下水中。在地表水中林丹可经蒸发作用除去。人体暴露主要是通过食物,但是这方面的暴露正在减少。另一个暴露途径可能是通过林丹在公共卫生和木材防腐方面的应用。

地表水和地下水检出浓度通常低于0.1μg/L,在受到废水污染的河流,最高检出浓度达到12μg/L。

制定饮用水中林丹限值的依据:IARC将林丹列为2B组。根据大鼠实验(大鼠2年毒性/致癌试验,高剂量时腺泡周围肝细胞增生率增加,肝、脾重量增加和死亡率增加)的结果,得出林丹的NOAEL是0.5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100(考虑种内和种间差异)计算出林丹的ADI为0.005mg/kg体重。则饮用水中林丹的限值是0.002mg/L。

(13)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种广谱有机磷杀虫剂,用于控制蚊虫、苍蝇、多种土壤、农作物及植物害虫、家居害虫和水生幼虫。某些国家作为水体的杀幼虫剂,用于控制蚊子的幼虫。毒死蜱易被土壤吸收,而不易从土壤中流失,被微生物降解速度缓慢。它在水中溶解速度慢,在环境中毒死蜱有很强的趋势从水相分配人有机相。

毒死蜱的ADI为0.01mg/kg体重,依据的NOAEL值(小鼠、大鼠和狗的试验,脑乙酰胆碱酯酶活性抑制)为1mg/(kg·d),不确定性系数为100。由此得出限值为0.03 mg/L。抑制所有品种动物的胆碱酯酶活性是毒死蜱主要的毒性表现。

依据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上述资料,GB5749-2006饮水中毒死蜱的限值定为0.03mg/L。

(14)草甘膦

草甘膦是一种广谱除草剂,应用于农业、森林以及水生杂草的控制。草甘膦在土壤、水和沉积物中可经微生物降解。主要降解产物是氨甲基膦酸(AMPA)。草甘膦在水中的化学性稳定,不会发生光化学分解。草甘膦在土壤中很少移动,说明对地下水污染的潜在威胁甚小。然而,草甘膦在水边环境中直接应用,或者在陆地应用后经雨水冲刷或淋溶作用而进入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中。

草甘膦和氨甲基膦酸有相似毒理学特点,两者都呈现低毒性。基于健康的准则值定为0.9mg/L。

因为是低毒性,单独AMPA或者AMPA与草甘膦结合在一起,推导出来的基于健康的值都比它们在饮用水中正常存在的浓度要高。所以,在通常情况下,饮用水中存在的草甘膦和AMPA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世界卫生组织根据这个理由,认为制定草甘膦和AMPA的准则值不是必需的。

我国生产草甘膦的数量比较大,且有进口和出口,需要有此项标准以保护饮用水安全,参考美国的饮用水国家标准(2004年),GB5749-2006将饮水中草甘膦的限值订为0.7mg/L。

(15)敌敌畏

敌敌畏(DDVP)的化学名O,O-二甲基-O(2,2-二氯)乙烯基磷酸酯。敌敌畏是一种广谱有机磷农药,具有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对咀嚼口器和刺吸口器害虫有强击倒力。敌敌畏主要用于防治卫生害虫、农林、园艺害虫、粮食害虫以及家畜害虫。敌敌畏易在水中经化学和生物降解,在水中半衰期约为数天。

敌敌畏的大鼠急性经口LD50为80mg/kg(雄)、56mg/kg(雌)。

美国曾进行一项人的暴露敌敌畏与白血病的对照试验研究,发现与人的白血病与使用敌敌畏有关,但因例数少和因素复杂而不能得出敌敌畏有致癌作用的结论。用实验动物做了两组小鼠和三组大鼠试验,经喂敌敌畏的实验组引起了几例小鼠食管鳞状细胞肿瘤。大鼠实验用水染毒敌敌畏,在前胃发现有几例鳞状细胞乳头瘤。将敌敌畏溶于玉米油中,用管饲法染毒,发现雄性大鼠的胰腺肿瘤与敌敌畏的剂量有关。IARC认为敌敌畏对人可能致癌,而对实验动物已有足能证明有致癌作用,因而将敌敌畏列人1B组。

一项敌敌畏的环境质量标准的研究提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1977年资料提出,敌敌畏的ADI值为0.004mg/(kg·d),若10%来自饮用水,则饮用水中敌敌畏的允许浓度为0.Olmg/L。

目前能搜索到的材料中还没有发现有国家制定了专对饮用水中敌敌畏的限值标准。世界卫生组织正在进行此项工作。我国的CJ/T206-2005《城市供水水质标准》中规定饮用水中敌敌畏的指导值为0.001mg/L。本次标准修订参考了上述资料,将我国饮用水中敌敌畏的限值订为0.001mg/L。

(16)莠去津

莠去津的化学名称是2-氯-4-乙氨基-6-异丙氨基-1,3,5-三嗪,是一种在苗前和出苗后早期使用的选择性除草剂。它在土壤中易迁移,发现它存在于地表水和地下水中,浓度一般低于10μg/L。莠去津在土壤和水环境中相当稳定,生物半减期为数月,土壤中莠去津可在光和微生物作用下分解。

莠去津的TDI为0.5μg/kg体重,是依据NOAEL值(大鼠的致癌性研究)为0.5mg/(kg·d),不确定性系数为1000(种间和种内的差异为100,有潜在的致癌性为10)推导而来。

多种遗传毒理学研究的有说服力的证据显示莠去津没有遗传毒性。有证据显示莠去津可能导致大鼠的乳腺肿瘤。导致肿瘤的机制很可能是非遗传毒性。没有观察到小鼠肿瘤显著增加。IARC作出结论,莠去津不能按对人有致癌性来分类(第3组)。

世界卫生组织于1993年出版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第2版)》建立了饮用水中莠去津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为0.002mg/L。

GB5749-2006采用此值,将饮用水中莠去津的限值标准订为0.002mg/L。

(17)溴氰菊酯

溴氰菊酯为拟除虫菊酯类广谱杀虫剂,能有效杀灭螨类以外的大多数农业害虫,广泛用于棉花、果树、茶叶、蔬菜,还可以防治家畜体外寄生虫,控制卫生害虫和仓储害虫。水中溴氰菊酯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的排放。

溴氰菊酯对小鼠和大鼠的经口LD50分别为19mg/kg~34mg/kg和31mg/kg~139mg/kg。大鼠的经皮LD50>200Omg/kg,吸人LD50>200Omg/m3。豚鼠实验表明,溴氰菊酯没有致敏作用。

目前尚未发现溴氰菊酯有致突变性、致癌性和致畸性。大鼠的3代生殖毒性实验没有发现溴氰菊酯有生殖毒性。

根据实验资料,溴氰菊酯的ADI为0.01mg/kg。按体重60kg,每天摄水量3L,ADI的10%归于饮水,则饮用水中溴氰菊酯的限值为0.02mg/L。

(18)2,4-滴

2,4-滴(2,4-D)化学名称是2,4-二氯苯氧乙酸。主要用作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2,4-滴是一个内吸性除草剂,用于控制包括水生杂草在内的阔叶杂草。商业用途的2,4-滴产品以游离酸、碱、铵盐以及酯的剂型出售。2,4-滴本身化学性质稳定,它的酯类化合物快速水解成游离酸。2,4-滴在环境中快速生物降解,在食物中的残留很少超过每公斤几十微克,在水中浓度通常低于0.5μg/L。

流行病学研究提示暴露包括2,4-滴在内的氯苯氧型除草剂与人类两种形式的癌症(软组织肉瘤和霍奇金氏淋巴瘤〉之间有联系。2,4-滴对许多动物有中等程度的急性毒性,对大鼠、小鼠、豚鼠、小鸡和狗的LD50值为100mg/kg~541mg/kg。体内和体外实验都表明,2,4-滴没有遗传毒性。也没有足够的证据显示2,4-中滴对动物有致癌性。有关2,4-滴致癌性的人群流行病学证据也十分有限。

IARC将2,4-滴列为第2B组致癌物。世界卫生组织依据大鼠和小鼠两年实验的结果,得出2,4-滴的NOAEL值为1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100(种间和种内差异),得出2,4-滴的TDI为0.01mg/(kg·d)。假定TDI的10%归于饮水,则饮用水中2,4-滴的限值为0.03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

(19)滴滴涕

滴滴涕(DDT)可以有几种不同的异构体,商品滴滴涕主要由p,p’-DDT组成。DDT仍用来控制黄热病、昏睡病、斑疹伤寒、症疾等疾病的传媒昆虫。我国和一些国家DDT的使用受到限制或禁止。DDT和他的代谢物在环境中持久存在,不能被微生物完全降解。对一般人群,食品是主要的摄入DDT及其相关化合物的来源。

DDT在地表水中检出浓度低于1μg/L;在一般情况下饮用水中的浓度要低得多。

DDT被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名单。

IARC召集的工作组将DDT复合物确定为啮齿动物非遗传毒性致癌物及肝肿瘤的强促进剂。IARC的结论认为对人类而言,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具有致癌性,而对实验动物而言,则有充分证据证明DDT具有致癌性(2B组),因为在大鼠和小鼠试验中,观察到肝肿瘤。胰腺癌、多发性骨髓瘤、非霍奇金氏淋巴瘤和子宫癌的流行病学研究结果不支持与环境暴露DDT复合物有关的假设。在遗传毒性的某些终点效应方面,得到了相互矛盾的资料。在多数研究中,DDT对啮齿动物和人的细胞系统不产生遗传毒性,不会诱发真菌和细菌突变。滴滴涕对人和动物的NOAEL为:猴10 mg/(kg·d),滴滴涕对人的ADI为0.02mg/kg。考虑到滴滴涕在体内有蓄积性,婴幼儿和儿童相对于他们的体重可能较成人暴露更多的滴滴涕。因此,世界卫生组织以体重1Okg的儿童每日饮1L水,ADI的1%归于饮水为参数,计算出饮用水中滴滴涕的限值为2μg/L。考虑到滴滴涕在水中的溶解度为1μg/L,因此GB5749-2006采用1μg/L作为标准值,将饮用水中DDT的限值订为0.001mg/L。

4.2.2.4 有机物(22项)

(1)1,2-二氯乙烷

1,2-二氯乙烷主要用作生产氯乙烯和其他化学物的中间体,其次用作溶剂。生产或使用该化合物的工业单位可通过排放使其进入地表水。随着废水的排放,也可能进入地下水而长期持续存在。在城市的空气中发现有1,2-二氯乙烷的存在。

IARC将1,2-二氯乙烷列为2B组(人类可能致癌物)。实验动物显示多种形态的肿瘤(包括相对较少见的血管肉瘤)发生率增加具有统计学意义,有证据的结果显示,1,2-二氯乙烷具有潜在的遗传毒性。经口给1,2-二氯乙烷的动物体内的毒性靶点为免疫系统、中枢神经系统、肝和肾。资料显示吸入暴露1,2,二氯乙烷的毒性较弱。

1,2-二氯乙烷很容易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吸收进入人和动物体内。摄人或吸人的1,2-二氯乙烷主要蓄积于肝脏和肾脏。1,2-二氯乙烷可通过血脑屏障和胎盘,在职业暴露人群的母乳中也可检出1,2-二氯乙烷。进入体内的1,2-二氯乙烷主要在肝脏与谷胱甘肽结合,产生一些代谢产物,包括S-羟甲基半胱氨酸及硫代乙酰乙酸。吸收入体内的1,2-二氯乙烷可通过尿和呼气迅速排泄。

一些实验表明,1,2-二氯乙烷有致突变性,代谢活化后其致突变作用更强。

制定饮用水中l,2-二氯乙烷限值的依据:

一般人群最主要的1,2-二氯乙烷暴露来源于周围的空气。有5%的人群的主要暴露来源于饮用水,特别在饮用水中的质量浓度大于6μg/L的地区,通过饮用水的暴露可能大于通过空气的暴露。在淋浴或其他用水过程中,1,2-二氯乙烷将会从水中挥发到空气中。洗涤剂、墙纸和木胶中的1,2-二氯乙烷也会挥发到空气中。

根据雄性大鼠口服1,2-二氯乙烷78周可致血管肉瘤,采用线性多阶段模型,按终生患癌的超额危险度为10-5,计算出饮用水中1,2-二氯乙烷的限值为30μg/L。

(2)二氯甲烷

二氯甲烷为无色透明有芳香气味的液体,主要作为有机溶剂广泛应用于油漆、杀虫剂、脱脂剂、清洗剂及其他产品中。制氯工业废水中含有二氯甲烷,可随废水排放污染地面水和土壤。排放到水中和土壤中的二氯甲烷会很快蒸发。二氯甲烷在大气中可保持500d,但在水中会迅速降解。在土壤中的二氯甲烷降解缓慢而迁移很快,可渗漏到地下水中。

制定饮用水中二氯甲烷限值的依据:经呼吸道吸入是环境中二氯甲烷暴露的主要途径。估计每人每天平均从城市空气中吸人的二氯甲烷为33μg~307μg,而通过食物和饮用水摄入的二氯甲烷量很少。二氯甲烷的急性毒性很低。小鼠吸人染毒实验表明二氯甲烷有致癌性,但通过饮用水染毒的实验仅提示其可能有致癌性。IARC将二氯甲烷归为2B组物质,即可能的人类致癌物。二氯甲烷没有遗传毒性,且体内实验也证明二氯甲烷在体内代谢不产生具有遗传毒性的代谢物。

经饮用水染毒进行的2年实验得出,以肝脏毒性为指标,二氯甲烷对大鼠的NOAEL为6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为1000(种内和种间差异为100,潜在的致癌性为10)得出的TDI值是6μg/kg体重。将10%的TDI值归因于饮水,则饮用水中二氯甲烷的限值为20μg/L。

(3)1,1,1-三氯乙烷

1,1,1-三氯乙烷广泛被用作清洁电子设备的溶剂,它也作为粘合剂、涂料和纺织染料的溶剂,用作制冷剂和润滑剂。1,1,1-三氯乙烷主要存在大气中,而它在土壤中是可迁移的并能快速迁移进入地下水。仅有很小部分1,1,1-三氯乙烷在地面水和地下水中。

1,1,1-三氯乙烷很快从肺和胃肠道被吸收,但仅有小部分被代谢(人约6%,实验动物约3%)。暴露高浓度1,1,1-三氯乙烷能导致人和实验动物肝脂肪病变(脂肪肝)。在一项良好规范的小鼠和大鼠经口试验中,观察到包括肝重减低和与透明滴样神经病变相符的肾病变。IARC将1,1,1-三氯乙烷列为第三组。1,1,1-三氯乙烷没有致突变性。

由于目前关于经口染毒的资料不足,故尚未形成TDI值。目前仅采用雄性小鼠14周吸人染毒实验的数据推算了TDI值。假定一只小鼠的平均体重为3Og,呼吸量为0.043m3/d,吸收空气中30%的1,1,1-三氯乙烷,不确定系数为1000(种间和种内差异为100,短期实验为10),根据NOAEL值1365mg/m3制定出的TDI值为580μg/kg。假定总摄入的10%来自饮用水,则饮用水中1,1,1-三氯乙烷的限值为2mg/L。

(4)乙苯

乙苯是有芳香气味的无色液体,主要用作苯乙烯、苯乙酮的生产,也作为溶剂以及沥青和石脑油的成分。环境中乙苯主要来自石油工业以及使用石油产品。由于乙苯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可认为环境中大于96%的乙苯存在于空气中。曾有报道,空气中乙苯高达26μg/m3。饮用水中乙苯的浓度通常低于1μg/L。曾有报道被点排放污染的地下水中乙苯浓度高达300μg/L。

乙苯的TDI为97.1μg/kg体重,依据是NOAEL值(有限的6个月大鼠试验,观察到肝毒性和神经毒性)为136mg/(kg·d)(根据每周5d给药折算),不确定性系数为1000(种间和种内差异为100,数据的局限性和试验时间短为10)。

乙苯经口、吸入和经皮摄入后被快速吸收。有报道,乙苯储存在人的脂肪中。乙苯进入体内,几乎全部转化为可溶性代谢物,快速从尿中排出。急性经口毒性低。根据有限的致畸性资料无法作出肯定的结论。在繁殖方面,慢性毒性和致癌性方面没有资料。在体外或体内试验中,没有能证明乙苯具有遗传毒性的证据。

制定饮用水中乙苯限值的依据:假定TDI的10%归于饮用水,世界卫生组织建议饮用水中乙苯的限值为0.3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将饮用水中乙苯的限值订为0.3mg/L。

(5)二甲苯

二甲苯为无色透明液体,有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和对二甲苯三种异构体。二甲苯用于杀虫剂和药物的生产、还作为清洁剂的成分以及油漆、墨水和黏合剂的溶剂。二甲苯的3种异构体还是生产各种化学物质的基础材料。二甲苯在水中嗅阈值为0.02~1.8mg/L,但浓度为0.3~1.0mg/L时饮用者可察觉。储水箱涂料中二甲苯可溶出到饮用水中。

二甲苯的TDI为179μg/kg体重,依据是NOAEL值(大鼠103周灌胃给药试验,体重减低)为250mg/kg·d)(相当于按每周5d的剂量折算),不确定性系数为1000(种间和种内差异为100,毒理学终点的局限性为10)。

二甲苯(类)通过吸人很快被吸收。缺乏经口暴露的资料。二甲苯(类)在体内快速分布,主要分布在脂肪组织。他们几乎完全代谢,从尿中排出。

二甲苯不属于致癌物,故基于TDI方法确定限值。假定TDI的10%归于饮水,则饮用水中二甲苯的限值为0.5mg/L。基于健康考虑,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二甲苯的限值订为0.5mg/L。

(6)1,1-二氯乙烯

1,1-二氯乙烯主要作为一种聚二氯乙烯共聚物的单体,并用作合成其他有机物的中间体。通常与其他氯代烃类一起偶尔污染饮用水。没有资料说明它在食物中的水平。1,1-二氯乙烯在来自地下水源的饮用水中检出浓度的中位数为0.28μg/L~1.2μg/L,在公共饮用供水中的浓度范围≤0.2μg/L~0.5μg/L。

1,1-二氯乙烯在水中的嗅阈为1.5mg/L。

在多项体外致突变试验系统中呈现致突变性,但在显性致死试验中为阴性。在一项小鼠的吸入实验中,出现肾脏肿瘤,但是在其他多项长期慢性实验中,包括数项通过饮水染毒的实验,1,1-二氯乙烯均未呈现致癌性。IARC将其划人第3组,即未分类为对人类有致癌性的物质。

在大鼠2年饮水染毒实验中,在雌性大鼠的所有剂量组(9mg/kg(体重)·d]、14mg/[kg(体重)·d]、3Omg/kg(体重)·d])和雄性大鼠的最高剂量组(20mg/[kg(体重)·d])均出现肝脏损伤,并具有统计学意义,因此LOAEL为9mg/[kg(体重)·d]。采用不确定性系与数为1000(100用于种间和种内差异,10用于使用LOAEL,以替代NOAEL)。TDI为0.009mg/[kg(体重)·d]。如果从饮水中摄入量占总摄入量的10%,则在饮水中的限值为0.03mg/L。WHO建议,1,1-二氯乙烯在饮水中的限值为30μg/L。GB5749-2006采用此值,将饮用水中1,1-二氯乙烯的限值订为0.03mg/L。

(7)1,2-二氯乙烯

1,2-二氯乙烯有顺式和反式两种形式。作为水污染物多以顺式存在。在废水和厌氧性的地下水中,这两个异构体是其他不饱和卤代烃的代谢产物,他们的存在可能指示同时还存在更毒的有机氯化合物,如氯乙烯。因此,他们的存在表示需要开展更广泛的监测。没有关于食物暴露的资料。在空气中存在的浓度低,在临近生产现场处,浓度较高,为每立方米微克级范围。顺式异构体以前曾用作麻醉剂。

反式异构体的资料被用于计算1,2-二氯乙烯两个异构体共用的准则值,因为反式异构体产生毒性的剂量要比顺式异构体低,再者,资料显示小鼠是比大鼠更敏感的动物。

关于1,2-二氯乙烯的吸收、分布和排泄的有限的资料显示,两种异构体可能有某些遗传毒性。但没有有关致癌性的资料。

制定饮用水中1,2-二氯乙烯限值的依据:以反式1,2-二氯乙烯的NOAEL为17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1000(种内及种间差异为100,短期试验为10),得到TDI为17μg/kg体重。将10%的TDI值归于饮水,WHO建议饮用水中1,2-二氯乙烯的限值为0.05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

(8)1,2-二氯苯

1,2-二氯苯是二氯苯类(DCBs)中的一个异构体。二氯苯广泛用于工业和家庭用品,如去臭剂、化学燃料和杀虫剂。人类主要通过空气和食物暴露。

二氯苯在原水中的浓度一般为10μg/L,在饮用水中的浓度高达3μg/L,在污染了的地下水中浓度甚至高达7mg/L。

1,2-二氯苯属于经口暴露的低急性毒性化合物。经口暴露于高浓度1,2-二氯苯主要影响肝脏和肾脏。综合证据指出,1,2-二氯苯没有遗传毒性,也没有证据证明对啮齿类动物具有致癌性。

制定饮用水中1,2-二氯苯限值的依据:IRAC将1,2-二氯苯归为第3组。小鼠两年灌胃实验得出1,2-二氯苯的NOAEL为60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100(考虑种间和种内差异),推导出1,2-二氯苯的TDI是429μg/kg体重。假定TDI的10%归于饮水,则饮用水中1,2-二氯苯的限值是1mg/L。

基于健康的考虑,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1,2-二氯苯的限值订为1mg/L。

(9)1,4-二氯苯

1,4-二氯苯(DCB)是二氯苯类(DCBs)中的一个异构体。二氯苯广泛用于工业和家庭用品,如去臭剂、化学燃料和杀虫剂。人类主要通过空气和食物暴露。

二氯苯在原水中的浓度一般为10μg/L,在饮用水中的浓度高达3μg/L,在污染了的地下水中浓度甚至高达7mg/L。

1,4-二氯苯的TDI值为107μg/kg体重,依据是LOAEL值(2年大鼠试验对肾脏的影响)为150mg/(kg·d)(调整为每周5d的剂量),不确定性系数为1000(种内和种间差异为100,LOAEL代替NOAEL及致癌性终点为10)。

1,4-二氯苯属于低急性毒性化合物,但是有证据表明,在长时间暴露后,其可增加大鼠肾脏肿瘤和小鼠肝细胞腺瘤以及癌症的发病率。IARC将1,4-DCB列为2B组。认为1,4-DCB没有遗传毒性,在动物身上观察到的肿瘤与人类肿瘤的相关性是不确定的。

根据两年大鼠灌胃实验得出的LOAEL值150mg/(kg·d),得出1,4-二氯苯的TDI为107μg/kg。假定TDI的10%归于饮水,则饮用水中1,4-二氯苯的限值是0.3mg/L。该值远远超过报告的1,4-二氯苯的嗅阈浓度0.001mg/L和最低味觉阈0.006mg/L。

GB5749-2006采用了基于健康的值0.3mg/L作为我国饮用水中1,4-二氯苯的限值。然而,1,4-二氯苯的感官性状问题也是需要关注的。

(10)三氯苯(总量)

三氯苯类主要由1,2,3-三氯苯、1,2,4-三氯苯和1,3,5-三氯苯组成的混合物,其中以1,2,4-三氯苯为主。三氯苯被用作化学合成的中间体、溶剂、冷却剂、润滑剂和传热介质,也被用于染料、杀白蚁剂和杀虫剂。

根据以上大鼠13周实验得出,三氯苯的NOAEL为7.7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1000(100为考虑种间和种内差异,10为依据为短期实验)计算出三氯苯的TDI为7.7μg/kg。假定TDI的10%归于饮水,基于健康考虑,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三氯苯(总量)的限值订为0.02mg/L。该值超过了水中1,2,4-三氯苯最低嗅阈浓度为0.005mg/L。

(11)六氯丁二烯

六氯丁二烯被用于氯气生产时的溶剂和橡胶制造的中间体,还用作润滑剂、杀虫剂、葡萄园的熏蒸剂。

在一般情况下,六氯丁二烯在饮用水中浓度低于0.5μg/L,在空气和食物中也有存在。

六氯丁二烯容易被吸收,并经过与谷胱甘肽的结合反应而代谢,该结合物还可进一步代谢为具有肾毒性的衍生物。大鼠长期经口试验时可见到肾脏肿瘤。通过其他途径暴露时,六氯丁二烯未显示有致癌性。IARC将六氯丁二烯列入了第3组。六氯丁二烯点突变的细菌检测得到或正或负的结果;而它的某些代谢产物则得到阳性结果。

要说明的是六氯丁二烯实际定量检验水平为0.002mg/L,饮用水中浓度可通过规定与水接触产品中六氯丁二烯的含量来加以控制。

根据大鼠两年喂饲实验得出的NOAEL值0.2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1000(100为考虑种间和种内差异,10为考虑致癌证据有限以及六氯丁二烯的一些代谢物有遗传毒性),得出六氯丁二烯的TDI为0.2μg/(kg·d)。假定TDI的10%归于饮水,则推算出饮用水中六氯丁二烯的限值为0.0006mg/L。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六氯丁二烯的限值订为0.0006mg/L。

(12)丙烯酰胺

丙烯酰胺为白色无味片状结晶,用作聚丙烯酰胺生产的中间体和单体。丙烯酰胺和聚丙烯酰胺主要用于生产饮水净化以及城市、工业废水处理的絮凝剂,还作为灌浆剂用于修建饮用水井和蓄水池。丙烯酰胺在合成树脂、涂料、感光材料聚合物、印刷工业、皮革处理等方面有广泛的用途。

用聚丙烯酰胺絮凝剂处理饮用水时会产生丙烯酰胺单体的残留。通常,水中该絮凝剂最大允许用量为1mg/L。当聚合物中单体的含量占0.05%时,水中相对应的单体最大的理论浓度相当于0.5μg/L。实际浓度可能低2~3倍。这个浓度适用于阴离子和非离子聚丙烯酰胺,而阳离子聚丙烯酰胺中单体的残留水平可能会高些。聚丙烯酰胺还可以用作建造饮用水蓄水池和水井的灌浆剂。人的额外暴露可能源于食物:由于食物加工过程使用聚丙烯酰胺,而高温烹调食物可能生成丙烯酰胺。

丙烯酰胺摄入后快速被胃肠道吸收并广泛分布于体液中,它能够透过胎盘屏障。丙烯酰胺具有神经毒性,影响生殖细胞和减弱生殖功能。致突变试验中,虽然Ames试验呈阴性,但是在体外和体内的试验中,丙烯酰胺可诱导哺乳动物细胞的基因突变和染色体畸变。大鼠经过饮水接触丙烯酰胺的长期致癌性试验显示,丙烯酰胺可诱发雄性大鼠阴囊、甲状腺及肾上腺肿瘤和雌性大鼠乳腺、甲状腺及子宫肿瘤。国际癌症研究所(IARC)将丙烯酰胺列入2A组。

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2004)推荐饮用水中基于健康的准则值为0.0005mg/L,该值相当于终生癌症超额危险水平10-5的上限值。由于定量检验工作有一定难度,饮用水中的含量可以通过产品规格或用量来控制。

GB5749-2006采用世界卫生组织资料,将饮用水中丙烯酰胺的限值订为0.0005mg/L。

(13)四氯乙烯

四氯乙烯为无色透明具有醚样气味的液体,主要用于于洗剂、脱脂剂、热导介质等。四氯乙烯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在水、水生生物体、空气、食品和人组织中发现有微量存在。四氯乙烯的最高的环境水平出现在商业干洗房和金属除油业。有时,它的散发可导致地下水中高浓度的四氯乙烯。四氯乙烯在厌氧的地下水中可降解成为包括氯乙烯在内的毒性更大的化合物。

进入环境的四氯乙烯大部分存在于大气中。水中的四氯乙烯可经微生物降解为二氯乙烯、氯乙烯和乙烯。四氯乙烯不会在动物或食物链中蓄积。

饮用水中四氯乙烯浓度通常低于3μg/L,受到污染的地下水可以达到很高的浓度。

四氯乙烯在很高浓度时可导致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有报道,较低浓度的四氯乙烯可损伤肝和肾。IARC将四氯乙烯列为2A组。有报道,四氯乙烯导致雄性和雌性小鼠肝脏肿瘤,并有一定证据可导引雄性和雌性大鼠单核细胞白血病以及雄性大鼠肾脏肿瘤。

四氯乙烯的NOAEL是14mg/(kg·d)。使用不确定系数1000(100是考虑种间和种内的差异,10是考虑有致癌作用)计算出四氯乙烯的TDI为14μg/kg。假定TDI的10%归于饮水,WHO建议饮用水中四氯乙烯的限值是0.04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

(14)甲苯

甲苯是一种清亮、无色且有甜味的液体,主要用作油漆、涂料、树胶、石油、树脂等的溶剂,还作为生产苯、酚或其他有机溶剂的原料。此外,调和汽油时也要使用甲苯。

甲苯主要通过空气暴露。吸烟和交通可增加甲苯的暴露。

地面水、地下水和饮用水中甲苯的浓度可以达到每升几个微克,点排放能导致地下水中较高浓度的甲苯(lmg/L)。甲苯可以从被污染的土壤中穿透塑料管道。.

甲苯可以经胃肠道充分吸收,在体内快速分布,优先选择脂肪组织。甲苯代谢迅速,随后经结合反应,主要经尿排出。职业吸入甲苯,观察到中枢神经系统受损伤和蒙黏膜刺激。甲苯急性经口毒性低。甲苯具有胚胎和胎儿毒性,但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甲苯对动物和人具有致畸效应。大鼠和小鼠长期吸入试验表明甲苯没有致癌性。甲苯试验中体外遗传毒性呈阴性,然而染色体畸变的体内试验显示了矛盾的结果。IARC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甲苯对实验动物和人有致癌性。将甲苯列入第3组(对人不具有致癌性)。

采用TDI法推算甲苯的最高容许浓度:甲苯的NOAEL为312mg/kg,不确定系数1000,得出甲苯的TDI为223μg/mg。假定TDI的10%归于饮用水,则饮用水中甲苯的限值为0.7mg/L。因此,WHO建议基于健康考虑,饮用水中甲苯的限值为0.7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该值超过了甲苯在水中的嗅阈值0.024mg/L。

(15)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为无臭黏稠液体,主要用于聚氯乙烯产品和氯乙烯共聚树脂的增塑剂,还可代替多氯联苯作为小蓄电池的电解质。DEHP在水中不易溶解,主要通过工业废水污染水源。由于含有DEHP的产品使用广泛的特性,个体暴露DEHP的差异很大。通常,食物仍是主要的暴露途径。

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中DEHP的浓度为每升数微克;有报道,在污染了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中浓度为每升几百微克。

人群摄入DEHP的主要来源为食物,从饮水中摄入量很少。高剂量DEHP能诱发啮齿动物肝肿瘤。动物实验还提示,肝细胞癌与肝脏过氧化物酶体增生有关,而DEHP能引起肝过氧化物酶体增生,并且这是最敏感的作用。大鼠是最敏感的动物。人对化学物诱导的这一作用比啮齿动物钝感。至今尚无证据表明DEHP为遗传毒物。IARC将DEHP划入2B组,即对人类可能致癌。

根据DEHP对大鼠过氧化物小体的最低NOAEL为2.5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100(考虑种间和种内变异),计算出DEHP的TDI为25μg/kg·d。假定TDI的1%归于饮水,则饮用水中DEHP的限值为0.008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将饮用水中DEHP的限值订为0.008mg/L。

(16)环氧氯丙烷

环氧氯丙烷(ECH)又名表氯醇。环氧氯丙烷用于制造甘油、未改性环氧树脂和水处理树脂。没有可利用的关于食物或饮用水中环氧氯丙烷的定量数据。环氧氯丙烷可在水性介质中水解。

经口、吸入和经皮暴露环氧氯丙烷后,环氧氯丙烷在体内快速和广泛吸收。容易与细胞成分结合。环氧氯丙烷的主要毒性效应是局部炎症和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吸入暴露诱导产生鼻腔鳞状上皮细胞癌而经口给药诱导产生前胃肿瘤。体内和体外试验显示它具有遗传毒性。IARC将环氧氯丙烷列为2A类(可能对人致癌物)。

动物试验表明,ECH的LOAEL值为每天2mg/kg体重,对此值采用不确定系数10000(10是用LOAEL代替NOAEL,100是种间种内差异,10反映致癌性),由此计算得出TDI为0.14μg/kg。基于TDI的10%分配给饮用水,WHO得出饮用水中环氧氯丙烷的限值为0.0004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

环氧氯丙烷的实际定量检验水平大约为30μg/L,饮用水中的浓度能够通过规定与水接触的产品中环氧氯丙烷的量来控制。

(17)苯

苯为无色有特殊气味的气体,主要用于生产丙苯/乙苯、异丙苯/酚以及环己烷,还作为汽油的添加剂增加辛烷值。苯存在于石油中,汽车尾气是环境苯的主要来源。水中的苯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空气中的苯以及含苯的汽油颗粒。饮用水中苯的浓度通常低于5μg/L。

人急性暴露于高浓度苯时主要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在低浓度时,苯对造血系统具有毒性,引起持续的包括白血病在内的血液学变化。由于苯是人致癌物,IARC将苯列入第1组。已在暴露苯的动物身上观察到的血液学异常与人身上观察到的类似。苯的吸入和摄入动物试验都显示了致癌性。在细菌试验中,没有发现苯有致突变性,但在多种动物体内,包括人在内,显示苯能引起染色体异常,小鼠的微核试验显示阳性。

与空气和食物中的苯相比,饮水中的苯含量是很微小的。

根据苯吸入暴露致白血病的流行病学研究数据,采用定量外推法计算出饮用水苯质量浓度为0.Olmg/L时终生患癌的超额危险度为10-5。因此,WHO建议饮用水中苯的限值为0.01mg/L。

GB5749-2006采用上述资料,将饮用水中苯的限值订为0.01mg/L。

(18)苯乙烯

苯乙烯是一种无色带有甜味并具有芳香气味的黏性液体,主要用作生产塑料、树脂和绝缘材料,还用于造漆、制药和香料等。地表水、饮用水和食品中只有痕量存在。在工业区,通过空气暴露每人每日可以摄入几百微克,吸烟可能使每日暴露量增加高达10倍。

苯乙烯经口或吸入暴露后迅速被吸收,主要储存在体脂中。先代谢成活性中间产物苯乙烯-7,8-氧化物,它与谷胱甘肽共轭或进一步代谢。代谢物快速并几乎完全从尿中排出。苯乙烯的急性毒性低。经大鼠短期毒性研究,发现它会损伤谷胱甘肽转移酶活性,减低谷胱甘肽浓度。在体外试验中,苯乙烯只有在代谢活化时是致突变的。在体外及体内试验中,能见到染色体畸变,大多数发生在苯乙烯高剂量时。活性中间产物苯乙烯-7,8-氧化物是一种直接致突变物。经口给苯乙烯的长期试验中,高剂量会增加小鼠肺肿瘤发病率。对大鼠没有致癌作用。大鼠经口给苯乙烯-7,8-氧化物时证明它有致癌作用。IARC将苯乙烯列入2B组。已有的数据表明,苯乙烯的致癌作用是由于对苯乙烯-7,8-氧化物的解毒机制超负荷的缘故(即谷胱甘肽耗竭〉。

苯乙烯的TDI值为7.7μg/kg体重,这是根据NOAEL为7.7mg/kg体重,不确定性系数为1000,假定TDI的10%归于饮水,则饮用水中苯乙烯的限值为0.02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

苯乙烯在水中的嗅阈值为0.02mg/L。

(19)苯并[a]芘

苯并[a]芘(B[a]P)主要由各种有机物的不完全燃烧而来,如森林火灾、火山爆发及燃料燃烧、铝冶炼和汽车尾气等。饮用水中的多环芳烃污染的来源主要是配水管网内衬。过去为了防腐,常用沥青作为输水管网内衬,目前我国已禁止使用。

美国的调查表明,饮水中苯并[a]芘的质量浓度约为0.55ng/L。我国的调查表明,饮用水中苯并[a]芘的含量一般低于0.01μg/L。

苯并[a]芘主要经消化道和肺脏吸收。大鼠的实验表明,苯并[a]芘在十二指肠的吸收率高达40%。吸收后的苯并[a]芘能很快分布到全身各器官和组织并可能在乳房和脂肪组织中蓄积。苯并[a]芘能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苯并[a]芘主要在肝脏代谢解毒或被激活。目前认为,7,8-二醇-9,10-环氧-7,8,9,10-四氢苯并[a]芘能是苯并[a]芘的终致癌物。苯并[a]芘的代谢产物主要经粪便排泄,仅有少量以水溶性结合物的形式从尿中排出。

体外实验表明,苯并[a]芘经肝微粒体酶代谢激活后可产生致突变性。苯并[a]芘的二醇环氧代谢物比苯并[a]芘本身的致突变性强。体内和体外实验还发现,苯并[a]芘可诱发细胞的姊妹染色单体交换。

苯并[a]芘是多环芳烃中最强的致癌物之一。采用灌胃、皮下注射、皮肤涂抹以及气管内滴入等染毒方式在大鼠、小鼠、中国仓鼠、豚鼠、家兔、鸭、猴都证实了苯并[a] 芘的致癌性。

IARC将苯并[a]芘划入2A组,即对人类可能致癌。

经饮水摄入的苯并[a]芘量估计为0.1ng~1 ng,不超过总摄入量的1%。根据在CFW小鼠的经口染毒实验,采用两阶段生死突变模型推导出低剂量超额危险度的可信上限值是0.46mg/(kg·d)。由此得出,饮水中苯并[a] 芘在为7μg/L、0.7μg/L和0.07μg/L时终生患胃肿瘤的危险度分别是10-4、10-5和10-6。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苯并[a]芘的限值制定为0.01μg/L。近十多年实践证实,该限值是科学可行的,GB5749-2006仍采用此值。

(20)氯乙烯

氯乙烯为无色带甜味、略有醚昧的气体,主要用于聚氯乙烯(PVC)的生产、制造合成纤维、化学品中间体或溶剂以及生产塑料树脂等。它还用作冷冻剂。排放到地面的氯乙烯很容易迁移到地下水中,在那里它可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氯离子或不被分解存在数月甚至数年。

来自不加增塑剂的聚氯乙烯中氯乙烯单体的迁移成为饮用水中氯乙烯可能的来源。吸入是摄入氯乙烯最重要的途径,然而,在配水管网中使用具有高残留量氯乙烯单体的PVC管道时,饮用水对日常氯乙烯的摄入有重要贡献。有报道称氯乙烯可能是氯代溶剂、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的降解产物存在于地下水中。

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氯乙烯高浓度吸入暴露对氯乙烯作业的工业人群具有致癌性,IARC将氯乙烯列入第1组。即人类致癌物。对在氯乙烯工业职工的研究显示,氯乙烯与各种肝癌、血管肉瘤和肝细胞癌存在显著的剂量-效应关系,但氯乙烯累积暴露与其他癌症之间没有很强的相关关系。动物试验资料显示氯乙烯是多位点致癌物。属于多部位致癌物。

由于目前尚无关于人经口暴露氯乙烯后致癌危险度的数据,人患癌的危险度是采用线性多阶段模型,依据动物经口染毒致癌试验的结果进行推导的。采用人终生暴露患肝血管肉瘤的超额危险度为10-5,WHO推导出饮用水中氯乙烯的限值为0.005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将饮用水中氯乙烯的限值订为0.01mg/L。

(21)氯苯

此处氯苯仅指一氯苯。氯苯主要用作溶剂、脱脂剂以及合成农药和其他卤化有机物的中间体。水中的氯苯可来源于工业废水的排放以及土壤中氯苯的渗漏。氯苯不会在水生物体内蓄积。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中检出的氯苯平均浓度低于1μg/L。人体接触氯苯的主要途径可能是通过空气吸入。

氯苯是一种低急性毒性物质。经口暴露高剂量时,作用主要是对肝、肾和造血系统。只有有限的试验证明氯苯对雄性大鼠有致癌作用,在高剂量时肝脏致瘤性结节增多。大多数试验证明氯苯没有致突变作用,虽然它在体内能结合DNA,但结合程度低。

制定饮用水中氯苯限值的依据:根据大鼠两年的试验,用管饲法给药,检出致瘤性结节,得出氯苯的NOAEL是60mg/kg。采用不确定系数500(100为考虑种间和种内差异,5为考虑致癌性的证据有限)计算出氯苯的TDI是85.7μg/kg。假定10%的TDI归于饮水,则饮用水中氯苯的限值是0.3mg/L。但此值远远高于氯苯的味觉阈和嗅阈值0.Olmg/L。

(22)微囊藻毒素-LR

微囊藻毒素-LR(MCLR)是藻类分泌的毒素。至今已检定出80多种微囊藻毒素,其中只有少数几种经常存在而且浓度较高。微囊藻毒素-LR是其中最常见、在同类物中毒性最强的一种。经常存在的蓝细菌属中浮颤藻(Planktothrix)和鱼腥藻(Anabaena)含有这类毒素。微囊藻毒素常存在于细胞内,只有当细胞破裂(即溶菌)时,大量微囊藻毒素释放到周围水体中。

世界卫生组织于1998年公布了微囊藻毒素-LR(游离的加细胞结合的)的暂行准则值为0.001mg/L。是根据小鼠13周的经口试验中观察到肝的病理改变得出的,是从TDI为0.04μg/kg体重推算而得。

微囊藻毒素-LR是一种真核生物蛋白质丝氨酸/苏氨酸磷酸酶1和2A的强抑制剂。微囊藻毒素毒性的主要靶器官是肝脏,因为微囊藻毒素穿过细胞膜,主要是通过胆酸运载蛋白。准则推导主要是基于一项小鼠的13周经口试验,并得到一个猪的44d经口试验的支持。其他有大量家畜和野生动物中毒的记录。

人主要通过饮水接触蓝藻毒素。微囊藻毒素-LR不能穿过细胞膜,因此不可能经皮肤吸收。我国一些水源水的调查显示,微囊藻毒素-LR的质量浓度<0.02μg/L~35.3μg/L。

对健康的影响:经静脉或腹腔给予小鼠和大鼠亚致死量的放射性标志的微囊藻毒素,发现毒素可在小肠和肝脏被胆汁酸载体转运。约有70%的毒素很快聚集于肝脏,肾脏和小肠也可聚集相当数量的微囊藻毒素-LR。微囊藻毒素-LR排泄很快,总量的75%在12h内排出。剩余的24%在6d后排泄,其中约有9%经尿排出,15%经粪便排泄。

微囊藻毒素-LR不易穿过细胞膜,因此不能进入大多数组织。它可通过多种特异性的有机离子转运系统穿过回肠,然后主要进人肝细胞。肝脏在微囊藻毒素的解毒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微囊藻毒素-LR的解毒代谢产物更易溶于水。

微囊藻毒素-LR的毒性极强。小鼠腹腔染毒的LD50大约是25μg/kg~150μg/kg,经口LD50是5000μg/kg。微囊藻毒素的主要靶器官是肝脏。经静脉或腹腔染毒后,会造成严重的肝损害,如肝细胞结构、肝窦结构破坏,肝内出血而导致肝重增加,血液动力学性休克,心衰甚至死亡。其他脏器如肾脏和肺脏也会受到损害。微囊藻毒素经小肠转运时会造成小肠、内皮细胞的损伤。

研究表明,微囊藻毒素没有致突变性。但一项研究发现它可引起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的断裂,并有明显的剂量反应关系。一些动物实验提示微囊藻毒素有促癌活性。两阶段小鼠皮肤致癌实验发现微囊藻提取物可促进二甲基苯蒽诱发的皮肤癌。另一项大鼠实验观察到微囊藻毒素-LR可促进二乙基亚硝胺在肝脏诱发的胎盘型谷胱甘肽S-转移酶。体内和体外实验表明,微囊藻毒素-LR是蛋白丝氨酸/苏氨酸磷酸酶1和2A的强蛋白抑制剂,而此类物质被认为是非TPA型肿瘤促长剂。微囊藻毒素-LR对1型和2型蛋白磷酸酶活性的抑制作用与已知的蛋白磷酸酶抑制剂和肿瘤促长剂大田软海绵酸(okadaic acid)相似。

在澳大利亚棕榈岛,水源的蓝藻水华经硫酸铜处理后一周内,在儿童为主的140人中出现了以呕吐,肝肿大,合并有电解质、葡萄糖和血浆蛋白丢失的肾功能异常。后来在水中检出了蓝藻毒素。

江苏海门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福绥的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原发性肝癌发病率和饮用来自池塘和沟渠的水有密切关系。1993年和1994年,当地这些水中微囊藻毒素质量浓度在0.058μg/L~0.460μg/L之间,最高浓度出现在6月到9月。对广西壮族自治区26个饮用水样进行的调查表明,池塘,沟渠和河水中微囊藻毒素的检出频率较高,而在浅井和深井水中没有检出。

目前还没有足够的实验数据来确定蓝藻毒素总量的最高容许浓度。因此,现阶段只能确定微囊藻毒素-LR的最高容许浓度。

一项小鼠13周肝脏病理学变化实验得出微囊藻毒素-LR的NOAEL值为40μg/(kg·d)。乘以不确定系数1000(100为考虑种间和种内差异,10为考虑缺乏慢性毒性和致癌性的数据)得到微囊藻毒素-LR的TDI是0.04μg/(kg·d)。由于其他途径的暴露较少,因此假定TDI的80%归于饮水。WHO由此得出,饮用水中微囊藻毒素-LR(游离和细胞结合态)的限值是0.001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将饮用水中微囊藻毒素-LR的限值订为0.001mg/L。

4.2.3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3项)

(1)氨氮

氨包括非离子化(NH3)和离子化(NH4+)两种形态。环境中的氨来自新陈代谢、农业和工业的加工处理过程和用氯胺进行消毒。在地下水和地表水中氨的本底浓度常低于0.2mg/L,厌氧地下水含有的氨可高达3mg/L。密集饲养动物会大幅度增加地表水中的氨量。氨的污染也可能来自水泥灰浆管道的衬里。水中的氨是水可能受细菌、污水和动物排泄物污染的指示剂。

氨是哺乳动物代谢的主要成分。与机体内源性合成的氨相比较,来自环境的氨的暴露量可以忽略不计。只有在每千克体重暴露于高于200mg氨时,才能观察到毒理学效应。

饮用水中的氨与健康没有直接的关联,因此,没有设定基于健康的准则值。但是在配水系统中氨能减弱消毒效果,生成亚硝酸盐,氨可使除锰的过滤器失效以及产生味觉和嗅觉问题。水中氨的浓度在高于35mg/L时会产生味觉问题,高于1.5mg/L时会产生嗅觉问题。

GB5749-2006水中氨氮0.5mg/L是个经验数值,是从水质管理需要而不是从直接影响人体健康设定的。如果饮用水中氨氮超过此值表示该水源已被有机物污染较严重,不应直接用作饮用水水源。

(2)硫化物

硫化物指硫化氢及硫化钠等盐类。硫化氢是一种气体,具有强烈“腐蛋”臭,在很低浓度时(在空气中低于0.8μg/m3)就可觉察。硫化物在水中水解时会生成硫化氢。在某些地下水中或在管网滞留时间长的饮水中,由于细菌的活动可能出现硫化氢的腐蛋臭。硫化物在含氧充足的水中很容易被氧化成硫酸盐,因此,在含氧水中硫化氢的浓度通常是很低的。

人通过气体吸入硫化氢,急性毒性是很强的。浓度在15mg/m3~3Omg/m3时可观察到对眼睛有刺激。没有硫化氢的经口毒性数据,一个人不大可能会从饮用水中喝人有害剂量的硫化氢,所以世界卫生组织没有推荐准则值。然而,饮用水中不应该由于臭和味而检出的硫化物。

水中硫化氢的味阈值和嗅阈值约在0.05mg/L~0.lmg/L之间。

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硫化物限值订为0.02mg/L,是从感宫性状和一般化学性质考虑,并按硫化物(S2-)计算。

(3)钠

钠盐(即氯化钠)广泛存在于所有食物和饮水中,自来水中钠的浓度通常低于2O mg/L,某些水软化剂可能明显增加饮用水中钠的含量。

饮用水中钠与高血压发生之间可能存在的联系,尚没有肯定的结论。所以,世界卫生组织没有提出钠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浓度超过200mg/L可能会带来不可接受的味觉。

感官性状问题:钠的味阈值取决于共存的阴离子种类和溶液的温度。在室温时,碳酸钠的阈值是20mg/L;氯化钠,150mg/L;硝酸钠,190mg/L;重碳酸钠,420mg/L。

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钠是人体的必需常量元素,但每日最低需要量无一致说法。据估计每天钠的总摄入量120mg~40Omg可以满足婴幼儿的生长需要,成年人为500mg。通过发育成熟的肾有效率的排泄,钠盐实质上没有急性毒性。不过,如果意外摄入过量的氯化钠会产生急性影响,甚至导致死亡。急性影响包括恶心、呕吐、战栗、肌肉抽搐和僵化以及脑和肺水肿。过量摄入钠盐会严重加重慢性充血性心衰,有资料证明饮用水中高浓度的钠会引发疾病。

对婴儿的影响不同于成人,因为婴儿的肾没有发育成熟。婴儿严重的胃肠道感染会引起体液流失,导致脱水和血浆中钠浓度增高(高血钠),在这种情况下永久的神经损伤是常见症状。

有关高血压和增加钠的摄入量之间有何联系引起相当大的争论。虽然短期研究显示这种联系确实存在。降低钠摄入对一些高血压的人可以降低血压,但不是对所有的人都有效。另外,人和动物的一些研究数据显示与钠相伴的阴离子和其他阳离子至少可以部分缓和钠的作用。有些研究显示儿童血压增加与饮用水中高钠有关,但也有研究报告没有发现这种关联。

虽然高血压和其他疾病有相关性,如冠状动脉心脏病,但是由于遗传的敏感性不同,还有矿物(钾和钙)保护的可能性,以及实验方法的缺陷都使得这种相关性的确定是困难的,并且饮用水中的钠在总摄入中占的分量甚小。因此目前对于饮用水中钠的重要性以及钠与疾病可能存在的联系均没有得出确定的结论。

建立饮用水中钠限值的依据:根据现有的资料,关于饮用水中钠和高血压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得出确定的结论。因此没有提出基于健康的标准值。GB5749-2006提出的饮用水中钠的限值20Omg/L是从钠会使水产生味道考虑的。

5 怎样看懂公布的饮用水水质信息

5.1 必要性

饮用水水质限值的根本意义在于保护民众健康和生活质量,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其中最主要的是公布饮用水水质信息,让更多的民众知道自己所饮用的水的质量好坏,一旦发现水质不合格,能及时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并把信息及时反馈供水主管部门以保障饮用水水质的安全。

从国际上看,美国“安全饮用水法”和欧盟“饮用水水质标准”等均规定:供水单位应定期向民众公布饮用水水质信息,随时接受民众有关饮用水水质信息的查询。

我国建设部和一些省市供水系统的主管部门建设厅局近年来都对定期公布饮用水水质的指标、频率和时间做了规定,一些省市的报纸或公用事业局的官方网站近年来已逐月公布当地的饮用水水质信息;一些有二次供水或管道分质供水设施的居民小区、写字楼和学校也定期向民众公布相关饮用水水质信息。因此,民众学会看懂饮用水水质信息,对于保护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有很现实的意义。

5.2 公布饮用水水质项目的确定

从法律角度看,供水部门向消费者收取水费,形成了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供水部门有法定的义务,向消费者公示国家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的饮用水水质信息。目前一些发达国家的自来水用户随时可从供水部门的网站上查知自己所喝的饮水水质浓度,并可获得咨询帮助。这也是我国该领域工作的必然趋势。

根据目前我国实际情况,要做到上述要求尚需有个过程。目前我国公布饮用水水质项目根据不同需要和目的分为三种情况:

(1)供水主管部门定期半年或一年向政府、人大报告的水质信息,应包括国家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的常规水质指标42项实测浓度及根据当地当年特殊情况出现的非常规指标的浓度值,并作出解释。

(2)突发污染事件时,供水主管部门应及时向政府报告常规水质指标,尤其是突发污染指标,并作出解释。还应接受民众查询,实事求是向民众公布相关水质信息和应对措施,使民众明白真相,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3)在一般情况下,供水主管部门逐月向民众公布饮用水水质信息,指标要有代表性,简洁、高效通过几项指标,能反映当地的饮用水水质实际情况。根据国家标准的规定,大部分省市一般选用8项指标:即反映水质感官的4项指标: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反映微生物污染的3项指标:余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反映有机污染的综合指标:耗氧量。

5.3 识别饮用水水质限值的简易方法

5.3.1 直感识别法

即对家庭或办公室水龙头放出的饮用水用肉眼看,鼻子嗅,嘴巴尝的方法。感官指标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直感应是清澈透明,不浑浊,无异臭异味,无肉眼可见物。如发现水浑浊、有异臭异味、有肉眼可见物之一项或多项,则感官指标为不合格水。应采取相应预防控制措施,严重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把信息反馈供水、物业管理等主管部门,结合水质检验结果,采取措施消除污染。此方法仅适用于日常生活或水质轻度污染情况,当突发污染或怀疑剧毒物污染时,不能用此方法,尤其不准用鼻子嗅和嘴巴尝辨别有否异臭、异味。

5.3.2 掌握饮用水水质限值三要点:卫生学意义,超标危害和预防措施

就像医生看化验报告一样,从报告中要明白:一、各个指标说明什么问题;二、如果指标不合格,会产生什么危害;三、怎样治疗和预防。

同样,我们看饮用水水质信息和水质检验报告时,也要从该信息或检验报告中,经分析,一要明白该报告的各个指标说明什么问题,即各个指标的卫生学意义;二要明白该饮用水水质指标超过标准限值不合格,会对饮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产生什么影响和危害;三要明白针对不合格的水质指标,怎样查出原因,采取哪些应对措施,消除污染,采取哪些预防措施,保障饮用水安全。

要达到上述要求,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工程的的高要求,但基础的首先要学习并掌握本节“4 饮用水水质指标限值的卫生学意义和制定依据”。

5.3.3 抓住三个关键指标——总大肠菌群、浑浊度和耗氧量

(1)总大肠菌群(见4.1.1(1))——粪便指示菌,又称肠道致病菌的指示菌

总大肠菌群系一群在37℃培养24小时至48小时能发酵乳糖,产酸产气的革兰氏阴性无芽孢杆菌。饮用水中的总大肠菌群主要来自人和温血动物的粪便,因此称为粪便指示菌;因为人的肠道致病菌来自人和温血动物的粪便,所以总大肠菌群又称肠道致病菌的指示菌。

总大肠菌群还可能少量来自植物和土壤,所以它不是专一的粪便指示菌,如果饮水中检出总大肠菌群,需进一步再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以进一步证明水是否已经受到粪便污染。

总大肠菌群是一个尤关人群健康的重要的微生物指标。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无论是城市水厂,小型水厂或分散式供水,水中总大肠菌群限值均为: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以保障饮用水安全,确保人群身体健康。

在实际工作中,一旦检出总大肠菌群,应引起高度重视,应按标准要求,即刻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如后者检验结果阳性,则应排查污染源,进一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找出致病原,切断污染来源,防止介水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

根据笔者的实践体会和我国现有资料分析,饮用水受人和温血动物粪便污染的主要途径:一是来自饮用水水源受粪便污染,特别是水源受未经消毒处理的医院污水的污染。江苏某县自来水厂1980年和1994年,其以淮河为水源的原水受医院污水污染,曾先后两次在自来水中检出霍乱弧菌,致县城数百名居民霍乱暴发流行;太湖水网地区和里下河水网地区也发生过多起饮用水水源受粪便污染致伤寒、痢疾和甲型肝炎暴发流行的案例。二是来自输水管网的渗漏污染,特别是停电停水后再供水时,管网水消毒不到位,则供水点的水中就可能检出肠道致病菌,甚至引起饮用者水性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三是二次供水、高层水箱不加盖受动物粪便污染;近几年较多的报道因居民区的蓄水池溢流管与下水道直接相通,受下水道粪便污染,致居民饮用水受肠道致病菌污染引起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中央电视台就此曾多次专题曝光作详细的报道。

(2)浑浊度(见4.1.3(2))——微生物、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的综合指标

浑浊度是由于水中的颗粒物如黏土、淤泥、悬浮物、胶体颗粒及其他微生物等未经适当滤除,或者是配水系统、二次供水水箱中沉积物悬浮起来形成的。

因为病原微生物、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离子污染物均可粘附在悬浮颗粒上,因此,浑浊度低不但说明感官好,也说明微生物污染、有机污染和重金属污染去除的程度,是反映微生物、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的重要的综合指标。

美国饮用水标准将浑浊度列入微生物类,排列在首位,明确其是微生物指标之一,规定任何时候不得大于1NTU,95℅不得大于0.3NTU。我国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饮用水中浑浊度限值为1NTU,在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允许水中浑浊度限值为3NTU;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为3NTU,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5NTU。CJ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规定浑浊度限值为0.5NTU。

当饮用水中浑浊度限值不合格时,应查找原因,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或加强水源管理、改进净水工艺,或是改造管网、清洗消毒二次供水水箱等措施,向国际先进水平靠拢,争取达到任何时候水中浑浊度都不大于1NTU。

(3)耗氧量(见本节4.1.3(15))——有机污染物的综合指标

耗氧量也称化学需氧量(锰法),以CODmn表示,又称高锰酸钾指数。是指以高锰酸钾为氧化剂,在一定条件下氧化水中还原性物质,将消耗高锰酸钾的量折算为氧表示(O2,mg/L),水中还原性物质包括无机物和有机物,主要是有机物,因此耗氧量能间接反映水受有机污染的程度,是评价水体受有机物污染总量的一项综合指标。

近年来,水中有机污染物增多,因为种类多,要逐项测定是很困难的事。总有机碳(TOC)虽然是较好的有机污染物的综合指标,但测定设备昂贵,不易在基层推广。而在实际工作中,用耗氧量来反映饮用水有机污染的总体水平,则是一项易于操作比较实用的指标,基层水厂以上的检验室都能测定。上世纪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卫生部门对全国饮用水水质调查和肿瘤死亡回顾调查,经统计分析,饮用水耗氧量与肝癌和胃癌死亡率之间有非常显著的相关关系,表示饮用水中有机污染可能是消化道癌症发生的原因之一。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如日本的饮用水水质标准也采用耗氧量指标。

我国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饮用水中耗氧量限值(CODmn法,以O2计)为3mg/L,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为5mg/L。CJ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规定耗氧量限值为2mg/L。

饮用水受有机物污染是我国饮用水工作面临的新课题,难度较大。一些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城市,其饮用水中耗氧量限值一年中有相当比例大于3mg/L,甚至大于5 mg/L,出现不合格水。有关政府和供水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从饮用水源的选择,污染源的治理,自来水的深度处理,管网改造等方面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饮用水安全。我国的家用和团体用水质处理器、管道分质供水的出水水质和桶装饮用水,十多年的应用和检测数据表明,其水中耗氧量浓度均能稳定在1mg/L以内,去除有机污染物效果稳定可靠,所以,尤其在饮用水受有机物污染较重的地区,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着眼于保障民众健康这一大局,扶植和鼓励上述产业的发展。


 

第三章  饮水的水量要讲究平衡

 

中国营养学会2007年发布的“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第一次把“水1200mL”列入其中,即“在温和气候条件下生活的轻体力活动的成年人每日最少饮水量为1200mL。”

 

 

 


图3-1 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

 


 

 

 

中国营养学会2007年发布的“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共十条内容,其中第八条为:“每天足量饮水,合理选择饮料”。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

 

1、食物多样,谷物为主,粗细搭配

2、多吃蔬菜水果和薯类

3、每天吃奶类、大豆或其制品

4、常吃适量的鱼、禽、蛋和瘦肉

5、减少烹调油用量,吃清淡少盐膳食

6、食不过量,天天运动,保持健康体重

7、三餐分配要合理,零食要适当

8、每天足量饮水,合理选择饮料

9、如饮酒应限量

10、吃新鲜卫生的食物

 


 

1 水是一切生命必须的物质,在生命活动中发挥着重要功能

本书第一章所述水是人体构造的主要成分:新生儿期体内水分占人体总重量的78%~80%;婴儿期体内水分占人体总重量的70%左右;幼儿时期体内水分占人体总重量的65%左右;成人期体内水分占人体总重量的60%左右。水在人体内起着重要的生理功能,生命的最基本现象就是新陈代谢,新陈代谢的所有过程都必须在水中进行,没有水就没有生命。不摄入水生命只能维持数日,有水摄入而不摄入食物时生命可维持数周,可见水对维持生命至关重要。

2 成年人一日水的平衡量

2.1 成年人一日水的平衡量

正常人的体液量是相当稳定的,每日水的摄入量与排出量处于动态平衡。人体内水的来源包括饮水和食物中水及内生水三大部分,其中饮水约占50%;食物中含的水为40%左右;体内代谢产生的水占1O%左右。通常每人每日饮水约1200mL,食物中含水约1000mL,内生水约300mL(表3-1)。内生水主要来源于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代谢时产生的水。每克蛋白质产生的代谢水为0.41g,脂肪为1.07g,碳水化合物为0.6g。

体内水的排出主要是通过肾脏,以尿液的形式排出,约占60%(约l500mL),其次是经皮肤蒸发和排汗(约500mL)、经肺呼出(约350mL)和随粪便排出(约150mL)。喝进去的水和排出来的水基本相等,处于一种动态平衡。一般来说,水的摄取和排出量每日维持在2500mL左右。体力活动增加和环境温度变化会改变水的排出量和排出途径。

由其它非正常途径排出的水,如呕吐、腹泻等要通过医疗补水解决。

表3-1  成年人一日水平衡量

来源

摄入量(mL)

排出部位

排出量(mL)

饮水(饮料)

1200

肾脏(尿)

1500

食物

1000

皮肤(蒸发)

500

内生水

300

肺(呼气)

350

 

 

大肠(粪便)

150

合计

2500

合计

2500

体内水的正常平衡受口渴中枢、神经后叶垂体分泌的抗利尿激素及肾脏调节。口渴中枢是调节体内水来源的重要环节。当血浆渗透压过高时,可引起口渴中枢神经核兴奋,激发饮水行为。抗利尿激素可通过改变肾脏远端小管和集合小管对水的通透性影响水分的重吸收,调节水的排出。抗利尿激素的分泌也受血浆渗透压、循环血量和血压等调节。肾脏则是水分排出的主要器官,通过排尿多少和对尿液的稀释和浓缩功能,调节体内水平衡。当机体失水时,肾脏排出浓缩性尿,使水保留在体内,防止循环功能衰竭,体内水过多时,则排尿增加,减少体内水量。

2.2 口渴——人体缺水的信号

最早最普遍的观点是把渴和口腔的不舒服感觉联系起来。事实表明只是湿润嘴和喉并不能止渴,如果喝下去的水只到咽喉而不到胃,无论喝多少水都不能解渴。

渴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生理现象,为什么会口渴?口渴是一个主观的感觉,是对水有需求的欲望。口渴的中枢位于下视丘,与渗透压感受器合成利尿激素相连接。若因缺水而使血浆渗透压升高,就可刺激抗利尿激素的分泌,减少尿排出量。升高2-3%时则有口渴感。当血容量降低时,对口渴感有刺激作用,但需血容量下降到一定的程度才出现。口渴已开始危害机体健康,切莫感到口渴时再喝水。

老年人对渗透压升高而引起的口渴感不够灵敏,因此老年人更应主动喝水防止脱水。

渴能“告诉”人们什么时候需要饮水,需要的水量是多少,如果不喝水无论如何也不能解渴,望梅是不能止渴的。

3 不同人群的每日最少饮水量和足量饮水

3.1 成年人的每日最少饮水量和足量饮水

人体内成分60%~70%是水,一个人如果没有喝足量的水,就会使自己生理的各方面受到损伤,这种损伤往往自己一时不易察觉,等到发觉,已形成损伤,发生疾病了。

没有任何物质是比水更重要的,不过没有人知道一个人需要喝多少水,主要是因为很难去测量一个人从饮料及食物中摄取多少水,有多少贮存体内的水被使用掉,以及有多少水被转化成尿液及其他体液。水的需要量主要受代谢情况、年龄、体力活动、温度、膳食等因素的影响,故水的需要量变化很大。一般来说,健康成人每天需要水2500mL左右。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07)提出:人体对水的需要量主要受年龄、身体活动、环境温度等因素的影响。故其变化很大,成人每消耗4.184kJ能量,需要1mL水,考虑到活动、出汗及溶质负荷的变化,水的需要量可增至1.5mL/4.184kJ。故一般情况下,建议在温和气候条件下生活的轻体力活动的成年人每日最少饮水1200mL(约6杯),每日足量饮水约为2L,并随着身体活动量的增大和环境温度的升高,增加足量饮水。

在高温环境下劳动或运动,大量出汗是机体丢失水和电解质的主要原因。对身体活动水平较高的人来说,出汗量是失水量中变化最大的。根据个人的体力负荷和热应激状态,他们每日的水需要量可从2L到16L不等,因此,身体活动水平较高和(或)暴露于特殊环境下的个体,其水需要量应给予特别考虑。在一般环境温度下,运动员、农民、军人、矿工、建筑工人、消防队员等身体活动水平较高的人群,在日常工作中有大量的体力活动,都会经出汗而增加水的丢失,要注意额外补充水分,同时需要考虑补充淡盐水,增加饮水的量和饮水次数,保证足量饮水。

3.2 婴儿、儿童的每日适宜饮水量

婴儿和儿童体表面积较大,身体中水分的百分比和代谢率较高,肾脏对调节因生长所需摄入高蛋白时的溶质负荷的能力有限,易发生严重失水,因此以1.5 mL/4.184kJ为宜。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量(1993),体重为5kg的婴儿每天需要750mL水,10kg的婴儿每天需要1000mL水。婴儿大多数都添加了配方奶粉和食物转换期食品,每日活动量及外出日光照的时间也比较多,每日喝白开水4~5次,每次100~150mL,每日总饮水量在500~600 mL左右(不包括从食物中摄入的水份和内生水),要参考季节、气温,出汁多少而灵活掌握。

3.3 孕妇的每日适宜饮水量

孕妇因怀孕时细胞外液间隙增加,加上胎儿的需要和羊水,水分需要量增多,但据测算每日需要额外增加量仅为30mL,哺乳期妇女乳汁中87%是水,产后6个月内平均乳汁的分泌量约750mL/d,故需额外增加饮水1000mL/d。

3.4 老年人的每日适宜饮水量

健康老年人的水分需要量,随着体力活动、环境温度、药物治疗等因素而改变。老年人水分摄取比年轻人更重要,因为老年人的调控机能不稳定,如老年人可能丧失干渴的感觉,导致脱水,特别在高温环境或运动量增加时更为显著。水分需要量包括自饮水、牛奶饮料和食品中的水分。美国第3次健康与营养调查(NHANESⅢ)数据显示,美国70 岁以上成年人每日摄入水分的81%的来自饮料、19%来自食物。2008年美国农业部(USDA)老年营养研究中心发布了70岁以上老年人适用的“美国老年人膳食指南金字塔”(图3-2),金字塔底层为8杯水,要求除了食物含的水以外,老年人每日需要大约8 杯水(约1800~1850mL),强调水、饮料摄入对老年人健康的重要性。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07)中没有单独规定70岁以上老年人每日需饮水量,可以参考美国标准,老年人应适当多饮水,以防止大便秘结和机体缺少水分。但对于有大量饮水习惯的老年人,应减少饮水量,以免饮入过多水分,增加心、肾的负担。


图3-2  美国老年人膳食指南金字塔

4 人体饮水水量失衡的危害

4.1 饮水水量不足的危害——脱水和水缺乏症

饮水不足或丢失水过多,均可引起体内失水。在正常的生理条件下,人体通过尿液、粪便、皮肤和呼吸等途径丢失水。这些丢失的水量为必需丟失量,通过足量饮水即能补偿。还有一种是病理性水丢失,例如腹泻、呕吐、胃部引流和瘘管流出等,这些水的丢失如果严重就需要通过临床补液来处理。随着水的不足,会出现一些症状。当失水达到体重的2%时,会感到口渴,出现尿少;失水达到体重的10%时,会出现烦躁、全身无力、体温升高、血压下降、皮肤失去弹性;失水超过体重的20%时,会引起死亡。(参见表3-2)

一项针对市民日常饮水量的调查结果显示,北京、上海、广州三市,市民每天实际喝水在1000~2000mL的人占32.8%,喝2000mL的占17.9%,大约有一半的人每天饮水不足1000mL。而一项由国际瓶装水协会2000年进行的调查数据表明,有75%的美国人知道每天喝8杯以上的水。由此看来中国人对饮水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需要加大宣传足量饮水的迫切性。

表3-2  体内失水导致的体重下降百分比与相应症状

体重下降(%)

症  状

1

开始感到口渴,影响体温调节功能,并开始对体能发生影响

2

重度口渴,轻度不适,压抑感,食欲降低

3

口干,血浓度增高,排尿量减少

4

体能减少20%-30%

5

难以集中精力,头痛,烦躁,困乏

6

严重的体温控制失调,并发生过度呼吸导致的肢体末端麻木和麻刺感

7

热天锻炼可能发生昏厥

人体缺水还会造成各种各样的的疾病。例如:

头晕:身体缺水时,眼球会向内供水。液体流失过多,眼内压升高,对身体的直接影响就是头晕、头疼。这时不要去按摩太阳穴,首先喝一杯水,此外还可以往眼睛里滴一点眼药水,以缓解因缺水而升高的眼内压。

打瞌睡:身体里的血液会因为缺水而变得粘稠,如果此时你正坐在办公室里,血液会缓慢地转移至下肢,引起迷走神经兴奋,大脑供血不足,这也是明明睡够了8小时,但在白天还是会犯困的原因之一。

腰疼:水不光游离于人体内脏,它还储存在椎间血核心里。椎间关节处的水不光有润滑作用,还能支撑你上半身的重量。没有足够的水分摄入,在你行走、站立,甚至躺着的时候,腰椎运动不能得到足够的润滑,你会感到背部肌肉痉挛,甚至腰痛。

食欲旺盛:专家发现,大脑有两种机制满足你对能量的需求:第一种是食物和糖的新陈代谢中获取能量,第二种是在水的供给和水电能的转换中获取能量。当水供应不足时,大脑也会对身体发出求救信号。神经元会混淆这两种需求,对你的胃持续发出能量需求信号,导致你在不知不觉中吃下更多的食物。

肠痉挛:左腹下部隐隐作痛可能是身体缺水的一种信号!大肠的功能之一就是吸收排泄物中的水分。如果你吃的食物太干,又没有另外补充水分,食物残渣使胃肠蠕动速度减慢,此时大肠为了从食物中挤出一些水分来,就会用力挤压、收缩,这一过程会引起疼痛,让你产生肠痉挛的错觉。

假性阑尾炎:英国医学专家发现,在身体缺水的时候,腹壁紧缩,身体会出现“假性阑尾炎”的症状。这时候慢慢地喝一杯水,同时在右腹下方进行轻柔的按摩,疼痛就能得到缓解。专家指出,如果不出现呕吐,40%的右腹下方疼痛都是“假性阑尾炎”。当然,如果疼痛不能得到缓解或伴有明显的呕吐或发烧,就需要及时去看医生。

关节炎:骨细胞里充满了钙,软骨细胞的基质里也有大量的水。软骨水量充足时,软骨间的摩擦损伤率最低,但在脱水状态下,软骨为了争取更多的“润滑剂”,就会抢夺供给关节的血液,以满足自己的液体需求,这时连接关节的神经调节机制就会发出疼痛的信号,表面看来是关节感染,实际是关节在喊“渴”。

抑郁症:医学专家发现,身体脱水时形成的生理变化,与人面临压力时的生理变化没什么两样。脱水的时候,“抗压荷尔蒙内啡肽”的分泌受到抑制,神经调节出现紊乱,身体随之出现抑郁症早期症状:情绪低落、思维迟缓、意志减退。医学专家指出,大多数抑郁患者都是长期脱水者。

4.2 饮水过多及水中毒症

喝水少了不行,但过量饮水也会引起中毒,对于这一观点人们可能会感到陌生,其实早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就已报告因大量饮水引起水中毒的病例。水约占人体体重的65%-70%,且在体内相对稳定。人体细胞的细胞膜是半透膜,水可以自由渗透,如果饮水过量,血液和间质液就会补充衡释,渗透压降低,水会渗透到细胞内,使细胞肿胀而发生水中毒。其中尤以脑细胞反应最快,一旦脑细胞水肿,颅内的压力就会增高,导致头昏脑胀、头痛、呕吐、乏力、视力模糊、嗜睡、呼吸减慢、心律减速,严重时则产生昏迷、抽搐甚至危及生命。发生水中毒时,血液中水分过多,血液中的氯化钠浓度下降,出现衡释性低血钠,病人会出现全身肌肉疼痛和痉挛。这种水摄入量超过肾脏排出能力,引起体内水过多或引起水中毒的情况,多见于疾病情况,如肾脏病、肝病、充血性心理衰竭等。正常人极少见水中毒。

香港每年都发现因饮水过度而出现水中毒的病例,香港曾发现一名16岁少女为美容,一日喝20L蒸馏水,最后饮水过多中毒昏迷入院。 

武汉曾报道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每年夏天都会收治近百例“水中毒”患者。南京市体育研究所也曾处理过一例水中毒病例:某学校男生在踢完足球因口渴不停的喝纯净水,当喝了10多瓶后,突然出现双下肢抽搐、头痛、呕吐、全身乏力,视力模糊,被急送医院,经医生详细检查,诊断其为“水中毒”。上述案例提醒我们,饮水的量和方式一定要科学合理。

 

5 不同年龄段人群每日最低需水量和最少饮水量

   为保持人体水动态平衡而需每日补充的水量是人体最低需水量。人体对水的需要量主要受年龄、身体活动和环境温度等因素的影响,故其变化很大。成人每消耗4.184KJ(即1Kcal)能量,需要1mL水。温和气候条件下轻体力活动成年人每日能量消耗约为2500Kcal,即平均成年人每日最低需水量2500mL,其中经饮水(或饮料)途径摄入的饮水量约占50%,为1200mL(见表3-1 正常人体每日水的出入量平衡)。由此,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提出“一般情况下,建议在温和气候条件下生活的轻体力活动的成年人每日最少饮水1200mL(约6杯)。”

考虑到活动,出汗及溶质负荷的变化,水的实际需要量可增至1.5mL/4.184KJ。由此根据不同年龄、性别和体力活动水平划分的人群,按其每日能量消耗估算出每日最低需水量;按饮水途径约占最低需水量的50%估算出不同人群的最少饮水量(见表3-3)。

人的每日最低需水量和最少饮水量还受地区、民族和体质等因素的影响。WHO提出的成年人每日最低需水量为4500mL;美国老年人膳食指南(2008)提出的每日最少饮水量为一天8杯水,约1800~1850mL;美国食品和营养委员会推荐成年人每日最低需水量3.7L,最少饮水量3L;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07)提出的每日最低饮水量是一个平均值,是基本要求。在实际生活中应根据自己年龄、当时体力活动水平和周围环境温度进行调整,增加饮水量。

表3-3  中国居民不同年龄段人群每日最低需水量和最少饮水量参考值

年龄(岁)

每日能量摄入(kcal/日)

每日最低需水量(mL)

每日最少饮水量(mL)







0~

95 kcal/Kg

142.5mL/Kg

120mL/Kg

0.5~

95 kcal/Kg

142.5mL/Kg

120mL/Kg

1~

1100

1050

1650

1575

825

787.5

2~

1200

1150

1800

1725

900

862.5

3~

1350

1300

2025

1950

1012.5

975

4~

1450

1400

2175

2100

1087.5

1050

5~

1600

1500

2400

2250

1200

1125

6~

1700

1600

2550

2400

1275

1200

7~

1800

1700

2700

2550

1350

1275

8~

1900

1800

2850

2700

1425

1350

9~

2000

1900

3000

2850

1500

1425

10~

2100

2000

3150

3000

1575

1500

11~

2400

2200

3600

3300

1800

1650

14~

2900

2400

4350

3600

2175

1800

18~体力活动水平轻

2400

2100

3600

3150

1800

1575

18~体,力活动水平中

2700

2300

4050

3450

2025

1725

18~体力活动水平重

3200

2700

4800

4050

2400

2025

50~体力活动水平轻

2300

1900

3450

2850

1725

1425

50~体力活动水平中

2600

2000

3900

3000

1950

1500

50~体力活动水平重

3100

2200

4650

3300

2325

1650

60~体力活动水平轻

1900

1800

2850

2700

1425

1350

60~体力活动水平中

2200

2000

3300

3000

1650

1500

70~体力活动水平轻

1900

1700

2850

2550

1425

1275

70~体力活动水平中

2100

1900

3150

2850

1725

1425

80~体力活动水平轻

1900

1700

2850

2550

1425

1425

      注:①能量摄入水平引自《中国居民膳食指南》附2

②每日需水量=能量消耗量×1.5mL(按1Kcal=4.18KJ,每消耗4.18KJ水的需要量为1.5mL)

③每日最少饮水量=每日需水量×50%

 

表3-4  美国食品和营养委员会推荐的个人摄入量*

年龄组

日最低需水量(L/日)

通过饮水或饮料摄入量(L/日)

婴儿

0~6个月

0.7

来自母乳

7~12个月

0.8

来自母乳、果汁和饮水0.6L

儿童

1~3岁

1.3

0.9(约4杯)

4~8岁

1.4

1.2(约5杯)

男性

9~13岁

2.4

1.8(约8杯)

41~18岁

3.3

2.6(约11杯)

19岁以后

3.7

3.0(约13杯)

女性

9~13岁

2.1

1.6(约7杯)

41~18岁

2.3

1.8(约8杯)

19岁以后

2.7

2.2(约9杯)

妊娠

14~50岁

3.0

2.3(约10杯)

哺乳

14~50岁

3.8

3.1(约13杯)

     *引自美国Food and Nutrition Board.2004,李复兴《水是药还是毒》


 

第四章  饮水的行为要科学合理

 

1 切莫感到口渴时再喝水

口渴是人体需要水的一种生理反应,也是人体已产生生理异常的一种病态反应。引起口渴的原因是出自大脑中被称为“口渴中心”的下视丘,它会时时监测血管体积、压力、盐分浓度,当体内水分不足时,血液的量随之减少,血管上的压力也就下降了,构成血液的成分就开始凝聚。这一机理发出的信号就直接被传送到脑中去,从而就使人产生了“喝水的愿望”。人们感到口渴了才喝水,这虽能即时补充部分水分不足,但其实身体已经受到损害。因为口渴是表示人体水分已失去平衡,细胞缺水已到一定程度,中枢神经发出要求补充水分的信号。口渴后才喝水,等于“禾苗干枯才灌溉”,这样禾苗已受损,生长造成危害。因此,人们应当养成科学的饮水习惯,不能等到口渴了,才去喝水。

2 每日饮水的时间和方式

2.1每日饮水时间和方式的安排原则

不同的人群,成年人、老年人、儿童和孕妇因不同的年龄、身体活动、环境温度等因素,每日饮水的时间和方式不完全一样,但总的原则是一样的,即十二个字:适时,主动,少量多次,足量饮水。(1)适时:饮水要适时,饮水时间应分配在一天中需补水的任何时刻,要抓住一天中人体最易失水,最需补水的时段,即最佳时段喝水,以保证人体内水量的平衡,充分发挥水在人体内的生理功能和防病保健作用;(2)主动:切不可感到口渴时再喝水;(3)少量多次:每次200mL左右(中杯),切不可一次性大量喝水;(4)足量饮水:要根据身体活动量的增加,环境温度的升高,劳动强度的增大,补充足量的水。

2.2 成年人的饮水时间和方式

(1)饮水最佳时段

根据上述总原则,成年人一天中人体最易失水,最需补水的饮水的最佳时段为:早晨起床后,餐前一小时,餐后两个半小时,晚上睡觉前各喝一杯水(约200mL);上班族还应增加上午上班后和

下午下班前各喝一杯水。老年人则应在锻炼时(晨练或上、下午锻炼时)及时补充水分。

需要说明的是,饮水的最佳时间段没有机械教条的规定,应根据各人的作息时间,身体活动情况调整饮水时间。例如,,早晨起床后如果正值早餐前一小时左右,则可把“早晨起床后”和“早餐前一小时”两者合为一个时间段喝一杯水;又如:有早睡习惯的人,如果晚餐后两个半小时正值即将睡觉时间,则又可把“晚餐后两个半小时”和“睡觉前”两者合为一个时间段喝一杯水。对于上班族来讲,最好还要增加上班和下班两个时间段各饮一杯水。同样,如果正值“下班”时间段与“晚餐前一小时”时间段重合,两者又可合为一个时间段喝一杯水。

(2)理由

①早晨起床后空腹喝一杯水。因为夜晚睡眠时的隐性出汗和尿液分泌,从尿液、皮肤、呼吸中消耗了很多水分,人体一夜流失的水分大约有450mL,所以早晨起床后有时虽无口渴感,但实际身体处于一种生理性缺水的状态,容易让人处于烦躁的状态,此时补充水分,既可以降低血液粘稠度,增加循环血容量,让大脑迅速恢复清醒状态,还可以清洁肠胃,湿润肠道,帮助肝脏和肾脏解毒,防止便秘。

②餐前一小时空腹喝一杯水。餐前1小时空腹喝一杯水。空腹喝下的水在胃内停留2~3分钟,很快进入小肠,再被吸收进入血液,1小时左右就可以补充给全身的血液,体内水份达到平衡时就可以保证进餐时消化液的充足分泌,增进食欲,帮助消化。如果餐前不补充适量的水,当饭后胃液大量分泌时体液失水,可能引起血液因进食而变稠,并引起口渴,这时再喝水,就会冲淡胃液而影响消化,还会因喝水过多而增加心脏和肾脏的负担。

③餐后两个半小时喝一杯水。摄入体内食物的消化主要在餐后两个半小时这个时间段内,此期体液大量补充消化液消化食物,体液消耗较大,补充体液,有利于顺利完成消化过程,纠正因食物分解导致的脱水。另外,早餐和午餐后两个半小时,均是成年人工作量和活动量较大的时间段,通过呼吸、出汗等消耗了很多水分。根据我国成年人生活工作作息时间,一般为上午十点左右(早餐后两个半小时)和下午三点左右(午餐后两个半小时),此时结合工间操或会议的休息间隙喝一杯水,还有利于提高各脏器脱氢酶的活性,降低肌肉中的乳酸,缓解疲劳,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④晚上睡觉前喝一杯水。晚上睡觉前喝一杯水,有利于预防夜间血液粘稠度增加,增加血容量,稀释血液,防止夜间血流缓慢时形成血栓。但对于心衰和心功能不全的人,睡前不宜大量饮水,否则会增加心脏的负担。

⑤上班族上午上班后和下午下班前各喝一杯水。因为早晨起床到赶往办公室时间仓促,情绪紧张。上班后喝一杯水,有利于调整情绪;下午下班前,此时喝一杯水正值离晚餐时间1小时左右,既可防止下班路途运动量大的失水,又有利于晚餐的消化吸收。

⑥锻炼时及时补充水分。因为锻炼运动时,体内水的丢失加快,如果不及时补充就可能引起体内水的不足。

(3)举例

假设某上班族作息时间为:6:00起床,7:00~7:30早餐,8:30上班,12:00~12:30午餐,18:00下班,19:00~19:30晚餐,22:30睡觉,则推荐其饮水时间如表所示,供读者参考。

表4-1 上班族每日饮水时间表


顺序

饮水时间

第1杯水

6:30左右 早晨起床后(早餐前一小时)

第2杯水

8:30  上午下班后

第3杯水

10:00  早餐后两个半小时(工间休息)

第4杯水

11:30左右  午餐前一小时

第5杯水

15:00左右  午餐后两个半小时(工间休息)

第6杯水

18:00  下午下班前

第7杯水

21:30  晚餐后两个半小时

第8杯水

22:30  晚上睡觉前



近几年来,国外不少学者也对不同人群饮水时间进行了研究。例如,日本学者对晨起喝杯温开水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人通过一夜睡眠之后,胃肠已排空,饮下的温开水能很快被吸收进入血液循环,降低血液粘稠度,增加循环血容量,对体内各器官组织进行一次“内洗涤”,增强肝脏解毒功能,有益身心健康。美国的一些大学医学院和研究机构制定的一套“长寿守则”中也有清晨喝杯水的忠告。

2.3  其他人群饮水时间和方式

老年人、孕妇、婴幼儿等饮水时间和方式同成年人一样,应掌握适时、主动、少量多次、足量饮水的原则,老人和孕妇应抓住早晨起床后,餐前1小时,餐后两个半小时,睡前喝水的最佳时段,根据各类人群特点,以科学的行为喝好水。

老年人口渴的敏感度减弱,尤其要注意主动喝水。

婴幼儿体内水份含量最高,按需水量与体重之比,这一时期是人生中喝水量最多的时期,尤其是用奶粉喂养的婴儿比用母乳喂养的婴儿需水量更多。6~12月的婴儿每天应优先保证600~800mL的奶量,并继续母乳喂养适量补充水分。由第三章表3.3可知,我国婴儿每日最少饮水量为每公斤体重120mL。婴儿发生脱水的几率和危险高于成人,呕吐和腹泻是婴儿发生脱水的常见原因,家长应掌握婴儿脱水的症状,懂得如何应付,及时补水。

幼儿新陈代谢相对高于成人,对能量和各种营养素的需要量相对更多,对水的需要量也更高。1~3岁幼儿每日每千克体重约需水125mL,全日需水量约为1250~2000mL。幼儿需要的水除了来自营养素在体内代谢生成的水和膳食食物所含的水分(特别是奶类,汤汁类食物含水较多)外,大约有一半水需通过直接饮水来满足,约600~1000mL,幼儿的最好饮料是白开水,应严格控制含糖饮料的摄入。

孕妇代谢旺盛,需要大量的营养素用于母体和胎儿组织的生长和代谢,尤其需要保证足量饮水,防止脱水。严防污染的饮水影响敏感的胎儿,一定要喝符合卫生标准的含微量元素和矿物质的优质安全饮用水,不要喝纯水,更不能喝任何含酒精的饮料,以防伤害胎儿。

青少年学生体重的70%以上是水分,运动量较大,每天每公斤体重失水量大于中老年人,所以及时补充优质安全饮用水对于青少年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国务院发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要引导学生养成适时主动,少量多次饮水的好习惯。早晨应喝足水;应抓紧课间喝水;应允许学生上课时喝水;运动时要多喝水;防止暴饮;防止饮料代替饮水;不提倡学生喝纯水。

“口渴不急饮”是一句谚语。如果一次喝的水太多,会加重胃肠负担,胃里突然进了大量的水,一下子把胃液冲淡了,既降低了胃酸的杀菌作用,又会妨碍对食物的消化。更为重要的是,人体内进入大量的水,水就可渗入细胞内,使其膨胀,甚至破裂,若脑细胞吸水膨胀后会使颅内压升高,导致头疼、呕吐、呼吸和心率减慢,甚至昏迷、死亡。另外,狂饮后会出汗多、排尿多,这样会导致体内无机盐和水溶性维生素流失,引起痉挛,同时也会加重心脏和肾的负担。口渴时首先少喝几口水,润润喉咙,停一会再喝,采用“少量多次”的饮法,对身体健康是有好处的。

运动时由于体内水的丢失加快,如果不及时补充就可以引起水不足。在运动强度较大时,要注意运动中水和矿物质的同时补充,运动后.应根据需要及时补充足量的饮水。运动后切忌狂饮,有些人在剧烈运动后,喜欢开怀狂饮,这是绝对不可行的。

按照合理的时间饮水,同一日三餐的道理一样,等体内的水分消耗到临界缺水状态,就及时进行补充,使体内总是保持充足的水分。这种“细水长流”的方法可保证人体各系统、各器官正常运转。人的皮肤自然饱满有光泽,焕发出光彩照人的美丽。

3 喝什么水好——首选白开水

3.1 市场水的分类

目前,我国居民的饮用水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含矿物质水,包括:自来水、饮用净水、天然水、饮用天然矿泉水和人工矿化水等。二是不含矿物质水,包括:纯净水(即饮用纯水)、蒸馏水等。

(1)自来水:是直接取自天然水源(地表水,地下水),经过一系列处理工艺净化消毒后再输入到各用户,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为安全饮用水,是目前国内最普遍的生活饮用水。

(2)饮用净水: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自来水或水源水为原水,经再净化后可供用户直接饮用,符合《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的为优质安全饮用水,常见的有管道直饮水和罐装饮用水。

(3)天然水:根据国际瓶装水协会(IBWA)的定义,是指瓶装的,只需最小限度处理的地表水或地下形成的泉水、自流井水,不是从市政系统或者公用供水系统引出的,除了有限的处理(例如过滤、臭氧或者等同的处理)外不加改变。它既去除了原水中极少的杂质和有害物质,又保存了原水中天然的营养成分和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其水质应符合由企业或行业制定并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发布优于饮用净水的企业标准或行业标准。

(4)饮用天然矿泉水: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地下矿水,其化学成分、流量和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

(5)矿物质水:以符合GB5749的水为水源,采用适当的加工方法,有目的的加入一定量的矿物质而制成的制品。其水质应符合企业制定并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标准。

(6)纯净水和蒸馏水:两者的本质相似,一般以城市自来水为水源,通过膜处理和蒸馏方法去除水中的一些有害组分,同时也去除了钾、钙、镁、铁、锌等人体所需的矿物元素。其水质应符合《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2003)和《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

3.2 水中矿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充分利用自来水中矿物质和微量元素

组成人体的主要元素有碳、氢、氧、氮、磷、硫、钠、钾、钙、镁、氯等11 种。维持生命所必需的微量元素有铁、铜、锰、锌、钼、铬、钴、镍、锡、钒、碘、硒、氟、硅等14 种。这些微量元素在人体内具有明显的营养作用及生理功能,是生命活动中不可缺少的元素。从科学理论上讲,部分微量元素的缺乏能引起生物功能障碍,完全缺乏,机体就不能维持正常的生命过程甚至死亡。

随着现代医学的不断发展, 人们发现最常见的是碘、氟、铁、锌、硒等微量元素的缺乏症。孕妇如缺碘、锌能使胎儿发育产生严重障碍,重度缺锌是导致胎儿畸形的重要原因。锌、铜、锰、硒等元素对维持人体正常的生殖生育功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组成心肌细胞液的主要离子是钠、钾、钙、氯离子,而镁离子对保护心肌也有很好的作用。饮用水中的硬度太低对心血管系统不利。氟含量过低,则儿童龋齿发病率增高。

微量元素虽然对人体健康如此重要, 但也不可盲目补充。医学研究证明, 人体对微量元素的摄入有一个最佳剂量, 过犹不及。

自来水中有丰富多样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它在不知不觉中将宝贵的微量元素和矿物质持续、恒量、全面地送入人体,维持了人体内部的一个最基本的量值。国际著名的环境学家、营养学家、水专家美国马丁•福克斯博士(Martin Fox,Ph.D)提出健康水的标准是:含有一定量的硬度(水中钙镁离子的总和),理想的是170mg/L左右;一定量的溶解性总固体(水中矿物质的总和),理想的是300mg/L左右;和pH值偏碱性(在7.0以上)。表4.2列出2008年江苏省13个市溶解性总固体等3项水质指标检测值,可见南京、无锡、苏州、常州、镇江、扬州和淮安等7个市3项水质均在理想值水平。我们应科学的充分利用这个有利健康的因素,为人类造福。

表4-2  江苏省13个省辖市地区自来水中pH、溶解性总固体和硬度含量

城  市

pH均值

溶解性总固体(mg/L)均值

硬度(mg/L)均值

南  京

7.55

312

125

无  锡

7.55

216

124

徐  州

7.48

684

356

常  州

7.05

205

139

苏  州

7.56

264

126

南  通

7.78

572

231

连云港

7.52

508

245

淮  安

7.78

375

246

盐  城

7.71

617

211

扬  州

7.61

303

193

镇  江

7.71

271

154

泰  州

7.85

427

182

宿  迁

7.56

449

253

           注:资料来源于2008年江苏省13个省辖市饮用水水质监测资料

3.3 不提倡长期喝纯水

    纯水与蒸馏水开始是在工业和医疗领域或实验室应用。由于水的污染,包括自来水二次污染的日益严重及广大消费者饮水防污染意识的加强,纯水开始以小瓶包装的形式进入饮水市场,现行的国家标准《饮料通则》(GB10789)中饮用纯净水定义为:以符合GB5749的水为水源,采用适当的加工方法,去除水中的矿物质等制成的制品。并有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随着饮水机的普及,桶装纯净水作为大众饮用水进入千家万户,而且一度每年呈递增速度增长。

近几年,随着科学饮水的普及和消费者消费的理性化,人们逐渐认识到长期饮用纯净水对人体健康会带来一些负面作用,因而纯净水的市场增长率逐渐减慢。

2005年,WHO在水中矿物质营养报告中明确提出:水中必须含有矿物质元素,不仅要含矿物质元素,还要含阴离子。1997年上海市教委下发给中小学校的一份文件,引述了上海市科委和上海市卫生局的一项论证结果,明确提出在中小学校中不宜推广饮用纯水。

纯水以小瓶装作为软饮料,可以偶尔喝,也可以和含矿物质的饮用水交替喝,但不宜作为日常饮水长期饮用,尤其对于儿童、老人、孕妇、哺乳期妇女、运动员、飞行员和高温作业人员等特殊群体更是如此。

3.4 饮用天然矿泉水作为饮料喝

   我国《饮料通则》(GB10789)将饮用天然矿泉水(Drinking Natural Minieral Water)列入饮料范畴。世界卫生组织现行《饮用水水质准则》(2004年)明确“本准则只适用于人类饮用的自来水,瓶装水和冰水”,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矿泉水是饮料,而不是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的标准由食品营养法典(Codex Alimentarius)委员会制定法典。

WHO所指“饮用水”和“饮料水”的区别主要在于:饮用水水质准则值是指:标准体重(60Kg)的人每人每日喝2L水,该准则保证饮用者70年终生安全;而饮料水准则值则是指:标准体重(60Kg)的人每人每日喝0.5L水,该准则保证饮用者70年终生安全。由此,从总摄入量角度考虑,对某些限量指标而言,每日喝进体内水量少的饮料,其浓度限值就可宽于饮用水同类指标的浓度限值。例如:我国现行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中氟化物限值为1.5mg/L;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氟化物限值为1.0mg/L,其中即使对限值放宽后的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中的氟化物限值也仅为1.2mg/L,后者明显严于饮用天然矿泉水中氟化物的要求。因此,饮用天然矿泉水只能作为饮料,总体平均每天喝0.5L,而不是饮用水。

一些既符合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又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则需经专家论证后决定可否作为饮用水长期饮用。

3.5 开发推广天然水——适宜人体健康的饮用水

天然水包括两类:第一类是饮用天然泉水,前已述及;另一类是其他天然饮用水,指采用未受污染的水井、水库、湖泊或高山、冰川等,且未经过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制成的制品。

该两类天然水水质的特点是既符合GB5749的要求,又富含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和矿物质。研究表明:人体内微量元素丰度与地壳内微量元素丰度一致。深层地下水或冰川水经过对地壳长期融化,地壳内有益于人体健康的微量元素和矿物质溶于天然水中,经筛选排除地质因素污染、地球化学因素和人为因素,又不经公共供水系统,避免了可能出现的二次污染因素。加之天然水一般水龄很长,研究表明:水龄越长,水质越好。不同来源的水更新时间不同,例如:河水更新需要20天,湖水更新需要100年,地下水更新时间至少300年,有的甚至达一千年以上,冰川的形成更达400万年左右时间。无疑的这类水体现了人和自然界的高度和谐统一,是自然界赐予人类的好水,天赐好水是适宜人体健康的饮用水。近年来,世界各国都注重开发推广天然水,如日本市场上热销的含人体必需微量元素矾的瓶装饮用天然泉水,我国开发推广的长白山天然泉水,苏州洞庭山天然泉水和新疆天山冰川水,西藏冰川水等目前均已以瓶(桶)装天然水在市场上热销。

3.6 首选饮用白开水

白开水是由自来水煮沸而来,我国对自来水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2006年发布的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对饮用水的水质共规定了106项指标,达到国际先进的水质标准。

从科学角度讲,白开水是最符合人体需要的饮用水,具有很多优点:(1)自来水煮沸后,既洁净、无微生物污染,又能使过高硬度的水质得到改善(因为总硬度为永久硬度和暂时硬度之和,煮沸去除了水中的暂时硬度),还能保持原水中某些矿物质不受损失。(2)制取简单,经济实惠,用之方便。因而,白开水是满足人体健康、最经济实用的首选饮用水。

美国科学家研究发现:烧开的自来水冷却到25℃~30℃时,氯含量最少,水的表面张力、密度、粘滞度等都会发生变化,水的生物活性也有所增加,容易透过细胞膜,能促进机体新陈代谢,增进免疫功能,提高机体抗病能力。习惯喝白开水的人,体内脱氢酶活性高,肌肉内乳酸堆积少,不容易产生疲劳。

4 饮水水温

医学家建议,最好多喝温水,与室温相当为宜,水温最好在18~45℃。过烫的水不仅损伤牙齿,还会强烈地刺激咽喉、消化道和胃黏膜。太凉的水会造成胃部不适并且易造成血管收缩。在最冷的天也不要喝超过50摄氏度的水或饮料。最好的水温应接近体温,不但利于吸收,还能更快止渴。

5 不要饮用生水、蒸锅水

5.1 生水和直饮水的区别

生水是指未经消毒过滤处理过的水,如江、河、湖水、溪水、井水、库水和池塘水等。

直饮水是将现有自来水或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的水源水经过深度处理后,再通过优质管材输送至用户,成为可直接饮用的优质水。管道直饮水特点:在去除有害物质的同时,又保留了人体所需要的微量元素,可供各年龄段人士长期饮用。因此管道直饮水是优质安全饮用水。

5.2 生水和蒸锅水的危害

生水中会不同程度地含有各种各样对人体有害的微生物及人畜共患的寄生虫。也会不同程度地含有来自工业、农业、生活废水的化学污染物。直接饮用可能会由病原微生物引发的急性胃肠炎、伤寒、痢疾及寄生虫感染等介水肠道传染病或由化学物质污染引起急性、亚急性、慢性危害和疾病。

蒸锅水即蒸饭、蒸馒头的剩锅水,特别是经过多次反复使用的蒸锅水,其中原有的重金属和亚硝酸盐会浓缩,而含量增高。重金属摄人过多可造成相应危害;亚硝酸盐能使血液中正常携氧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血红蛋白,而失去携氧能力。此外,摄人的亚硝酸盐进入胃中,在胃酸作用下与蛋白质分解的产物二级胺反应生成亚硝胺,亚硝胺是一种致癌物质。

6.适量饮茶补充水份有益健康

经常适量饮茶,对人体健康有益。茶叶中含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化学成分。例如茶多酚、咖啡碱、茶多糖等。茶多酚、儿茶素等活性物质可以使血管保持弹性,并能消除动脉血管痉挛,防止血管破裂。有研究表明。长期饮茶可能对预防心血管病和某些肿瘤有一定益处。

茶叶中含有丰富的微量元素,如铁、锌、硒、铜、锰、铬等,但是茶叶本身为非可食部分,由于使用量少及各元素的溶出率有限.饮茶并不是补充这些元素的良好食物来源。

长期大量饮用浓茶会影响消化功能。茶叶中的鞣酸会阻碍铁质的吸收。特别是缺铁性贫血的人.应该注意补充富含铁的食物。

饮茶应注意时间,一般空腹和睡前不应饮浓茶。空腹饮茶会冲淡胃液,降低消化功能,影响食欲或消化吸收。睡前喝茶易使人兴奋,难以入睡。

尽管饮茶的好处很多, 但并非每个人都适合饮茶, 对于一些特殊的人来说, 恰恰是不宜饮茶的。这些人如果长期饮茶, 非但没有益处, 还会损害身体健康。

(1)儿童不宜饮茶。由于茶叶中含有大量鞣酸, 它能与人体中的钙、铁、锌等结合成不溶性物质, 不利于胃肠道功能发育不健全的儿童对这些微量元素的吸收, 并妨碍胃肠道对蛋白质和脂肪的吸收, 所以, 儿童最好不要饮茶。

(2)孕妇、产妇不要饮茶。茶叶中的鞣酸影响孕妇食物中铁的吸收, 容易导致贫血或营养不良, 从而不同程度地影响胎儿的发育。而哺乳期产妇饮茶, 因茶叶中某些物质具有一定的抑制乳汁分泌的作用, 会导致乳汁减少。

(3)便秘者少饮浓茶。鞣酸和咖啡因等物质, 能减少胃肠道消化液的分泌, 减慢肠胃的蠕动, 从而起一定的收敛作用。因此, 腹泻者饮浓茶有一定的止泻效果, 而便秘者正相反。

(4)患胃溃疡病的人不宜饮茶。因为茶叶中的茶碱能抑制胃内磷酸二脂酶的活性, 受抑制后, 胃壁细胞就会分泌大量胃酸, 胃酸过多易影响溃疡的愈合, 从而加重病情, 因而, 患胃溃疡的人还是不饮茶为宜。

7.不要以喝含糖饮料代替喝水

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的、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0.5%的制品都属于饮料,但不包括饮用药品。

按照国家标准《饮料通则》(GB10789)的分类,我国饮料可分为:碳酸饮料类、果蔬汁类、蛋白饮料类、包装饮用水类、茶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风味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和固体饮料类以及其他饮料类十一大类。

饮料多种多样,需要合理选择,如乳饮料和纯果汁饮料含有一定量的营养素和有益膳食成分。适量饮用可以作为膳食的补充。有些饮料添加了一定的矿物质和维生素,适合热天户外活动和运动后饮用。有些饮料只含糖和香精香料,营养价值不高。多数饮料都含有一定量的糖,大量饮用特别是含糖量高的饮料,会在不经意间摄入过多能量,造成体内能量过剩。另外,饮后如不及时漱口刷牙,残留在口腔内的糖会在细菌作用下产生酸性物质,损害牙齿健康。有些人尤其是儿童青少年,每天喝大量含糖的饮料代替喝水,是一种不健康的习惯,应当纠正。

适当饮用饮料对身体并没有什么危害,但如果过量饮用,则可能引起一些健康问题,会使糖的摄入量大大增加,造成青少年肥胖、龋齿、非特异性腹泻、儿童多动症等。英国有关研究指出,一个孩子如果每天多喝一听软饮料,肥胖症的概率就会增加60%。英国科学家研究还发现,充气饮料中的酸性物质可致儿童牙齿受损。因此,不主张中小学生经常大量饮用含糖分高的饮料。

另外,长期喝饮料会造成人体长期生理脱水状态,使人体免疫功能降低,影响正常的新陈代谢。这是因为饮料中往往加入很多的营养性物质和非营养性物质,也包括色素、防腐剂、咖啡因等一些化学添加剂,身体要将这些化学添加剂、糖分等分解,需要大量水分。因此,喝含糖饮料时实际上是增加了水的需求量,进一步造成身体的脱水。

8.特殊情况下的饮水

8.1 服药时怎样饮水

疾病治疗怎样才能获得最佳疗效,简单的回答就是正确服用药物。然而一份调查资料却显示,有45%的患者存在着服药方式不正确的情况,影响了疗效。有的患者服药时喜欢干吞药片,也有的患者以为水喝得越多越好。服药时应当如何饮水呢?与药物的理化性质和药理作用有关。

8.1.1 服药时为什么必须掌握饮水量

1.服用大多数药物宜饮水200mL。

一般情况下,患者服药前应当先喝一口水湿润下咽喉部,服药后再饮用200~400 mL水。这不仅利于患者排出体内的毒素、早日康复,还有利于药物的运输、崩解、分布和吸收,更好地发挥疗效。

利于药物的运输:人的食道有三个生理性狭窄,如果干吞药片或饮水很少,药物容易停留在食道生理性狭窄处的管壁上,对黏膜造成刺激。适当饮水可使药物迅速通过咽喉、食道进入胃内,还可增加胃的排空速度,使药物顺利到达肠道。有资料显示,适当的饮水可使药物在半分钟内通过食道到达胃中,而干吞药片需5~10分钟方可到达胃中。

利于药物的崩解:固体药物只有在溶液中完全崩解后才可吸收。如果干吞药片或饮水很少,药物仅靠少量的胃液很难完全崩解。特别是刺激性的药物如果在胃中没有足够的水分稀释,不能完全崩解成小颗粒,不仅无法吸收,而且由于局部浓度太高刺激胃黏膜导致炎症或溃疡。

利于药物的分布:药物在溶液中方可均匀分布,特别是胃黏膜保护剂类药物,其药理作用之一是药物迅速分散成微小颗粒,在胃壁上均匀地形成一层保护膜,既能中和胃酸,又能起到保护炎症黏膜或溃疡面的作用。而干吞药片或饮水很少,就无法发挥保护胃黏膜的药理作用。

利于药物的吸收:大多数药物是在小肠被吸收的,适当饮水可增加肠道的蠕动,提高药物在肠道的溶解度,扩大药物在肠道的吸收面积,有利于发挥药物的疗效。

    2.服用部分药物宜饮水500 mL以上

医生经常嘱咐感冒发烧的患者一定要多喝水,这也与服药有关。这类患者通常需要服用解热镇痛药,一方面多数解热镇痛药(例如阿司匹林)对胃有一定的刺激,需多饮水稀释其在消化道的浓度;另一方面患者服药退烧后可因大量出汗而造成水和电解质平衡失调,也应当多饮水进行补充。肾脏是药物排泄的主要器官,药物的代谢产物在尿中的浓度取决于尿量的多少。特别是服用部分抗菌消炎药物(例如磺胺类药物、喹诺酮类药物、庆大霉素等),其代谢产物对肾脏有一定的影响,甚至可在尿中析出结晶,引起泌尿系统损伤。服用此类药物必须多饮水稀释其在尿液的浓度,加速其排泄。另外,一些对消化道有刺激的药物,例如四环素类药物等,不论剂型如何,均要加大送服的水量,以减轻对消化道的刺激。

 3.中药冲剂用150mL

冲剂,顾名思义就是冲着喝的药剂,那么,用多少水冲服才合适呢?首先,我们要明确冲剂的来源,中药冲剂是在中医汤药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用水冲开后即相当于煎好的汤剂,所以我们需要参照煎制汤药的方法。煎药时,每付中药煎两次,每次煎150~200 mL,混在一起分两次服下。所以,饮用中药冲剂每次用水150 mL就可以了。例如感冒清热颗粒,用150~180 mL冲开服下,再用一口水漱漱口即可。

4.胶囊至少300mL

服用胶囊剂,特别要增加饮水量。因为不喝水,胶囊剂只能依靠体液来溶解,影响药物的吸收和作用的发挥。同时,胶囊剂易粘附在胃壁上,溶化的药物不能均匀地散开,只能集中于胃的某一部位,导致局部浓度过高,刺激胃黏膜,而且不能迅速形成一定的浓度,无法起到治疗作用。所以,服用胶囊剂尤其应注意多喝水,饮水量应不少于300 mL。。

8.1.2 不宜用水送服的药物

并不是所有药服用时都需要多喝水。有些药物因其特殊的起效方式,服用时不仅不能多喝水,甚至不能喝水,否则会降低药效,失去治疗作用。下面这些药物服用时不宜多喝水:

急性冠心病类药物:治疗突发性心脏疾病最常用的急救药物如:硝酸脂类药物包括硝酸甘油、消心痛等就不能用水送服,而必须是含服。这是因为吞服的硝酸甘油在吸收过程中必须通过肝脏,在肝脏中绝大部分的硝酸甘油被灭活,使药效降低。而把硝酸甘油含在舌下,舌头下面有许多血管,硝酸甘油极易溶化,溶化了的药物直接进入血液,不但起效快,而且药效高。

胃药:某些治疗胃溃疡的药物,这类药物多被制成混悬剂,进入胃后变成无数不溶解的细小颗粒,像粉末一样覆盖在受损的胃黏膜上,这样胃黏膜才能免于胃酸侵蚀,慢慢长出新的组织,并恢复其原有功能。服用这类药物时,如果喝水多反而会稀释药物,使覆盖在受损胃黏膜上的药物颗粒减少,保护膜变薄,从而失去治疗作用。而且,服这类药后半小时内也不要喝水,因为短时间内大量喝水,同样会把刚刚形成的保护膜冲掉,使受损胃黏膜重新暴露在有腐蚀性的胃酸中。

止咳药:常见的例如急支糖浆、复方甘草合剂、蜜炼川贝枇杷膏等药物较黏稠,服用后药物会黏附在咽部,直接作用于病变部位,形成一层保护膜,从而起到消炎止咳作用。如果喝过多的水,会把咽部药物的有效成分冲掉,使局部药物浓度降低,影响药效发挥。如果觉得口干,应在服药半小时后再喝水。

苦味健胃剂:如复方龙胆酊利用其苦味,通过舌头的味觉感受器,反射性地促进胃液分泌来增进食欲,故不宜多喝水,以免冲淡苦味而影响药效。

8.1.3 不宜用热水送服的药物

用白开水送服药物是个常识,但有些人喜欢用50~60℃以上的热水服药。殊不知,部分药品遇热后会发生物理或化学反应,进而影响疗效。

1.助消化类。如胃蛋白酶合剂、胰蛋白酶、多酶片、酵母片等,均含有助消化的酶类。酶是一种活性蛋白质,遇热后会凝固变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指出:“胃蛋白酶遇热不稳定,70摄氏度以上即失效”。

2.维生素类。例如其中的维生素C不稳定,遇热后易被还原、破坏,而失去药效。

3.活疫苗。如小儿麻痹症糖丸,含有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服用时应当用凉开水送服,否则疫苗灭活,不能起到免疫机体、预防传染病的作用。

4.含活性菌类。乳酶生含有乳酸活性杆菌,整肠生含有地衣芽孢杆菌,妈咪爱含有粪链球菌和枯草杆菌,合生元(儿童益生菌冲剂)含有嗜酸乳酸杆菌和双歧杆菌。此外,酵母片、丽珠肠乐等药物均含有用于防病治病的活性菌。遇热后活性菌会被破坏。

5.清热类中成药。中医认为,对燥热之证,如发烧、上火等,应采用清热之剂治疗,此时不宜用热水送服。用凉开水送服则可增加清热药的效力。

8.1.4 服用某些中成药对饮水有特殊要求

有些中成药需要用特殊的“水”来送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疗效。这些“水”包括黄酒、米汤、姜汤、淡盐水等。黄酒性温热,有痛经活血、散寒的作用,用黄酒送服云南白药,跌打丸等,有利于药效的发挥。生姜具有散寒、温胃的效用,把生姜熬成水来送服感冒清热冲剂,就能锦上添花。食盐能引药入肾,服用六味地黄丸、左归丸等药物时宜用淡盐水。米汤具有保护胃气的作用,服用参苓白术散、四神丸等可用米汤。

8.1.5 为什么不宜用茶、饮料、牛奶等送服药物

用茶水送服药物会不会有副作用呢?茶水对药效的影响与服用药物的种类、茶水的浓淡及饮茶量的大小密切相关,因此,不能笼统地说服药绝对不能用茶送。但在服用含重金属成分的药物、酶类药物、含有碳酸氢钠的药物、某些含生物碱的药物、单胺氧化酶抑制剂、镇静催眠药(如鲁米那、速可眠、安定等)、抗组胺药(如苯海拉明、扑尔敏等)、潘生丁、人参等不宜饮茶,服药前后1小时内也应忌茶。

有些病人饮用果汁时顺便吃药,这也是不对的。因为各种果汁饮料中多含有维生素C和果酸,而酸性的物质容易导致各种药物的提前分解或溶化,不利于药物在小肠内吸收,影响药效。有的药物在酸性环境中会增加副作用,对人体产生不利因素。阿司匹林等解热镇痛剂,对胃黏膜有刺激作用,若在酸性环境中则更容易对人体构成危害,轻则损伤胃黏膜,刺激胃壁,发生胃部不适等症状,重则可造成胃黏膜出血。若要喝酸性饮料,须与服药时间相隔1小时以上。最新研究还发现,橙汁对一些由肝脏代谢的药物有干扰,可以阻碍其代谢,从而增强毒性。例如调节血脂的他汀类药物,治疗心脏病的塞利洛尔等。所以,不仅禁用果汁送服上述药物,在服药期间,也尽量不要饮用果汁。

贫血病人服用铁剂时,不宜用牛奶冲服药物,吃药时间勿与饮用牛奶时间相近。因为每100mL牛奶中含有120mg的钙,此外还含有较多的磷酸盐,钙质和磷酸盐可使铁剂沉淀,妨碍铁剂的吸收。一般认为,饮用牛奶与吃药时间相隔2~3小时可避免上述情况。

服用保泰松等药物时,不宜饮用盐开水,也不可食过多的盐及含盐量高的咸菜之类的食物,因为保泰松本身有抑制钠和氯离子从肾脏排泄的作用,容易引起水肿和高血压,如不限制盐的摄入,毒副反应会加重。在使用降压药时,也不宜饮用盐开水,因为食盐量过大则可使血压上升而影响药物的治疗功效。在治疗心脏病、肺心病、肾炎及水肿时,饮用盐开水同样会影响药物的疗效。

矿泉水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普遍了,但是其中存在一些矿物质和金属离子,例如钙,对有些药物也会有影响。说明书上注明,四环素类抗生素、阿仑膦酸钠等药物严禁与钙制剂一起服用,所以尽量不要用矿泉水送服。

8.2 运动时怎样补水

当人们在运动训练、进行体育活动和健身运动或高温下工作的时候,人体会消耗能量、丢失体液和矿物质,导致不可避免的疲劳。消除疲劳的最佳方法不仅仅是积极的休息,还要补回活动时身体所消耗和丢失的东西。因此,需要在运动、健身和工作前、中和后补充水分来确保身体物质的贮存,延缓疲劳的出现,并加快身体的恢复。

8.2.1运动时饮什么水

运动时,由于体内水的丢失加快,如果不及时补充就可以引起水不足。水不足会使身体内部温度升高,加重心血管系统的工作负担,有损于体温调节和降低运动能力。美国网球协会(USTA)运动医学专家指出,在经过激烈的运动之后,单纯补充白开水或者矿泉水有时会事与愿违,不仅不能有效解渴,反而会造成血液稀释,使更多的水分由汗液中丢失,还容易产生机体的电解质平衡紊乱,甚至越喝越渴,体温升高,小腿肌肉痉挛,严重的会出现“水中毒”症状。

运动饮料是一种能有效帮助身体补充水分、矿物质和能量,改善人体运动能力的饮料。国家标准中将运动饮料定义为:“营养素的组成和含量能适应运动员或参加体育锻炼、体力劳动人群的生理特点,特殊营养需要的软饮料。”根据运动时能量消耗,机体内环境改变和细胞功能下降等运动时生理消耗的特点而配制的运动饮料能合理地满足人体在高强度体力活动前、中、后对水分、矿物质和能量物质(糖)的需求。可以有针对性地补充运动时丢失的营养,保持、提高运动能力,运动后可以加速疲劳的消除。运动饮料与其它类型饮料的区别(见表4-3):

表4-3 运动饮料与其它类型饮料的比较

饮料种类

糖种类

糖含量(%)

电解质

其它营养素

渗透压

碳酸气

咖啡因

碳酸饮料

蔗糖

≥10%

微量




无或有

矿泉水



微量


极低



果汁

果糖或加蔗糖

≥10%

不均衡

维生素




乳饮料

乳糖或加蔗糖

≥10%

不均衡

维生素




茶饮料

蔗糖

≥10%

微量

微量




运动饮料

低聚糖、葡萄糖

5~10%

适量

牛磺酸、肌醇、适量




运动饮料需要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一定的糖含量 因大脑90%以上的供能来自血糖,血糖的下降将会使大脑对运动的调节能力减弱,并产生疲劳感。最新的研究结果表明,低聚糖饮料还有利于降低运动中的血乳酸水平,增加肌肉力量和做功量。此外,运动饮料中的糖还有改善口感、刺激饮料摄入量、提高饮料吸收率的作用。

电解质 运动饮料主要是添加了钾、钠、钙、镁等电解质,成分与人体体液非常相似,能迅速补充人体由于运动而消耗的微量元素,目前市场上流行的佳得乐,体饮、脉动都属于这一类饮料。

低渗透压 人体血液的渗透压范围为280~320毫渗当量/升,相当于0.9%的氯化钠溶液或5%的葡糖糖溶液。要使饮料中的营养成分充分被吸收,饮料的渗透压要比血浆渗透压低,营养丰富的运动饮料即使含有多种糖、无机盐等,仍能保持低渗透压。

无碳酸气、咖啡因、酒精 碳酸气会引起胃部的胀气和不适,如果过快大量饮用碳酸饮料,有可能引起胃痉挛甚至呕吐等症状;咖啡因和酒精有一定的利尿、脱水的作用,会进一步加重体液的流失。此外,二者还对中枢神经有刺激作用,不利于疲劳的消除。

其他功能性成分 有些具有专业设计水准的运动饮料还会考虑增加其它附加成分,如B族维生素,可以促进能量代谢;维生素C则用以清除自由基,减少其对机体的伤害,延缓疲劳的发生;适量的牛磺酸和肌醇,可以促进蛋白质的合成,防止蛋白质的分解,调节新陈代谢,加速疲劳的消除等等。

  运动饮料的发展很快,世界各国都在研制,现已有很多种类。但对于人体从事长时间高强度运动时的生理需要来说,最有意义的成分还是水,其次是糖和矿物质。

8.2.2 运动补水量

运动补水量应注意适宜,方能既满足身体的需要,促进疲劳的消除,又不损害身体健康。

一般在运动前30~120分钟补充水分约300mL,这样可以帮助减缓体温升高,提高体内水分的储备,减轻运动时的缺水程度,预防运动中出现脱水的情况,在特别热的天气里,还需额外补水250~500mL。注意这一阶段的补水量不能过多,因为大量的水贮留在胃中,会使人感到不适,大大降低了运动能力。

在运动过程中,可以每隔20~30分钟补一次水,每次约补150~200mL。需要注意的是运动中补水要讲究少量多次,大量水分进入血液中会增加心脏负担,对人体不利。另外,喝多排多,使得大量盐分流失,破坏了血液中盐的平衡,很容易增加身体的疲劳感,引起肌肉痉挛。如果运动持续2~3小时,最好还能及时补充糖分以免出现低血糖。

由于运动中流失大量的水和盐,所以剧烈运动后适宜饮用含糖量3%~6%、钠盐含量0.2%~0.3%的溶液,也可以饮用运动饮料补充水分。补充的液体一般是出汗量的1.5倍,体液才能很快的达到平衡。

,B>明确微生物指标是饮用水的首要问题

    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2004,第三版)明确提出:无论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与饮用水安全有关问题大多来自于微生物,并将微生物问题列为首位。美国、英国等少数发达国家除了更重视原有的微生物指标外,已将隐孢子虫,贾第鞭毛虫、军团菌和病毒等指标列为其饮用水水质标准的重要控制项目,美国还从控制微生物风险方面考虑把浑浊度列入微生物指标。

2.5.3 重视消毒剂和消毒副产物

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2004,第三版)将消毒问题列于第二位。在安全饮用水的供应过程中,消毒无疑是很重要的,美国《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明确规定:饮用水必须经过消毒。但消毒在保证微生物安全的同时带来了其消毒过程中所产生的副产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问题。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就率先开展了消毒副产物方面的研究工作,确认了加氯消毒会产生有机卤化物的健康风险,并专门制定了《消毒与消毒副产物条例》,自2002年起饮水中总三卤甲烷浓度由0.1mg/L降低到0.08mg/L,并增加了卤乙酸浓度不超过0.06 mg/L的规定。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2004,第三版)把臭氧的消毒副产物溴酸盐由0.025mg/L降低到0.01mg/L。

2.5.4 水质指标数量多,要求严

如美国1914年饮用水标准只包括细菌平板计数和大肠杆菌2个项目,2004年美国《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已增加到103项,并且指标限值要求也越来越严。美国、欧盟等对铅、镉、砷水质限值修订,提高了水质要求。

2.5.5 标准制定过程中进行风险效益投资分析

风险效益投资分析是今后制定饮用水水质标准的重要步骤,美国在制定饮水标准是格外关注这一问题。在饮用水水质标准或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水质要求,需作详细调查,弄清调整指标可能取得的效益和降低的风险,提供改善指标的可行净水措施,并进行效益和投入的分析,这样制定的标准才更合理,更具可行性和科学性。

2.5.6 公众参与标准的制定和应用

例如美国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由美国环保局遵照《安全饮用水法》的规定制定。其中规定必须由公众参与制定标准。饮用水水质标准制定分为6个阶段即:(1)资料建议;(2)编制污染物基本文件;(3)拟定标准内容;(4)建议标准定稿;(5)最终标准定稿;(6)公布最终标准。其中在第4阶段要通过专题讨论和公众会议对拟定标准内容进行公众评议,在此基础上才能将建议标准定稿。在第5阶段,规定再次要由公众对公布的建议标准和影响评估进行评议,然后才能将最终标准定稿。

欧盟《饮用水水质指令》(98/83EC)则规定,要将饮用水水质检测数据和结果完全像社会公布,并说明水质达标和安全与否,规定每个欧盟国家应发布水质年报。

3 饮用水水质指标的安全性次序和分类

3.1 水质指标的安全性次序

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2004,第三版)指出:各类水质指标在安全性的次序中,微生物指标属首位,其次是消毒剂及其消毒副产物,第三是无机物和农药有机物,第四是感官性状可接受程度,第五是放射性指标。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饮用水水质指标的安全性次序同世界卫生组织上述排序。

3.2 水质指标的分类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将水质指标分为五类,其次序是:第一类微生物指标。第二类毒理指标:因消毒副产物、无机物、农药和有机物这类指标,主要依据动物毒理试验和人群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制订水质指标限值,因而均归入毒理指标。第三类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因该类化学物质水质指标限值的制订主要依据该化学物质对水的感官影响而定,所以连同感官性状指标一并列为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第四类放射性指标。第五类消毒剂指标:消毒剂从其对水质消毒,保障水质安全的重要性考虑,把“消毒剂及其消毒副产物”列为水质安全排序第2位,但其水质指标限值及要求同时应依据它对水的消毒效果而制定,故另列一类,单独列于GB5749-2006的表2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水质指标的分类及指数见表2-2,每类指标及每项指标的卫生学意义将在下节中详述,以供读者在遇到水质问题时查阅和应用。

表2-2  GB5749-2006饮用水水质指标的分类

序号

水质指标分类

项目数

常规指标

非常规指标

总数

1.

微生物指标

4

2

6

2.

毒理指标

14

59

6

2.1

消毒副产物

5

10

15

2.2

无机物

9

8

17

2.3

农药

0

19

19

2.4

有机物

1

22

23

3.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17

3

20

4.

放射性指标

2

0

2

5.

消毒剂指标

4

0

4

总计

 

42

64

106

4 饮用水水质指标限值的卫生学意义和制定依据

4.1 水质常规指标(42项)

4.1.1 微生物指标(4项)

我国和世界各国由饮用水中微生物引起的健康风险最大,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2004,第三版)列出了引起介水渲染并的27种病原体,列于饮用水安全性的首位。一是由于各种病原体的检验较为复杂,二是污染饮用水引起肠道传染病的病原体均来自人和温血动物的粪便,因此微生物的主要指标采用粪便指示菌,又称肠道传染病指示菌,采用大肠菌群指示水体是否存在肠道传染病的可能性。总大肠菌群主要包括的4个菌属:埃希氏菌属、柠檬酸菌属、克雷伯菌属和肠杆菌属。这些菌属可以在人、畜粪便中检出,有的也可以在营养丰富的水体中检出,即在非粪便污染的情况下,也有检出这些细菌的可能性。耐热大肠菌群组成与总大肠菌群组成相同,但主要组成是埃希菌属,在此菌属中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仅有一个种,即大肠埃希氏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菌属和肠杆菌属所占数量较少。作为粪便污染的指示菌,大肠埃希氏菌检出的意义最大,其次是粪大肠菌群和总大肠菌群。

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依测定方法不同而浓度单位不同,用多管发酵法测定,其单位为MPN/100mL(Maximun Possible Number 最大可能数);用滤膜法测定时单位为CFU/100mL(Colony Forming Units 菌落形成单位)。

(1)总大肠菌群

总大肠菌群系一群在37℃培养24h至48h能发酵乳糖、产酸产气的革兰氏阴性无芽孢杆菌。总大肠菌群主要来自人和温血动物粪便,可以指示肠道传染病传播的可能性;总大肠菌群还可能来自植物和土壤,一般地说,总大肠菌群能够指示肠道传染病菌存在的可能性,但它不是专一的指示菌。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任意10O mL水样中不得检出总大肠菌群。

如果在水样中检出总大肠菌群,则应再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以证明水体是否已经受到粪便污染;如果水样中没有检出总大肠菌群,就不必再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总大肠菌群是评价饮用水卫生质量的重要微生物指标之一。

(2)耐热大肠菌群(又称粪大肠菌群)

耐热大肠菌群来源于人和温血动物粪便,是水质粪便污染的重要指示菌。检出耐热大肠菌群表明饮水已被粪便污染,有可能存在肠道致病菌和寄生虫等病原体的危险。GB5749-2006中规定每10O mL水样中不得检出耐热大肠菌群。

(3)大肠埃希氏菌

大肠埃希氏菌是粪便污染最有意义的指示菌,已被世界上许多组织、国家和地区使用。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生活饮用水中10OmL水样不得检出大肠埃希氏菌。因此,GB5749-2006新增加大肠埃希氏菌指标,限值为100mL水样不得检出。并注明:若检出总大肠菌群,须进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检测。若水样中检出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说明水体可能已受到粪便污染,存在发生肠道传染病的可能性,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4)菌落总数(又称细菌总数)

水中菌落总数可作为评价水质清洁程度和考核净化效果的指标。我国以往的饮用水标准中均规定菌落总数(原称细菌总数)指标,并已积累大量数据。根据调查,我国各地出厂水的水质只要认真进行净化和消毒,都能达到此标准要求。

在国外,部分国家的饮用水标准也规定菌落总数指标,而另一些国家无此项规定。

GB5749-2006规定菌落总数限值为每毫升水样不超过100CFU。小型水厂和分散式供水菌落总数限值为每毫升水样不超过500CFU。

菌落总数增多说明水体已被污染,但不能说明污染来源,也不能说明该水体传播传染病的风险程度。因此,必须结合总大肠菌群来判断水质污染的来源和安全程度。

4.1.2 毒理指标(15项)

本文采用以下缩略语:

ADI:每日容许摄入量;

IARC:国际癌症研究中心;

IPCS:国际有毒化学品安全规划;

JECFA:食品添加剂与污染物联合专家委员会;

JMPR:农药残留联席会议;

LOAEL:最小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

MCLG:最高污染水平目标值;

NIP:国家毒理学计划;

NOAEL:最大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

PTWI:暂定每周可耐受摄入量;

TDI:每日可耐受摄入量;

WHO/PES:世界卫生组织农药评价计划。

    因这类化学物质在饮用水中的水质限值主要依据动物毒理试验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而得出,故归入毒理指标,水质常规指标的毒理指标共15项。

(1)砷

砷在地壳中广泛存在,天然水中含微量的砷,浓度一般为1μg/L~2μg/L。砷是饮用水中一种重要的污染物,来源于天然矿物溶蚀、冶炼和电子制造工业废水,杀虫剂。通常饮用水中砷超标主要来源于地下水为原水的供水。

砷是少数几种会通过饮用水使人致癌的物质之一。内蒙、山西和台湾等地流行病学调查已确证砷对人体健康的危害。饮用高浓度砷的饮水会在人的几个部位致癌,特别是在皮肤、膀胱和肺部。三价无机砷比五价无机砷有较强的活性和毒性,一般认为,三价砷是致癌物。然而,对致癌机理以及在低摄入量时的剂量-反应曲线尚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及争议。因为无机砷化合物对人有致癌作用已有足够证据,对动物的致癌作用也有少量证明,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化学物致癌分类:将无机砷分在第1组(使人致癌的物质对人致癌性证据充分)。

依据现有认识,饮水中砷的浓度在0.05mg/L对人体健康是安全的,从安全性考虑,各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现行饮用水标准均为0.01mg/L。为此,我国的饮用水标准也改为0.01mg/L,小型水厂和分散式供水可暂执行0.05mg/L。

(2)镉

    饮用水中镉的污染可能来自镀锌管中锌的杂志和焊料及某些金属配件,美国在公共供水中镉的平均浓度为1.3μg/L,我国饮用水中镉的浓度通常均低于1μg/L。

    镉的毒性很大,摄入后最初在肾脏累积,生物半衰期约10~35年。肾脏是镉毒性的主要靶器官。食用镉污染的食物可能造成慢性中毒,在日本发生的“痛痛病”就是典型例子。镉具有通过吸入途径致癌的证据,但没有经口摄入途径致癌的证据,也没有明确的遗传毒性证据。IARC化学物致癌分类将镉及镉的化合物分在2类A组,对动物致癌性证据充分,对人致癌性证据有限。

世界卫生组织2004年发布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第3版)》饮用水中镉的准则值为0.003mg/L。美国(2004),欧盟(1998)饮用水中镉的标准植均为0.005mg/L。根据我国几年来实际工作情况认为,0.005mg/L的限值在我国是安全的,也是可以达到的,因而,GB5749-2006镉的水质限值为0.005mg/L。

(3)铬

六价铬的毒性远大于三价铬,在氯化和曝气的水中,六价铬为主要形式。在我国用大鼠试验,三价铬长期经口致癌性试验没有发现肿瘤发病率的增加,而大鼠用六价铬经吸人途径染毒实验显示有致癌性,但是没有经口染毒的致癌性实验证据。一些流行病学研究发现了吸人暴露六价铬与肺癌之间的联系。IARC化学物致癌分类将六价铬列为第一组(使人类致癌物),三价铬被列为第3组。现有证据未能对人类致癌性进行分级评价。六价铬化合物具有遗传毒性的活性。我国的饮用水中铬的标准均标明为六价铬。

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2004,第三版)饮用水中铬的准则值均订为O.05mg/L。根据我国现有资料,基于毒性考虑多年来实行的饮用水中六价铬的标准0.05mg/L是安全的,也是可行的。

(4)铅

天然水中很少含有铅,自来水的铅主要来自含铅的管道系统,如输水管、焊料、管件及其接头,聚氯乙烯水管业可能含铅,因为铅作为稳定剂用于生产该种塑料管,当水在此类管道中存放过久时,就会有铅释放水中。从管道系统溶出铅的量与几个因素有关,包括自来水的pH、温度、水的硬度和水在管道中停留时间。软水、酸性水是管道中铅溶出的主要因素。

饮用水中铅浓度一般低于5μg/L,但在有含铅配件的地方浓度甚至可高达100μg/L。

人在妊娠的第12周铅就由胎盘转移,并贯穿胎儿的整个发育过程。幼儿吸收的铅为成人的4~5倍,而生物半衰期比成人要长得多。铅是一种全身性毒物并在骨骼中蓄积。婴儿、6岁以前的儿童以及孕妇是铅危害的最易感者。铅还会直接干扰钙的代谢,或通过干扰维生素D的代谢而间接起作用。铅没有阈值。铅对中枢和周围神经系统两者都是有毒的,引发脑下部神经和行为影响。

前瞻性(纵向)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表明,若产前暴露于铅可能对智力发育有早期影响,但不会持续到4岁。实验动物饲以高浓度铅化合物饲料引发肾肿瘤,IARC化学物致癌分类将铅和元机铅化合物列人2B组(对动物致癌证据充分,对人致癌证据有限)。然而,有证据表明低浓度的铅对人有神经毒性作用而不是致癌作用。

假定饮用水占总摄入的分配系数为50%,按婴儿体重5kg计算,每日饮水量0.75L,则饮用水中铅的限值订为0.OImg/L。因为婴儿是整个人群中最敏感的部分,此限值对其他年龄组人群均有保护作用。因而GB5749-2006铅的水质限值为0.01mg/L。

饮用水中大部分铅是从管道而来的,因而,在进行涉水产品的评审和监督时,应注意管材(例如聚氯乙烯水管)、管件(特别是含铅合金制成的铜管件)、焊料和配件并减少管道的腐蚀。

(5)汞

在未污染的饮用水中几乎所有的汞可看作是无机二价汞(Hg2+),只有在淡水和海水中元机汞才会甲基化,所以不大可能有从饮水摄入有机汞化合物的直接风险,特别是烷基汞化合物。

不论是人还是实验动物,经过短期和长期暴露于无机汞化合物,它的毒性作用主要是对肾脏而不是神经系统。对大鼠的影响是增加肾脏的绝对和相对重量,肾小管坏死,蛋白尿和血白蛋白减少。对人口服急性中毒主要是造成出血性胃炎和结肠炎,最后造成肾损伤。总体上看,氯化高汞(Ⅱ)可能增加某些良性肿瘤的发生,致病部位是受损伤严重的组织,并具有弱遗传毒性作用。

1971年至2004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饮用水中总汞的限值为0.001mg/L(总汞)。但在2004年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第3版)》的补充本中认为饮用水中存在的汞不应包括有机汞,而将汞的准则值改为无机汞的值,并将限值修改为0.006mg/L。我国GB5749-2006对此项未作更改,饮用水中汞仍可解释为总汞(无机汞和有机汞之和),限值仍为0.001mg/L。

(6)硒

硒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硒缺乏时可患克山病和大骨节病,使人体免疫力降低,癌症患病率升高等。但人和动物摄入过量的硒,可发生硒中毒。人的地方性硒中毒临床表现为食欲不振、四肢无力、头皮瘙痒、癫皮、斑齿、毛发和指甲脱落。牲畜的硒中毒表现为食欲减退、脱毛、脱蹄、黄胆、贫血等。食用含高硒的植物后,可在短期内致死。

地方性硒中毒多半由于土壤中含硒较高,致使当地粮食作物、蔬菜和牲畜体内积蓄硒过多。人长期硒暴露的毒性作用表现在指甲、头发和肝脏。中国提供的资料指出,当每日摄入超过0.8mg时,会出现临床和生化指标的改变。曾有报道,一群142人从食物平均每日摄入0.24mg(最大0.72mg)没有硒中毒的临床或生化体征。

基于为观察到硒对人有害作用的水平(NOAEL)为4μg/Kg体重.d,对成人硒的每日摄入量为0.94μg/Kg体重,10%的硒摄入量来自饮水,由此推算饮水中硒的限值为0.01mg/L。世界卫生组织自1963年以后将饮用水中硒的准则值订为0.01mg/L,直至2004年出版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第3版)》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仍采用0.01mg/L。

我国根据硒的毒性,并考虑到从食物中可能摄入的硒量,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硒的限值订为0.01mg/L。

(7)氰化物

氰化物主要来自工业废水,有剧毒,作用于某些呼吸酶,引起组织内窒息。首先影响呼吸中枢及血管舒缩中枢。慢性氰化物中毒时,甲状腺激素生成量减少。

氰化物使水呈杏仁气味,其味觉阈浓度为0.1mg/L。动物实验表明,氰化饵剂量为0.025mg/kg体重时,大鼠的过氧化氢酶增高,条件反射活动有变化;剂量为0.005mg/kg体重时无异常变化,此剂量相当于在水中0.1mg/L。考虑到氰化物毒性很强,采用一定的安全系数,GB5749-2006饮水中氰化物水质限值不得超过0.05mg/L。

世界卫生组织对饮用水中GB5749-2006氰化物的限值几经改动,在2004年出版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第3版)》中氰化物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订为0.07mg/L,这是根据实验动物猪的六个月试验发现血清生化指标的改变而确定的。该值被认为可以保护急性的和长期的氰化物暴露。

(8)氟化物

氟化物在自然界广泛存在,适量的氟被认为是对人体有益元素。摄入量过多对人体有害,可致急、慢性中毒(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氟斑牙和氟骨症)。

现今全国饮用水氟化物超过1.0mg/L的供水人口仍有6千余万人,氟化物是通过饮用水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最大的地球化学物质。也是我国饮用水水质改良的重点工作。

我国在流行病学方面进行过大量调查资料表明,在一般情况下,饮用含氟量0.5mg/L~1.0 mg/L的水时,氟斑牙的患病率为10%~30%,多数为轻度斑釉;1.Omg/L~1.5mg/L时,多数地区氟斑牙患病率已高达45%以上,且中、重度患者明显增多。当水中氟化物超过2.Omg/L时,学龄儿童(以8~15岁计)约为60%~70%;当水中氟化物浓度达到4mg/L时,几乎所有当地成长儿童均出现氟斑牙症状,成人氟骨症患者明显增多。

适量氟化物有利于预防龋齿发生,调查资料表明,水中含氟量0.5mg/L以下的地区,居民龋齿患病率一般高达50%~60%;当含氟为0.5mg/L~1.0mg/L的地区,则一般仅为30%~40%。

综合考虑饮水中氟含量为1.O mg/L时对牙齿的轻度影响和氟的防龋作用,以及对我国广大的高氟区饮水进行除氟和更换水源所付的经济代价的承受能力,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氟含量限值订为1.Omg/L。但考虑到我国农村小型供水的降氟改水任务还十分艰巨,在短期内要求达到1.O mg/L,在经济和技术可能难以承受,为此在GB5749-2006规定在某些小型集中式供水因条件限制,饮水中氟化物可以暂按1.2mg/L要求。这是一项从可行性考虑的临时措施。如果从人体健康考虑,在这些地区应该实行更为严格的标准值。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很不一致,各地的特殊问题应与当地卫生部门具体商定解决。氟可以通过水、食物、空气等多种途径进入人体,某些地区如从食物、空气、食盐和茶叶等或从其他途径摄入的氟较高时,则应尽量考虑选用低氟水源。

这项限值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世界卫生组织、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的饮水限值要订的高得多。例如,美国的基于健康的饮用水中氟化物限值订为4mg/L,这可能是那里居民对氟化物的耐受能力较强和食物结构与我国居民比较差异较大有关。

(9)硝酸盐

硝酸盐在水中经常被检出,含量过高可引起人工喂养婴儿的变性血红蛋白血症。虽然对较年长人群无此问题,但有人认为某些癌症(膀脱癌、卵巢癌、非霍奇金淋巴癌等)可能与极高浓度的硝酸盐含量有关。所以,需对饮用水中的硝酸盐浓度加以限定。

国外报道,饮用水中硝酸盐氮含量低于10 mg/L时,未见发生变性血红蛋白血症的病例;当高于1Omg/L时,偶有病例发生。另有报道,浓度达2Omg/L时,并未引起婴儿的任何临床症状,而血中变性血红蛋白含量增高。当前绝大多数国家规定饮用水中硝酸盐氮含量不超过1Omg/L,但有的学者认为10 mg/L的限制过于严格,应予放宽。

在国内,某地对18万人口地区中的50个托幼机构共3824名婴幼儿的调查表明,该地区20年来饮用水中硝酸盐氮含量为14mg/L~25.5mg/L,无论过去和现在均未发现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病例。

基于国内的调查资料,并参考国外的研究报道,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的硝酸盐氮含量订为不得超过10mg/L;在特殊情况下(在某些地区,地下水中含硝酸盐含量高),允许限值订为20mg/L。可以解释为:新标准将限值订为10mg/L是为了与国际水平接轨,而在我国,饮用水中硝酸盐氮限值设在20 mg/L时没有在流行病学对人体健康有明显影响。因而在特殊情况下,20mg/L也是允许的。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硝酸盐(以N计)指标限值订为20mg/L。在实际管理中,应重点关注婴幼儿的反应,婴幼儿是饮用水中硝酸盐的敏感人群。

关于亚硝酸盐问题,硝酸盐和亚硝酸盐是自然存在的离子,是氮循环的组成部分。硝酸盐主要用作无机肥料,而亚硝酸钠用作食物防腐剂,特别是用于腌熏肉类。在地下水和地表水中硝酸盐浓度通常较低,但可能受农用渗沥或排放的影响而达到高浓度。硝酸盐和亚硝酸盐也是人或动物废弃物中氨及类似物的氧化产物。在缺氧条件下,硝酸盐可能形成和积存亚硝酸盐。氯胺消毒时,如果生成的氯胺控制不适当,可能在输配水系统内生成亚硝酸盐而使浓度升高。亚硝酸盐还可以是微生物活动的结果,这种活动可能是间歇性的。配水系统中的硝化作用可以增加亚硝酸盐浓度,甚至可达到0.2mg/L~1.5mg/L。

世界卫生组织资料,材料中所述浓度是以硝酸盐和亚硝酸盐计算,因为它们在起作用时以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离子,而不是以氮的化合物计算。

表2-3  世界卫生组织硝酸盐标准制定资料

硝酸盐准则值

50mg/L,以保护人工喂养婴儿免得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短期暴露)

亚硝酸盐准则值/暂行准则值

3mg/L(短期暴露)为预防婴儿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0.2mg/L(暂行准则值)(长期暴露)亚硝酸盐慢性作用的准则值所以被订为暂行值是因为观察到的对人体健康不良影响与它的关系的不确定性,以及与动物相比人的易感性有关。在配水系统中亚硝酸盐的出现将会是间歇性的,是使用氯胺的结果,但平均暴露量不应超过暂行准则值。

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合在一起的准则值

二者各自的浓度除以各自准则值,相加后不应超过1

在正常情况下,饮用水中亚硝酸盐本身并不稳定,存在的浓度很少可能会达到影响人体健康的水平,因而没有将亚硝酸盐列人GB5749-2006中。仅在附录A水质参考指标及限值中列入,亚硝酸盐限值为1mg/L(因为世界卫生组织准则值亚硝酸盐3mg/L是以NO2-计,换算为以N计,则为1mg/L)。在实际工作中在饮用水遇到高浓度亚硝酸盐时,可参考上述资料和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2004,第三版)进行。

(10)三氯甲烷

已经证实三氯甲烷对两种实验动物引起癌症,并认为对人具有潜在的致癌危险性。饮用水中三卤甲烷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用作消毒剂的氯和在水源中存在的前体(腐殖质等)之间的相互反应。当水源中含前体浓度低或经处理将前体去除后再消毒就不会产生高浓度的三卤甲烷。在三卤甲烷一类化合物中,仅有三氯甲烷具有充分资料确定限值。美国国家肿瘤研究所的资料证实,三氯甲烷引起大鼠和小鼠的肿瘤发生率明显高于对照组。

人体接触三氯甲烷的途径可以从饮水喝人(烧开水时三氯甲烷浓度会减少);也可以在淋浴时经呼吸吸人;还可能通过皮肤吸收。对三氯甲烷的接触剂量进行评估时需要考虑这些因素。

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第3版)》资料介绍,三氯甲烷对人有少量致癌性证据,对实验动物己充分证明有致癌遗传毒性。IARC将三氯甲烷列入2B组(对人可能致癌物)。根据对比格犬7.5年的毒性试验,按人体接触的三氯甲烷有75%来自饮用水计算(包括吸入和皮肤接触),设定饮用水中三氯甲烷的限值为0.3mg/L。此值是世界卫生组织几次修订得出的新的限值。

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985年)规定饮用水中三氯甲烷限值为0.06mg/L。多年实际工作说明,我国的生活饮用水中三氯甲烷很少超过此值。经征求供水部门意见,认为可以不作修改,GB5749-2006仍维持三氯甲烷原来限值0.06mg/L不变。

(11)四氯化碳

四氯化碳主要用作氯氟碳制冷剂,发泡剂和溶剂。四氯化碳主要释放进大气,但也有进入工业废水。尽管四氯化碳很容易从地表水中迁移至大气,但在厌氧的地下水中可能保留很高的浓度达数月甚至数年。

四氯化碳在饮用水中经常被检出,一般浓度为每升几个微克。四氯化碳的主要靶器官是肝脏和肾脏。在对大鼠和小鼠的实验中,四氯化碳被证实诱导致肝细胞肿瘤和肝细胞癌。产生肝脏肿瘤的剂量大于产生细胞毒性剂量。四氯化碳的致癌性较肝脏毒效应低。基于现有资料,四氯化碳可被认为是一个非遗传毒物。有足够证据证明四氯化碳是实验动物致癌物,但对人而言证据尚不充分。IARC将四氯化碳列入2B组(属于人类可能致癌物)。

GB5749-2006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第3版〉》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将饮用水中四氯化碳的限值订为0.002mg/L。

(12)溴酸盐

在一般情况下,水中不含有溴酸盐,当原水含有溴化物并经过臭氧消毒之后会生成溴酸盐。当饮用水用浓次氯酸盐消毒时也会生成溴酸盐。有报告,不同性质水源的饮用水经过臭氧化消毒,水中溴酸盐浓度从<2μg/L~293μg/L,浓度取决于原水中溴化物浓度、臭氧剂量、溶解性有机碳浓度以及水的pH、碱度性质。

估计溴酸盐致癌上限为0.19mg/(kg·日)。采用低剂量线性外推,得出2μg/L时基于健康的致癌风险为10-5。用其他几种外推法也可以得到类似的结论,其值在2μg/L~6μg/L。

溴酸盐一旦形成较难去除。用适当方法控制消毒条件,可能使溴酸盐浓度低于0.01mg/L。

IARC认为溴酸盐对人的致癌作用还不能肯定,而溴酸钾对实验动物有致癌作用已有足够证据,因而列入2B组(对人可能致癌)。溴酸盐在体外和体内均有致突变作用。世界卫生组织1993年出版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第2版)》依据致癌风险为10-5推算,溴酸盐在饮用水中的准则值应为0.003mg/L。考虑到溴酸盐的可行检验方法和处理方法有限,世界卫生组织将溴酸盐的暂行准则值订为0.025mg/L。2004年改为现行的0.01mg/L。

我国原标准中没有制定溴酸盐的限值,考虑到我国使用臭氧消毒饮用水日益增多,GB5749-2006采用世界卫生组织2004年设定的溴酸盐准则值0.01mg/L作为我国标准。

(13)甲醛

甲醛为无色、刺激性气体,主要用于生产脲醛树脂、酚类、三聚氰胺;也用于生产化妆品、杀霉菌剂、纺织品的防腐剂。水中的甲醛主要来自于排放的工业废水。饮用水中的甲醛主要是原水中天然有机物在用臭氧或氯消毒过程产生的。在臭氧消毒的饮用水中曾发现甲醛的浓度达到30μg/L。在饮用水中也可发现从聚甲醛塑料装置中释放出来的甲醛。甲醛的物理化学特性表明它不太可能从水中挥发,因此,通过洗淋浴暴露甲醛的量预计是很少的。水中高浓度的甲醛可引起接触者皮肤的刺激症状和过敏性皮炎。还有报道指出,透析液的甲醛污染与透析病人溶血性贫血的发生有关。

IARC将甲醛列为第2A组致癌物。但甲醛不是经口摄取的致癌物。

根据大鼠两年饮水实验得出的NOAEL值为15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100,计算出甲醛的TDI为150μg/Kg。假定TDI的20%来自于饮水,则饮用水中甲醛的限值为0.9mg/L。

考虑到我国饮用水应用臭氧消毒技术发展较快,GB5749-2006规定饮用水中甲醛的限值为0.9mg/L。

(14)亚氯酸盐

亚氯酸盐是一种二氧化氯消毒饮用水的副产物。亚氯酸钠也是产生二氧化氯的原料,当反应不完全时,亚氯酸钠也会进人饮用水中。

当二氧化氯加入饮用水中,二氧化氯迅速分解成为亚氯酸盐、氯酸盐和氯化物,亚氯酸盐是主要副产物。人体暴露亚氯酸盐,最主要是通过饮用水。

亚氯酸盐的毒理试验是根据两代大鼠试验得出的NOAEL为2.9mg/(kg·d),不确定系数设为100,计算TDI值为30μg/kg体重。设定TDI中有80%的亚氯酸盐是从饮水中来的,则饮用水中亚氯酸盐的准则值应推导为0.7mg/L。

IARC没有将亚氯酸盐列入对人有致癌作用的类别中。长期接触亚氯酸盐可能引起红血细胞改变。根据志愿者接触剂量为36μg/(kg·d),共12周没有发现对血相指标有任何改变。

世界卫生组织于1993年首次建立饮用水中基于健康的亚氯酸盐暂行准则值0.2mg/L,2004年改为0.7mg/L。

我国原标准中没有制定亚氯酸盐的限值,考虑到我国使用二氧化氯消毒饮用水日益增多,GB5749-2006新增此指标,并参考世界卫生组织2004年设定的亚氯酸盐准则值0.7mg/L作为我国标准。

(15)氯酸盐

氯酸钠是一种产生二氧化氯的原料。采用氯酸钠作为原料产生二氧化氯,如果反应不完全或转化率不高时,氯酸钠可能会进入饮用水中。氯酸盐同时也是二氧化氯消毒饮用水的一种副产物。人体暴露氯酸盐,最主要是因为采用二氧化氯法消毒饮用水引起的。

氯酸盐的最主要卫生问题是可能引起红血细胞改变。根据志愿者接触剂量为36μg/(kg·d),共12周,没有发现对血相指标有任何改变。

世界卫生组织在2004年出版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第3版)》中首次提出饮用水中氯酸盐的暂行准则值为0.7mg/L。

我国原标准中没有制定氯酸盐的限值,考虑到我国使用二氧化氯消毒饮用水日益增多,GB5749-2006新增此指标,将饮用水中氯酸盐的限值订为0.7mg/L。

4.1.3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7项)

包括感官性状指标5个,化学指标12个,因其水质指标限值的制定主要依据该化学物质对水的感官影响而定,所以列入“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类。一是水的感官性状直接影响到饮水的质量和消费者生活质量;二是这些化学指标影响水的感官性状,较敏感,其限值低于对人体靶器官健康危害的阈值,间接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健康;三是不良的感官性状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水已收到污染:2007年太湖水污染突发事件饮水的臭味甚至由51种有机和无机化学物质污染所致。所以从法律上规定该类指标仍为强制性标准。

(1)色度

清洁的饮用水应该没有可觉察的颜色。土壤中存在的腐殖质成分常使水带有黄色,低铁化合物使水呈现淡绿蓝色,高铁化合物使水现黄色。不论是天然存在的物质还是污染产物,都会严重影响水的颜色。受工业废弃物污染造成的颜色是多种多样的。原水呈现颜色可能最先指示出有害成分的存在。当饮用水出现显著颜色时,应该对颜色来源调查清楚。

将水放在玻璃杯中,大多数人能够觉察大于15度(真色单位)的颜色。低于15度的水通常可为消费者所接受。但可接受性的差别可能很不同。高色度也可以指示消毒过程中产生了高浓度副产物。水的色度不能直接与健康影响联系,世界卫生组织没有建议饮用水色度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

GB5749-2006规定的饮用水色度的限值为15度。此限值是根据大多数人对此饮用水色度不会觉察出有色,即可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色度限值为20度。色度单位是用铂和钴的化合物配制的溶液作为标准溶液表示的。铂钴色度单位是国际普遍采用的表示方法。

(2)浑浊度

浑浊度是由于水中的颗粒物如黏土、淤泥、悬浮物、胶体颗粒和其他微生物等未经适当滤除,或者是配水系统中沉积物重新悬浮起来而形成的。也可能来自某些地下水中存在的无机颗粒物或是配水系统中生物膜的脱落。

由于浑浊度高的水会促使微生物生长,干扰水中细菌和病毒的检测,影响消毒效果,增加氯的用量。浑浊度还是饮用水净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操作控制参数,它能指示处理过程,特别是絮凝、沉淀、过滤以及消毒各种处理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没有浑浊度与健康直接相关数据,然而在理想情况下,浑浊度应尽可能地低。为有效消毒,浑浊度的中位数最好能低于0.1NTU。

因为病原微生物、有机物和重金属离子均可粘附在悬浮颗粒上,因此,浑浊度低不但说明感官好,也说明有机污染和重金属污染去除的程度好,是重要的综合性指标。美国饮用水标准中将浑浊度列入微生物类,排列在首位,明确其是微生物指标之一,规定任何时候浑浊度不得大于1NTU,95%不得大于0.3NTU。

GB5749-2006规定饮用水中浑浊度的限值为1NTU,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NTU,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浑浊度限值为3NTU,水源与净水条件限制时为5NTU。CJ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则规定浑浊度限值为0.5NTU。

NTU是散射浑浊度单位的英文名称(Nephelometric Turbidity Unit)的缩写。散射浑浊度测定方法是现在国际上公认的方法。

(3)臭和味

饮用水中的臭和味可能来源于化学物质或微生物的污染以及水处理过程或管网系统中某些物质的释出。

水中无机物的存在可能带来水味的问题。当蒸馏水中铁离子浓度为0.05mg/L、铜离子为2.5mg/L、锰离子为3.5mg/L或锌离子为5mg/L时即可感觉水有味。无机化合物在水中的臭和味阈浓度可以从每升数纳克至每升数毫克。最常引起水臭和味的生物是放线菌和各种藻类,其他水生物如原生动物和真菌有时也可造成臭和味。

在水处理过程中也会引起臭和味的问题,最常见的是氯消毒产生的副产物。氯化消毒副产物的嗅阈值远低于原化合物,例如酚的嗅阈为1000~5000μg/L,而4-氯酚为0.5~1200μg/L,2,4-二氯酚为2~210μg/L。

饮水出现臭和味的问题可能是水受到污染或水处理不当的结果,特别是当水的臭和味出现突然何明显改变时,可能是潜在有害物质存在的信号,必须予以查明,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饮用水应无令人不快或令人嫌恶的臭和味,GB5749-2006规定饮用水不得有异臭和异味,主要是指绝大多数人在饮用时不应感到水有异臭和异味。

(4)肉眼可见物

肉眼可见物是指饮用者在饮水中直接可以看到的物质,例如沉淀物、水生物动物体(如红虫)、油膜等及其他令人嫌恶的物质,可能来自于水的污染或管网系统。

饮水的感官性状,包括水的外观,是饮用者的直接感觉,也是饮用者判断水质的直接指标。良好的外观给人以安全感,相反,水的外观不佳,甚至含有肉眼可见物,会使饮用者感到嫌恶和不安全而拒绝饮用。

为保证水的感官性状良好,GB5749-2006规定饮用水不得含有肉眼可见物。

(5)pH

虽然pH通常对消费者没有直接影响。但它是操作上最重要的水质参数之一。在水处理的所有阶段都必须谨慎控制pH,以保证水的澄清和消毒取得满意结果。为有效进行加氯消毒,pH最好低于8。但较低pH的水对金属管道和容器有腐蚀性。进入配水系统的水的pH必须加以控制,使其对主管道和家庭内水管的腐蚀性最小。碱度和钙可以使水的稳定性提高以控制水对管道和设备的侵蚀。如果不能将腐蚀作用降至最低,可能使饮用水受到污染,并对水的味道和外观有负面影响。不同的供水系统由于水的成分和用于配水系统的材料性质不同,对适宜pH也有不同要求,但通常的范围是pH6.5~8.0。由于意外泄漏,发生处理事故以及管道的水泥砂浆内衬养护不够,或当水的碱度很低时应用了水泥砂浆内衬等可能会使水的pH过高或过低。

水的pH值在6.5~9.5的范围内并不影响人的生活饮用和健康,世界卫生组织没有提出pH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根据我国多年来的供水实际情况,其上限很少超过8.5。故GB5749-2006规定饮用水的pH值为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pH限值为不小于6.5且不大于9.5。

(6)铝

铝广泛存在于自然界,地壳中含量约为8%。饮用水净化处理过程中广泛使用铝的化合物作为混凝剂。

动物实验表明铝属低毒性:大鼠以每天50mg/kg体重及100mg/kg体重经口摄入铝,可致运动能力下降及逃避反射的建立减慢。

20世纪70年代有研究报告提出铝似乎与早老性痴呆的脑损害有关。在所做的几项生态流行病学研究中,发现早老性痴呆可能与饮水中的铝有关。但根据现有的毒理学和流行病研究又无法肯定铝是早老性痴呆的病因,因此尚不能从健康影响的角度推导铝的限值。

人体每天摄入铝约2Omg左右;当水中的铝浓度为0.2mg/L时,以每人每天饮2 L水计,其铝的摄入量仅占总摄入量的2%。参照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的建议值,根据水净化处理中使用铝化合物,不会见到絮状沉积物而影响水的感官性状,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铝的限值订为不超过0.2mg/L。

(7)铁

当深井水直接用水泵泵出时,厌氧状态的地下水可能含有每升水几个毫克的亚铁而并不带颜色,也不浑浊。当接触空气以后,亚铁氧化成为高铁,使水呈现令人厌恶的棕红色。

铁也会促使“铁细菌”的生长,它们将从亚铁氧化成高铁时获得能量,在此过程中会在水管上沉积一层泥浆状的附着层。当铁的浓度超过0.3mg/L,可使洗涤的衣物以及管道设备染上颜色。铁浓度低于0.3mg/L时通常没有可察觉的味道,但可能会产生浑浊和颜色。

世界卫生组织没有提出铁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

铁在天然水中普遍存在。铁是人的必需营养素。然而,饮用水仅是人体铁的来源之一。人体代谢每天需1mg~2mg的铁,但由于机体对铁的吸收率低,人每天需从食物中摄取60mg~110mg的铁才能满足需要。水中含铁量在0.3mg/L~0.5mg/L时无任何异味,达到1mg/L时便有明显的金属味;在0.5mg/L时可使饮用水的色度达到30度。为了防止衣服、器皿的染色和形成令人反感的沉淀和异味,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铁的浓度订为0.3mg/L,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铁的限值为0.5mg/L。

(8)锰

供水中锰超过0.1mg/L时,会使饮用水带有不好的味道,并使卫生洁具和衣物染色。和铁一样,饮用水中有锰存在会导致配水系统沉积物积累。浓度低于0.1mg/L时通常可被用户接受。但是浓度在0.2mg/L时,锰常会在水管上形成一层附着物,它们可成为黑色沉淀物脱落。锰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比可接受性阈值0.1mg/L高出4倍。

水中锰可来自自然环境和工业废水污染。锰在水中较铁难氧化,在净化处理过程中较难去除。水中有微量锰时,呈现黄褐色。锰的氧化物能在水管内壁上逐步沉积,在水压波动时可造成“黑水”现象,一些地区曾发生过这种情况。锰和铁对水感观性状的影响类似,二者经常共存于天然水中。当水中锰超过0.15mg/L时,能使衣服和固定设备染色,在较高浓度时使水产生不良味道。

锰的毒性较小,由饮用水引起中毒的事例罕见报道,估计人每天从膳食中摄入1Omg锰。

为避免衣服、食具及白色磁器等产生色斑和满足水质感观性状方面的要求,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锰的限值订为0.lmg/L,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锰的限值为0.3mg/L。

(9)铜
饮用水中的铜常来自水对铜管的侵蚀作用,水与铜水管接触的时间不同使水中铜的浓度有很大差别。例如,首先放出来的水比经过完全冲洗后水样中铜的浓度要高些。另一个影响铜水管溶出铜的因素是水的pH。当水的pH值较低时,即水的酸性较大时,铜的溶出浓度要比pH较高时溶出量要高得多。

饮用水中的铜可能会增加镀锌铁、钢制管材和管件的腐蚀。当铜浓度大于1mg/L时衣服和卫生洁具会着色。当饮用水中铜的浓度大于5mg/L时,铜也会显色并使水带有令人厌恶的苦味。

水源水中的铜多数来自厂矿废水污染或用以控制水中藻类繁殖的铜盐。日常食品中亦含有铜,铜是人体必需元素,在新陈代谢中参与细胞生长、繁殖和某些酶系统的活化过程。

成人每天需铜约2mg,学龄前儿童约1mg,婴儿缺乏铜可发生营养性贫血。

铜的毒性小,但过多则对人体有害。如口服100mg/d,则可引起恶心、腹痛,长期摄入可引起肝硬化。

根据现有资料,水中铜含量达1.5mg/L时即有明显的金属味,含铜量超过1.0mg/L时可使衣服及磁器染成绿色。按感官性状的要求,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铜的限值订为1.Omg/L。

(10)锌

水中锌会带来令人不快的涩味,味阈浓度约为4mg/L(以硫酸锌计)。水中锌的浓度超过3mg/L~5mg/L时会呈现乳白色,煮沸时会形成油膜。虽然饮用水中锌的浓度很少会超过0.1mg/L,但因为锌用作老式镀锌水管的材料,从水龙头中放出的自来水中锌浓度有可能相当高。由于饮用水中锌在较低浓度时就造成水的感官性状问题,所以世界卫生组织没有制定饮用水中锌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

天然水中锌的含量极少,主要来源于工矿废水和镀锌金属管道。锌是人体必需的元素,是酶的组成部分,参与新陈代谢。学龄前儿童每天需要锌约为0.3mg/kg体重,成年人每天摄取量平均为10mg~15mg。锌的毒性很低,但摄取过多则可刺激胃肠道和引起恶心。口服1g硫酸锌可引起严重中毒。国外调查表明,饮用了含锌23.8mg/L~40.8mg/L的水和含锌50mg/L的泉水均未见明显有害作用。另一报道称,饮用含锌3Omg/L的水会引起恶心和晕厥。

我国各地饮用水中含锌量一般都很低。根据感官性状要求,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锌的限值订为1.Omg/L。

(11)氯化物

饮用水中氯化物浓度过高,可使水产生咸味,并对配水系统具有腐蚀作用。

研究表明,当氯与钠、钾或钙结合时,其味阈浓度不同,水中氯化钠合氯化钙的味阈值为220mg/L~300mg/L。人摄人氯化物的主要来源为含盐食品,每天人均摄入量为6g(氯离子〉。

根据其味觉阈,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氯化物限值订为250mg/L,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氯化物的限值为300mg/L。

(12)硫酸盐

现有的数据不能确定饮用水中可能对人产生有害健康效应的硫酸盐的水平。动物试验采用小猪的流质饮食试验和饮用自来水的志愿者研究的数据表明,当硫酸盐浓度为100Omg/L~1200mg/L时产生缓泻效应,但腹泻、脱水和体重减轻的人数和动物数并不增加。

对硫酸盐含量较高的水,新来的人和偶然使用者通常出现轻泻作用,但短时间后可逐渐适应。

对多数饮用者而言,当饮水中硫酸盐浓度为300mg/L~400mg/L时,开始察觉水有味;200mg/L~300mg/L时则无明显的味道。

世界卫生组织没有制定饮用水中硫酸盐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然而,由于饮用含有高浓度硫酸盐的饮用水产生的胃肠道反应,当饮用水中硫酸盐的浓度高于250mg/L时,部分饮用者可能会觉察水有味道,同时可造成配水系统的腐蚀。

基于硫酸盐可能产生水味和具有轻泻作用,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硫酸盐限值订为250mg/L,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硫酸盐的限值为300mg/L。

(13)溶解性总固体

水中溶解性总固体包括无机物,主要成分为钙、镁、纳的重碳酸盐、氯化物和硫酸盐等。当其浓度高时可使水产生不良的味道,并能损坏配水管道和设备。它是评价水质矿化程度的重要依据。

据国外报道,浓度低于600mg/L时一般认为水味尚好,而高于1200mg/L会影响水味。但长期饮用可能适应,美国一些公共供水中溶解性总固体超过200Omg/L,新来的人及偶尔访问者几乎不能耐受,而当地的一些居民却可以适应。还有报道指出,水中溶解性总固体大于200mg/L时,浓度每增加200mg/L,家庭热水器使用寿命缩短一年。高水平TDS也会在水管、热水器、锅炉和家庭用具上结出水垢而使消费者感到厌恶,并因导热不好而浪费能源。没有建立TDS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

基于对水味的影响,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溶解性总固体的限值订为100Omg/L,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溶解性总固体的限值为1500mg/L。

(14)总硬度

水的硬度不是由单一物质形成的,而是由各种可溶性多价金属离子形成的,主要是钙、镁离子,虽然其他离子,如钡、铁、锰、锶和锌也起一定作用。这些盐类主要来自地层。通常以每升水含多少毫克碳酸钙计。

钙离子的味阈为100mg/L~300mg/L,取决于与它结合的阴离子;镁的味阈可能低于钙。某些情况下,消费者们可耐受水的硬度超过500mg/L。

受其他因素相互作用的影响,如pH和碱度,水的硬度超过200mg/L左右时可能使建筑物内的处理装置、配水系统、管网、储水罐和锅炉结垢。也会因消耗过量肥皂形成“浮垢”。加热时,硬水会生成碳酸钙垢沉积。烧热水时多消耗能源,洗涤时需多消耗肥皂。另一方面,低于100mg/L的软水因为缓冲容量低,所以对管道的腐蚀性更大。

世界卫生组织没有提出饮用水中硬度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

人体对水的硬度有一定的适应性,改用不同硬度的水(特别是高硬度的水)可引起胃肠功能的暂时性紊乱,但一般在短期内即能适应。据国内报道,饮用总硬度为707mg/L~935mg/L(以碳酸钙计)的水,第二天人们就出现不同程度的腹胀、腹泻和腹痛等胃肠道症状,持续1周左右开始好转,20d后恢复正常。然而,人体对硬度的耐受程度存在很大差异。

根据我国各地的调查,饮用水的硬度一般都不超过425mg/L(以碳酸钙计),而人们对该硬度的水反应不大。

近年来国内外均有报道,饮用低硬度的水可能与某些心血管疾病有关,但也有相反的报道,至今尚无定论。

为与多数国家的标准取得一致,便于进行比较,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总硬度限值订为450mg/L,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总硬度的限值为550mg/L。

(15)耗氧量

耗氧量又称化学需氧量(锰法),表示为CODMn,也有称为高锰酸钾指数,以高锰酸钾为氧化剂,在一定条件下氧化水中还原性物质,将消耗高锰酸钾的量折算为氧表示(O2,mg/L)。水中还原性物质包括无机物和有机物,主要是有机物,因此耗氧量能间接反映水受有机物污染的程度,是评价水体受有机物污染物总量的一项综合指标。由于水中有机物种类很多,各种有机物的可氧化程度相差很大,因而耗氧量测定结果不能说明测定的是水中何种有机物,或者有多大比例已被氧化。耗氧量这项指标不大适用于工业废水的测定。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耗氧量的限值3mg/L是一个经验数值,没有实验证明超过此限值会对健康造成的风险程度。根据全国饮用水水质调查(1986)和全国肿瘤死亡回顾调查(1973),对具有水中耗氧量资料和消化道肿瘤死亡资料的2072县进行了相关性分析,结果表明,饮水耗氧量与肝癌与胃癌死亡率之间有非常显著的相关关系。表示饮用水的有机污染可能是这些消化道癌症发生的原因之一。江苏启东和广西的肝癌病因研究也报道了类似的结果。

在实际工作中,耗氧量在反映饮用水有机污染的总体水平是一项易于操作、比较实用的指标。故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耗氧量限值订为3mg/L,水源限制,源水耗氧量>6mg/L时为5mg/L,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耗氧量的限值为5mg/L。

(16)挥发酚类

在酚类化合物中能与氯结合形成氯酚臭的,主要是苯酚、甲苯酚、苯二酚等在水质检验中能被蒸馏出和检出的酚类化合物。水中含酚主要来自工业废水污染,特别是炼焦和石油工业废水,其中苯酚为主要成分。酚类化合物毒性低。据报道,饮水中酚的浓度为15mg/L~100Omg/L时,鼠类长期饮用无影响,浓度为500Omg/L时,对消化、吸收和代谢也无影响,浓度高达700Omg/L时,才阻碍生长或引起死胎。酚具有异臭,对饮用水进行加氯消毒时,能形成臭味更强烈的氯酚,往往引起饮用者的反感。表2-4列举了常见酚类化合物和形成氯酚时的嗅觉阈浓度。

表2-4  常见酚类化合物和形成氯酚时的嗅觉阈浓度

名称

单体嗅觉阈浓度(mg/L)

与氯化合成氯酚时的嗅觉阈浓度(mg/L)

苯酚

18.0

0.005

邻位甲酚

0.002

0.001

间位甲酚

0.002

0.001

对位甲酚

0.005

0.002

间位苯二酚

40.0

-

百里酚

0.05

-

根据感官性状要求,GB5749-2006将我国生活饮用水中挥发酚类的限值订为0.002mg/L。

(1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目前国产合成洗涤剂以阴离子型的烷基苯磺酸盐为主。其化学性质稳定,不易降解和消除。毒性实验表明,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毒性甚低,一般不表现毒作用。人体摄入少量未见有害影响,人每天口服100mg纯烷基苯磺酸盐4个月(相当于每天饮用含5Omg/L的水2L),未见有明显不能耐受的迹象。然而,当水中浓度超过0.5mg/L时会使水起泡沫和具有异味。根据味觉阈和形成泡沫的阈浓度,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限值订为0.3mg/L。

4.1.4 放射性指标(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

人类某些活动可能使环境中的天然和人工辐射水平有所增高,特别是核能的发展和同位素新技术的应用,可能产生放射性物质对环境的污染问题。因此,有必要在饮用水中放射性指标制定为水质标准,并进行常规监测和评价。

放射性指标的基准值制定是基于假设每人每天摄入2L水时所摄入的放射性物质按成年人的生物代谢参数估算出一年内对成年人产生的剂量确定的。并以水中最常见而毒性又最大的核素为代表;总α放射性以Ra-226,0.5Bq/L;总β放射性以Sr-90为代表,1Bq/L;估算出每年对人体产生的可能照射剂量。根据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的资料,该剂量相当于总危险度为每年10-7~10-6。由于推荐值具有较大的安全系数,公众的年龄差异和各地不同饮水量的影响可以不加考虑。

据国内调查,地面水的总α放射性水平为0.001Bq/L~0.01Bq/L;总β放射性0Bq /L~0.26Bq/L。地下水的总α放射性水平为0.04Bq/L~0.4Bq/L,最高可达2.2Bq/L,总β放射性0.19Bq/L~1.OBq/L,最高可达2.9Bq/L。因此,上述推荐值是可行的。

根据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任何必要的照射应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因而对水中放射性浓度的限制,不能满足于建议值,应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建议值既考虑水中存在的天然核素,也要考虑人工放射性核素的污染。总α活性水平不包括氡,总β活性水平不包括NP-237、I-129和H-3,当预料水中可能有上述放射性物质污染时,应由有关专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特定核素的特殊监测计划。

放射学指标推荐值不是标准限值,而是参考水平。正常情况下,生活饮用水中的放射性浓度是很低的,作为一种常规监测的筛选程序用总α和总β放射性测定来确定可以接受的活性水平,既简便又实用。若测定结果超过上述建议值时,并不意味着该水源水不适用于生活饮用,应由有关专家作更进一步的放射性测定,包括特定放射性核素的检验,并考虑到经济和社会诸因素,提出合理达到尽可能低的水平。

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值是总α放射性为0.1Bq/L,总β放射性为1Bq/L。而美国的总α放射性订为0.5Bq/L,总β放射性为1Bq/L。考虑到我国某些以地下水为水源的饮用水,原水中总α放射性往往超过0.1Bq/L而低于0.5Bq/L,然而进一步的核素分析均仍符合饮用水卫生要求。经与有关放射医学专家讨论,GB5749-2006将总α放射性订为0.5Bq/L,而总β放射性仍订为1Bq/L。

4.1.5  消毒剂(4项)

GB5749-2006的4.1.5规定“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1)液氯及游离氯制剂

氯的产量大并作为重要的家用消毒剂和漂白剂,广泛用于工业和家庭。特别是氯普遍用于游泳池的消毒,是通常用于饮用水处理的消毒剂和氧化剂。在水中,氯反应形成次氯酸和次氯酸盐。

氯气的TDI为150mg/kg,是从NOAEL导出的,啮齿动物通过饮水摄入氯2年不产生毒性。人类和动物接触饮用水中的氯,没有观察到特殊的有害的与治疗相关的效应。该准则值是保守的,因为在临界研究中,没有发现有害效应。IARC将次氯酸盐列为第3组。

大多数人能尝出或闻出饮用水中远低于4mg/L的氯,对有些人可低到0.3mg/L。残留的游离氯浓度在0.6mg/L到1.Omg/L时,可能会增加某些消费者厌恶这种味道的可能性。氯的味阈值是低于基于健康的准则值。

游离余氯(又称自由性余氯或活性氯):余氯系指用氯消毒时,加氯接触一定时间后,水中所剩余的氯量,余氯包括游离余氯和化合余氯两种。我国目前常用的为单纯氯消毒,因此将此项明确规定为游离余氯。为了保证氯消毒效果,还明确规定了加氯后的接触时间。

游离余氯的嗅觉和味觉阈浓度均为0.2mg/L~0.5mg/L。化合余氯的嗅觉阈浓度为0.6mg/L~1.1mg/L,味觉阈浓度为0.6mg/L~1.2mg/L。

实验证明,接触作用30min游离余氯在0.3mg/L以上时,对肠道致病菌(如伤寒杆菌、病疾杆菌等)、钩端螺旋体、布氏杆菌等均有杀灭作用。因此,根据流行病学的要求,GB5749-2006规定用氯消毒时,接触30min后,游离余氯应不低于0.3mg/L。如果用氯胺消毒法,化合余氯含量一般应为游离余氯的两倍以上,且接触时间应不少于2h,其具体数值应以保证消毒效果为准。

肠道病毒(传染性肝炎、小儿麻痹病毒等)对氯消毒的耐受力较肠道致病菌强。据报道,如能保证游离余氯为0.5mg/L,接触时间为30min~60min时,亦可使肠道病毒灭活。因此,在怀疑水源可能受到肠道病毒污染时,可增加氯消毒剂量和接触时间,以保证饮水的安全。集中式供水管网末梢水的游离余氯,可作为预示有无再次污染的信号。

(2)一氯胺

一氯胺、二氯胺和三氯胺是饮水加氯消毒的副产物,当将氨加进氯化的饮用水时形成。饮用水配水系统中加入一氯胺可保持余留的消毒作用。应用氯胺消毒代替氯气消毒可以减少饮用水供水中三卤甲烷类(THMs)的形成。然而,已有报告指出这会形成其他副产物,诸如卤代酮、氯化苦、氯化氰、卤乙酸、卤乙腈、醛类和氯酚类等。一氯胺的消毒效果不如氯。氯胺中最主要的一氯胺,对它的研究进行得最多。

根据雄性大鼠两年饮水实验致体重减少的最大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在一氯胺的最高容许浓度设定时,使用9.4mg/(kg·d)作为一氯胺的NOAEL值。采用不确定系数100,得出一氯胺的TDI为94μg/kg。假定TDI的100%归于饮水,则饮用水中一氯胺的限值为3mg/L。

尽管一氯胺在某些体外试验中已经显示有致突变作用,但在体内试验中尚未发现其具有遗传毒性。IARC将氯胺列人第3组,而美国EPA将一氯胺分在D组(不能划分到对人有致癌作用的组里,因为对人和对动物的证据均不足)。有调查报道,城市污水和冷却水中的一氯胺质量浓度为0.03mg/L~1mg/L。饮水氯胺消毒时水中的一氯胺浓度在0.5mg/L~2mg/L之间。

世界卫生组织在1993年出版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第2版)》建立了饮用水中一氯胺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为3mg/L。GB5749-2006将饮用水出厂水中氯胺的限值定为3mg/L。二氯胺和三氯胺的可用资料还不足以建立准则值,而二氯胺和三氯胺的嗅阈值要比一氯胺低得多。

(3)臭氧

臭氧(03)是氧(02)的同素异形体,分子式为03,常温下是一种具有刺激性特殊气味、不稳定的淡蓝色气体。臭氧略溶于水,在标准压力和温度下(STP,其在水中的溶解度是氧气的13倍。臭氧具有极强的氧化能力,在水中氧化还原电位2.07V,仅次于氟(F)电位2.87V居第二位,它的氧化能力高于氯(C12)1.36V和二氧化氯(C102)1.50V。臭氧具有广谱杀灭微生物的作用,其杀菌速度较氯快300~600倍。臭氧很不稳定,在常温下极易分解还原为氧气,在含有杂质的水溶液中,臭氧迅速还原成氧气,但在纯水或气态下分解较慢。

臭氧的分解速率与水的纯度关系很大,在自来水中的半衰期约是2Omin(20℃)。在较低温度下,臭氧的半衰期会长些。欧洲在一百多年前即采用臭氧对饮用水进行消毒。

臭氧的毒性:臭氧属于有害气体,浓度为6.25×10-6mo1/L(0.3mg/m3)时,对眼、鼻、喉有刺激的感觉。浓度6.25×10-5mol/L~62.5×10-5mol/L(3mg/m3~30m3)时,出现头疼及呼吸器官局部麻痹等症状。臭氧的毒性还与接触时间有关。时间越长,对人体的影响越大。国际臭氧协会规定,在空气中臭氧浓度的允许值为0.2mg/m3(0.1ppm);通常情况下,当人体接触一定浓度臭氧产生不适的感觉后,换一个无臭氧的环境就会解决。因此,世界上使用臭氧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至今也没有发现一例因臭氧中毒而导致死亡的报道。

臭氧消毒原理:臭氧杀菌机理以氧化作用破坏微生物膜的结构实现杀菌作用。臭氧首先作用于细胞膜,使膜构成成分受损伤而导致新陈代谢障碍,臭氧继续渗透穿透膜而破坏膜内脂蛋白和脂多糖,改变细胞的通透性,导致细胞溶解、死亡。而臭氧灭活病毒则认为氧化作用直接破坏其核糖核酸RNA或脱氧核糖核酸DNA物质而完成的。

臭氧水杀灭情况有些不同,其氧化反应有两种,微生物菌体既与溶解水中的臭氧直接反

应,又与臭氧分解生成之类圣基OH的间接反应,由于短基OH为极具氧化性的氧化剂,因此

臭氧水的杀菌速度极快。

臭氧消毒特点:

(1)臭氧用于饮水消毒的优点:高效性、高洁性、方便性、经济性

(2)臭氧用于饮水消毒的缺点:

臭氧易分解,在较长的输配水系统末梢不大可能余留,因而另需加入氯气或氯胺使管网末梢保留一定量余氯,为消毒工作增加困难;臭氧消毒可能产生多种消毒副产物,包括醛类、酮类等;在原水中含有溴化物时,会产生溴酸盐(限值0.01mg/L),限制了臭氧消毒方法的应用。

臭氧在生活饮用水处理时还可以有效降低水中生化需氧量(BOD)和化学需氧量(COD)的浓度,并可氧化水中的氨、脱色、有利于悬浮固体的去除、杀灭水中各种细菌等。用臭氧氧化还可将多种难以或不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转化为可生物降解类型。

(4)二氧化氯

二氧化氯的动物实验资料表明,大鼠在产期暴露将会损害神经行为和神经发育;饮用水中二氧化氯试验显示会显著抑制大鼠和猴子甲状腺素。世界卫生组织没有建立二氧化氯的准则值是因为在饮用水中二氧化氯很快还原为亚氯酸盐,用亚氯酸盐的限值已经可以表达二氧化氯的毒性。

二氧化氯在水中的嗅和味阈值为0.4mg/L。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二氧化氯的限值定为0.8mg/L。

4.2 水质非常规指标(64项)

4.2.1 微生物指标(2项)

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

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是一类寄生于人和动物体内的肠道原虫,它们的孢囊和卵囊在受生活污水污染的地表水、处理不良的自来水中均可检出。它们可引起人的消化道感染,症状与腹泻相似。

据资料报道,美国发生饮水型暴发传染病例中约有1/3是由这两种原虫引起的。19990年至2000年的十年间,由此两种原虫感染暴发的事件呈上升趋势。加拿大66个自来水源水有81%可检出原虫;日本水厂的原水中该两原虫检出率更高。

我国的资料:四川省华蓥市调查了1632人,贾第鞭毛虫的感染率为6.25%,农村感染高于城市近1倍。湖南资料,腹泻患者粪便检测隐孢子虫卵囊阳性率3.84%;青海牧民感染率较高,可能与人畜共饮有关。云南的报道,学龄前儿童隐孢子虫感染率达到8.51%,中小学生为6.25%,以上资料表明:通过饮用水导致原虫感染散发在我国同样是不可忽视的。

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孢囊的直径为4μm,不易为常规的沉淀、过滤等处理方法去除。这些卵囊和孢囊对消毒剂的抵抗力远大于大肠杆菌和脊髓灰质炎病毒,可见对常规指示菌安全的饮水,却不能完全保证其中原虫的限制标准是安全的。

GB5749-2006采用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系为负责单位(协作单位:深圳市疾控中心、澳门自来水公司化验研究中心和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经卫生部卫生标准委员会通过的研究报告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在生活饮用水中的限值为每10升水样中不得检出1个卵囊或孢囊。

4.2.2 毒理指标(59项)

4.2.2.1 无机物(8项)

(1)锑

在锑矿采掘和铝、锡、铜的合金制造过程中可有不同形式的锑化合物进入水体。饮用水中锑最常见的来源是从金属管材和管件溶解出来。

在地下水和地表水中通常的浓度范围为0.1μg/L~0.2μg/L;饮用水中的浓度一般小于0.5μg/L。

近年来有关锑的毒性数据明显增多,饮用水中锑的价态可能是决定毒性的关键。国际癌症研究中心认为三氧化锑是对人可能的致癌物(2B类),将三硫化锑划入第3组,即未列入对人体有致癌性的物质。

经动物试验和模式推算,饮水中锑的限值为0.003mg/L,当由于0.003mg/L低于测定方法检出限,世界卫生组织推荐饮用水中锑的指导值为0.005mg/L。GB5749-2006规定锑在饮用水中的限值定为0.005mg/L。

(2)钡

钡作为一种微量元素存在于火成岩、水成岩中,钡化合物有多种工业用途;但水中钡来自于天然。一般主要通过食物摄入钡,然而,当水中钡的浓度高时,饮用水可能对钡的总摄人量起到重要的作用。

以地下水为水源的饮用水中曾经检测出钡的浓度高于1mg/L,但通常水中的浓度低于100μg/L。

没有证据证明钡是致癌物或致突变物。钡可引起实验动物的肾病,但人类最关注的毒理学问题是引起高血压的潜在可能性。

世界卫生组织考虑到钡有导致高血压的可能性,因而于1993年制定了基于健康的饮用水中钡的准则值为0.7mg/L。GB5749-2006采用了此值,饮水中钡的限值为0.7mg/L。

(3)铍

环境中铍的主要来源是矿物燃料燃烧、岩石和沉积物的风化、大气降尘以及废弃物排放。铍主要用于制造核反应堆和航天工业的合金材料,也用于制造陶瓷、电器和电子器材等。

饮用水中铍的浓度很低,通常低于0.1μg/L。某些食物可能含有少量铍,但总膳食摄入量低于0.015mg/d。自饮用水摄入的量可能少于总摄入量的30%。

铍在胃肠道中吸收率比较低,因为通常pH时铍不溶解于水。铍吸收后主要存积于骨骼中,生物半衰期长于1年。

大鼠的饮用水长期暴露试验未见有不良反应。有报告说饮用水中铍的浓度大于5mg/L时可以轻微减轻体重。

IARC于1993年将铍和铍的化合物列入第1组(有足够证据证明铍使人和动物致癌)。

以大鼠为实验动物,饮用含铍浓度为0.2mg/L饮水3个月,与对照组相比,未见有任何明显差别,未观察到有害作用水平(NOEAL)为0.2mg/L。选用不确定系数为100,从而推导出饮用水中铍的限值为0.002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

(4)硼

硼的化合物用于制造玻璃、肥皂和清洁剂并可用作阻燃剂。因为硼存在于多种可食用的植物中,因此一般人群是通过食物而摄取硼。地下水中通常存在硼,而地面水中的硼常常来自于经处理的排放污水,污水中总会有一些清洁剂。饮用水中硼的浓度取决于环境地质条件和废水的排放。对大部分地区而言,饮用水中硼的浓度约在0.1mg/L~0.3mg/L之间。

实验动物经口暴露硼酸或硼砂的短期和长期试验显示,雄性生殖道为一个固定的毒性靶点。通过进食和饮水给予大鼠、小鼠和狗以硼酸或硼砂,可观察到睾丸的损伤。对大鼠、小鼠和兔子的实验可证实其发育毒性。大量致突变试验的阴性结果显示硼酸和硼砂不具遗传毒性。世界卫生组织设订的准则值为0.5mg/L。GB5749-2006采用了此值,饮水中硼的限值为0.5mg/L。

(5)钼

钼在土壤中天然存在。钼用于生产特种钢和颜料,钼的化合物用作润滑剂的添加剂;在农业上用来防止作物钼的缺乏。钼作为一种人体必要微量元素之一,估计成人每日需要量为0.1mg~0.3mg。缺钼可使亚硝酸盐不能还原成氨,使环境及生物体内亚硝酸盐含量升高,缺钼地区人群中食管癌发病率较高,钼对血管疾病有一定影响,是维持动脉壁弹性的必要物质之一。没有关于经口服用钼有致癌作用的数据。

饮用水中钼的浓度一般低于0.01mg/L。在钼的矿区附近已有报告浓度可高达0.2mg/L。

世界卫生组织是根据人通过饮水摄入2年的试验,钼的NOAEL为0.2mg/L。因为世界卫生组织钼是人体的一种必需元素,将不确定系数订为3。提出钼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为0.07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将饮水中钼的限值订为0.07mg/L。

(6)镍

镍主要用于不锈钢和镍合金的生产。对于不吸烟和非职业接触的人群而言,食物是人接触镍的主要途径,从水中摄人的镍只占经口摄入总量的一小部分。然而在镍严重污染的地方,或者从天然含镍的地下水流过来的水源,或者饮水是来自某种盛水容器;来自用了易受侵蚀材料的水井;来自镀镍或铬的水龙头,这种情况下从饮用水中摄入镍的比例就会很高。

饮用水中镍的浓度一般低于0.02mg/L,从水龙头和水管配件释放镍时,可能达到lmg/L。在特殊情况下,当地下有天然的或工业的镍沉积物释放时,饮用水中镍的浓度可能会更高。

IARC的结论认为,吸人的镍化合物对人是致癌的(第1组),金属镍可能是致癌的(2B组)。然而,对经口暴露于镍的致癌风险尚缺乏证据。从一项用管饲法喂养大鼠,进行了两代生殖研究,在成年鼠和它们后代的所有终点试验中都得到明确的NOAEL,这里包括整体的以及雌雄鼠的生殖系统表现,子代的生长发育,以及胚胎植入后期/围产期的致死率。对一般人群,最常见的镍的作用是引起过敏性接触性皮炎。

世界卫生组织于1993年提出的基于健康的镍的准则值为0.02mg/L,此值对保护饮用水免受含镍管材和管件还是适宜的,并对镍敏感的个人有保护作用。GB5749-2006采用此值,将饮水中镍的限值订为0.02mg/L。

(7)银

自然界中银主要以氧化物、硫化物和某些盐类形式存在,它们不易溶解和不易迁移。银偶尔会在地下水、地表水和饮用水中检出。银消毒处理过的饮用水,如通过载银活性炭,银的浓度可能超过50μg/L。

过量摄入银的唯一明显体征是患银沉着病,组织中的银使皮肤和毛发脱色。根据人的病例报告和长期动物试验的结果,从使人得银沉着病估计NOAEL,相当于终生经口摄入银量为1Og。

饮用水中低浓度银,一般低于5μg/L,从银沉着病方面考虑,对人体健康没有什么影响。为保持饮用水的细菌学质量,可能向水中加入银盐,在这种情况下,银的浓度可高达0.1mg/L,但对健康仍没有危险。世界卫生组织没有制定饮用水中银的准则值。

GB5749-2006沿用我国原标准值,仍将饮水中银的限值订为0.05mg/L。

(8)铊

铊存在于矿石和天然沉积物中。铊的主要用途是制造特种合金、超导材料、电子设备等。

铊在水中的浓度一般情况下约为0.01μg/L,但当水流经含铊矿石和沉积物时,浓度可能达到几个μg/L;当受到铊的工业废渣和废水污染时,水中铊的浓度甚至可以达到100μg/L。

我国贵州某含铊汞矿渣污染土壤,致使该地白菜含铊达41.7mg/kg,污染区井水含铊浓度为6μg/L~96μg/L。1960~1977年间,该地有189例慢性铊中毒患者。

铊对人的短期健康影响表现为对肠胃道刺激和损伤神经系统;长期暴露铊表现为改变血液化学组成,损伤肝、胃、肠和睾丸组织以及毛发脱落。没有致癌的证据。

一项铊饮水经口的小鼠生殖毒性试验表明,铊会引起精子死亡率增加、生殖障碍、精子畸形率增加。在铊浓度为0.001mg/L时表现为精子快速运动障碍。

制定饮用水中铊的限值标准依据:慢性毒作用的阈剂量为0.00005mg/kg,最大无作用剂量为0.000005mg/kg(大鼠)。小鼠显性致死试验中,阈剂量为0.00005mg/kg,最大无作用剂量为0.000005mg/kg。对小鼠生殖毒性影响阈质量浓度为0.001mg/L。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铊的限值仍定为0.0001mg/L。

4.2.2.2 消毒副产物(10项)

(1)氯化氰

氯化氰主要用于熏蒸剂,也用作合成其他化合物的试剂。氯化氰是饮用水用氯胺或氯气消毒的副产物之一。有调查显示,氯化氰在氯气消毒后的饮用水中含量为0.4μg/L,用氯氰消毒后的水中含量为1.6μg/L。

对健康的影响:氯化氰的吸人LC50对猫为100mg/m3,在家兔为7536mg/m3。大鼠的经口LD50为6mg/kg。人的致死剂量为120mg/m3。氯化氰的主要中毒症状有呼吸道刺激、气管和支气管的血性渗出物以及肺水肿。

制定饮用水中氯化氰限值的依据:氯化氰在体内很快代谢为氧化物。氯化氰经口毒性资料缺乏,因此依据氰化物的资料制定了饮用水中氯化氰的限值(以CN计)为0.07mg/L。

(2)一氯二溴甲烷

一氯二溴甲烷(DBCM)是饮用水氯化消毒过程中的主要副产物之一。美国的调查发现,以地表水为水源的105座水厂中,有70座可检出DBCM,其含量为<0.5μg/L~45μg/L。以地下水为水源的315座水厂中,有107座可检出DBCM,质量浓度范围为<0.5μg/L~32μg/L。

根据美国国家毒理学纲要进行的一项生物试验表明,DBCM引起小鼠肝脏肿瘤,而未引起大鼠肿瘤。现有资料对其遗传毒性尚不能确定。IARC将一氯二溴甲烷列为第3组致癌物,即未划入对人类有致癌可能性的物质。以肝脏的病理组织学改变为指标得出DBCM对大鼠的NOAEL是3O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1000(100为考虑种间和种内变异,10为考虑所采用的实验数据来自短期实验)计算出DBCM的TDI为21.4μg/kg。假定TDI的20%归于饮用水,则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中一氯二溴甲烷的限值为0.1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

(3)二氯一溴甲烷

二氯一溴甲烷(BDCM)是饮用水加氯消毒的主要副产物之一。美国的调查发现,以地表水为水源的105座水厂中,有99座可检出BDCM,含量为<0.5μg/L~62μg/L。以地下水为水源的315座水厂中,有104座可检出BDCM,质量浓度范围为<0.5μg/L~51μg/L。1984年我国24个城市自来水的调查发现,大部分水样中可检出BDCM,其质量浓度范围为0μg/L~10.5μg/L。

根据美国国家毒理学纲要进行的一项生物试验表明,BDCM引起两性大鼠和雄性小鼠肾腺瘤和腺瘤,两性大鼠大肠罕见肿瘤以及雌性小鼠肝细胞腺瘤和腺癌。在各种体内和体外遗传毒性试验中,既有阳性结果,也有阴性结果。IARC将DBCM列为第2B组致癌物,即对人类可能致癌。因此采用线性多阶段模型推导DBCM的致癌危险度。饮水中DBCM的质量浓度为0.006mg/L、0.06mg/L和0.6mg/L时,终生患肾脏肿瘤的超额危险度分别为10-6、10-5、10-4。GB5749-2006制定的标准值为0.06mg/L。

(4)二氯乙酸

二氯乙酸主要用作有机物合成的中间体、农药等。在氯化消毒过程中,水中的有机物类与氯作用形成氯乙酸类。美国的监测表明,管网水中二氯乙酸和三氯乙酸的质量浓度分别为8μg/L~79μg/L和15μg/L~103μg/L。我国的一项调查显示,某地供水管网水中二氯乙酸和三氯乙酸的质量浓度分别为1.36μg/L~9.87μg/L、0.96μg/L~11.6μg/L。

在数项生物试验中发现二氯乙酸能引起小鼠肝肿瘤,尚无适宜的有关其遗传毒性的研究,有关二氯乙酸致癌性的证据还不够充分。因此,根据小鼠75周实验得出的NOAEL值7.6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1000(100为考虑种内和种间差异,10为考虑可能的致癌性),计算出二氯乙酸的TDI为7.6μg/kg。假定TDI的20%归因来自饮用水,则饮用水中二氯乙酸的限值为0.05mg/L。

(5)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

三卤甲烷是卤素替代的单碳化合物,其基本分子式为CHX3,其中X代表氟、氯、溴、碘等卤素或其组合。三卤甲烷在饮用水中最主要的有四个:三溴甲烷、二溴一氯甲烷(DBCM)、一溴二氯甲烷(BDCM)和三氯甲烷。三氯甲烷是最常见的。三溴甲烷和三氯甲烷的IUPAC的名称分别是三溴甲烷和三氯甲烷。

表2-5  三卤甲烷的物化性质

性质

三溴甲烷

DBCM

BDCM

三氯甲烷

沸点/℃

145~150

119

90

61~62

熔点/℃

8.3

-

-57.1

-63.5

密度(mg/m3)

2.90

2.38

1.98

1.48

蒸汽压力/kPa

0.75(25℃)

2.0(10℃)

6.67(20℃)

26.7(25℃)

水的溶解度(mg/L)

3190(30℃)

1050(30℃)

3320(30℃)

7220(25℃)

辛醇-水分配系数(log值)

2.38

2.08

1.88

1.97

在水中三溴甲烷的味阈值为0.3mg/L,三氯甲烷有一种特殊气味,其味阈值在水中为2.4mg/L,在空气中为420mg/m3。

三卤甲烷主要是以饮用水氯消毒副产物的方式产生。次氯酸氧化溴离子产生次溴酸,后者与内生的有机物质(如腐殖酸)反应形成溴化三卤甲烷。在水中氯与同类物反应产生三氯甲烷。产生的每一类三卤甲烷的数量取决于温度、pH值、氯或溴离子的浓度。三卤甲烷很少在原水中存在,而常在经氯化过的水中存在。

三卤甲烷在氯消毒的游泳池也能发现,总含量在120μg/L到660μg/L。BDCM的浓度在海水中与淡水池中的浓度基本一样(13μg/L~34μg/L)。

人对三卤甲烷的摄入主要通过饮用水和呼吸。假设人的平均空气吸入量为20m3/d,则每天平均吸入的三氯甲烷量在城市就是4μg~68μg。而从日常用水如淋浴、清洗等的挥发所造成的室内空气污染比室外空气对人体的影响可能更大。据估计成年人平均每天摄入2L饮用水能摄入4μg~88μg的三氯甲烷。

准则值:三卤甲烷可当作其他氯化副产物存在的指示物。控制饮用水中上述四种最常见的三卤甲烷有助于降低其他未确认的氯化副产物的含量。

由于该四种化合物通常一起存在,在实际应用中常将总三卤甲烷当成一个整体,很多国家也以此为基础来制定标准和指标。在《饮用水水质准则(第1版)》中仅对三氯甲烷制定了指导值,而其他的三卤甲烷的数据就相当少,对大多数供水体系来说,三氯甲烷是该类群中最常见的组分。在2004版中,没有制定总三卤甲烷的指导值,而是对所有四种三卤甲烷分别确定指导值。

本次修订要求以总三卤甲烷来反映加成毒性,应采用下述公式计算:

C三溴甲烷                  CDBCM                CBDCM                 C三氯甲烷

—————  +  ———— + ————— + ————— ≤ 1

GV三溴甲烷                GVBCM               GVBDCM               GV三氯甲烷

式中:

C——浓度;

GV一一标准限值。

GB5749-2006中标准限值为:

三氯甲烷(氯仿)——0.06mg/L

三溴甲烷(溴仿)——0.1mg/L

一氯二溴甲烷——0.1mg/L

二氯一溴甲烷——0.06mg/L

对于希望用一个指标来代表总三卤甲烷,不应简单地把单个成分的指标相加来当作总的三卤甲烷的指导值使用,因为这四种化合物在毒理作用上基本相似。

为了控制三卤甲烷,应采用多级处理系统来降低的三卤甲烷的有机前体物,并应首先考虑消毒效果,这是不容置疑的。

(6)三氯乙酸

三氯乙酸主要用作有机物合成的中间体、农药等。在氯化消毒过程中,水中的有机物类与氯作用形成氯乙酸类。美国的监测表明,管网水中三氯乙酸的质量浓度约为15μg/L~103μg/L。我国的一项调查显示,某地供水管网水中三氯乙酸的质量浓度分别为0.96μg/L~11.6μg/L。

对健康的影响:研究得出三氯乙酸的NOAEL为36.5mg/(kg·d)。小鼠饮用三氯乙酸含量为lg/L和2g/L的水52周,肝重和肝体比明显增加,三氯乙酸的NOAEL为178mg/(kg·d)。有研究发现,三氯乙酸在Ames实验为阴性,但它可引起小鼠细胞的染色体畸变和微核增加。雄性小鼠饮用含三氯乙酸的水52周,剂量为178mg/(kg·d)和319mg/(kg·d),结果发现,染毒组动物肝细胞癌的发生率明显增加。

制定饮用水中三氯乙酸限值的依据:目前已有三氯乙酸对小鼠致癌的证据。因此,根据小鼠52周实验得出的LOAEL值178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10000(100为考虑种内和种间差异,100为考虑可能的致癌性、短期实验以及使用LOAEL),计算出三氯乙酸的TDI为17.8μg/kg。假定TDI的20%归因来自饮水,则饮用水中三氯乙酸的限值为0.lmg/L。

(7)三氯乙醛

三氯乙醛(水合氯醛)是水中有机前体物质,如黄腐酸和腐殖酸,在水加氯消毒时产生的副产物。曾发现它在饮用水中的浓度可高达100μg/L,但是通常水中浓度低于10μg/L。一般地表水中的浓度高于地下水,其浓度在水的输送过程中显示增高。一项调查表明,三氯乙醛在饮水中的质量浓度为0.01μg/L~5μg/L。另一项调查显示,饮水中的三氯乙醛质量浓度为10μg/L~100μg/L。

基于对人类致癌的证据不足和有限的动物实验资料,IARC将水合氯醛列为不能按对人有致癌性来分类(第3组)。水合氯醛的遗传毒性的证据也是模棱两可的。

GB5749-2006是参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制定的,制定饮用水中三氯乙醛限值的依据为:三氯乙醛对小鼠的最小毒作用剂量为16mg/(kg·d)。采用10000的安全系数(种内,种间差异为100,10倍系数是考虑该值由短期实验得出,另10倍系数是考虑用最小毒作用剂量来代替最大无作用剂量),得出TDI值为16mg/kg。假定20%的三氯乙醛由水中摄入,则饮用水中三氯乙醛的限值为0.01mg/L。

(8)2,4,6-三氯酚

2,4,6-三氯酚(2,4,6-trichlorophenol)主要用于生产2,3,4,6-四氯酚和五氯酚,还用作杀菌剂、胶水、木材防腐剂和抗霉菌剂。在氯化消毒过程中,氯气和次氯酸根与水中酚类作用可形成2,4,6-三氯酚。据报道,饮用水中2,4,6-三氯酚的质量浓度一般为1ng/L左右,最高达719ng/L。

IARC将2,4,6-三氯酚列为第2B组致癌物。根据2,4,6-三氯酚在雄性大鼠诱发白血病的实验数据,采用线性多阶段模型,得出饮水中2,4,6-三氯酚的质量浓度为20μg/L、200μg/L和2000μg/L时,终生患癌的超额危险度分别为10-6、10-5和10-4。

GB5749-2006参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将饮用水中2,4,6-三氯酚的限值订为0.2mg/L。

(9)三溴甲烷

三溴甲烷常称溴仿。饮用水中三溴甲烷是饮水氯化消毒过程中的主要副产物之一。三溴甲烷主要用作化学试剂、有机物合成的中间体、镇静剂和止咳剂等。

原水一般不易检出三溴甲烷,而经氯化消毒处理后的水中往往含有少量的三溴甲烷。

根据美国国家毒理学纲要的一项生物试验表明,三溴甲烷引起大鼠大肠的一种罕见肿瘤的轻度增加,但是,未引起小鼠发生肿瘤。关于三溴甲烷遗传毒性的多项试验结果不能明确结论。IARC将其划入第3组,即未划入对人类致癌有可能性的物质。大鼠实验得到饮用水中三溴甲烷的TDI值为17.9μg/kg,依据是一项实施较好的、有档案可查的大鼠90d试验,未观察到肝脏组织病理学损害。不确定性系数为1000(种间和种内差异为100,可能的致癌性和短期暴露带来的差异为10)。以此推导饮用水中三溴甲烷的限值为0.1mg/L。

(10)三氯乙烯

三氯乙烯可能作为饮水氯化消毒的一种副产物而在饮水中被检出,有报道,饮水中浓度均值为2.1μg/L。

三氯乙烯成品为无色液体,主要用于干洗衣服、去除金属配件的油污以及脂肪、蜡、树脂、油、橡胶、油漆以及涂料的溶剂,也用于吸人镇静剂和麻醉剂。三氯乙烯可直接释放到废水中,也可从空气中进入水中。

制定饮用水中三氯乙烯限值的依据:GB5749-2006修订参考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第2版)》资料。由6周小鼠染毒实验得出,出现肝体比增加的LOAEL是100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3000(100是种间和种内差异,10是致癌证据有限,3是短期实验以及使用LOAEL参数),推导出三氯乙烯的TDI为23.8μg/kg。假定TDI的10%归于饮水,则饮用水中三氯乙烯的限值是0.07mg/L。

4.2.2.3 农药(19项)

(1)七氯

七氯是一种广谱杀虫剂,已在许多国家被禁用或限用,七氯的主要用途是控制白蚁,在表土层以下使用,可防治玉米根部虫类,线虫。七氯在土壤中持久不易分解。七氯的主要分解产物是七氯环氧化物。七氯和七氯环氧化物与土壤颗粒结合很难移动。它们在饮用水中浓度每升水中一般为钠克级。人体摄入七氯主要从膳食途径。

延长七氯的暴露时间会引起肝损伤和显示有中枢神经系统毒性作用。1991年IRAC综述了七氯的毒性资料并得出结论认为,已有足够资料可以证明七氯对动物有致癌作用,而对人的致癌作用则证据不足,因而被列为2B类。

根据两项狗的实验,七氯的NOAEL为0.025mg/(kg·d)。不确定系数设为200(100为种间和种内差异,2为数据不完全),推导出ADI为0.1μg/kg,假设人体摄入七氯有1%归自饮用水,并考虑到目前的技术水平,将饮用水中七氯的限值制定为0.0004mg/L。

(2)马拉硫磷

马拉硫磷即O,O-二甲基-S-(1,2-二乙氧基羰基乙基)二硫代磷酸醋,是一种高效低毒的有机磷杀虫剂。马拉硫磷有强烈的硫醇臭,嗅觉阈为0.25mg/L。

对健康的影响:马拉硫磷对大鼠的经口LD50雄性为1634mg/kg,雌性为1751mg/kg。90d喂养实验表明,饲料中马拉硫磷的含量低于100Omg/kg时,大鼠的血液、红细胞和脑组织中的胆碱酯酶活性未见异常变化。亚慢性毒性试验发现,马拉硫磷能引起大鼠睾丸生精管退行性改变。给大鼠腹腔注射90Omg/kg马拉硫磷时,没有观察到致畸作用。在鸡的急性和慢性毒性试验中,未发现迟发性毒作用。目前也没有马拉硫磷可能具有致突变作用的资料。

制定饮用水中马拉硫磷限值的依据:按感官影响将饮用水中马拉硫磷的限值定为0.25mg/L。

(3)五氯酚

五氯酚作为一种高效、价廉的广谱杀虫剂、防腐剂、除草剂,曾长期在世界范围内使用。我国从20世纪60年代早期开始,曾在血吸虫病流行区大量用于杀灭血吸虫的中间宿主钉螺。目前,五氯酚主要用作木材防腐剂。我国1991~1992年的调查显示,某些五氯酚施用地区地表水中五氯酚的中位数范围为0.025μg/L~0.091μg/L,底泥中为0.60μg/g~3.42μg/g(干重质量分数)。一项在洞庭湖的调查显示,湖水中五氯酚的含量为0.005μg/L~103.7μg/L,底泥中为0.18μg/g~48.3μg/g(干重质量分数)。

对健康的影响:五氯酚对小鼠和大鼠的经口LD50分别为36mg/kg~177mg/kg和25mg/kg~175mg/ kg。工业品五氯酚的许多毒性作用是由于其含有的二恶英类杂质所致,如引起动物肝脏肿大、卟啉症、肝微粒体酶诱导、免疫功能下降等。五氯酚本身可引起动物硫转移酶的抑制以及甲状腺分泌的减少。

五氯酚对大鼠没有致畸性,但在高剂量时可产生胚胎毒性。研究表明,五氯酚对DNA没有损伤作用,也没有致突变性。给小鼠喂饲含五氯酚的饲料,剂量为18mg/(kg·d)、35mg/(kg·d)和116mg/(kg·d),连续2年。结果发现,五氯酚剂量依赖地引起小鼠肝细胞腺瘤和腺癌、色素细胞瘤和血管肉瘤发生率的增加。人群流行病学研究显示五氯酚的长期暴露可能与免疫抑制、肿瘤的发生有关。

IARC将五氯酚列入第2B组。世界卫生组织根据小鼠两年致癌实验的结果,采用多阶段模型得出饮水中五氯酚的质量浓度为0.009mg/L时,终生患癌的危险度为10-5。GB5749-2006采用此值,饮水中五氯酚的限值为0.009mg/L。

(4)六六六

六六六为有机氯农药,是四种异构体的粗混合物,目前已被禁止使用。六六六在水中稳定,有强烈的异臭,嗅觉阈为0.02mg/L。我国的调查表明,地面水中六六六的平均质量浓度一般低于1μg/L。1996年我国西安的调查显示,饮用水中的六六六质量浓度为0.02μg/L~1.35μg/L。

六六六对小鼠的经口LD50为91.8mg/kg~113.4mg/kg。家兔实验表明,3mg/kg的六六六可引起家兔糖耐量曲线的改变。30mg/kg时,血液网织红细胞大量增加,糖耐量曲线明显异常。小鼠的实验表明,工业品六六六可诱发小鼠肝脏肿瘤。

制定饮用水中六六六限值的依据:由于六六六的蓄积性强,对小鼠有致癌性,故规定饮用水中六六六的限值为5μg/L。

(5)六氯苯

六氯苯在农业上的主要用途是作物拌种以防真菌,但现今已用得不多。目前,它主要是几种化工产品的副产物或是某些农药的杂质。六氯苯已遍及整个环境,这是因为它的流动性并很难分解。它在生物机体中的生物累积是因为它的物理-化学性质以及很慢排出造成的。六氯苯已被列入斯德哥尔摩协定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清单。六氯苯在食物中检出浓度很低,一般情况在环境空气中浓度也很低。在饮用水供水中仅偶尔被检出,而且浓度非常低(低于0.1μg/L)。

IARC已评定了六氯苯对动物和对人的致癌作用,并归类在2B组。六氯苯能在三种动物的不同部位诱发肿瘤。从大鼠二年的喂饲试验,在雌鼠观察到肝肿瘤,用线性多级低剂量外推模式推导出六氯苯基于健康的值为1μg/L。

世界卫生组织1993年的准则计算得到的饮用水中六氯苯准则值为1μg/L,相当于终生癌症超额危险水平10-5的上限值。

GB5749-2006采用世界卫生组织准则值饮水中六氯苯的限值为1μg/L。

(6)乐果

乐果化学名O,O-二甲基-S-(甲氨基甲酰甲基)二硫代磷酸酯。它是一种高效中等毒性的有机磷农药,对昆虫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农业上用于控制各种昆虫,也用于家蝇控制。生物半减期为18h至8周,尽管在pH 2~7时相当稳定,但不认为它可在水中持续存在。估计每日经食物摄入量为0.001μg/kg体重。乐果有强烈的异臭,嗅觉阈浓度为0.077mg/L。

研究显示乐果是胆碱酯酶抑制物和皮肤刺激物。乐果不是啮齿类动物的致癌物。

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2005)认为,乐果的ADI应为0.002mg/kg体重,是依据NOAEL值(大鼠生殖毒性的实验中的繁殖行为)为1.2mg/(kg·d),不确定性系数为500(考虑到是否可能是LOAEL)推导而来,饮用水中乐果的准则值为0.006mg/L。

GB5749-2006继续采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的资料,制定饮用水中乐果限值的依据按感官影响确定,饮用水中乐果的限值为0.08mg/L。

(7)对硫磷

对硫磷化学名O,O-二乙基-O-(对硝基苯基)硫代磷酸酯,又称1605,是一种广谱杀虫剂,在全世界许多国家应用。它还可用作熏蒸剂和杀螨剂,也可用于多种作物收获前土壤和叶子处理,它可用于室外也可用于温室内。

对硫磷呈黄褐色,有大蒜样气味,可溶于水,在25℃时的溶解度为24mg/L。目前的研究表明,对硫磷不可能在食物链或食物网中产生生物蓄积和生物放大。对硫磷在水中较稳定,有强烈的臭味,嗅觉阈浓度为0.003mg/L。

对硫磷在地表水中约保持1周就会消失。一般人群通常不会从空气或水接触到对硫磷。残留在食物中的对硫磷是人体暴露的主要来源。在测试的所有种鼠中,对硫磷均表现为抑制胆碱酯酶活性。在大鼠两年试验中未发现它有致癌作用。

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2004)认为,对硫磷的基于健康的值为10μg/L。基于健康的值大大高于饮用水中可能存在的浓度。通常情况下饮用水中存在的对硫磷不大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没有必要建立对硫磷的准则值。

对硫磷属高毒的有机磷农药,其经口LD50雄性大鼠为13mg/kg~30mg/kg,雌性大鼠为2mg/kg~6mg/kg。对硫磷可在肝内代谢为对氧磷,抑制体内胆碱酯酶引起乙酰胆碱蓄积造成中毒。成人的经口致死量估计为15mg~30mg,儿童为数毫克。对硫磷中毒的主要表现为头痛、乏力、食欲不振、肌束振颤和瞳孔收缩。

GB5749-2006沿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资料,按感官性状,将饮用水中对硫磷的限值定为0.003mg/L。

(8)灭草松

灭草松是一种用于多种农作物的广谱除草剂。主要用于水旱田多种作物防除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灭草松在土壤的半减期为15d~5周不等。在土壤和水中发生光降解作用,但在土壤中迁移性很强,在环境中的持久性属中等程度。曾报道,地面水、地下水和饮用水中发现灭草松的浓度为每升几个微克或更少。尽管灭草松在地下水中存在并与水体有很高的亲和性,但它在环境中似乎并没有蓄积性。来自食物的暴露量可能不高。

对大鼠和小鼠的长期研究没有显示潜在的致癌性,体内和体外多项的试验表明灭草松不是遗传毒物。

动物试验表明灭草松为低毒或中等毒性。有胚胎毒性和致畸性。没有或仅有微弱的致突变性。现有的研究不能证明灭草松有致癌性。

GB5749-2006参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资料,根据一项在大鼠的2年试验,以血液改变为指标得出NOAEL为10mg/(kg·d)。乘以不确定系数100,确定灭草松的ADI为0.1mg/(kg·d)。由饮水摄入的灭草松假定为总摄入量的10%,则饮用水中灭草松的限值为0.3mg/L。

(9)甲基对硫磷

甲基对硫磷的化学名为O,O-二甲基-O-(对硝基苯基)硫代磷酸酯,又称甲基1605。是一种非内吸杀虫剂和杀螨剂。它正在全球范围内生产,并已登记在多种作物上使用,特别是用在棉花上。甲基对硫磷在环境中主要分布在空气和土壤中,在土壤中几乎不移动,无论是原型化合物或它的分解产物均不会进入地下水。到目前为止,甲基对硫磷在环境中最重要的降解途径仍是微生物降解。甲基对硫磷在水中的半减期在数周至数月之间。一般人群可以通过空气、水或食物接触甲基对硫磷。

综合几项人体试验的结果,根据它抑制红细胞内和血浆中胆硷酯酶的活性,得到NOAEL为0.3mg/(kg·d)。曾进行小鼠和大鼠的慢性试验,甲基对硫磷能抑制胆硷酯酶活性,但未见有致癌作用。甲基对硫磷在细菌实验中有致突变作用,但在有限的哺乳类体系研究中尚不能证明具有遗传毒性。

甲基对硫磷基于健康的准则值为9μg/L,这是根据ADI为0.003mg/kg体重推算而来。

世界卫生组织认为,从所有来源摄人的甲基对硫磷的量通常较低,并远低于ADI。甲基对硫磷的基于健康的值远高于饮用水可能遇到的浓度。饮用水中存在的甲基对硫磷在通常情况下不大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因此,建立甲基对硫磷的准则值并不必要。

GB5749-2006仍采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的资料,按感官性状中嗅阈值,将饮用水中甲基对硫磷的限值定为0.02mg/L。

(10)百菌清

百菌清是一种新型杀菌剂,其化学名称为2,4,5,6-四氯-1,3苯二腈广泛用于防治多种作物病害,工业废水和百菌清的使用均有可能导致水源污染。动物实验表明它有致突变作用并对皮肤和眼有轻度的原发剌激作用。豚鼠皮肤致敏试验表明,百菌清是强致敏物,可诱发迟发型变态反应。

制定饮用水中百菌清限值的依据:根据慢性动物实验的结果,计算出百菌清的ADI为0.00625mg/kg。按体重60kg,每日饮水量为2L,ADI的10%归因于饮水,则饮用水中百菌清的限值为0.01mg/L。

GB5749-2006仍采用上述资料,将饮用水中百菌清的限值订为0.01mg/L。

(11)呋喃丹

呋喃丹化学名称是2,3-二氢-2,2-二甲基-7-苯并呋喃基-N-甲基氨基甲酸酯。

呋喃丹是世界各地广泛应用的农药。喷洒于作物上的呋喃丹残留量通常非常低或检测不出来。呋喃丹的理化性质以及现有的少量资料显示,来自地下水和地面水源的饮用水成为呋喃丹可能的主要暴露途径。已在地面水、地下水和饮用水中检测出呋喃丹。通常浓度为每升水几个微克或更低,地下水检测出的最高浓度可达30μg/L。

呋喃丹在急性经口染毒后毒性很高。短期和长期毒性研究显示呋喃丹中毒的全身反应是胆碱酯酶抑制。在繁殖毒性研究中没有致畸性的证据。根据现有的研究资料,呋喃丹似乎不具致癌性和遗传毒性。

呋喃丹的ADI为0.002mg/kg体重。是依据NOAEL,值[狗4周短期研究,急性(可逆的)不良反应]为0.22mg/(kg·d),不确定性系数为100。由此推导呋喃丹在饮用水中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为0.007mg/L。

GB5749-2006呋喃丹在饮用水中的标准值为0.007mg/L。

(12)林丹

林丹是六六六的丙体异构体(γ-六氯环己烷〉。是一种用于水果和蔬菜作物的杀虫剂,以及用于种子处理和森林虫害防护。它也可用作人体和动物的治疗用杀虫剂。我国和几个国家已经限制使用林丹。林丹可在土壤中分解而很少沥入地下水中。在地表水中林丹可经蒸发作用除去。人体暴露主要是通过食物,但是这方面的暴露正在减少。另一个暴露途径可能是通过林丹在公共卫生和木材防腐方面的应用。

地表水和地下水检出浓度通常低于0.1μg/L,在受到废水污染的河流,最高检出浓度达到12μg/L。

制定饮用水中林丹限值的依据:IARC将林丹列为2B组。根据大鼠实验(大鼠2年毒性/致癌试验,高剂量时腺泡周围肝细胞增生率增加,肝、脾重量增加和死亡率增加)的结果,得出林丹的NOAEL是0.5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100(考虑种内和种间差异)计算出林丹的ADI为0.005mg/kg体重。则饮用水中林丹的限值是0.002mg/L。

(13)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种广谱有机磷杀虫剂,用于控制蚊虫、苍蝇、多种土壤、农作物及植物害虫、家居害虫和水生幼虫。某些国家作为水体的杀幼虫剂,用于控制蚊子的幼虫。毒死蜱易被土壤吸收,而不易从土壤中流失,被微生物降解速度缓慢。它在水中溶解速度慢,在环境中毒死蜱有很强的趋势从水相分配人有机相。

毒死蜱的ADI为0.01mg/kg体重,依据的NOAEL值(小鼠、大鼠和狗的试验,脑乙酰胆碱酯酶活性抑制)为1mg/(kg·d),不确定性系数为100。由此得出限值为0.03 mg/L。抑制所有品种动物的胆碱酯酶活性是毒死蜱主要的毒性表现。

依据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上述资料,GB5749-2006饮水中毒死蜱的限值定为0.03mg/L。

(14)草甘膦

草甘膦是一种广谱除草剂,应用于农业、森林以及水生杂草的控制。草甘膦在土壤、水和沉积物中可经微生物降解。主要降解产物是氨甲基膦酸(AMPA)。草甘膦在水中的化学性稳定,不会发生光化学分解。草甘膦在土壤中很少移动,说明对地下水污染的潜在威胁甚小。然而,草甘膦在水边环境中直接应用,或者在陆地应用后经雨水冲刷或淋溶作用而进入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中。

草甘膦和氨甲基膦酸有相似毒理学特点,两者都呈现低毒性。基于健康的准则值定为0.9mg/L。

因为是低毒性,单独AMPA或者AMPA与草甘膦结合在一起,推导出来的基于健康的值都比它们在饮用水中正常存在的浓度要高。所以,在通常情况下,饮用水中存在的草甘膦和AMPA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世界卫生组织根据这个理由,认为制定草甘膦和AMPA的准则值不是必需的。

我国生产草甘膦的数量比较大,且有进口和出口,需要有此项标准以保护饮用水安全,参考美国的饮用水国家标准(2004年),GB5749-2006将饮水中草甘膦的限值订为0.7mg/L。

(15)敌敌畏

敌敌畏(DDVP)的化学名O,O-二甲基-O(2,2-二氯)乙烯基磷酸酯。敌敌畏是一种广谱有机磷农药,具有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对咀嚼口器和刺吸口器害虫有强击倒力。敌敌畏主要用于防治卫生害虫、农林、园艺害虫、粮食害虫以及家畜害虫。敌敌畏易在水中经化学和生物降解,在水中半衰期约为数天。

敌敌畏的大鼠急性经口LD50为80mg/kg(雄)、56mg/kg(雌)。

美国曾进行一项人的暴露敌敌畏与白血病的对照试验研究,发现与人的白血病与使用敌敌畏有关,但因例数少和因素复杂而不能得出敌敌畏有致癌作用的结论。用实验动物做了两组小鼠和三组大鼠试验,经喂敌敌畏的实验组引起了几例小鼠食管鳞状细胞肿瘤。大鼠实验用水染毒敌敌畏,在前胃发现有几例鳞状细胞乳头瘤。将敌敌畏溶于玉米油中,用管饲法染毒,发现雄性大鼠的胰腺肿瘤与敌敌畏的剂量有关。IARC认为敌敌畏对人可能致癌,而对实验动物已有足能证明有致癌作用,因而将敌敌畏列人1B组。

一项敌敌畏的环境质量标准的研究提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1977年资料提出,敌敌畏的ADI值为0.004mg/(kg·d),若10%来自饮用水,则饮用水中敌敌畏的允许浓度为0.Olmg/L。

目前能搜索到的材料中还没有发现有国家制定了专对饮用水中敌敌畏的限值标准。世界卫生组织正在进行此项工作。我国的CJ/T206-2005《城市供水水质标准》中规定饮用水中敌敌畏的指导值为0.001mg/L。本次标准修订参考了上述资料,将我国饮用水中敌敌畏的限值订为0.001mg/L。

(16)莠去津

莠去津的化学名称是2-氯-4-乙氨基-6-异丙氨基-1,3,5-三嗪,是一种在苗前和出苗后早期使用的选择性除草剂。它在土壤中易迁移,发现它存在于地表水和地下水中,浓度一般低于10μg/L。莠去津在土壤和水环境中相当稳定,生物半减期为数月,土壤中莠去津可在光和微生物作用下分解。

莠去津的TDI为0.5μg/kg体重,是依据NOAEL值(大鼠的致癌性研究)为0.5mg/(kg·d),不确定性系数为1000(种间和种内的差异为100,有潜在的致癌性为10)推导而来。

多种遗传毒理学研究的有说服力的证据显示莠去津没有遗传毒性。有证据显示莠去津可能导致大鼠的乳腺肿瘤。导致肿瘤的机制很可能是非遗传毒性。没有观察到小鼠肿瘤显著增加。IARC作出结论,莠去津不能按对人有致癌性来分类(第3组)。

世界卫生组织于1993年出版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第2版)》建立了饮用水中莠去津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为0.002mg/L。

GB5749-2006采用此值,将饮用水中莠去津的限值标准订为0.002mg/L。

(17)溴氰菊酯

溴氰菊酯为拟除虫菊酯类广谱杀虫剂,能有效杀灭螨类以外的大多数农业害虫,广泛用于棉花、果树、茶叶、蔬菜,还可以防治家畜体外寄生虫,控制卫生害虫和仓储害虫。水中溴氰菊酯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的排放。

溴氰菊酯对小鼠和大鼠的经口LD50分别为19mg/kg~34mg/kg和31mg/kg~139mg/kg。大鼠的经皮LD50>200Omg/kg,吸人LD50>200Omg/m3。豚鼠实验表明,溴氰菊酯没有致敏作用。

目前尚未发现溴氰菊酯有致突变性、致癌性和致畸性。大鼠的3代生殖毒性实验没有发现溴氰菊酯有生殖毒性。

根据实验资料,溴氰菊酯的ADI为0.01mg/kg。按体重60kg,每天摄水量3L,ADI的10%归于饮水,则饮用水中溴氰菊酯的限值为0.02mg/L。

(18)2,4-滴

2,4-滴(2,4-D)化学名称是2,4-二氯苯氧乙酸。主要用作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2,4-滴是一个内吸性除草剂,用于控制包括水生杂草在内的阔叶杂草。商业用途的2,4-滴产品以游离酸、碱、铵盐以及酯的剂型出售。2,4-滴本身化学性质稳定,它的酯类化合物快速水解成游离酸。2,4-滴在环境中快速生物降解,在食物中的残留很少超过每公斤几十微克,在水中浓度通常低于0.5μg/L。

流行病学研究提示暴露包括2,4-滴在内的氯苯氧型除草剂与人类两种形式的癌症(软组织肉瘤和霍奇金氏淋巴瘤〉之间有联系。2,4-滴对许多动物有中等程度的急性毒性,对大鼠、小鼠、豚鼠、小鸡和狗的LD50值为100mg/kg~541mg/kg。体内和体外实验都表明,2,4-滴没有遗传毒性。也没有足够的证据显示2,4-中滴对动物有致癌性。有关2,4-滴致癌性的人群流行病学证据也十分有限。

IARC将2,4-滴列为第2B组致癌物。世界卫生组织依据大鼠和小鼠两年实验的结果,得出2,4-滴的NOAEL值为1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100(种间和种内差异),得出2,4-滴的TDI为0.01mg/(kg·d)。假定TDI的10%归于饮水,则饮用水中2,4-滴的限值为0.03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

(19)滴滴涕

滴滴涕(DDT)可以有几种不同的异构体,商品滴滴涕主要由p,p’-DDT组成。DDT仍用来控制黄热病、昏睡病、斑疹伤寒、症疾等疾病的传媒昆虫。我国和一些国家DDT的使用受到限制或禁止。DDT和他的代谢物在环境中持久存在,不能被微生物完全降解。对一般人群,食品是主要的摄入DDT及其相关化合物的来源。

DDT在地表水中检出浓度低于1μg/L;在一般情况下饮用水中的浓度要低得多。

DDT被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名单。

IARC召集的工作组将DDT复合物确定为啮齿动物非遗传毒性致癌物及肝肿瘤的强促进剂。IARC的结论认为对人类而言,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具有致癌性,而对实验动物而言,则有充分证据证明DDT具有致癌性(2B组),因为在大鼠和小鼠试验中,观察到肝肿瘤。胰腺癌、多发性骨髓瘤、非霍奇金氏淋巴瘤和子宫癌的流行病学研究结果不支持与环境暴露DDT复合物有关的假设。在遗传毒性的某些终点效应方面,得到了相互矛盾的资料。在多数研究中,DDT对啮齿动物和人的细胞系统不产生遗传毒性,不会诱发真菌和细菌突变。滴滴涕对人和动物的NOAEL为:猴10 mg/(kg·d),滴滴涕对人的ADI为0.02mg/kg。考虑到滴滴涕在体内有蓄积性,婴幼儿和儿童相对于他们的体重可能较成人暴露更多的滴滴涕。因此,世界卫生组织以体重1Okg的儿童每日饮1L水,ADI的1%归于饮水为参数,计算出饮用水中滴滴涕的限值为2μg/L。考虑到滴滴涕在水中的溶解度为1μg/L,因此GB5749-2006采用1μg/L作为标准值,将饮用水中DDT的限值订为0.001mg/L。

4.2.2.4 有机物(22项)

(1)1,2-二氯乙烷

1,2-二氯乙烷主要用作生产氯乙烯和其他化学物的中间体,其次用作溶剂。生产或使用该化合物的工业单位可通过排放使其进入地表水。随着废水的排放,也可能进入地下水而长期持续存在。在城市的空气中发现有1,2-二氯乙烷的存在。

IARC将1,2-二氯乙烷列为2B组(人类可能致癌物)。实验动物显示多种形态的肿瘤(包括相对较少见的血管肉瘤)发生率增加具有统计学意义,有证据的结果显示,1,2-二氯乙烷具有潜在的遗传毒性。经口给1,2-二氯乙烷的动物体内的毒性靶点为免疫系统、中枢神经系统、肝和肾。资料显示吸入暴露1,2,二氯乙烷的毒性较弱。

1,2-二氯乙烷很容易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吸收进入人和动物体内。摄人或吸人的1,2-二氯乙烷主要蓄积于肝脏和肾脏。1,2-二氯乙烷可通过血脑屏障和胎盘,在职业暴露人群的母乳中也可检出1,2-二氯乙烷。进入体内的1,2-二氯乙烷主要在肝脏与谷胱甘肽结合,产生一些代谢产物,包括S-羟甲基半胱氨酸及硫代乙酰乙酸。吸收入体内的1,2-二氯乙烷可通过尿和呼气迅速排泄。

一些实验表明,1,2-二氯乙烷有致突变性,代谢活化后其致突变作用更强。

制定饮用水中l,2-二氯乙烷限值的依据:

一般人群最主要的1,2-二氯乙烷暴露来源于周围的空气。有5%的人群的主要暴露来源于饮用水,特别在饮用水中的质量浓度大于6μg/L的地区,通过饮用水的暴露可能大于通过空气的暴露。在淋浴或其他用水过程中,1,2-二氯乙烷将会从水中挥发到空气中。洗涤剂、墙纸和木胶中的1,2-二氯乙烷也会挥发到空气中。

根据雄性大鼠口服1,2-二氯乙烷78周可致血管肉瘤,采用线性多阶段模型,按终生患癌的超额危险度为10-5,计算出饮用水中1,2-二氯乙烷的限值为30μg/L。

(2)二氯甲烷

二氯甲烷为无色透明有芳香气味的液体,主要作为有机溶剂广泛应用于油漆、杀虫剂、脱脂剂、清洗剂及其他产品中。制氯工业废水中含有二氯甲烷,可随废水排放污染地面水和土壤。排放到水中和土壤中的二氯甲烷会很快蒸发。二氯甲烷在大气中可保持500d,但在水中会迅速降解。在土壤中的二氯甲烷降解缓慢而迁移很快,可渗漏到地下水中。

制定饮用水中二氯甲烷限值的依据:经呼吸道吸入是环境中二氯甲烷暴露的主要途径。估计每人每天平均从城市空气中吸人的二氯甲烷为33μg~307μg,而通过食物和饮用水摄入的二氯甲烷量很少。二氯甲烷的急性毒性很低。小鼠吸人染毒实验表明二氯甲烷有致癌性,但通过饮用水染毒的实验仅提示其可能有致癌性。IARC将二氯甲烷归为2B组物质,即可能的人类致癌物。二氯甲烷没有遗传毒性,且体内实验也证明二氯甲烷在体内代谢不产生具有遗传毒性的代谢物。

经饮用水染毒进行的2年实验得出,以肝脏毒性为指标,二氯甲烷对大鼠的NOAEL为6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为1000(种内和种间差异为100,潜在的致癌性为10)得出的TDI值是6μg/kg体重。将10%的TDI值归因于饮水,则饮用水中二氯甲烷的限值为20μg/L。

(3)1,1,1-三氯乙烷

1,1,1-三氯乙烷广泛被用作清洁电子设备的溶剂,它也作为粘合剂、涂料和纺织染料的溶剂,用作制冷剂和润滑剂。1,1,1-三氯乙烷主要存在大气中,而它在土壤中是可迁移的并能快速迁移进入地下水。仅有很小部分1,1,1-三氯乙烷在地面水和地下水中。

1,1,1-三氯乙烷很快从肺和胃肠道被吸收,但仅有小部分被代谢(人约6%,实验动物约3%)。暴露高浓度1,1,1-三氯乙烷能导致人和实验动物肝脂肪病变(脂肪肝)。在一项良好规范的小鼠和大鼠经口试验中,观察到包括肝重减低和与透明滴样神经病变相符的肾病变。IARC将1,1,1-三氯乙烷列为第三组。1,1,1-三氯乙烷没有致突变性。

由于目前关于经口染毒的资料不足,故尚未形成TDI值。目前仅采用雄性小鼠14周吸人染毒实验的数据推算了TDI值。假定一只小鼠的平均体重为3Og,呼吸量为0.043m3/d,吸收空气中30%的1,1,1-三氯乙烷,不确定系数为1000(种间和种内差异为100,短期实验为10),根据NOAEL值1365mg/m3制定出的TDI值为580μg/kg。假定总摄入的10%来自饮用水,则饮用水中1,1,1-三氯乙烷的限值为2mg/L。

(4)乙苯

乙苯是有芳香气味的无色液体,主要用作苯乙烯、苯乙酮的生产,也作为溶剂以及沥青和石脑油的成分。环境中乙苯主要来自石油工业以及使用石油产品。由于乙苯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可认为环境中大于96%的乙苯存在于空气中。曾有报道,空气中乙苯高达26μg/m3。饮用水中乙苯的浓度通常低于1μg/L。曾有报道被点排放污染的地下水中乙苯浓度高达300μg/L。

乙苯的TDI为97.1μg/kg体重,依据是NOAEL值(有限的6个月大鼠试验,观察到肝毒性和神经毒性)为136mg/(kg·d)(根据每周5d给药折算),不确定性系数为1000(种间和种内差异为100,数据的局限性和试验时间短为10)。

乙苯经口、吸入和经皮摄入后被快速吸收。有报道,乙苯储存在人的脂肪中。乙苯进入体内,几乎全部转化为可溶性代谢物,快速从尿中排出。急性经口毒性低。根据有限的致畸性资料无法作出肯定的结论。在繁殖方面,慢性毒性和致癌性方面没有资料。在体外或体内试验中,没有能证明乙苯具有遗传毒性的证据。

制定饮用水中乙苯限值的依据:假定TDI的10%归于饮用水,世界卫生组织建议饮用水中乙苯的限值为0.3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将饮用水中乙苯的限值订为0.3mg/L。

(5)二甲苯

二甲苯为无色透明液体,有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和对二甲苯三种异构体。二甲苯用于杀虫剂和药物的生产、还作为清洁剂的成分以及油漆、墨水和黏合剂的溶剂。二甲苯的3种异构体还是生产各种化学物质的基础材料。二甲苯在水中嗅阈值为0.02~1.8mg/L,但浓度为0.3~1.0mg/L时饮用者可察觉。储水箱涂料中二甲苯可溶出到饮用水中。

二甲苯的TDI为179μg/kg体重,依据是NOAEL值(大鼠103周灌胃给药试验,体重减低)为250mg/kg·d)(相当于按每周5d的剂量折算),不确定性系数为1000(种间和种内差异为100,毒理学终点的局限性为10)。

二甲苯(类)通过吸人很快被吸收。缺乏经口暴露的资料。二甲苯(类)在体内快速分布,主要分布在脂肪组织。他们几乎完全代谢,从尿中排出。

二甲苯不属于致癌物,故基于TDI方法确定限值。假定TDI的10%归于饮水,则饮用水中二甲苯的限值为0.5mg/L。基于健康考虑,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二甲苯的限值订为0.5mg/L。

(6)1,1-二氯乙烯

1,1-二氯乙烯主要作为一种聚二氯乙烯共聚物的单体,并用作合成其他有机物的中间体。通常与其他氯代烃类一起偶尔污染饮用水。没有资料说明它在食物中的水平。1,1-二氯乙烯在来自地下水源的饮用水中检出浓度的中位数为0.28μg/L~1.2μg/L,在公共饮用供水中的浓度范围≤0.2μg/L~0.5μg/L。

1,1-二氯乙烯在水中的嗅阈为1.5mg/L。

在多项体外致突变试验系统中呈现致突变性,但在显性致死试验中为阴性。在一项小鼠的吸入实验中,出现肾脏肿瘤,但是在其他多项长期慢性实验中,包括数项通过饮水染毒的实验,1,1-二氯乙烯均未呈现致癌性。IARC将其划人第3组,即未分类为对人类有致癌性的物质。

在大鼠2年饮水染毒实验中,在雌性大鼠的所有剂量组(9mg/kg(体重)·d]、14mg/[kg(体重)·d]、3Omg/kg(体重)·d])和雄性大鼠的最高剂量组(20mg/[kg(体重)·d])均出现肝脏损伤,并具有统计学意义,因此LOAEL为9mg/[kg(体重)·d]。采用不确定性系与数为1000(100用于种间和种内差异,10用于使用LOAEL,以替代NOAEL)。TDI为0.009mg/[kg(体重)·d]。如果从饮水中摄入量占总摄入量的10%,则在饮水中的限值为0.03mg/L。WHO建议,1,1-二氯乙烯在饮水中的限值为30μg/L。GB5749-2006采用此值,将饮用水中1,1-二氯乙烯的限值订为0.03mg/L。

(7)1,2-二氯乙烯

1,2-二氯乙烯有顺式和反式两种形式。作为水污染物多以顺式存在。在废水和厌氧性的地下水中,这两个异构体是其他不饱和卤代烃的代谢产物,他们的存在可能指示同时还存在更毒的有机氯化合物,如氯乙烯。因此,他们的存在表示需要开展更广泛的监测。没有关于食物暴露的资料。在空气中存在的浓度低,在临近生产现场处,浓度较高,为每立方米微克级范围。顺式异构体以前曾用作麻醉剂。

反式异构体的资料被用于计算1,2-二氯乙烯两个异构体共用的准则值,因为反式异构体产生毒性的剂量要比顺式异构体低,再者,资料显示小鼠是比大鼠更敏感的动物。

关于1,2-二氯乙烯的吸收、分布和排泄的有限的资料显示,两种异构体可能有某些遗传毒性。但没有有关致癌性的资料。

制定饮用水中1,2-二氯乙烯限值的依据:以反式1,2-二氯乙烯的NOAEL为17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1000(种内及种间差异为100,短期试验为10),得到TDI为17μg/kg体重。将10%的TDI值归于饮水,WHO建议饮用水中1,2-二氯乙烯的限值为0.05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

(8)1,2-二氯苯

1,2-二氯苯是二氯苯类(DCBs)中的一个异构体。二氯苯广泛用于工业和家庭用品,如去臭剂、化学燃料和杀虫剂。人类主要通过空气和食物暴露。

二氯苯在原水中的浓度一般为10μg/L,在饮用水中的浓度高达3μg/L,在污染了的地下水中浓度甚至高达7mg/L。

1,2-二氯苯属于经口暴露的低急性毒性化合物。经口暴露于高浓度1,2-二氯苯主要影响肝脏和肾脏。综合证据指出,1,2-二氯苯没有遗传毒性,也没有证据证明对啮齿类动物具有致癌性。

制定饮用水中1,2-二氯苯限值的依据:IRAC将1,2-二氯苯归为第3组。小鼠两年灌胃实验得出1,2-二氯苯的NOAEL为60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100(考虑种间和种内差异),推导出1,2-二氯苯的TDI是429μg/kg体重。假定TDI的10%归于饮水,则饮用水中1,2-二氯苯的限值是1mg/L。

基于健康的考虑,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1,2-二氯苯的限值订为1mg/L。

(9)1,4-二氯苯

1,4-二氯苯(DCB)是二氯苯类(DCBs)中的一个异构体。二氯苯广泛用于工业和家庭用品,如去臭剂、化学燃料和杀虫剂。人类主要通过空气和食物暴露。

二氯苯在原水中的浓度一般为10μg/L,在饮用水中的浓度高达3μg/L,在污染了的地下水中浓度甚至高达7mg/L。

1,4-二氯苯的TDI值为107μg/kg体重,依据是LOAEL值(2年大鼠试验对肾脏的影响)为150mg/(kg·d)(调整为每周5d的剂量),不确定性系数为1000(种内和种间差异为100,LOAEL代替NOAEL及致癌性终点为10)。

1,4-二氯苯属于低急性毒性化合物,但是有证据表明,在长时间暴露后,其可增加大鼠肾脏肿瘤和小鼠肝细胞腺瘤以及癌症的发病率。IARC将1,4-DCB列为2B组。认为1,4-DCB没有遗传毒性,在动物身上观察到的肿瘤与人类肿瘤的相关性是不确定的。

根据两年大鼠灌胃实验得出的LOAEL值150mg/(kg·d),得出1,4-二氯苯的TDI为107μg/kg。假定TDI的10%归于饮水,则饮用水中1,4-二氯苯的限值是0.3mg/L。该值远远超过报告的1,4-二氯苯的嗅阈浓度0.001mg/L和最低味觉阈0.006mg/L。

GB5749-2006采用了基于健康的值0.3mg/L作为我国饮用水中1,4-二氯苯的限值。然而,1,4-二氯苯的感官性状问题也是需要关注的。

(10)三氯苯(总量)

三氯苯类主要由1,2,3-三氯苯、1,2,4-三氯苯和1,3,5-三氯苯组成的混合物,其中以1,2,4-三氯苯为主。三氯苯被用作化学合成的中间体、溶剂、冷却剂、润滑剂和传热介质,也被用于染料、杀白蚁剂和杀虫剂。

根据以上大鼠13周实验得出,三氯苯的NOAEL为7.7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1000(100为考虑种间和种内差异,10为依据为短期实验)计算出三氯苯的TDI为7.7μg/kg。假定TDI的10%归于饮水,基于健康考虑,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三氯苯(总量)的限值订为0.02mg/L。该值超过了水中1,2,4-三氯苯最低嗅阈浓度为0.005mg/L。

(11)六氯丁二烯

六氯丁二烯被用于氯气生产时的溶剂和橡胶制造的中间体,还用作润滑剂、杀虫剂、葡萄园的熏蒸剂。

在一般情况下,六氯丁二烯在饮用水中浓度低于0.5μg/L,在空气和食物中也有存在。

六氯丁二烯容易被吸收,并经过与谷胱甘肽的结合反应而代谢,该结合物还可进一步代谢为具有肾毒性的衍生物。大鼠长期经口试验时可见到肾脏肿瘤。通过其他途径暴露时,六氯丁二烯未显示有致癌性。IARC将六氯丁二烯列入了第3组。六氯丁二烯点突变的细菌检测得到或正或负的结果;而它的某些代谢产物则得到阳性结果。

要说明的是六氯丁二烯实际定量检验水平为0.002mg/L,饮用水中浓度可通过规定与水接触产品中六氯丁二烯的含量来加以控制。

根据大鼠两年喂饲实验得出的NOAEL值0.2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1000(100为考虑种间和种内差异,10为考虑致癌证据有限以及六氯丁二烯的一些代谢物有遗传毒性),得出六氯丁二烯的TDI为0.2μg/(kg·d)。假定TDI的10%归于饮水,则推算出饮用水中六氯丁二烯的限值为0.0006mg/L。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六氯丁二烯的限值订为0.0006mg/L。

(12)丙烯酰胺

丙烯酰胺为白色无味片状结晶,用作聚丙烯酰胺生产的中间体和单体。丙烯酰胺和聚丙烯酰胺主要用于生产饮水净化以及城市、工业废水处理的絮凝剂,还作为灌浆剂用于修建饮用水井和蓄水池。丙烯酰胺在合成树脂、涂料、感光材料聚合物、印刷工业、皮革处理等方面有广泛的用途。

用聚丙烯酰胺絮凝剂处理饮用水时会产生丙烯酰胺单体的残留。通常,水中该絮凝剂最大允许用量为1mg/L。当聚合物中单体的含量占0.05%时,水中相对应的单体最大的理论浓度相当于0.5μg/L。实际浓度可能低2~3倍。这个浓度适用于阴离子和非离子聚丙烯酰胺,而阳离子聚丙烯酰胺中单体的残留水平可能会高些。聚丙烯酰胺还可以用作建造饮用水蓄水池和水井的灌浆剂。人的额外暴露可能源于食物:由于食物加工过程使用聚丙烯酰胺,而高温烹调食物可能生成丙烯酰胺。

丙烯酰胺摄入后快速被胃肠道吸收并广泛分布于体液中,它能够透过胎盘屏障。丙烯酰胺具有神经毒性,影响生殖细胞和减弱生殖功能。致突变试验中,虽然Ames试验呈阴性,但是在体外和体内的试验中,丙烯酰胺可诱导哺乳动物细胞的基因突变和染色体畸变。大鼠经过饮水接触丙烯酰胺的长期致癌性试验显示,丙烯酰胺可诱发雄性大鼠阴囊、甲状腺及肾上腺肿瘤和雌性大鼠乳腺、甲状腺及子宫肿瘤。国际癌症研究所(IARC)将丙烯酰胺列入2A组。

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2004)推荐饮用水中基于健康的准则值为0.0005mg/L,该值相当于终生癌症超额危险水平10-5的上限值。由于定量检验工作有一定难度,饮用水中的含量可以通过产品规格或用量来控制。

GB5749-2006采用世界卫生组织资料,将饮用水中丙烯酰胺的限值订为0.0005mg/L。

(13)四氯乙烯

四氯乙烯为无色透明具有醚样气味的液体,主要用于于洗剂、脱脂剂、热导介质等。四氯乙烯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在水、水生生物体、空气、食品和人组织中发现有微量存在。四氯乙烯的最高的环境水平出现在商业干洗房和金属除油业。有时,它的散发可导致地下水中高浓度的四氯乙烯。四氯乙烯在厌氧的地下水中可降解成为包括氯乙烯在内的毒性更大的化合物。

进入环境的四氯乙烯大部分存在于大气中。水中的四氯乙烯可经微生物降解为二氯乙烯、氯乙烯和乙烯。四氯乙烯不会在动物或食物链中蓄积。

饮用水中四氯乙烯浓度通常低于3μg/L,受到污染的地下水可以达到很高的浓度。

四氯乙烯在很高浓度时可导致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有报道,较低浓度的四氯乙烯可损伤肝和肾。IARC将四氯乙烯列为2A组。有报道,四氯乙烯导致雄性和雌性小鼠肝脏肿瘤,并有一定证据可导引雄性和雌性大鼠单核细胞白血病以及雄性大鼠肾脏肿瘤。

四氯乙烯的NOAEL是14mg/(kg·d)。使用不确定系数1000(100是考虑种间和种内的差异,10是考虑有致癌作用)计算出四氯乙烯的TDI为14μg/kg。假定TDI的10%归于饮水,WHO建议饮用水中四氯乙烯的限值是0.04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

(14)甲苯

甲苯是一种清亮、无色且有甜味的液体,主要用作油漆、涂料、树胶、石油、树脂等的溶剂,还作为生产苯、酚或其他有机溶剂的原料。此外,调和汽油时也要使用甲苯。

甲苯主要通过空气暴露。吸烟和交通可增加甲苯的暴露。

地面水、地下水和饮用水中甲苯的浓度可以达到每升几个微克,点排放能导致地下水中较高浓度的甲苯(lmg/L)。甲苯可以从被污染的土壤中穿透塑料管道。.

甲苯可以经胃肠道充分吸收,在体内快速分布,优先选择脂肪组织。甲苯代谢迅速,随后经结合反应,主要经尿排出。职业吸入甲苯,观察到中枢神经系统受损伤和蒙黏膜刺激。甲苯急性经口毒性低。甲苯具有胚胎和胎儿毒性,但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甲苯对动物和人具有致畸效应。大鼠和小鼠长期吸入试验表明甲苯没有致癌性。甲苯试验中体外遗传毒性呈阴性,然而染色体畸变的体内试验显示了矛盾的结果。IARC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甲苯对实验动物和人有致癌性。将甲苯列入第3组(对人不具有致癌性)。

采用TDI法推算甲苯的最高容许浓度:甲苯的NOAEL为312mg/kg,不确定系数1000,得出甲苯的TDI为223μg/mg。假定TDI的10%归于饮用水,则饮用水中甲苯的限值为0.7mg/L。因此,WHO建议基于健康考虑,饮用水中甲苯的限值为0.7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该值超过了甲苯在水中的嗅阈值0.024mg/L。

(15)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为无臭黏稠液体,主要用于聚氯乙烯产品和氯乙烯共聚树脂的增塑剂,还可代替多氯联苯作为小蓄电池的电解质。DEHP在水中不易溶解,主要通过工业废水污染水源。由于含有DEHP的产品使用广泛的特性,个体暴露DEHP的差异很大。通常,食物仍是主要的暴露途径。

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中DEHP的浓度为每升数微克;有报道,在污染了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中浓度为每升几百微克。

人群摄入DEHP的主要来源为食物,从饮水中摄入量很少。高剂量DEHP能诱发啮齿动物肝肿瘤。动物实验还提示,肝细胞癌与肝脏过氧化物酶体增生有关,而DEHP能引起肝过氧化物酶体增生,并且这是最敏感的作用。大鼠是最敏感的动物。人对化学物诱导的这一作用比啮齿动物钝感。至今尚无证据表明DEHP为遗传毒物。IARC将DEHP划入2B组,即对人类可能致癌。

根据DEHP对大鼠过氧化物小体的最低NOAEL为2.5mg/(kg·d),采用不确定系数100(考虑种间和种内变异),计算出DEHP的TDI为25μg/kg·d。假定TDI的1%归于饮水,则饮用水中DEHP的限值为0.008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将饮用水中DEHP的限值订为0.008mg/L。

(16)环氧氯丙烷

环氧氯丙烷(ECH)又名表氯醇。环氧氯丙烷用于制造甘油、未改性环氧树脂和水处理树脂。没有可利用的关于食物或饮用水中环氧氯丙烷的定量数据。环氧氯丙烷可在水性介质中水解。

经口、吸入和经皮暴露环氧氯丙烷后,环氧氯丙烷在体内快速和广泛吸收。容易与细胞成分结合。环氧氯丙烷的主要毒性效应是局部炎症和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吸入暴露诱导产生鼻腔鳞状上皮细胞癌而经口给药诱导产生前胃肿瘤。体内和体外试验显示它具有遗传毒性。IARC将环氧氯丙烷列为2A类(可能对人致癌物)。

动物试验表明,ECH的LOAEL值为每天2mg/kg体重,对此值采用不确定系数10000(10是用LOAEL代替NOAEL,100是种间种内差异,10反映致癌性),由此计算得出TDI为0.14μg/kg。基于TDI的10%分配给饮用水,WHO得出饮用水中环氧氯丙烷的限值为0.0004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

环氧氯丙烷的实际定量检验水平大约为30μg/L,饮用水中的浓度能够通过规定与水接触的产品中环氧氯丙烷的量来控制。

(17)苯

苯为无色有特殊气味的气体,主要用于生产丙苯/乙苯、异丙苯/酚以及环己烷,还作为汽油的添加剂增加辛烷值。苯存在于石油中,汽车尾气是环境苯的主要来源。水中的苯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空气中的苯以及含苯的汽油颗粒。饮用水中苯的浓度通常低于5μg/L。

人急性暴露于高浓度苯时主要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在低浓度时,苯对造血系统具有毒性,引起持续的包括白血病在内的血液学变化。由于苯是人致癌物,IARC将苯列入第1组。已在暴露苯的动物身上观察到的血液学异常与人身上观察到的类似。苯的吸入和摄入动物试验都显示了致癌性。在细菌试验中,没有发现苯有致突变性,但在多种动物体内,包括人在内,显示苯能引起染色体异常,小鼠的微核试验显示阳性。

与空气和食物中的苯相比,饮水中的苯含量是很微小的。

根据苯吸入暴露致白血病的流行病学研究数据,采用定量外推法计算出饮用水苯质量浓度为0.Olmg/L时终生患癌的超额危险度为10-5。因此,WHO建议饮用水中苯的限值为0.01mg/L。

GB5749-2006采用上述资料,将饮用水中苯的限值订为0.01mg/L。

(18)苯乙烯

苯乙烯是一种无色带有甜味并具有芳香气味的黏性液体,主要用作生产塑料、树脂和绝缘材料,还用于造漆、制药和香料等。地表水、饮用水和食品中只有痕量存在。在工业区,通过空气暴露每人每日可以摄入几百微克,吸烟可能使每日暴露量增加高达10倍。

苯乙烯经口或吸入暴露后迅速被吸收,主要储存在体脂中。先代谢成活性中间产物苯乙烯-7,8-氧化物,它与谷胱甘肽共轭或进一步代谢。代谢物快速并几乎完全从尿中排出。苯乙烯的急性毒性低。经大鼠短期毒性研究,发现它会损伤谷胱甘肽转移酶活性,减低谷胱甘肽浓度。在体外试验中,苯乙烯只有在代谢活化时是致突变的。在体外及体内试验中,能见到染色体畸变,大多数发生在苯乙烯高剂量时。活性中间产物苯乙烯-7,8-氧化物是一种直接致突变物。经口给苯乙烯的长期试验中,高剂量会增加小鼠肺肿瘤发病率。对大鼠没有致癌作用。大鼠经口给苯乙烯-7,8-氧化物时证明它有致癌作用。IARC将苯乙烯列入2B组。已有的数据表明,苯乙烯的致癌作用是由于对苯乙烯-7,8-氧化物的解毒机制超负荷的缘故(即谷胱甘肽耗竭〉。

苯乙烯的TDI值为7.7μg/kg体重,这是根据NOAEL为7.7mg/kg体重,不确定性系数为1000,假定TDI的10%归于饮水,则饮用水中苯乙烯的限值为0.02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

苯乙烯在水中的嗅阈值为0.02mg/L。

(19)苯并[a]芘

苯并[a]芘(B[a]P)主要由各种有机物的不完全燃烧而来,如森林火灾、火山爆发及燃料燃烧、铝冶炼和汽车尾气等。饮用水中的多环芳烃污染的来源主要是配水管网内衬。过去为了防腐,常用沥青作为输水管网内衬,目前我国已禁止使用。

美国的调查表明,饮水中苯并[a]芘的质量浓度约为0.55ng/L。我国的调查表明,饮用水中苯并[a]芘的含量一般低于0.01μg/L。

苯并[a]芘主要经消化道和肺脏吸收。大鼠的实验表明,苯并[a]芘在十二指肠的吸收率高达40%。吸收后的苯并[a]芘能很快分布到全身各器官和组织并可能在乳房和脂肪组织中蓄积。苯并[a]芘能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苯并[a]芘主要在肝脏代谢解毒或被激活。目前认为,7,8-二醇-9,10-环氧-7,8,9,10-四氢苯并[a]芘能是苯并[a]芘的终致癌物。苯并[a]芘的代谢产物主要经粪便排泄,仅有少量以水溶性结合物的形式从尿中排出。

体外实验表明,苯并[a]芘经肝微粒体酶代谢激活后可产生致突变性。苯并[a]芘的二醇环氧代谢物比苯并[a]芘本身的致突变性强。体内和体外实验还发现,苯并[a]芘可诱发细胞的姊妹染色单体交换。

苯并[a]芘是多环芳烃中最强的致癌物之一。采用灌胃、皮下注射、皮肤涂抹以及气管内滴入等染毒方式在大鼠、小鼠、中国仓鼠、豚鼠、家兔、鸭、猴都证实了苯并[a] 芘的致癌性。

IARC将苯并[a]芘划入2A组,即对人类可能致癌。

经饮水摄入的苯并[a]芘量估计为0.1ng~1 ng,不超过总摄入量的1%。根据在CFW小鼠的经口染毒实验,采用两阶段生死突变模型推导出低剂量超额危险度的可信上限值是0.46mg/(kg·d)。由此得出,饮水中苯并[a] 芘在为7μg/L、0.7μg/L和0.07μg/L时终生患胃肿瘤的危险度分别是10-4、10-5和10-6。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苯并[a]芘的限值制定为0.01μg/L。近十多年实践证实,该限值是科学可行的,GB5749-2006仍采用此值。

(20)氯乙烯

氯乙烯为无色带甜味、略有醚昧的气体,主要用于聚氯乙烯(PVC)的生产、制造合成纤维、化学品中间体或溶剂以及生产塑料树脂等。它还用作冷冻剂。排放到地面的氯乙烯很容易迁移到地下水中,在那里它可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氯离子或不被分解存在数月甚至数年。

来,自不加增塑剂的聚氯乙烯中氯乙烯单体的迁移成为饮用水中氯乙烯可能的来源。吸入是摄入氯乙烯最重要的途径,然而,在配水管网中使用具有高残留量氯乙烯单体的PVC管道时,饮用水对日常氯乙烯的摄入有重要贡献。有报道称氯乙烯可能是氯代溶剂、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的降解产物存在于地下水中。

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氯乙烯高浓度吸入暴露对氯乙烯作业的工业人群具有致癌性,IARC将氯乙烯列入第1组。即人类致癌物。对在氯乙烯工业职工的研究显示,氯乙烯与各种肝癌、血管肉瘤和肝细胞癌存在显著的剂量-效应关系,但氯乙烯累积暴露与其他癌症之间没有很强的相关关系。动物试验资料显示氯乙烯是多位点致癌物。属于多部位致癌物。

由于目前尚无关于人经口暴露氯乙烯后致癌危险度的数据,人患癌的危险度是采用线性多阶段模型,依据动物经口染毒致癌试验的结果进行推导的。采用人终生暴露患肝血管肉瘤的超额危险度为10-5,WHO推导出饮用水中氯乙烯的限值为0.005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将饮用水中氯乙烯的限值订为0.01mg/L。

(21)氯苯

此处氯苯仅指一氯苯。氯苯主要用作溶剂、脱脂剂以及合成农药和其他卤化有机物的中间体。水中的氯苯可来源于工业废水的排放以及土壤中氯苯的渗漏。氯苯不会在水生物体内蓄积。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中检出的氯苯平均浓,度低于1μg/L。人体接触氯苯的主要途径可能是通过空气吸入。

氯苯是一种低急性毒性物质。经口暴露高剂量时,作用主要是对肝、肾和造血系统。只有有限的试验证明氯苯对雄性大鼠有致癌作用,在高剂量时肝脏致瘤性结节增多。大多数试验证明氯苯没有致突变作用,虽然它在体内能结合DNA,但结合程度低。

制定饮用水中氯苯限值的依据:根据大鼠两年的试验,用管饲法给药,检出致瘤性结节,得出氯苯的NOAEL是60mg/kg。采用不确定系数500(100为考虑种间和种内差异,5为考虑致癌性的证据有限)计算出氯苯的TDI是85.7μg/kg。假定10%的TDI归于饮水,则饮用水中氯苯的限值是0.3mg/L。但此值远远高于氯苯的味觉阈和嗅阈值0.Olmg/L。

(22)微囊藻毒素-LR

微囊藻毒素-LR(MCLR)是藻类分泌的毒素。至今已检定出80多种微囊藻毒素,其中只有少数几种经常存在而且浓度较高。微囊藻毒素-LR是其中最常见、在同类物中毒性最强的一种。经常存在的蓝细菌属中浮颤藻(Planktothrix)和鱼腥藻(Anabaena)含有这类毒素。微囊藻毒素常存在于细胞内,只有当细胞破裂(即溶菌)时,大量微囊藻毒素释放到周围水体中。

世界卫生组织于1998年公布了微囊藻毒素-LR(游离的加细胞结合的)的暂行准则值为0.001mg/L。是根据小鼠13周的经口试验中观察到肝的病理改变得出的,是从TDI为0.04μg/kg体重推算而得。

微囊藻毒素-LR是一种真核生物蛋白质丝氨酸/苏氨酸磷酸酶1和2A的强抑制剂。微囊藻毒素毒性的主要靶器官是肝脏,因为微囊藻毒素穿过细胞膜,主要是通过胆酸运载蛋白。准则推导主要是基于一项小鼠的13周经口试验,并得到一个猪的44d经口试验的支持。其他有大量家畜和野生动物中毒的记录。

人主要通过饮水接触蓝藻毒素。微囊藻毒素-LR不能穿过细胞膜,因此不可能经皮肤吸收。我国一些水源水的调查显示,微囊藻毒素-LR的质量浓度<0.02μg/L~35.3μg/L。

对健康的影响:经静脉或腹腔给予小鼠和大鼠亚致死量的放射性标志的微囊藻毒素,发现毒素可在小肠和肝脏被胆汁酸载体转运。约有70%的毒素很快聚集于肝脏,肾脏和小肠也可聚集相当数量的微囊藻毒素-LR。微囊藻毒素-LR排泄很快,总量的75%在12h内排出。剩余的24%在6d后排泄,其中约有9%经尿排出,15%经粪便排泄。

微囊藻毒素-LR不易穿过细胞膜,因此不能进入大多数组织。它可通过多种特异性的有机离子转运系统穿过回肠,然后主要进人肝细胞。肝脏在微囊藻毒素的解毒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微囊藻毒素-LR的解毒代谢产物更易溶于水。

微囊藻毒素-LR的毒性极强。小鼠腹腔染毒的LD50大约是25μg/kg~150μg/kg,经口LD50是5000μg/kg。微囊藻毒素的主要靶器官是肝脏。经静脉或腹腔染毒后,会造成严重的肝损害,如肝细胞结构、肝窦结构破坏,肝内出血而导致肝重增加,血液动力学性休克,心衰甚至死亡。其他脏器如肾脏和肺脏也会受到损害。微囊藻毒素经小肠转运时会造成小肠、内皮细胞的损伤。

研究表明,微囊藻毒素没有致突变性。但一项研究发现它可引起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的断裂,并有明显的剂量反应关系。一些动物实验提示微囊藻毒素有促癌活性。两阶段小鼠皮肤致癌实验发现微囊藻提取物可促进二甲基苯蒽诱发的皮肤癌。另一项大鼠实验观察到微囊藻毒素-LR可促进二乙基亚硝胺在肝脏诱发的胎盘型谷胱甘肽S-转移酶。体内和体外实验表明,微囊藻毒素-LR是蛋白丝氨酸/苏氨酸磷酸酶1和2A的强蛋白抑制剂,而此类物质被认为是非TPA型肿瘤促长剂。微囊藻毒素-LR对1型和2型蛋白磷酸酶活性的抑制作用与已知的蛋白磷酸酶抑制剂和肿瘤促长剂大田软海绵酸(okadaic acid)相似。

在澳大利亚棕榈岛,水源的蓝藻水华经硫酸铜处理后一周内,在儿童为主的140人中出现了以呕吐,肝肿大,合并有电解质、葡萄糖和血浆蛋白丢失的肾功能异常。后来在水中检出了蓝藻毒素。

江苏海门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福绥的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原发性肝癌发病率和饮用来自池塘和沟渠的水有密切关系。1993年和1994年,当地这些水中微囊藻毒素质量浓度在0.058μg/L~0.460μg/L之间,最高浓度出现在6月到9月。对广西壮族自治区26个饮用水样进行的调查表明,池塘,沟渠和河水中微囊藻毒素的检出频率较高,而在浅井和深井水中没有检出。

目前还没有足够的实验数据来确定蓝藻毒素总量的最高容许浓度。因此,现阶段只能确定微囊藻毒素-LR的最高容许浓度。

一项小鼠13周肝脏病理学变化实验得出微囊藻毒素-LR的NOAEL值为40μg/(kg·d)。乘以不确定系数1000(100为考虑种间和种内差异,10为考虑缺乏慢性毒性和致癌性的数据)得到微囊藻毒素-LR的TDI是0.04μg/(kg·d)。由于其他途径的暴露较少,因此假定TDI的80%归于饮水。WHO由此得出,饮用水中微囊藻毒素-LR(游离和细胞结合态)的限值是0.001mg/L。GB5749-2006采用此值,将饮用水中微囊藻毒素-LR的限值订为0.001mg/L。

4.2.3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3项)

(1)氨氮

氨包括非离子化(NH3)和离子化(NH4+)两种形态。环境中的氨来自新陈代谢、农业和工业的加工处理过程和用氯胺进行消毒。在地下水和地表水中氨的本底浓度常低于0.2mg/L,厌氧地下水含有的氨可高达3mg/L。密集饲养动物会大幅度增加地表水中的氨量。氨的污染也可能来自水泥灰浆管道的衬里。水中的氨是水可能受细菌、污水和动物排泄物污染的指示剂。

氨是哺乳动物代谢的主要成分。与机体内源性合成的氨相比较,来自环境的氨的暴露量可以忽略不计。只有在每千克体重暴露于高于200mg氨时,才能观察到毒理学效应。

饮用水中的氨与健康没有直接的关联,因此,没有设定基于健康的准则值。但是在配水系统中氨能减弱消毒效果,生成亚硝酸盐,氨可使除锰的过滤器失效以及产生味觉和嗅觉问题。水中氨的浓度在高于35mg/L时会产生味觉问题,高于1.5mg/L时会产生嗅觉问题。

GB5749-2006水中氨氮0.5mg/L是个经验数值,是从水质管理需要而不是从直接影响人体健康设定的。如果饮用水中氨氮超过此值表示该水源已被有机物污染较严重,不应直接用作饮用水水源。

(2)硫化物

硫化物指硫化氢及硫化钠等盐类。硫化氢是一种气体,具有强烈“腐蛋”臭,在很低浓度时(在空气中低于0.8μg/m3)就可觉察。硫化物在水中水解时会生成硫化氢。在某些地下水中或在管网滞留时间长的饮水中,由于细菌的活动可能出现硫化氢的腐蛋臭。硫化物在含氧充足的水中很容易被氧化成硫酸盐,因此,在含氧水中硫化氢的浓度通常是很低的。

人通过气体吸入硫化氢,急性毒性是很强的。浓度在15mg/m3~3Omg/m3时可观察到对眼睛有刺激。没有硫化氢的经口毒性数据,一个人不大可能会从饮用水中喝人有害剂量的硫化氢,所以世界卫生组织没有推荐准则值。然而,饮用水中不应该由于臭和味而检出的硫化物。

水中硫化氢的味阈值和嗅阈值约在0.05mg/L~0.lmg/L之间。

GB5749-2006将饮用水中硫化物限值订为0.02mg/L,是从感宫性状和一般化学性质考虑,并按硫化物(S2-)计算。

(3)钠

钠盐(即氯化钠)广泛存在于所有食物和饮水中,自来水中钠的浓度通常低于2O mg/L,某些水软化剂可能明显增加饮用水中钠的含量。

饮用水中钠与高血压发生之间可能存在的联系,尚没有肯定的结论。所以,世界卫生组织没有提出钠的基于健康的准则值。浓度超过200mg/L可能会带来不可接受的味觉。

感官性状问题:钠的味阈值取决于共存的阴离子种类和溶液的温度。在室温时,碳酸钠的阈值是20mg/L;氯化钠,150mg/L;硝酸钠,190mg/L;重碳酸钠,420mg/L。

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钠是人体的必需常量元素,但每日最低需要量无一致说法。据估计每天钠的总摄入量120mg~40Omg可以满足婴幼儿的生长需要,成年人为500mg。通过发育成熟的肾有效率的排泄,钠盐实质上没有急性毒性。不过,如果意外摄入过量的氯化钠会产生急性影响,甚至导致死亡。急性影响包括恶心、呕吐、战栗、肌肉抽搐和僵化以及脑和肺水肿。过量摄入钠盐会严重加重慢性充血性心衰,有资料证明饮用水中高浓度的钠会引发疾病。

对婴儿的影响不同于成人,因为婴儿的肾没有发育成熟。婴儿严重的胃肠道感染会引起体液流失,导致脱水和血浆中钠浓度增高(高血钠),在这种情况下永久的神经损伤是常见症状。

有关高血压和增加钠的摄入量之间有何联系引起相当大的争论。虽然短期研究显示这种联系确实存在。降低钠摄入对一些高血压的人可以降低血压,但不是对所有的人都有效。另外,人和动物的一些研究数据显示与钠相伴的阴离子和其他阳离子至少可以部分缓和钠的作用。有些研究显示儿童血压增加与饮用水中高钠有关,但也有研究报告没有发现这种关联。

虽然高血压和其他疾病有相关性,如冠状动脉心脏病,但是由于遗传的敏感性不同,还有矿物(钾和钙)保护的可能性,以及实验方法的缺陷都使得这种相关性的确定是困难的,并且饮用水中的钠在总摄入中占的分量甚小。因此目前对于饮用水中钠的重要性以及钠与疾病可能存在的联系均没有得出确定的结论。

建立饮用水中钠限值的依据:根据现有的资料,关于饮用水中钠和高血压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得出确定的结论。因此没有提出基于健康的标准值。GB5749-2006提出的饮用水中钠的限值20Omg/L是从钠会使水产生味道考虑的。

5 怎样看懂公布的饮用水水质信息

5.1 必要性

饮用水水质限值的根本意义在于保护民众健康和生活质量,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其中最主要的是公布饮用水水质信息,让更多的民众知道自己所饮用的水的质量好坏,一旦发现水质不合格,能及时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并把信息及时反馈供水主管部门以保障饮用水水质的安全。

从国际上看,美国“安全饮用水法”和欧盟“饮用水水质标准”等均规定:供水单位应定期向民众公布饮用水水质信息,随时接受民众有关饮用水水质信息的查询。

我国建设部和一些省市供水系统的主管部门建设厅局近年来都对定期公布饮用水水质的指标、频率和时间做了规定,一些省市的报纸或公用事业局的官方网站近年来已逐月公布当地的饮用水水质信息;一些有二次供水或管道分质供水设施的居民小区、写字楼和学校也定期向民众公布相关饮用水水质信息。因此,民众学会看懂饮用水水质信息,对于保护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有很现实的意义。

5.2 公布饮用水水质项目的确定

从法律角度看,供水部门向消费者收取水费,形成了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供水部门有法定的义务,向消费者公示国家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的饮用水水质信息。目前一些发达国家的自来水用户随时可从供水部门的网站上查知自己所喝的饮水水质浓度,并可获得咨询帮助。这也是我国该领域工作的必然趋势。

根据目前我国实际情况,要做到上述要求尚需有个过程。目前我国公布饮用水水质项目根据不同需要和目的分为三种情况:

(1)供水主管部门定期半年或一年向政府、人大报告的水质信息,应包括国家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的常规水质指标42项实测浓度及根据当地当年特殊情况出现的非常规指标的浓度值,并作出解释。

(2)突发污染事件时,供水主管部门应及时向政府报告常规水质指标,尤其是突发污染指标,并作出解释。还应接受民众查询,实事求是向民众公布相关水质信息和应对措施,使民众明白真相,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3)在一般情况下,供水主管部门逐月向民众公布饮用水水质信息,指标要有代表性,简洁、高效通过几项指标,能反映当地的饮用水水质实际情况。根据国家标准的规定,大部分省市一般选用8项指标:即反映水质感官的4项指标: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反映微生物污染的3项指标:余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反映有机污染的综合指标:耗氧量。

5.3 识别饮用水水质限值的简易方法

5.3.1 直感识别法

即对家庭或办公室水龙头放出的饮用水用肉眼看,鼻子嗅,嘴巴尝的方法。感官指标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直感应是清澈透明,不浑浊,无异臭异味,无肉眼可见物。如发现水浑浊、有异臭异味、有肉眼可见物之一项或多项,则感官指标为不合格水。应采取相应预防控制措施,严重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把信息反馈供水、物业管理等主管部门,结合水质检验结果,采取措施消除污染。此方法仅适用于日常生活或水质轻度污染情况,当突发污染或怀疑剧毒物污染时,不能用此方法,尤其不准用鼻子嗅和嘴巴尝辨别有否异臭、异味。

5.3.2 掌握饮用水水质限值三要点:卫生学意义,超标危害和预防措施

就像医生看化验报告一样,从报告中要明白:一、各个指标说明什么问题;二、如果指标不合格,会产生什么危害;三、怎样治疗和预防。

同样,我们看饮用水水质信息和水质检验报告时,也要从该信息或检验报告中,经分析,一要明白该报告的各个指标说明什么问题,即各个指标的卫生学意义;二要明白该饮用水水质指标超过标准限值不合格,会对饮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产生什么影响和危害;三要明白针对不合格的水质指标,怎样查出原因,采取哪些应对措施,消除污染,采取哪些预防措施,保障饮用水安全。

要达到上述要求,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工程的的高要求,但基础的首先要学习并掌握本节“4 饮用水水质指标限值的卫生学意义和制定依据”。

5.3.3 抓住三个关键指标——总大肠菌群、浑浊度和耗氧量

(1)总大肠菌群(见4.1.1(1))——粪便指示菌,又称肠道致病菌的指示菌

总大肠菌群系一群在37℃培养24小时至48小时能发酵乳糖,产酸产气的革兰氏阴性无芽孢杆菌。饮用水中的总大肠菌群主要来自人和温血动物的粪便,因此称为粪便指示菌;因为人的肠道致病菌来自人和温血动物的粪便,所以总大肠菌群又称肠道致病菌的指示菌。

总大肠菌群还可能少量来自植物和土壤,所以它不是专一的粪便指示菌,如果饮水中检出总大肠菌群,需进一步再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以进一步证明水是否已经受到粪便污染。

总大肠菌群是一个尤关人群健康的重要的微生物指标。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无论是城市水厂,小型水厂或分散式供水,水中总大肠菌群限值均为: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以保障饮用水安全,确保人群身体健康。

在实际工作中,一旦检出总大肠菌群,应引起高度重视,应按标准要求,即刻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如后者检验结果阳性,则应排查污染源,进一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找出致病原,切断污染来源,防止介水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

根据笔者的实践体会和我国现有资料分析,饮用水受人和温血动物粪便污染的主要途径:一是来自饮用水水源受粪便污染,特别是水源受未经消毒处理的医院污水的污染。江苏某县自来水厂1980年和1994年,其以淮河为水源的原水受医院污水污染,曾先后两次在自来水中检出霍乱弧菌,致县城数百名居民霍乱暴发流行;太湖水网地区和里下河水网地区也发生过多起饮用水水源受粪便污染致伤寒、痢疾和甲型肝炎暴发流行的案例。二是来自输水管网的渗漏污染,特别是停电停水后再供水时,管网水消毒不到位,则供水点的水中就可能检出肠道致病菌,甚至引起饮用者水性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三是二次供水、高层水箱不加盖受动物粪便污染;近几年较多的报道因居民区的蓄水池溢流管与下水道直接相通,受下水道粪便污染,致居民饮用水受肠道致病菌污染引起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中央电视台就此曾多次专题曝光作详细的报道。

(2)浑浊度(见4.1.3(2))——微生物、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的综合指标

浑浊度是由于水中的颗粒物如黏土、淤泥、悬浮物、胶体颗粒及其他微生物等未经适当滤除,或者是配水系统、二次供水水箱中沉积物悬浮起来形成的。

因为病原微生物、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离子污染物均可粘附在悬浮颗粒上,因此,浑浊度低不但说明感官好,也说明微生物污染、有机污染和重金属污染去除的程度,是反映微生物、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的重要的综合指标。

美国饮用水标准将浑浊度列入微生物类,排列在首位,明确其是微生物指标之一,规定任何时候不得大于1NTU,95℅不得大于0.3NTU。我国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饮用水中浑浊度限值为1NTU,在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允许水中浑浊度限值为3NTU;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为3NTU,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5NTU。CJ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规定浑浊度限值为0.5NTU。

当饮用水中浑浊度限值不合格时,应查找原因,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或加强水源管理、改进净水工艺,或是改造管网、清洗消毒二次供水水箱等措施,向国际先进水平靠拢,争取达到任何时候水中浑浊度都不大于1NTU。

(3)耗氧量(见本节4.1.3(15))——有机污染物的综合指标

耗氧量也称化学需氧量(锰法),以CODmn表示,又称高锰酸钾指数。是指以高锰酸钾为氧化剂,在一定条件下氧化水中还原性物质,将消耗高锰酸钾的量折算为氧表示(O2,mg/L),水中还原性物质包括无机物和有机物,主要是有机物,因此耗氧量能间接反映水受有机污染的程度,是评价水体受有机物污染总量的一项综合指标。

近年来,水中有机污染物增多,因为种类多,要逐项测定是很困难的事。总有机碳(TOC)虽然是较好的有机污染物的综合指标,但测定设备昂贵,不易在基层推广。而在实际工作中,用耗氧量来反映饮用水有机污染的总体水平,则是一项易于操作比较实用的指标,基层水厂以上的检验室都能测定。上世纪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卫生部门对全国饮用水水质调查和肿瘤死亡回顾调查,经统计分析,饮用水耗氧量与肝癌和胃癌死亡率之间有非常显著的相关关系,表示饮用水中有机污染可能是消化道癌症发生的原因之一。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如日本的饮用水水质标准也采用耗氧量指标。

我国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饮用水中耗氧量限值(CODmn法,以O2计)为3mg/L,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为5mg/L。CJ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规定耗氧量限值为2mg/L。

饮用水受有机物污染是我国饮用水工作面临的新课题,难度较大。一些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城市,其饮用水中耗氧量限值一年中有相当比例大于3mg/L,甚至大于5 mg/L,出现不合格水。有关政府和供水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从饮用水源的选择,污染源的治理,自来水的深度处理,管网改造等方面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饮用水安全。我国的家用和团体用水质处理器、管道分质供水的出水水质和桶装饮用水,十多年的应用和检测数据表明,其水中耗氧量浓度均能稳定在1mg/L以内,去除有机污染物效果稳定可靠,所以,尤其在饮用水受有机物污染较重的地区,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着眼于保障民众健康这一大局,扶植和鼓励上述产业的发展。


 

第三章  饮水的水量要讲究平衡

 

中国营养学会2007年发布的“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第一次把“水1200mL”列入其中,即“在温和气候条件下生活的轻体力活动的成年人每日最少饮水量为1200mL。”

 

 

 


图3-1 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

 


 

 

 

中国营养学会2007年发布的“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共十条内容,其中第八条为:“每天足量饮水,合理选择饮料”。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

 

1、食物多样,谷物为主,粗细搭配

2、多吃蔬菜水果和薯类

3、每天吃奶类、大豆或其制品

4、常吃适量的鱼、禽、蛋和瘦肉

5、减少烹调油用量,吃清淡少盐膳食

6、食不过量,天天运动,保持健康体重

7、三餐分配要合理,零食要适当

8、每天足量饮水,合理选择饮料

9、如饮酒应限量

10、吃新鲜卫生的食物

 


 

1 水是一切生命必须的物质,在生命活动中发挥着重要功能

本书第一章所述水是人体构造的主要成分:新生儿期体内水分占人体总重量的78%~80%;婴儿期体内水分占人体总重量的70%左右;幼儿时期体内水分占人体总重量的65%左右;成人期体内水分占人体总重量的60%左右。水在人体内起着重要的生理功能,生命的最基本现象就是新陈代谢,新陈代谢的所有过程都必须在水中进行,没有水就没有生命。不摄入水生命只能维持数日,有水摄入而不摄入食物时生命可维持数周,可见水对维持生命至关重要。

2 成年人一日水的平衡量

2.1 成年人一日水的平衡量

正常人的体液量是相当稳定的,每日水的摄入量与排出量处于动态平衡。人体内水的来源包括饮水和食物中水及内生水三大部分,其中饮水约占50%;食物中含的水为40%左右;体内代谢产生的水占1O%左右。通常每人每日饮水约1200mL,食物中含水约1000mL,内生水约300mL(表3-1)。内生水主要来源于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代谢时产生的水。每克蛋白质产生的代谢水为0.41g,脂肪为1.07g,碳水化合物为0.6g。

体内水的排出主要是通过肾脏,以尿液的形式排出,约占60%(约l500mL),其次是经皮肤蒸发和排汗(约500mL)、经肺呼出(约350mL)和随粪便排出(约150mL)。喝进去的水和排出来的水基本相等,处于一种动态平衡。一般来说,水的摄取和排出量每日维持在2500mL左右。体力活动增加和环境温度变化会改变水的排出量和排出途径。

由其它非正常途径排出的水,如呕吐、腹泻等要通过医疗补水解决。

表3-1  成年人一日水平衡量

来源

摄入量(mL)

排出部位

排出量(mL)

饮水(饮料)

1200

肾脏(尿)

1500

食物

1000

皮肤(蒸发)

500

内生水

300

肺(呼气)

350

 

 

大肠(粪便)

150

合计

2500

合计

2500

体内水的正常平衡受口渴中枢、神经后叶垂体分泌的抗利尿激素及肾脏调节。口渴中枢是调节体内水来源的重要环节。当血浆渗透压过高时,可引起口渴中枢神经核兴奋,激发饮水行为。抗利尿激素可通过改变肾脏远端小管和集合小管对水的通透性影响水分的重吸收,调节水的排出。抗利尿激素的分泌也受血浆渗透压、循环血量和血压等调节。肾脏则是水分排出的主要器官,通过排尿多少和对尿液的稀释和浓缩功能,调节体内水平衡。当机体失水时,肾脏排出浓缩性尿,使水保留在体内,防止循环功能衰竭,体内水过多时,则排尿增加,减少体内水量。

2.2 口渴——人体缺水的信号

最早最普遍的观点是把渴和口腔的不舒服感觉联系起来。事实表明只是湿润嘴和喉并不能止渴,如果喝下去的水只到咽喉而不到胃,无论喝多少水都不能解渴。

渴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生理现象,为什么会口渴?口渴是一个主观的感觉,是对水有需求的欲望。口渴的中枢位于下视丘,与渗透压感受器合成利尿激素相连接。若因缺水而使血浆渗透压升高,就可刺激抗利尿激素的分泌,减少尿排出量。升高2-3%时则有口渴感。当血容量降低时,对口渴感有刺激作用,但需血容量下降到一定的程度才出现。口渴已开始危害机体健康,切莫感到口渴时再喝水。

老年人对渗透压升高而引起的口渴感不够灵敏,因此老年人更应主动喝水防止脱水。

渴能“告诉”人们什么时候需要饮水,需要的水量是多少,如果不喝水无论如何也不能解渴,望梅是不能止渴的。

3 不同人群的每日最少饮水量和足量饮水

3.1 成年人的每日最少饮水量和足量饮水

人体内成分60%~70%是水,一个人如果没有喝足量的水,就会使自己生理的各方面受到损伤,这种损伤往往自己一时不易察觉,等到发觉,已形成损伤,发生疾病了。

没有任何物质是比水更重要的,不过没有人知道一个人需要喝多少水,主要是因为很难去测量一个人从饮料及食物中摄取多少水,有多少贮存体内的水被使用掉,以及有多少水被转化成尿液及其他体液。水的需要量主要受代谢情况、年龄、体力活动、温度、膳食等因素的影响,故水的需要量变化很大。一般来说,健康成人每天需要水2500mL左右。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07)提出:人体对水的需要量主要受年龄、身体活动、环境温度等因素的影响。故其变化很大,成人每消耗4.184kJ能量,需要1mL水,考虑到活动、出汗及溶质负荷的变化,水的需要量可增至1.5mL/4.184kJ。故一般情况下,建议在温和气候条件下生活的轻体力活动的成年人每日最少饮水1200mL(约6杯),每日足量饮水约为2L,并随着身体活动量的增大和环境温度的升高,增加足量饮水。

在高温环境下劳动或运动,大量出汗是机体丢失水和电解质的主要原因。对身体活动水平较高的人来说,出汗量是失水量中变化最大的。根据个人的体力负荷和热应激状态,他们每日的水需要量可从2L到16L不等,因此,身体活动水平较高和(或)暴露于特殊环境下的个体,其水需要量应给予特别考虑。在一般环境温度下,运动员、农民、军人、矿工、建筑工人、消防队员等身体活动水平较高的人群,在日常工作中有大量的体力活动,都会经出汗而增加水的丢失,要注意额外补充水分,同时需要考虑补充淡盐水,增加饮水的量和饮水次数,保证足量饮水。

3.2 婴儿、儿童的每日适宜饮水量

婴儿和儿童体表面积较大,身体中水分的百分比和代谢率较高,肾脏对调节因生长所需摄入高蛋白时的溶质负荷的能力有限,易发生严重失水,因此以1.5 mL/4.184kJ为宜。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量(1993),体重为5kg的婴儿每天需要750mL水,10kg的婴儿每天需要1000mL水。婴儿大多数都添加了配方奶粉和食物转换期食品,每日活动量及外出日光照的时间也比较多,每日喝白开水4~5次,每次100~150mL,每日总饮水量在500~600 mL左右(不包括从食物中摄入的水份和内生水),要参考季节、气温,出汁多少而灵活掌握。

3.3 孕妇的每日适宜饮水量

孕妇因怀孕时细胞外液间隙增加,加上胎儿的需要和羊水,水分需要量增多,但据测算每日需要额外增加量仅为30mL,哺乳期妇女乳汁中87%是水,产后6个月内平均乳汁的分泌量约750mL/d,故需额外增加饮水1000mL/d。

3.4 老年人的每日适宜饮水量

健康老年人的水分需要量,随着体力活动、环境温度、药物治疗等因素而改变。老年人水分摄取比年轻人更重要,因为老年人的调控机能不稳定,如老年人可能丧失干渴的感觉,导致脱水,特别在高温环境或运动量增加时更为显著。水分需要量包括自饮水、牛奶饮料和食品中的水分。美国第3次健康与营养调查(NHANESⅢ)数据显示,美国70 岁以上成年人每日摄入水分的81%的来自饮料、19%来自食物。2008年美国农业部(USDA)老年营养研究中心发布了70岁以上老年人适用的“美国老年人膳食指南金字塔”(图3-2),金字塔底层为8杯水,要求除了食物含的水以外,老年人每日需要大约8 杯水(约1800~1850mL),强调水、饮料摄入对老年人健康的重要性。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07)中没有单独规定70岁以上老年人每日需饮水量,可以参考美国标准,老年人应适当多饮水,以防止大便秘结和机体缺少水分。但对于有大量饮水习惯的老年人,应减少饮水量,以免饮入过多水分,增加心、肾的负担。


图3-2  美国老年人膳食指南金字塔

4 人体饮水水量失衡的危害

4.1 饮水水量不足的危害——脱水和水缺乏症

饮水不足或丢失水过多,均可引起体内失水。在正常的生理条件下,人体通过尿液、粪便、皮肤和呼吸等途径丢失水。这些丢失的水量为必需丟失量,通过足量饮水即能补偿。还有一种是病理性水丢失,例如腹泻、呕吐、胃部引流和瘘管流出等,这些水的丢失如果严重就需要通过临床补液来处理。随着水的不足,会出现一些症状。当失水达到体重的2%时,会感到口渴,出现尿少;失水达到体重的10%时,会出现烦躁、全身无力、体温升高、血压下降、皮肤失去弹性;失水超过体重的20%时,会引起死亡。(参见表3-2)

一项针对市民日常饮水量的调查结果显示,北京、上海、广州三市,市民每天实际喝水在1000~2000mL的人占32.8%,喝2000mL的占17.9%,大约有一半的人每天饮水不足1000mL。而一项由国际瓶装水协会2000年进行的调查数据表明,有75%的美国人知道每天喝8杯以上的水。由此看来中国人对饮水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需要加大宣传足量饮水的迫切性。

表3-2  体内失水导致的体重下降百分比与相应症状

体重下降(%)

症  状

1

开始感到口渴,影响体温调节功能,并开始对体能发生影响

2

重度口渴,轻度不适,压抑感,食欲降低

3

口干,血浓度增高,排尿量减少

4

体能减少20%-30%

5

难以集中精力,头痛,烦躁,困乏

6

严重的体温控制失调,并发生过度呼吸导致的肢体末端麻木和麻刺感

7

热天锻炼可能发生昏厥

人体缺水还会造成各种各样的的疾病。例如:

头晕:身体缺水时,眼球会向内供水。液体流失过多,眼内压升高,对身体的直接影响就是头晕、头疼。这时不要去按摩太阳穴,首先喝一杯水,此外还可以往眼睛里滴一点眼药水,以缓解因缺水而升高的眼内压。

打瞌睡:身体里的血液会因为缺水而变得粘稠,如果此时你正坐在办公室里,血液会缓慢地转移至下肢,引起迷走神经兴奋,大脑供血不足,这也是明明睡够了8小时,但在白天还是会犯困的原因之一。

腰疼:水不光游离于人体内脏,它还储存在椎间血核心里。椎间关节处的水不光有润滑作用,还能支撑你上半身的重量。没有足够的水分摄入,在你行走、站立,甚至躺着的时候,腰椎运动不能得到足够的润滑,你会感到背部肌肉痉挛,甚至腰痛。

食欲旺盛:专家发现,大脑有两种机制满足你对能量的需求:第一种是食物和糖的新陈代谢中获取能量,第二种是在水的供给和水电能的转换中获取能量。当水供应不足时,大脑也会对身体发出求救信号。神经元会混淆这两种需求,对你的胃持续发出能量需求信号,导致你在不知不觉中吃下更多的食物。

肠痉挛:左腹下部隐隐作痛可能是身体缺水的一种信号!大肠的功能之一就是吸收排泄物中的水分。如果你吃的食物太干,又没有另外补充水分,食物残渣使胃肠蠕动速度减慢,此时大肠为了从食物中挤出一些水分来,就会用力挤压、收缩,这一过程会引起疼痛,让你产生肠痉挛的错觉。

假性阑尾炎:英国医学专家发现,在身体缺水的时候,腹壁紧缩,身体会出现“假性阑尾炎”的症状。这时候慢慢地喝一杯水,同时在右腹下方进行轻柔的按摩,疼痛就能得到缓解。专家指出,如果不出现呕吐,40%的右腹下方疼痛都是“假性阑尾炎”。当然,如果疼痛不能得到缓解或伴有明显的呕吐或发烧,就需要及时去看医生。

关节炎:骨细胞里充满了钙,软骨细胞的基质里也有大量的水。软骨水量充足时,软骨间的摩擦损伤率最低,但在脱水状态下,软骨为了争取更多的“润滑剂”,就会抢夺供给关节的血液,以满足自己的液体需求,这时连接关节的神经调节机制就会发出疼痛的信号,表面看来是关节感染,实际是关节在喊“渴”。

抑郁症:医学专家发现,身体脱水时形成的生理变化,与人面临压力时的生理变化没什么两样。脱水的时候,“抗压荷尔蒙内啡肽”的分泌受到抑制,神经调节出现紊乱,身体随之出现抑郁症早期症状:情绪低落、思维迟缓、意志减退。医学专家指出,大多数抑郁患者都是长期脱水者。

4.2 饮水过多及水中毒症

喝水少了不行,但过量饮水也会引起中毒,对于这一观点人们可能会感到陌生,其实早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就已报告因大量饮水引起水中毒的病例。水约占人体体重的65%-70%,且在体内相对稳定。人体细胞的细胞膜是半透膜,水可以自由渗透,如果饮水过量,血液和间质液就会补充衡释,渗透压降低,水会渗透到细胞内,使细胞肿胀而发生水中毒。其中尤以脑细胞反应最快,一旦脑细胞水肿,颅内的压力就会增高,导致头昏脑胀、头痛、呕吐、乏力、视力模糊、嗜睡、呼吸减慢、心律减速,严重时则产生昏迷、抽搐甚至危及生命。发生水中毒时,血液中水分过多,血液中的氯化钠浓度下降,出现衡释性低血钠,病人会出现全身肌肉疼痛和痉挛。这种水摄入量超过肾脏排出能力,引起体内水过多或引起水中毒的情况,多见于疾病情况,如肾脏病、肝病、充血性心理衰竭等。正常人极少见水中毒。

香港每年都发现因饮水过度而出现水中毒的病例,香港曾发现一名16岁少女为美容,一日喝20L蒸馏水,最后饮水过多中毒昏迷入院。 

武汉曾报道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每年夏天都会收治近百例“水中毒”患者。南京市体育研究所也曾处理过一例水中毒病例:某学校男生在踢完足球因口渴不停的喝纯净水,当喝了10多瓶后,突然出现双下肢抽搐、头痛、呕吐、全身乏力,视力模糊,被急送医院,经医生详细检查,诊断其为“水中毒”。上述案例提醒我们,饮水的量和方式一定要科学合理。

 

5 不同年龄段人群每日最低需水量和最少饮水量

   为保持人体水动态平衡而需每日补充的水量是人体最低需水量。人体对水的需要量主要受年龄、身体活动和环境温度等因素的影响,故其变化很大。成人每消耗4.184KJ(即1Kcal)能量,需要1mL水。温和气候条件下轻体力活动成年人每日能量消耗约为2500Kcal,即平均成年人每日最低需水量2500mL,其中经饮水(或饮料)途径摄入的饮水量约占50%,为1200mL(见表3-1 正常人体每日水的出入量平衡)。由此,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提出“一般情况下,建议在温和气候条件下生活的轻体力活动的成年人每日最少饮水1200mL(约6杯)。”

考虑到活动,出汗及溶质负荷的变化,水的实际需要量可增至1.5mL/4.184KJ。由此根据不同年龄、性别和体力活动水平划分的人群,按其每日能量消耗估算出每日最低需水量;按饮水途径约占最低需水量的50%估算出不同人群的最少饮水量(见表3-3)。

人的每日最低需水量和最少饮水量还受地区、民族和体质等因素的影响。WHO提出的成年人每日最低需水量为4500mL;美国老年人膳食指南(2008)提出的每日最少饮水量为一天8杯水,约1800~1850mL;美国食品和营养委员会推荐成年人每日最低需水量3.7L,最少饮水量3L;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07)提出的每日最低饮水量是一个平均值,是基本要求。在实际生活中应根据自己年龄、当时体力活动水平和周围环境温度进行调整,增加饮水量。

表3-3  中国居民不同年龄段人群每日最低需水量和最少饮水量参考值

年龄(岁)

每日能量摄入(kcal/日)

每日最低需水量(mL)

每日最少饮水量(mL)







0~

95 kcal/Kg

142.5mL/Kg

120mL/Kg

0.5~

95 kcal/Kg

142.5mL/Kg

120mL/Kg

1~

1100

1050

1650

1575

825

787.5

2~

1200

1150

1800

1725

900

862.5

3~

1350

1300

2025

1950

1012.5

975

4~

1450

1400

2175

2100

1087.5

1050

5~

1600

1500

2400

2250

1200

1125

6~

1700

1600

2550

2400

1275

1200

7~

1800

1700

2700

2550

1350

1275

8~

1900

1800

2850

2700

1425

1350

9~

2000

1900

3000

2850

1500

1425

10~

2100

2000

3150

3000

1575

1500

11~

2400

2200

3600

3300

1800

1650

14~

2900

2400

4350

3600

2175

1800

18~体力活动水平轻

2400

2100

3600

3150

1800

1575

18~体力活动水平中

2700

2300

4050

3450

2025

1725

18~体力活动水平重

3200

2700

4800

4050

2400

2025

50~体力活动水平轻

2300

1900

3450

2850

1725

1425

50~体力活动水平中

2600

2000

3900

3000

1950

1500

50~体力活动水平重

3100

2200

4650

3300

2325

1650

60~体力活动水平轻

1900

1800

2850

2700

1425

1350

60~体力活动水平中

2200

2000

3300

3000

1650

1500

70~体力活动水平轻

1900

1700

2850

2550

1425

1275

70~体力活动水平中

2100

1900

3150

2850

1725

1425

80~体力活动水平轻

1900

1700

2850

2550

1425

1425

      注:①能量摄入水平引自《中国居民膳食指南》附2

②每日需水量=能量消耗量×1.5mL(按1Kcal=4.18KJ,每消耗4.18KJ水的需要量为1.5mL)

③每日最少饮水量=每日需水量×50%

 

表3-4  美国食品和营养委员会推荐的个人摄入量*

年龄组

日最低需水量(L/日)

通过饮水或饮料摄入量(L/日)

婴儿

0~6个月

0.7

来自母乳

7~12个月

0.8

来自母乳、果汁和饮水0.6L

儿童

1~3岁

1.3

0.9(约4杯)

4~8岁

1.4

1.2(约5杯)

男性

9~13岁

2.4

1.8(约8杯)

41~18岁

3.3

2.6(约11杯)

19岁以后

3.7

3.0(约13杯)

女性

9~13岁

2.1

1.6(约7杯)

41~18岁

2.3

1.8(约8杯)

19岁以后

2.7

2.2(约9杯)

妊娠

14~50岁

3.0

2.3(约10杯)

哺乳

14~50岁

3.8

3.1(约13杯)

     *引自美国Food and Nutrition Board.2004,李复兴《水是药还是毒》


 

第四章  饮水的行为要科学合理

 

1 切莫感到口渴时再喝水

口渴是人体需要水的一种生理反应,也是人体已产生生理异常的一种病态反应。引起口渴的原因是出自大脑中被称为“口渴中心”的下视丘,它会时时监测血管体积、压力、盐分浓度,当体内水分不足时,血液的量随之减少,血管上的压力也就下降了,构成血液的成分就开始凝聚。这一机理发出的信号就直接被传送到脑中去,从而就使人产生了“喝水的愿望”。人们感到口渴了才喝水,这虽能即时补充部分水分不足,但其实身体已经受到损害。因为口渴是表示人体水分已失去平衡,细胞缺水已到一定程度,中枢神经发出要求补充水分的信号。口渴后才喝水,等于“禾苗干枯才灌溉”,这样禾苗已受损,生长造成危害。因此,人们应当养成科学的饮水习惯,不能等到口渴了,才去喝水。

2 每日饮水的时间和方式

2.1每日饮水时间和方式的安排原则

不同的人群,成年人、老年人、儿童和孕妇因不同的年龄、身体活动、环境温度等因素,每日饮水的时间和方式不完全一样,但总的原则是一样的,即十二个字:适时,主动,少量多次,足量饮水。(1)适时:饮水要适时,饮水时间应分配在一天中需补水的任何时刻,要抓住一天中人体最易失水,最需补水的时段,即最佳时段喝水,以保证人体内水量的平衡,充分发挥水在人体内的生理功能和防病保健作用;(2)主动:切不可感到口渴时再喝水;(3)少量多次:每次200mL左右(中杯),切不可一次性大量喝水;(4)足量饮水:要根据身体活动量的增加,环境温度的升高,劳动强度的增大,补充足量的水。

2.2 成年人的饮水时间和方式

(1)饮水最佳时段

根据上述总原则,成年人一天中人体最易失水,最需补水的饮水的最佳时段为:早晨起床后,餐前一小时,餐后两个半小时,晚上睡觉前各喝一杯水(约200mL);上班族还应增加上午上班后和

下午下班前各喝一杯水。老年人则应在锻炼时(晨练或上、下午锻炼时)及时补充水分。

需要说明的是,饮水的最佳时间段没有机械教条的规定,应根据各人的作息时间,身体活动情况调整饮水时间。例如,,早晨起床后如果正值早餐前一小时左右,则可把“早晨起床后”和“早餐前一小时”两者合为一个时间段喝一杯水;又如:有早睡习惯的人,如果晚餐后两个半小时正值即将睡觉时间,则又可把“晚餐后两个半小时”和“睡觉前”两者合为一个时间段喝一杯水。对于上班族来讲,最好还要增加上班和下班两个时间段各饮一杯水。同样,如果正值“下班”时间段与“晚餐前一小时”时间段重合,两者又可合为一个时间段喝一杯水。

(2)理由

①早晨起床后空腹喝一杯水。因为夜晚睡眠时的隐性出汗和尿液分泌,从尿液、皮肤、呼吸中消耗了很多水分,人体一夜流失的水分大约有450mL,所以早晨起床后有时虽无口渴感,但实际身体处于一种生理性缺水的状态,容易让人处于烦躁的状态,此时补充水分,既可以降低血液粘稠度,增加循环血容量,让大脑迅速恢复清醒状态,还可以清洁肠胃,湿润肠道,帮助肝脏和肾脏解毒,防止便秘。

②餐前一小时空腹喝一杯水。餐前1小时空腹喝一杯水。空腹喝下的水在胃内停留2~3分钟,很快进入小肠,再被吸收进入血液,1小时左右就可以补充给全身的血液,体内水份达到平衡时就可以保证进餐时消化液的充足分泌,增进食欲,帮助消化。如果餐前不补充适量的水,当饭后胃液大量分泌时体液失水,可能引起血液因进食而变稠,并引起口渴,这时再喝水,就会冲淡胃液而影响消化,还会因喝水过多而增加心脏和肾脏的负担。

③餐后两个半小时喝一杯水。摄入体内食物的消化主要在餐后两个半小时这个时间段内,此期体液大量补充消化液消化食物,体液消耗较大,补充体液,有利于顺利完成消化过程,纠正因食物分解导致的脱水。另外,早餐和午餐后两个半小时,均是成年人工作量和活动量较大的时间段,通过呼吸、出汗等消耗了很多水分。根据我国成年人生活工作作息时间,一般为上午十点左右(早餐后两个半小时)和下午三点左右(午餐后两个半小时),此时结合工间操或会议的休息间隙喝一杯水,还有利于提高各脏器脱氢酶的活性,降低肌肉中的乳酸,缓解疲劳,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④晚上睡觉前喝一杯水。晚上睡觉前喝一杯水,有利于预防夜间血液粘稠度增加,增加血容量,稀释血液,防止夜间血流缓慢时形成血栓。但对于心衰和心功能不全的人,睡前不宜大量饮水,否则会增加心脏的负担。

⑤上班族上午上班后和下午下班前各喝一杯水。因为早晨起床到赶往办公室时间仓促,情绪紧张。上班后喝一杯水,有利于调整情绪;下午下班前,此时喝一杯水正值离晚餐时间1小时左右,既可防止下班路途运动量大的失水,又有利于晚餐的消化吸收。

⑥锻炼时及时补充水分。因为锻炼运动时,体内水的丢失加快,如果不及时补充就可能引起体内水的不足。

(3)举例

假设某上班族作息时间为:6:00起床,7:00~7:30早餐,8:30上班,12:00~12:30午餐,18:00下班,19:00~19:30晚餐,22:30睡觉,则推荐其饮水时间如表所示,供读者参考。

表4-1 上班族每日饮水时间表


顺序

饮水时间

第1杯水

6:30左右 早晨起床后(早餐前一小时)

第2杯水

8:30  上午下班后

第3杯水

10:00  早餐后两个半小时(工间休息)

第4杯水

11:30左右  午餐前一小时

第5杯水

15:00左右  午餐后两个半小时(工间休息)

第6杯水

18:00  下午下班前

第7杯水

21:30  晚餐后两个半小时

第8杯水

22:30  晚上睡觉前



近几年来,国外不少学者也对不同人群饮水时间进行了研究。例如,日本学者对晨起喝杯温开水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人通过一夜睡眠之后,胃肠已排空,饮下的温开水能很快被吸收进入血液循环,降低血液粘稠度,增加循环血容量,对体内各器官组织进行一次“内洗涤”,增强肝脏解毒功能,有益身心健康。美国的一些大学医学院和研究机构制定的一套“长寿守则”中也有清晨喝杯水的忠告。

2.3  其他人群饮水时间和方式

老年人、孕妇、婴幼儿等饮水时间和方式同成年人一样,应掌握适时、主动、少量多次、足量饮水的原则,老人和孕妇应抓住早晨起床后,餐前1小时,餐后两个半小时,睡前喝水的最佳时段,根据各类人群特点,以科学的行为喝好水。

老年人口渴的敏感度减弱,尤其要注意主动喝水。

婴幼儿体内水份含量最高,按需水量与体重之比,这一时期是人生中喝水量最多的时期,尤其是用奶粉喂养的婴儿比用母乳喂养的婴儿需水量更多。6~12月的婴儿每天应优先保证600~800mL的奶量,并继续母乳喂养适量补充水分。由第三章表3.3可知,我国婴儿每日最少饮水量为每公斤体重120mL。婴儿发生脱水的几率和危险高于成人,呕吐和腹泻是婴儿发生脱水的常见原因,家长应掌握婴儿脱水的症状,懂得如何应付,及时补水。

幼儿新陈代谢相对高于成人,对能量和各种营养素的需要量相对更多,对水的需要量也更高。1~3岁幼儿每日每千克体重约需水125mL,全日需水量约为1250~2000mL。幼儿需要的水除了来自营养素在体内代谢生成的水和膳食食物所含的水分(特别是奶类,汤汁类食物含水较多)外,大约有一半水需通过直接饮水来满足,约600~1000mL,幼儿的最好饮料是白开水,应严格控制含糖饮料的摄入。

孕妇代谢旺盛,需要大量的营养素用于母体和胎儿组织的生长和代谢,尤其需要保证足量饮水,防止脱水。严防污染的饮水影响敏感的胎儿,一定要喝符合卫生标准的含微量元素和矿物质的优质安全饮用水,不要喝纯水,更不能喝任何含酒精的饮料,以防伤害胎儿。

青少年学生体重的70%以上是水分,运动量较大,每天每公斤体重失水量大于中老年人,所以及时补充优质安全饮用水对于青少年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国务院发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要引导学生养成适时主动,少量多次饮水的好习惯。早晨应喝足水;应抓紧课间喝水;应允许学生上课时喝水;运动时要多喝水;防止暴饮;防止饮料代替饮水;不提倡学生喝纯水。

“口渴不急饮”是一句谚语。如果一次喝的水太多,会加重胃肠负担,胃里突然进了大量的水,一下子把胃液冲淡了,既降低了胃酸的杀菌作用,又会妨碍对食物的消化。更为重要的是,人体内进入大量的水,水就可渗入细胞内,使其膨胀,甚至破裂,若脑细胞吸水膨胀后会使颅内压升高,导致头疼、呕吐、呼吸和心率减慢,甚至昏迷、死亡。另外,狂饮后会出汗多、排尿多,这样会导致体内无机盐和水溶性维生素流失,引起痉挛,同时也会加重心脏和肾的负担。口渴时首先少喝几口水,润润喉咙,停一会再喝,采用“少量多次”的饮法,对身体健康是有好处的。

运动时由于体内水的丢失加快,如果不及时补充就可以引起水不足。在运动强度较大时,要注意运动中水和矿物质的同时补充,运动后.应根据需要及时补充足量的饮水。运动后切忌狂饮,有些人在剧烈运动后,喜欢开怀狂饮,这是绝对不可行的。

按照合理的时间饮水,同一日三餐的道理一样,等体内的水分消耗到临界缺水状态,就及时进行补充,使体内总是保持充足的水分。这种“细水长流”的方法可保证人体各系统、各器官正常运转。人的皮肤自然饱满有光泽,焕发出光彩照人的美丽。

3 喝什么水好——首选白开水

3.1 市场水的分类

目前,我国居民的饮用水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含矿物质水,包括:自来水、饮用净水、天然水、饮用天然矿泉水和人工矿化水等。二是不含矿物质水,包括:纯净水(即饮用纯水)、蒸馏水等。

(1)自来水:是直接取自天然水源(地表水,地下水),经过一系列处理工艺净化消毒后再输入到各用户,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为安全饮用水,是目前国内最普遍的生活饮用水。

(2)饮用净水: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自来水或水源水为原水,经再净化后可供用户直接饮用,符合《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的为优质安全饮用水,常见的有管道直饮水和罐装饮用水。

(3)天然水:根据国际瓶装水协会(IBWA)的定义,是指瓶装的,只需最小限度处理的地表水或地下形成的泉水、自流井水,不是从市政系统或者公用供水系统引出的,除了有限的处理(例如过滤、臭氧或者等同的处理)外不加改变。它既去除了原水中极少的杂质和有害物质,又保存了原水中天然的营养成分和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其水质应符合由企业或行业制定并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发布优于饮用净水的企业标准或行业标准。

(4)饮用天然矿泉水: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地下矿水,其化学成分、流量和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

(5)矿物质水:以符合GB5749的水为水源,采用适当的加工方法,有目的的加入一定量的矿物质而制成的制品。其水质应符合企业制定并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标准。

(6)纯净水和蒸馏水:两者的本质相似,一般以城市自来水为水源,通过膜处理和蒸馏方法去除水中的一些有害组分,同时也去除了钾、钙、镁、铁、锌等人体所需的矿物元素。其水质应符合《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2003)和《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

3.2 水中矿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充分利用自来水中矿物质和微量元素

组成人体的主要元素有碳、氢、氧、氮、磷、硫、钠、钾、钙、镁、氯等11 种。维持生命所必需的微量元素有铁、铜、锰、锌、钼、铬、钴、镍、锡、钒、碘、硒、氟、硅等14 种。这些微量元素在人体内具有明显的营养作用及生理功能,是生命活动中不可缺少的元素。从科学理论上讲,部分微量元素的缺乏能引起生物功能障碍,完全缺乏,机体就不能维持正常的生命过程甚至死亡。

随着现代医学的不断发展, 人们发现最常见的是碘、氟、铁、锌、硒等微量元素的缺乏症。孕妇如缺碘、锌能使胎儿发育产生严重障碍,重度缺锌是导致胎儿畸形的重要原因。锌、铜、锰、硒等元素对维持人体正常的生殖生育功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组成心肌细胞液的主要离子是钠、钾、钙、氯离子,而镁离子对保护心肌也有很好的作用。饮用水中的硬度太低对心血管系统不利。氟含量过低,则儿童龋齿发病率增高。

微量元素虽然对人体健康如此重要, 但也不可盲目补充。医学研究证明, 人体对微量元素的摄入有一个最佳剂量, 过犹不及。

自来水中有丰富多样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它在不知不觉中将宝贵的微量元素和矿物质持续、恒量、全面地送入人体,维持了人体内部的一个最基本的量值。国际著名的环境学家、营养学家、水专家美国马丁•福克斯博士(Martin Fox,Ph.D)提出健康水的标准是:含有一定量的硬度(水中钙镁离子的总和),理想的是170mg/L左右;一定量的溶解性总固体(水中矿物质的总和),理想的是300mg/L左右;和pH值偏碱性(在7.0以上)。表4.2列出2008年江苏省13个市溶解性总固体等3项水质指标检测值,可见南京、无锡、苏州、常州、镇江、扬州和淮安等7个市3项水质均在理想值水平。我们应科学的充分利用这个有利健康的因素,为人类造福。

表4-2  江苏省13个省辖市地区自来水中pH、溶解性总固体和硬度含量

城  市

pH均值

溶解性总固体(mg/L)均值

硬度(mg/L)均值

南  京

7.55

312

125

无  锡

7.55

216

124

徐  州

7.48

684

356

常  州

7.05

205

139

苏  州

7.56

264

126

南  通

7.78

572

231

连云港

7.52

508

245

淮  安

7.78

375

246

盐  城

7.71

617

211

扬  州

7.61

303

193

镇  江

7.71

271

154

泰  州

7.85

427

182

宿  迁

7.56

449

253

           注:资料来源于2008年江苏省13个省辖市饮用水水质监测资料

3.3 不提倡长期喝纯水

    纯水与蒸馏水开始是在工业和医疗领域或实验室应用。由于水的污染,包括自来水二次污染的日益严重及广大消费者饮水防污染意识的加强,纯水开始以小瓶包装的形式进入饮水市场,现行的国家标准《饮料通则》(GB10789)中饮用纯净水定义为:以符合GB5749的水为水源,采用适当的加工方法,去除水中的矿物质等制成的制品。并有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随着饮水机的普及,桶装纯净水作为大众饮用水进入千家万户,而且一度每年呈递增速度增长。

近几年,随着科学饮水的普及和消费者消费的理性化,人们逐渐认识到长期饮用纯净水对人体健康会带来一些负面作用,因而纯净水的市场增长率逐渐减慢。

2005年,WHO在水中矿物质营养报告中明确提出:水中必须含有矿物质元素,不仅要含矿物质元素,还要含阴离子。1997年上海市教委下发给中小学校的一份文件,引述了上海市科委和上海市卫生局的一项论证结果,明确提出在中小学校中不宜推广饮用纯水。

纯水以小瓶装作为软饮料,可以偶尔喝,也可以和含矿物质的饮用水交替喝,但不宜作为日常饮水长期饮用,尤其对于儿童、老人、孕妇、哺乳期妇女、运动员、飞行员和高温作业人员等特殊群体更是如此。

3.4 饮用天然矿泉水作为饮料喝

   我国《饮料通则》(GB10789)将饮用天然矿泉水(Drinking Natural Minieral Water)列入饮料范畴。世界卫生组织现行《饮用水水质准则》(2004年)明确“本准则只适用于人类饮用的自来水,瓶装水和冰水”,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矿泉水是饮料,而不是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的标准由食品营养法典(Codex Alimentarius)委员会制定法典。

WHO所指“饮用水”和“饮料水”的区别主要在于:饮用水水质准则值是指:标准体重(60Kg)的人每人每日喝2L水,该准则保证饮用者70年终生安全;而饮料水准则值则是指:标准体重(60Kg)的人每人每日喝0.5L水,该准则保证饮用者70年终生安全。由此,从总摄入量角度考虑,对某些限量指标而言,每日喝进体内水量少的饮料,其浓度限值就可宽于饮用水同类指标的浓度限值。例如:我国现行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中氟化物限值为1.5mg/L;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氟化物限值为1.0mg/L,其中即使对限值放宽后的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中的氟化物限值也仅为1.2mg/L,后者明显严于饮用天然矿泉水中氟化物的要求。因此,饮用天然矿泉水只能作为饮料,总体平均每天喝0.5L,而不是饮用水。

一些既符合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又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则需经专家论证后决定可否作为饮用水长期饮用。

3.5 开发推广天然水——适宜人体健康的饮用水

天然水包括两类:第一类是饮用天然泉水,前已述及;另一类是其他天然饮用水,指采用未受污染的水井、水库、湖泊或高山、冰川等,且未经过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制成的制品。

该两类天然水水质的特点是既符合GB5749的要求,又富含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和矿物质。研究表明:人体内微量元素丰度与地壳内微量元素丰度一致。深层地下水或冰川水经过对地壳长期融化,地壳内有益于人体健康的微量元素和矿物质溶于天然水中,经筛选排除地质因素污染、地球化学因素和人为因素,又不经公共供水系统,避免了可能出现的二次污染因素。加之天然水一般水龄很长,研究表明:水龄越长,水质越好。不同来源的水更新时间不同,例如:河水更新需要20天,湖水更新需要100年,地下水更新时间至少300年,有的甚至达一千年以上,冰川的形成更达400万年左右时间。无疑的这类水体现了人和自然界的高度和谐统一,是自然界赐予人类的好水,天赐好水是适宜人体健康的饮用水。近年来,世界各国都注重开发推广天然水,如日本市场上热销的含人体必需微量元素矾的瓶装饮用天然泉水,我国开发推广的长白山天然泉水,苏州洞庭山天然泉水和新疆天山冰川水,西藏冰川水等目前均已以瓶(桶)装天然水在市场上热销。

3.6 首选饮用白开水

白开水是由自来水煮沸而来,我国对自来水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2006年发布的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对饮用水的水质共规定了106项指标,达到国际先进的水质标准。

从科学角度讲,白开水是最符合人体需要的饮用水,具有很多优点:(1)自来水煮沸后,既洁净、无微生物污染,又能使过高硬度的水质得到改善(因为总硬度为永久硬度和暂时硬度之和,煮沸去除了水中的暂时硬度),还能保持原水中某些矿物质不受损失。(2)制取简单,经济实惠,用之方便。因而,白开水是满足人体健康、最经济实用的首选饮用水。

美国科学家研究发现:烧开的自来水冷却到25℃~30℃时,氯含量最少,水的表面张力、密度、粘滞度等都会发生变化,水的生物活性也有所增加,容易透过细胞膜,能促进机体新陈代谢,增进免疫功能,提高机体抗病能力。习惯喝白开水的人,体内脱氢酶活性高,肌肉内乳酸堆积少,不容易产生疲劳。

4 饮水水温

医学家建议,最好多喝温水,与室温相当为宜,水温最好在18~45℃。过烫的水不仅损伤牙齿,还会强烈地刺激咽喉、消化道和胃黏膜。太凉的水会造成胃部不适并且易造成血管收缩。在最冷的天也不要喝超过50摄氏度的水或饮料。最好的水温应接近体温,不但利于吸收,还能更快止渴。

5 不要饮用生水、蒸锅水

5.1 生水和直饮水的区别

生水是指未经消毒过滤处理过的水,如江、河、湖水、溪水、井水、库水和池塘水等。

直饮水是将现有自来水或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的水源水经过深度处理后,再通过优质管材输送至用户,成为可直接饮用的优质水。管道直饮水特点:在去除有害物质的同时,又保留了人体所需要的微量元素,可供各年龄段人士长期饮用。因此管道直饮水是优质安全饮用水。

5.2 生水和蒸锅水的危害

生水中会不同程度地含有各种各样对人体有害的微生物及人畜共患的寄生虫。也会不同程度地含有来自工业、农业、生活废水的化学污染物。直接饮用可能会由病原微生物引发的急性胃肠炎、伤寒、痢疾及寄生虫感染等介水肠道传染病或由化学物质污染引起急性、亚急性、慢性危害和疾病。

蒸锅水即蒸饭、蒸馒头的剩锅水,特别是经过多次反复使用的蒸锅水,其中原有的重金属和亚硝酸盐会浓缩,而含量增高。重金属摄人过多可造成相应危害;亚硝酸盐能使血液中正常携氧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血红蛋白,而失去携氧能力。此外,摄人的亚硝酸盐进入胃中,在胃酸作用下与蛋白质分解的产物二级胺反应生成亚硝胺,亚硝胺是一种致癌物质。

6.适量饮茶补充水份有益健康

经常适量饮茶,对人体健康有益。茶叶中含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化学成分。例如茶多酚、咖啡碱、茶多糖等。茶多酚、儿茶素等活性物质可以使血管保持弹性,并能消除动脉血管痉挛,防止血管破裂。有研究表明。长期饮茶可能对预防心血管病和某些肿瘤有一定益处。

茶叶中含有丰富的微量元素,如铁、锌、硒、铜、锰、铬等,但是茶叶本身为非可食部分,由于使用量少及各元素的溶出率有限.饮茶并不是补充这些元素的良好食物来源。

长期大量饮用浓茶会影响消化功能。茶叶中的鞣酸会阻碍铁质的吸收。特别是缺铁性贫血的人.应该注意补充富含铁的食物。

饮茶应注意时间,一般空腹和睡前不应饮浓茶。空腹饮茶会冲淡胃液,降低消化功能,影响食欲或消化吸收。睡前喝茶易使人兴奋,难以入睡。

尽管饮茶的好处很多, 但并非每个人都适合饮茶, 对于一些特殊的人来说, 恰恰是不宜饮茶的。这些人如果长期饮茶, 非但没有益处, 还会损害身体健康。

(1)儿童不宜饮茶。由于茶叶中含有大量鞣酸, 它能与人体中的钙、铁、锌等结合成不溶性物质, 不利于胃肠道功能发育不健全的儿童对这些微量元素的吸收, 并妨碍胃肠道对蛋白质和脂肪的吸收, 所以, 儿童最好不要饮茶。

(2)孕妇、产妇不要饮茶。茶叶中的鞣酸影响孕妇食物中铁的吸收, 容易导致贫血或营养不良, 从而不同程度地影响胎儿的发育。而哺乳期产妇饮茶, 因茶叶中某些物质具有一定的抑制乳汁分泌的作用, 会导致乳汁减少。

(3)便秘者少饮浓茶。鞣酸和咖啡因等物质, 能减少胃肠道消化液的分泌, 减慢肠胃的蠕动, 从而起一定的收敛作用。因此, 腹泻者饮浓茶有一定的止泻效果, 而便秘者正相反。

(4)患胃溃疡病的人不宜饮茶。因为茶叶中的茶碱能抑制胃内磷酸二脂酶的活性, 受抑制后, 胃壁细胞就会分泌大量胃酸, 胃酸过多易影响溃疡的愈合, 从而加重病情, 因而, 患胃溃疡的人还是不饮茶为宜。

7.不要以喝含糖饮料代替喝水

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的、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0.5%的制品都属于饮料,但不包括饮用药品。

按照国家标准《饮料通则》(GB10789)的分类,我国饮料可分为:碳酸饮料类、果蔬汁类、蛋白饮料类、包装饮用水类、茶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风味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和固体饮料类以及其他饮料类十一大类。

饮料多种多样,需要合理选择,如乳饮料和纯果汁饮料含有一定量的营养素和有益膳食成分。适量饮用可以作为膳食的补充。有些饮料添加了一定的矿物质和维生素,适合热天户外活动和运动后饮用。有些饮料只含糖和香精香料,营养价值不高。多数饮料都含有一定量的糖,大量饮用特别是含糖量高的饮料,会在不经意间摄入过多能量,造成体内能量过剩。另外,饮后如不及时漱口刷牙,残留在口腔内的糖会在细菌作用下产生酸性物质,损害牙齿健康。有些人尤其是儿童青少年,每天喝大量含糖的饮料代替喝水,是一种不健康的习惯,应当纠正。

适当饮用饮料对身体并没有什么危害,但如果过量饮用,则可能引起一些健康问题,会使糖的摄入量大大增加,造成青少年肥胖、龋齿、非特异性腹泻、儿童多动症等。英国有关研究指出,一个孩子如果每天多喝一听软饮料,肥胖症的概率就会增加60%。英国科学家研究还发现,充气饮料中的酸性物质可致儿童牙齿受损。因此,不主张中小学生经常大量饮用含糖分高的饮料。

另外,长期喝饮料会造成人体长期生理脱水状态,使人体免疫功能降低,影响正常的新陈代谢。这是因为饮料中往往加入很多的营养性物质和非营养性物质,也包括色素、防腐剂、咖啡因等一些化学添加剂,身体要将这些化学添加剂、糖分等分解,需要大量水分。因此,喝含糖饮料时实际上是增加了水的需求量,进一步造成身体的脱水。

8.特殊情况下的饮水

8.1 服药时怎样饮水

疾病治疗怎样才能获得最佳疗效,简单的回答就是正确服用药物。然而一份调查资料却显示,有45%的患者存在着服药方式不正确的情况,影响了疗效。有的患者服药时喜欢干吞药片,也有的患者以为水喝得越多越好。服药时应当如何饮水呢?与药物的理化性质和药理作用有关。

8.1.1 服药时为什么必须掌握饮水量

1.服用大多数药物宜饮水200mL。

一般情况下,患者服药前应当先喝一口水湿润下咽喉部,服药后再饮用200~400 mL水。这不仅利于患者排出体内的毒素、早日康复,还有利于药物的运输、崩解、分布和吸收,更好地发挥疗效。

利于药物的运输:人的食道有三个生理性狭窄,如果干吞药片或饮水很少,药物容易停留在食道生理性狭窄处的管壁上,对黏膜造成刺激。适当饮水可使药物迅速通过咽喉、食道进入胃内,还可增加胃的排空速度,使药物顺利到达肠道。有资料显示,适当的饮水可使药物在半分钟内通过食道到达胃中,而干吞药片需5~10分钟方可到达胃中。

利于药物的崩解:固体药物只有在溶液中完全崩解后才可吸收。如果干吞药片或饮水很少,药物仅靠少量的胃液很难完全崩解。特别是刺激性的药物如果在胃中没有足够的水分稀释,不能完全崩解成小颗粒,不仅无法吸收,而且由于局部浓度太高刺激胃黏膜导致炎症或溃疡。

利于药物的分布:药物在溶液中方可均匀分布,特别是胃黏膜保护剂类药物,其药理作用之一是药物迅速分散成微小颗粒,在胃壁上均匀地形成一层保护膜,既能中和胃酸,又能起到保护炎症黏膜或溃疡面的作用。而干吞药片或饮水很少,就无法发挥保护胃黏膜的药理作用。

利于药物的吸收:大多数药物是在小肠被吸收的,适当饮水可增加肠道的蠕动,提高药物在肠道的溶解度,扩大药物在肠道的吸收面积,有利于发挥药物的疗效。

    2.服用部分药物宜饮水500 mL以上

医生经常嘱咐感冒发烧的患者一定要多喝水,这也与服药有关。这类患者通常需要服用解热镇痛药,一方面多数解热镇痛药(例如阿司匹林)对胃有一定的刺激,需多饮水稀释其在消化道的浓度;另一方面患者服药退烧后可因大量出汗而造成水和电解质平衡失调,也应当多饮水进行补充。肾脏是药物排泄的主要器官,药物的代谢产物在尿中的浓度取决于尿量的多少。特别是服用部分抗菌消炎药物(例如磺胺类药物、喹诺酮类药物、庆大霉素等),其代谢产物对肾脏有一定的影响,甚至可在尿中析出结晶,引起泌尿系统损伤。服用此类药物必须多饮水稀释其在尿液的浓度,加速其排泄。另外,一些对消化道有刺激的药物,例如四环素类药物等,不论剂型如何,均要加大送服的水量,以减轻对消化道的刺激。

 3.中药冲剂用150mL

冲剂,顾名思义就是冲着喝的药剂,那么,用多少水冲服才合适呢?首先,我们要明确冲剂的来源,中药冲剂是在中医汤药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用水冲开后即相当于煎好的汤剂,所以我们需要参照煎制汤药的方法。煎药时,每付中药煎两次,每次煎150~200 mL,混在一起分两次服下。所以,饮用中药冲剂每次用水150 mL就可以了。例如感冒清热颗粒,用150~180 mL冲开服下,再用一口水漱漱口即可。

4.胶囊至少300mL

服用胶囊剂,特别要增加饮水量。因为不喝水,胶囊剂只能依靠体液来溶解,影响药物的吸收和作用的发挥。同时,胶囊剂易粘附在胃壁上,溶化的药物不能均匀地散开,只能集中于胃的某一部位,导致局部浓度过高,刺激胃黏膜,而且不能迅速形成一定的浓度,无法起到治疗作用。所以,服用胶囊剂尤其应注意多喝水,饮水量应不少于300 mL。。

8.1.2 不宜用水送服的药物

并不是所有药服用时都需要多喝水。有些药物因其特殊的起效方式,服用时不仅不能多喝水,甚至不能喝水,否则会降低药效,失去治疗作用。下面这些药物服用时不宜多喝水:

急性冠心病类药物:治疗突发性心脏疾病最常用的急救药物如:硝酸脂类药物包括硝酸甘油、消心痛等就不能用水送服,而必须是含服。这是因为吞服的硝酸甘油在吸收过程中必须通过肝脏,在肝脏中绝大部分的硝酸甘油被灭活,使药效降低。而把硝酸甘油含在舌下,舌头下面有许多血管,硝酸甘油极易溶化,溶化了的药物直接进入血液,不但起效快,而且药效高。

胃药:某些治疗胃溃疡的药物,这类药物多被制成混悬剂,进入胃后变成无数不溶解的细小颗粒,像粉末一样覆盖在受损的胃黏膜上,这样胃黏膜才能免于胃酸侵蚀,慢慢长出新的组织,并恢复其原有功能。服用这类药物时,如果喝水多反而会稀释药物,使覆盖在受损胃黏膜上的药物颗粒减少,保护膜变薄,从而失去治疗作用。而且,服这类药后半小时内也不要喝水,因为短时间内大量喝水,同样会把刚刚形成的保护膜冲掉,使受损胃黏膜重新暴露在有腐蚀性的胃酸中。

止咳药:常见的例如急支糖浆、复方甘草合剂、蜜炼川贝枇杷膏等药物较黏稠,服用后药物会黏附在咽部,直接作用于病变部位,形成一层保护膜,从而起到消炎止咳作用。如果喝过多的水,会把咽部药物的有效成分冲掉,使局部药物浓度降低,影响药效发挥。如果觉得口干,应在服药半小时后再喝水。

苦味健胃剂:如复方龙胆酊利用其苦味,通过舌头的味觉感受器,反射性地促进胃液分泌来增进食欲,故不宜多喝水,以免冲淡苦味而影响药效。

8.1.3 不宜用热水送服的药物

用白开水送服药物是个常识,但有些人喜欢用50~60℃以上的热水服药。殊不知,部分药品遇热后会发生物理或化学反应,进而影响疗效。

1.助消化类。如胃蛋白酶合剂、胰蛋白酶、多酶片、酵母片等,均含有助消化的酶类。酶是一种活性蛋白质,遇热后会凝固变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指出:“胃蛋白酶遇热不稳定,70摄氏度以上即失效”。

2.维生素类。例如其中的维生素C不稳定,遇热后易被还原、破坏,而失去药效。

3.活疫苗。如小儿麻痹症糖丸,含有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服用时应当用凉开水送服,否则疫苗灭活,不能起到免疫机体、预防传染病的作用。

4.含活性菌类。乳酶生含有乳酸活性杆菌,整肠生含有地衣芽孢杆菌,妈咪爱含有粪链球菌和枯草杆菌,合生元(儿童益生菌冲剂)含有嗜酸乳酸杆菌和双歧杆菌。此外,酵母片、丽珠肠乐等药物均含有用于防病治病的活性菌。遇热后活性菌会被破坏。

5.清热类中成药。中医认为,对燥热之证,如发烧、上火等,应采用清热之剂治疗,此时不宜用热水送服。用凉开水送服则可增加清热药的效力。

8.1.4 服用某些中成药对饮水有特殊要求

有些中成药需要用特殊的“水”来送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疗效。这些“水”包括黄酒、米汤、姜汤、淡盐水等。黄酒性温热,有痛经活血、散寒的作用,用黄酒送服云南白药,跌打丸等,有利于药效的发挥。生姜具有散寒、温胃的效用,把生姜熬成水来送服感冒清热冲剂,就能锦上添花。食盐能引药入肾,服用六味地黄丸、左归丸等药物时宜用淡盐水。米汤具有保护胃气的作用,服用参苓白术散、四神丸等可用米汤。

8.1.5 为什么不宜用茶、饮料、牛奶等送服药物

用茶水送服药物会不会有副作用呢?茶水对药效的影响与服用药物的种类、茶水的浓淡及饮茶量的大小密切相关,因此,不能笼统地说服药绝对不能用茶送。但在服用含重金属成分的药物、酶类药物、含有碳酸氢钠的药物、某些含生物碱的药物、单胺氧化酶抑制剂、镇静催眠药(如鲁米那、速可眠、安定等)、抗组胺药(如苯海拉明、扑尔敏等)、潘生丁、人参等不宜饮茶,服药前后1小时内也应忌茶。

有些病人饮用果汁时顺便吃药,这也是不对的。因为各种果汁饮料中多含有维生素C和果酸,而酸性的物质容易导致各种药物的提前分解或溶化,不利于药物在小肠内吸收,影响药效。有的药物在酸性环境中会增加副作用,对人体产生不利因素。阿司匹林等解热镇痛剂,对胃黏膜有刺激作用,若在酸性环境中则更容易对人体构成危害,轻则损伤胃黏膜,刺激胃壁,发生胃部不适等症状,重则可造成胃黏膜出血。若要喝酸性饮料,须与服药时间相隔1小时以上。最新研究还发现,橙汁对一些由肝脏代谢的药物有干扰,可以阻碍其代谢,从而增强毒性。例如调节血脂的他汀类药物,治疗心脏病的塞利洛尔等。所以,不仅禁用果汁送服上述药物,在服药期间,也尽量不要饮用果汁。

贫血病人服用铁剂时,不宜用牛奶冲服药物,吃药时间勿与饮用牛奶时间相近。因为每100mL牛奶中含有120mg的钙,此外还含有较多的磷酸盐,钙质和磷酸盐可使铁剂沉淀,妨碍铁剂的吸收。一般认为,饮用牛奶与吃药时间相隔2~3小时可避免上述情况。

服用保泰松等药物时,不宜饮用盐开水,也不可食过多的盐及含盐量高的咸菜之类的食物,因为保泰松本身有抑制钠和氯离子从肾脏排泄的作用,容易引起水肿和高血压,如不限制盐的摄入,毒副反应会加重。在使用降压药时,也不宜饮用盐开水,因为食盐量过大则可使血压上升而影响药物的治疗功效。在治疗心脏病、肺心病、肾炎及水肿时,饮用盐开水同样会影响药物的疗效。

矿泉水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普遍了,但是其中存在一些矿物质和金属离子,例如钙,对有些药物也会有影响。说明书上注明,四环素类抗生素、阿仑膦酸钠等药物严禁与钙制剂一起服用,所以尽量不要用矿泉水送服。

8.2 运动时怎样补水

当人们在运动训练、进行体育活动和健身运动或高温下工作的时候,人体会消耗能量、丢失体液和矿物质,导致不可避免的疲劳。消除疲劳的最佳方法不仅仅是积极的休息,还要补回活动时身体所消耗和丢失的东西。因此,需要在运动、健身和工作前、中和后补充水分来确保身体物质的贮存,延缓疲劳的出现,并加快身体的恢复。

8.2.1运动时饮什么水

运动时,由于体内水的丢失加快,如果不及时补充就可以引起水不足。水不足会使身体内部温度升高,加重心血管系统的工作负担,有损于体温调节和降低运动能力。美国网球协会(USTA)运动医学专家指出,在经过激烈的运动之后,单纯补充白开水或者矿泉水有时会事与愿违,不仅不能有效解渴,反而会造成血液稀释,使更多的水分由汗液中丢失,还容易产生机体的电解质平衡紊乱,甚至越喝越渴,体温升高,小腿肌肉痉挛,严重的会出现“水中毒”症状。

运动饮料是一种能有效帮助身体补充水分、矿物质和能量,改善人体运动能力的饮料。国家标准中将运动饮料定义为:“营养素的组成和含量能适应运动员或参加体育锻炼、体力劳动人群的生理特点,特殊营养需要的软饮料。”根据运动时能量消耗,机体内环境改变和细胞功能下降等运动时生理消耗的特点而配制的运动饮料能合理地满足人体在高强度体力活动前、中、后对水分、矿物质和能量物质(糖)的需求。可以有针对性地补充运动时丢失的营养,保持、提高运动能力,运动后可以加速疲劳的消除。运动饮料与其它类型饮料的区别(见表4-3):

表4-3 运动饮料与其它类型饮料的比较

饮料种类

糖种类

糖含量(%)

电解质

其它营养素

渗透压

碳酸气

咖啡因

碳酸饮料

蔗糖

≥10%

微量




无或有

矿泉水



微量


极低



果汁

果糖或加蔗糖

≥10%

不均衡

维生素




乳饮料

乳糖或加蔗糖

≥10%

不均衡

维生素




茶饮料

蔗糖

≥10%

微量

微量




运动饮料

低聚糖、葡萄糖

5~10%

适量

牛磺酸、肌醇、适量


运动饮料需要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一定的糖含量 因大脑90%以上的供能来自血糖,血糖的下降将会使大脑对运动的调节能力减弱,并产生疲劳感。最新的研究结果表明,低聚糖饮料还有利于降低运动中的血乳酸水平,增加肌肉力量和做功量。此外,运动饮料中的糖还有改善口感、刺激饮料摄入量、提高饮料吸收率的作用。

电解质 运动饮料主要是添加了钾、钠、钙、镁等电解质,成分与人体体液非常相似,能迅速补充人体由于运动而消耗的微量元素,目前市场上流行的佳得乐,体饮、脉动都属于这一类饮料。

低渗透压 人体血液的渗透压范围为280~320毫渗当量/升,相当于0.9%的氯化钠溶液或5%的葡糖糖溶液。要使饮料中的营养成分充分被吸收,饮料的渗透压要比血浆渗透压低,营养丰富的运动饮料即使含有多种糖、无机盐等,仍能保持低渗透压。

无碳酸气、咖啡因、酒,精 碳酸气会引起胃部的胀气和不适,如果过快大量饮用碳酸饮料,有可能引起胃痉挛甚至呕吐等症状;咖啡因和酒精有一定的利尿、脱水的作用,会进一步加重体液的流失。此外,二者还对中枢神经有刺激作用,不利于疲劳的消除。
其他功能性成分 有些具有专业设计水准的运动饮料还会考虑增加其它附加成分,如B族维生素,可以促进能量代谢;维生素C则用以清除自由基,减少其对机体的伤害,延缓疲劳的发生;适量的牛磺酸和肌醇,可以促进蛋白质的合成,防止蛋白质的分解,调节新陈代谢,加速疲劳的消除等等。
运动饮料的发展很快,世界各国都在研制,现已有很多种类。但对于人体从事长时间高强度运动时的生理需要来说,最有意义的成分还是水,其次是糖和矿物质。
8.2.2 运动补水量
运动补水量应注意适宜,方能既满足身体的需要,促进疲劳的消除,又不损害身体健康。
一般在运动前30~120分钟补充水分约300mL,这样可以帮助减缓体温升高,提高体内水分的储备,减轻运动时的缺水程度,预防运动中出现脱水的情况,在特别热的天气里,还需额外补水250~500mL。注意这一阶段的补水量不能过多,因为大量的水贮留在胃中,会使人感到不适,大大降低了运动能力。

在运动过程中,可以每隔20~30分钟补一次水,每次约补150~200mL。需要注意的是运动中补水要讲究少量多次,大量水分进入血液中会增加心脏负担,对人体不利。另外,喝多排多,使得大量盐分流失,破坏了血液中盐的平衡,很容易增加身体的疲劳感,引起肌肉痉挛。如果运动持续2~3小时,最好还能及时补充糖分以免出现低血糖。

由于运动中流失大量的水和盐,所以剧烈运动后适宜饮用含糖量3%~6%、钠盐含量0.2%~0.3%的溶液,也可以饮用运动饮料补充水分。补充的液体一般是出汗量的1.5倍,体液才能很快的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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