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协会党支部的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协会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党的相关纪律规定和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协会党支部全体党员及工作人员。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廉政建设工作的正确方向。
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和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将廉政建设贯穿于协会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全方位、全过程覆盖。
教育预防为主: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依法依规办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依法行使权力,依规开展工作,确保廉政建设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民主公开透明: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廉政教育
(一)教育内容
政治理论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
党纪法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等方面的规定,使党员干部熟知纪律要求,自觉遵守纪律底线。
廉政文化教育:弘扬清正廉洁的价值观,通过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宣传廉政典型事迹、剖析反面案例等形式,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培育党员干部的廉洁文化素养。
职业道德教育:结合协会工作特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价值观,增强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做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廉洁奉公。
(二)教育方式
集中学习: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专题学习,通过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党课等形式,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解读党纪法规,开展廉政教育讲座和培训。
个人自学:鼓励党员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自主学习廉政知识,通过阅读书籍、报刊、网络文章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廉政素养。党支部应定期推荐廉政学习资料,引导党员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
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听取服刑人员忏悔报告等,通过反面典型案例,深刻剖析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危害,使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
专题研讨:围绕廉政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研讨活动,鼓励大家结合工作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谈建议,促进相互交流和学习,提高对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新媒体教育: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手机 APP 等新媒体平台,推送廉政资讯、案例分析、廉政故事等内容,开展线上廉政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及时性和覆盖面。
(三)教育要求
制定教育计划:党支部应根据上级要求和协会实际,每年制定详细的廉政教育计划,明确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时间安排和责任人,确保廉政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保证学习时间:党员干部每年参加廉政教育的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 [X] 学时,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 [X] 学时。党支部要做好学习记录,定期检查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强化学习效果:通过组织廉政知识测试、撰写学习心得、开展廉政主题征文等方式,检验党员干部的学习效果,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党员干部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学习不认真、效果不佳的进行督促和批评。
三、廉政责任
(一)党支部主体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要把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协会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分析廉政建设形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明确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支部委员按照分工履行 “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将廉政责任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协会实际,建立健全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堵塞制度漏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强化教育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关心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评价,将廉政表现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责任
严格遵守纪律: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协会党支部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
规范从政行为: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协会业务工作和市场经济活动。
加强作风建设: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密切联系群众,为会员单位和广大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包括本人及配偶、子女的婚姻状况、从业情况、收入财产、投资经营等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四、廉政监督
(一)党内监督
民主生活会:定期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廉洁自律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民主生活会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向党员群众公开。
组织生活会: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查找问题,加强团结,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生活会要邀请群众代表参加,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党员标准,对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督促党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日常监督: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通过谈心谈话、工作汇报、述职述廉等方式,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纪检委员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
(二)群众监督
信息公开:推进协会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及时向会员单位和广大群众公开协会的工作动态、财务收支、重大决策等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设立公开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意见征集: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开通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会员单位和群众对协会工作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民主管理:发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民主管理机构的作用,鼓励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协会管理,对协会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监督。加强对协会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公正执行。
(三)社会监督
媒体监督: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积极回应媒体关切的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对媒体曝光的协会存在的问题,要迅速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第三方监督: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协会的工作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通过专业的评估和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提高协会的管理水平和廉政建设工作质量。
五、廉政考核
(一)考核内容
廉政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党支部主体责任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责任的落实情况,包括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任务完成、责任追究等方面。
廉政教育开展情况:考核廉政教育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包括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学习效果等方面,以及党员干部对廉政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廉洁意识的提高情况。
廉洁从政情况:考核党员干部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接受礼品礼金、违规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
作风建设情况:考核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群众满意度情况:考核会员单位和群众对协会工作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对协会廉政建设工作的评价。
(二)考核方式
自查自评:协会各部门和党员干部每年要对照廉政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评,总结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形成自查自评报告。
民主测评:组织会员单位代表、群众代表对协会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内容包括廉政责任落实、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等方面。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廉政考核的重要依据。
专项检查:党支部和纪检委员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对协会各部门落实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重点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综合考核:结合协会年度工作考核,将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综合考核体系,对党支部、各部门和党员干部的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价。综合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结果运用
表彰奖励:对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通过评选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廉政建设工作。
责任追究:对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部门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情节较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督促整改:对廉政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个人,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党支部和纪检委员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六、附则
(一)制度修订
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变化,以及协会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完善。
(二)解释权
本制度由协会党支部负责解释。
(三)生效日期
本制度2024年5月1日起施行。